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法国 | |
18世纪 | 雍正帝设立军机处;清朝实行八股取士、大兴文字狱 | 1748年孟德斯鸠首次出版著作《论法的精神》; 1789年,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 |
1792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处死国王路易十六 | ||
19世纪 | 1840—1842年,鸦片战争爆发; 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 1898年,戊戌变法开始 | 1814 年,波旁王朝复辟; 1875年仅以一票多数通过《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1879年,共和派获参议院选举的胜利, 共和派格雷维接替君主派麦克马洪出 任总统; 宣布1875年宪法修正条文:“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 |
20 世纪 |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 1901—1911年,清末新政;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 1912年 2月,清帝退位,孙中山让位袁世凯; 1912年 3月,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3年,二次革命爆发,失败; 1915年,新文化运动开始; 1915年12月,袁世凯复辟帝制; 1915—1916年,护国运动爆发,袁世凯取消帝制 | 1946年,颁布《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 法》; 1958年,颁布《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 法》,沿用至今 |
——据人教版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教材等
从上表中提取18—20世纪相互关联的中法历史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中法关联,史论结合)
材料 西方文明是近代文明历史演进过程的主角,其扩张促进了非西方社会的现代化。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总结了八个西方文明的特征:宗教、语言、政教分离、法治、社会多元化、代议机构、个人主义、希腊、罗马古典遗产。鸦片战争后,中国文明与来自西方的近代文明全面接触,古老的中国开始慢慢吸收融合近代文明。其中对近代中国影响最大的是“法治”、“代议机构”和“个人主义”。
——据杨宁一《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
从材料中提取中外关联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写明论题,中外关联,史论结合。)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9世纪60年代,松江、大仓一代洋布大行,本地布市消减大半,棉花大都折本……1872年华侨商人陈启沅在广东南海县创设继昌隆缫丝厂,以蒸汽机为动力用机器煮茧,雇佣工人六七百人,产丝精美,行销国外。
伴随1912年共和制度的建立。制定宪法成为了民主政治建设的奠基性工程。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开始,到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正式文本公布,在形式上终于完成近代中国首部共和制宪法的制定。但是,民国初年的政治生态通常被公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不光彩的一页。在传统史家眼中,军阀混战、政局动荡、社会失序就是叙述这段历史的基调,北洋军阀的专制统治是人们对民国早期政治的固化认知。
——摘编自李进斌《近代社会的历史思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拉开了中国近代民主党政的序幕,但历经十余载而归于失败。其失败的原因,除了当时政治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广大民众的民主意识低下外,临时约法本身的缺陷,如制定缺乏代表性、行政权力划分与现实政治状况相背离、权力划分混乱等,也是其失败的重要原因。临时约法的缺陷及其失败,充分昭示了中国从传统专制国家向近代民主国家过渡的进程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
——摘编自张辉《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存在的缺陷》
根据材料并结合中华民国的相关史实,围绕“宪政的实践”自行拟订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
项目 | 1787年宪法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参与制定者 | 55名代表,其中14人从事土地投机,24人从事高利贷活动,11人从事制造商业和造船业,40人为债券持有者,15人为奴隶主 | 49人参与,其中同盟会会员38人,有留学日本和欧美经历的40人,40岁以下的有37人(已知出生年份的议员),35岁以下的有30人 |
时间 | 经过4个多月激烈争论,最终达成妥协 | 从起草到颁布经历2个多月 |
主要内容 | 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是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或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大法官渎职,原则上任职终身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案件 |
制度 | 总统制 | 责任内阁制 |
实施 | 历经200余年,基本严格执行,确立了宪法的崇高地位 | 颁布仅仅三个月,袁世凯就公然违背;1914年被《中华民国约法》取代;20世纪20年代淡出历史舞台 |
运行特点 | 浓厚的法治色彩 | 具有典型的人治特色 |
——摘编自姜士林主编《世界宪法全书》
上表为美国1787年宪法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比较。从表中提取中外关联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中外关联,史论结合)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第二十九条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当选。
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四十七条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复议一次。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政体设计上存在的一个问题,并简要加以诠释。(要求:明确写出政体设计上的缺陷,史论结合,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