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党史则是教科书中最引人注目、回味无穷的篇章。中国共产党历来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
党史学习教育简明历程
时间 | 概况 |
1926年 | 领导人蔡和森在《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中提出:“要知道中国革命及我党要如何发展及其发展的道路如何,故须明白我党的历史” |
1941年 | 毛泽东在《如何研究中共党史》中提出“古今中外法”,即把问题置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并研究其过程。毛泽东主持编辑了《六大以来》、和《六大以前》两部历史文献集,并发表《改造我们的学习》等文章 |
1951—1960年 | 这一时期的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毛泽东思想展开,对党史内容深入探索,对党史经验借鉴关照,反思苏共“二十大” |
1981年 | 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回顾了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新中国建立期间的历史,科学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 |
2021年 |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将党史、国史喻为共产党员的“必修课”;出版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
——摘编自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著《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等
从材料中提取一个或多个时期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中国近现代史知识进行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逻辑清晰。)A.广大民众法律知识滞后 | B.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曲折性 |
C.国家立法程序仍需完善 |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
材料一 清末新政时期,修律大臣沈家本奉命修订晚清的刑法。沈家本聘请了日本法学博士冈田朝太郎帮同编订该刑律,至1907年,《大清新刑律》初稿告成。从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把凡是与刑事无关的条文全部删除,只保留了纯粹的刑事条文;就刑法典自身的体例来看,改变了以前用“六部”统领法条的格局,采用了总则与分则,以及编、章、条的现代立法体例。《大清新刑律》废除了基于威吓、报复主义的肉刑以及落后的封建制五刑,实施了以自由刑为主的新的刑罚体系。其中死刑只有绞一种,徒刑包括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把传统的笞、杖改为了罚金或拘役,并增设了褫夺公权与没收两种从刑。《大清新刑律》颁布后到清廷灭亡不过短短九个月,但由于先进的立法理念对以后的中国刑法发展至为重要。
——摘编自夏邦《晚清法制变革的历史考察》
材料二 由于刑法制定的时间紧迫,因此,1979年《刑法》在仓促中出台。其中,临时添加进刑法的某些内容,被后来的事实证明是没有生命力的。1996年,中国开始了刑法修订草案的正式起草。1996年6月,委员会草拟出了刑法修订草案,对1979年《刑法》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并召开座谈会和广泛征求意见。1997年3月,委员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提交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标志着1997年《刑法》正式诞生。
——摘编自陈兴良《回顾与展望:中国刑法立法四十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清新刑律》的主要特点,并简析其意义。(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97年《刑法》修订的历史背景。
A.强化了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职能 | B.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
C.有力地推动了民主集中制的发展 | D.表明法制建设是经济改革的重要保障 |
A.突出了主权在民 | B.彰显了人文精神 |
C.构建了法制体系 | D.规范了公民行为 |
材料一 1954年宪法的里程碑作用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法治制度,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长治久安,坚持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完善落勃发展的重要保证。马克思指出:“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矛盾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露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新中国后来的宪法及其宪法修正宽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在国体、政体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及外空等各项基本制度方面是一脉相承。
——杨晓青《五四宪法是党探索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里程碑》
材料二 新中国自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后,1975年全面修改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辅殊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1978年宪法由于受当时历史备件的限制,其内容也不能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1979年初,中央开始酝酿对家法进行全面修改,1982年17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八二宪法”),其后不同阶段,通过宪法修正靠的形式对宪法又进行了五次修改。
——黄宇菲《百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家法的发是历程》
材料三 西方的自由主义绝大贡献正在这一点,只有民主的政治方才能够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所以自由主义的政治意义是强调的拥护凡主。近代代议制度是英国人的贡献,成文而可以修改的宪法是英美人的创制,无记名授要是澳洲人的发明,这就是政治的自由主义应该句舍的意义。现代的自由主义,还含有“和平改革”的意思。在近代民主国家里,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权利,是和平的政治社会改革的基础,已成了当然的政治作风。反对党的对立,严格的批评监督,使人民可以有选择的机会,使国家可以用法定的和平方式来枝移政权,是现代民主国家做到和平革新的大路。
——胡适《自由主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并分析其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意义。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82年宪法经哪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析其全而改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特点,并分析其积极影响。
