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础 ②体现了对《共同纲领》的继承与发展
③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基本建立 ④表达了人民民主政体的基本诉求
A.①②④ | B.②③ | C.②③④ | D.①④ |
材料一军机处起草的谕旨,公开的先下达内阁,以次及于部院,层层下达,叫做“明发”;机密的不经内阁,由军机处封缄严密,由驿传递,直达督抚,叫做“廷寄”。地方督抚重要的奏折,也不经内阁,径送军机处,直达皇帝。自雍正以后,“咸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从而使公文转运、行文关系发生了变化。
——摘编自李晋《清朝中央高度集权制的形成与“廷寄”文书制度的建立》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20日在首都北京,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1954年)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军机处在公文转运中的实际地位,说明“廷寄”制度的作用。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体现的进步意义。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先进之处。
A.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B.公布了“一五”计划 |
C.通过了《共同纲领》 | D.宣布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建立 |
材料一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材料二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的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注:黑龙江吉林、辽宁和热河、即满洲四)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华民国。”
——《开罗宣言》
材料三 中国人找到马克思主义,是经过俄人介绍的。……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织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
——《毛泽东选集》
材料四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天下艰难际,时势造英雄。在14年反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特别是8年全面抗战的艰苦岁月中,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凝聚起抵御外侮、救亡图存的共同意志,谱写了感天动地、气壮山河的壮丽史诗。”
——2015.9.02习近平在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仪式上的讲话
请回答: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两部宪法的性质是什么?
(2)材料二中所指的“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是如何被日本窃取的?
(3)材料三中“俄国人的路”指的是什么道路?“俄国人的路”走不通之后,中国最终开创了自己的道路,这条道路指什么?其开创的标志是什么?
(4)据材料四,请指出抗战胜利的意义。
A.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 | B.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C.标志着三大改造完成 | D.中国第一部成文宪法 |
材料一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将人民解放进行到底,解放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
第十七条 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节选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条 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
第十五条 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使生产力不断提高,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节选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
1982年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确定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提出要发展包括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形式。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一国两制”方针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明确指出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摘编自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特点,并简析其对中国社会转型的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内容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982年宪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A.人大代表由海选产生,体现了民主的广泛性 |
B.规定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开始成为国家的主人 |
C.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D.人民有了行使政治权力的唯一机关 |
A.分别颁布于1912、1949年、1954年 |
B.分别由南京临时参议院、新政协、全国人大制定 |
C.分别体现资产阶级民主宪法、新中国临时宪法、社会主义类型宪法性质 |
D.分别标志着近代民主革命高潮、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过渡时期政治建设成就 |
A.建国初期发挥临时宪法的作用 | B.是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民主宪法 |
C.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D.是我国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
A.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
B.是新中国直接民主制度的产物 |
C.得益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 |
D.其制定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