A.有助于缓和罗马社会矛盾 | B.使自然法高于一切人定法 |
C.直接催生了近代的国际法 | D.有利于罗马对外侵略扩张 |
A.淡化了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 B.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
C.保证了罗马社会秩序的稳定 | D.暗含了对所有权的适度限制 |
A.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 | B.推动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
C.专门为社会下层而设计 | D.使罗马人逐步走向平等 |
A.建立在前人立法基础之上 | B.始终恪守公平的道德理念 |
C.摒弃违背自然规律的成分 | D.实现道德与法治有机结合 |
罗马法遗产在今天 | |
陪审制度 | 仍是现代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
保护人制度 | 现代律师制度的起源 |
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其法则体现了理性平等正义的思想 |
A.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 | B.真正实现了公平 |
C.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的方向 | D.维护奴隶主利益 |
A.适应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 B.有利于完善法律体系,缓解社会矛盾 |
C.对近代西方的法律产生深远影响 | D.稳定了罗马共和国和帝国的统治秩序 |
A.皇权的封建专制统治到达顶峰 | B.法律开始沦为加强统治的工具 |
C.注重以法律形式维护专制统治 | D.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秩序 |
8 . 罗马法某学生学习“罗马法体系”一课后,产生了疑问:古罗马的奴隶是否确如书上所说,被“摊斥在法律对象之外,不具有任何权利”?为此,他查找了资料,并撰写了如下读书笔记:
①奴隶指在罗马社会中不具有自由人身份的人,在法律上被视为物;奴隶的身份可能因出生、受到刑事处罚或在战争中被俘所致;奴隶可以被解放而成为自由人.【1】
②奴隶的释放问题是罗马法中重要的一部分.
③《十二铜表法》中就有相关的条文.【2】
④表明当时即己存在释奴现象.共和末期至帝制前期,随着罗马版图的扩大,释放奴隶的现象更加普遍.帝国大法官小普林尼的书信中就有释放一大批奴隶的记录.【3】
历史学家指出:“在罗马法中很普遍的一个观点是:虽然奴隶制度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制度,但它是和‘本性’相矛盾的”,有古罗马大法学家就认为:“从民法的观点来看,奴隶是什么也算不得的.但是根据自然法来看便不是这个样子.从后者的观点来看,一切的人都是平等的”.【4】
由此看来,…
资料来源:
【1】《罗马法词典》
【2】《十二铜表法》第五表第八条、第十一条
【3】《小普林尼关于释放奴隶的书信三封》
【4】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
问题:
(1)上述“资料来源”中,哪些为一手史料,哪些为二手史料?
(2)在笔记的第一段中,哪些是对事实的陈述?哪些是该学生的评价?
(3)请你帮助这名学生解释罗马帝国释奴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 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清廷推行新政,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1910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完成。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
A.罗马法诉讼程序不断优化 | B.私人法学家主导司法裁决 |
C.法官不具备专业司法能力 | D.罗马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