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光荣革命”的胜利 | B.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
C.《大宪章》的签署 | D.《权利法案》的颁布 |
A.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 B.以法律权力取代君主权力 |
C.限制了国王的征税权 | D.扩大了议会的权力 |
材料一 首先是《权利法案》(1689),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停止实施任何法律和征收任何新税……第三是“三年法案”(1694),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英国的王权还从来没有被套上这么多的“紧箍咒”。这个以往一直自以为只受制于上帝的权威,如今已完全受制于议会了,其神圣的光环已荡然无存。至此,国王的专权在英国已无可能。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 (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在热切希望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于一切形式的专制政治的警惕……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要素应运而生。这些制度性要素主要就是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亦即通过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分权……来实现各种政治权力之间的全面制衡,以防止任何一个政治势力单独控制全国的政治生活。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 “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
——《德意志帝国宪法》
材料四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第八条 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史料五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
(1)据材料二概括美国联邦制所体现的权力结构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是如何通过“各州与联邦 政府的分权”来实现政治权力的制衡的。
(2)从君主的权力方面谈谈材料一和材料三反映的政治体制有何不同,联系两国政治体制确立的背景分析 其原因。
(3)根据史料四,指出共和制下法国议会的权力。
(4)根据史料五,法德两国议会地位有何不同?
A.光荣革命的完成 | B.《权利法案》的颁布 |
C.责任内阁制确立 | D.1832年议会改革 |
A.国王与议会共商国是成为制度 | B.法律的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 |
C.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 D.国王的权利受到议会的制约 |
①议会的行政权大增 ②国王尚有行政权
③内阁责任制尚未形成 ④《权利法案》遭破坏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A.二者的“角力”可追溯到《大宪章》 |
B.议会的胜利实际上是民主的胜利 |
C.《权利法案》使国王失去了全部权力 |
D.二者“胜负”决断于“光荣革命”结束 |
A.工业资产阶级维护自身权利 |
B.通过限制王权保障议会权力 |
C.英国国王走向“统而不治” |
D.国民自由表达民意反映民情 |
A.国王立法权被大大削弱 |
B.君主立宪体制有待于完善 |
C.权利制衡机制卓有成效 |
D.《权利法案》未真正发挥作用 |
A.法律至上 | B.分权制衡 | C.责任内阁 | D.虚位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