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秦代设置的御史大夫,开了大一统封建王朝监察制度的先例。汉代,御史大夫掌监察权,辅助宰相监察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驻于内廷,监督君主和皇室成员。唐代,监察权则愈加独立和系统,尤其重视防范皇室与政府相互争夺权力,因此,唐代的监察权划分成了台、殿、察三个监察系统;中央政府的监察系统包括监察与谏议两项。宋代的监察权在制度上体现为台谏分行,“政令之推行有缺失,则台官弹劾之;其政令自身有不当,则谏官封驳之”,台谏本以主持公议为要义,然而,伴随着政治结构内部相权低落而君权上升这一趋势,尤其是将谏官改为由君主亲擢这一重要转变,谏院遂形成与政府对立制衡之势,君臣一体的格局遭到破坏,监察权也失去了尊严与认同。明清时期,君权强化,但明代仍让权能极重的分科给事中制度监督政府专营部门,分科给事中享有审核权、封驳权、意见权和政令否决权。
——摘编自柳诒徵《国史要义》
材料二分权制衡作为西方立宪主义理论的核心,在被借以解读中国政治传统中的监察权原理时,从逻辑上来看,往往难以贯通融洽。围绕中国的监察权传统,钱穆在历史政治学视野中对监察权的基本原理及其宪制精神展开了系统性的新诠释:“中国传统政制,因由此制度之存在,故虽不能如西方之不能有国会与政府为对立,而政府权力仍有其自身调节之机制。”监察权内化于政府体系,这与西方追求监察权与行政权的对垒牵制的制衡原理泾渭分明。议会制政府中,民众与政府之间有一国会,民众对于政府的监督以及政府对于民众意见的获取均以国会为中介。“若我们说西方政权是契约的,则中国政权乃是信托的。”圣君贤相,常为中国社会上的一种普遍希望。信托政治的传统是以治理人的职权规定与政治责任是否匹配为核心,对于理想政治的追求不是以克制人性为中心,而是更为注重德望与实责的相辅相成。显然,相对于西方宪制架构对有限权力的热衷,中国监察权传统则更为重视国家治理者所具有的学识与道德如何转化为治理效果。
——摘编自胡云《风宪再造:钱穆政治思想中的监察权理论》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作简要评析。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监察权理论在中国古代和近代西方政治的不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