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总统立法能力远远高于国会 | B.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形成 |
C.分权制衡原则遭到严重破坏 | D.国会对总统的制约较为软弱 |
A.权利法案 | B.1787年宪法 | C.1954年宪法 | D.1875年宪法 |
A.总统权力在国会之下 | B.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 |
C.实行三权分立 | D.实行选民直接选举总统 |
A.两党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上 | B.分权与制衡的政治架构上 |
C.参众两院议员的产生办法上 | D.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上 |
材料一 “我们正濒临解散的边缘……尽管外界认为我们的意见极为一致,事实上我们正陷于千钧一发的关头。”……建国之父们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如何使这个国家的“权力结构”配置合理又运转正常的问题。这个问题又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国家与国民的关系,其实质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来源问题;二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其实质是如何处理“州权”问题;三是中央政府内部行政、司法和立法部门的关系。
——根据《民主的奇迹》《美国文明三部曲》等整理
材料二 面对经济危机,上任伊始的罗斯福先后向国会提出数十个法案,引起了最高法院的强烈不满,频频以“违宪”要求罗斯福撤回提案。但奇特的是,拥有立法权的国会并未弹劾总统,而是巧妙地成立特别委员会,在配合法案实施的同时牵制总统权力。如《紧急银行法案》授权总统可关停私营银行,参议院迅速成立“金融银行委员会”,负责召开被整顿银行的听证会,听取业主的申诉,判别其重新开业的可能。《联邦紧急救济法》的实施需耗资30亿美元,参众两院相应成立了3个委员会进行数十次听证,保障了法案的实效性。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国会共成立各类委员会50多个,有效发挥了“国会决策中枢”的功能,为美国渡过难关作出了重要贡献。
——摘编自魏汝明《浅析美国国会委员会制度》
材料三 (英国)处死查理一世无疑是“革命”,但是经过“光荣革命”的“反革命”,英国用宪政框架吸纳革命原则,成就了代表资本主义发展方向的近代宪政体制。资产阶级与王权之间达成了王权接受限制的持续妥协,维护了英国持久稳定的法治与和平。法国之所以要用暴力革命来克服专制王权,原因就在于法国专制主义过于强大,王权与贵族坚决捍卫旧制度,不愿做出任何妥协,对立双方只好兵戎相见。然而,大革命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此后近百年中,法国一直处于革命与复辟的轮回中,社会持续动荡,经济发展速度受到影响,工业化进程缓慢。直到1870年后,法国模式突然发生转折,由对抗转为妥协。此后没再发生大规模的革命,法国人开始用协商手段逐步建立起民主制度。
——摘自《查理一世之死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各国现代化模式的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建国之父们解决中心问题相应办法。(2)根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国会并未弹劾总统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结合英法近代宪政体制的形成过程,分别指出资产阶级与王权或复辟势力妥协的结果。
材料一 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一次政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二 “政府应由选举产生的执政官,也就是总统执政,由总统掌管行政部门以及各行政机构,总统完全独立于国会这一立法部门,不必对国会负责,这两大部分还要加上以最高法院为首的司法部门……每一部门都有各自的权力范围,制约着另外两大部门的权力。这三大部分各自保持相当程度的独立”。
——[美]M·J·斯基德摩,马歇尔·卡特特里普《美国政府简介》
材料三 以下材料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节选内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英国在“光荣革命”后找到的控制“控制者”的办法是什么?其在此后形成的政治制度的名称及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体现了美国中央政府权力构建中的什么原则?结合1787年宪法的内容,分别概述美国立法权和司法权在实践中是如何被限制的。
(3)请写出材料三中宪法的性质及体现的原则。指出该宪法颁行的意义。
材料一:宋朝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宋神宗去世后,政治主张保守的司马光上台为宰相,尽废王安石任上颁布的新法,这个时候王安石的助手韩缜、蔡确、章惇还分别把持了宰相、副宰相、枢密使等高职,但当时御史刘挚弹劾蔡确在神宗驾崩时没有按时守灵,说这几个人结党营私,他们便被迫辞职下台了。
﹣﹣摘编自朱韬《宋代官制的权力制衡术》
材料二:(美国)国会能够限制总统,总统也能对国会进行制约。例如法律要由国会制定,但总统对国会法案有否决权,特别是总统“搁置否决”(亦称“口袋否决”)更具有“绝对否决”的性质。美国最高法院也能牵制总统与国会,最高法院限制总统与国会的主要武器就是司法审查权。据统计,自1803年到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共判决102项国会法律违宪。
﹣﹣摘编自樊体宁《论美国分权制衡制》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中央权力制衡的表现及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中央政府分权制衡的特点和作用。
A.黑人与白人的矛盾 | B.大州与小州的矛盾 |
C.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 D.行政与立法的矛盾 |
A.联邦制 | B.总统制 | C.三权分立制 | D.责任内阁制 |
A.美国制宪会议的开始 | B.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 |
C.美国第一届总统的选举 | D.美国联邦宪法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