材料一 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指出,统一战线是共产党战胜敌人的一大法宝。毛泽东主张正确分析各类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决主要矛盾。这不仅使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开创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摘编自聂荣《毛泽东民主政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治原则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得以萌芽生长,八二宪法颁布实施后更有所发展。……八二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规定,由五四宪法的十九条,扩大到二十四条,同时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原来第三章提到第二章,凸显了公民权利的重要地位。……八二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最高领导人的任期,明确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
——摘编自张明新《从宪法变迁视角看社会变迁与法治发展》
材料三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着重对1982年宪法以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补充。将土地承包制度入宪,将“国营企业”统一修改为“国有企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规定下来。……1999年,2004年,2018年,国家又分别对宪法做了三次修订。习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效凝聚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当家作主。”
——摘编自杨彦辉《1982年宪法及其修改与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等
(1)阅读材料一并结合所学,从统一战线视角简述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动力的思想。写出20世纪50年代中期,体现了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的两部著作(两次讲话)。
(2)阅读材料二,结合所学,说明“八二宪法”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请选择阐述:①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成就,阐释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当家作主”。②通过宪法,人们可以了解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制度。结合所学,请简述1993年宪法修订的经济背景。
材料一 美国制宪会议中关于财产问题存在严重分歧。共和主义认为,财产权来自社会而并非自然。私有财产从属于一个更高的社会目标,它既为一个平等参与的良序社会而设立,也在必要时可为社会而牺牲。自由主义认为,私有财产的目的是划清公私界限,从而能够在私人经济领域不受政府干预,随心所欲。鉴于此,美国宪法中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条款,只是在宪法第五条修正案中有一部分涉及财产权: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可见,为了公共目的的实现,美国法律并不畏惧限制私有财产。
——摘编自李卓《浅论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资社之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阻碍着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私人财产讳莫如深。199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深圳私营企业主郑卓辉,在其提案中指出,由于对私有财产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私营企业主往往心里没有底,一部分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不思进取,也有一部分人把资本转移到国外,致使生产要素丢失。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明确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是征用,并给予补偿。
——摘编自郭洒洒《论私有财产权的入宪过程背景及意义》
(1)根据材料一和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和中国宪法中关于私有财产权规定的共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财产权进行修正的原因及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中美两国立法保护私有财产的启示。
材料一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论语》
材料二 “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自公卿大夫,至于百里之宰,一命之官,莫不分天子之权以各治其事。”
——顾炎武《日知录》卷九《守令》
“寓封建之意于郡县,而天下治矣”
——顾炎武《郡县论一》
材料三 “八二宪法”正式确认了基层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规定了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八二宪法”的上述规定,确认了基层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宪法原则,表明了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的宪法地位得以确认。
——师泽生杨博《“八二宪法”与中国政治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的治国理念,结合所学知识从政治的角度简述孔子的思想对后世中国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顾炎武在国家治理方面的主张,并结合所学进行简要评价。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选择其中一个观点进行阐述。选择阐述①:指出1982年宪法的历史地位,并分析“基层民主制度的宪法地位得以确认”的影响。选择阐述②:简述民主与法制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材料一 民国初年北京政府顺应工商界的要求,先后制订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规。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政府时期颁布的76项经济法规中,内容包括工商矿业、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银行金融、权度、税则、经济社团等方面。张謇言:“当此各业幼稚之时,舍助长外,别无他策。而行此主义,则仍不外余向所主张之提倡、保护、奖励、补助,以生其利,监督制限,以防其害。”上述立法原则与经济政策导向在民初大体得到了遵循。后袁世凯时期,军阀派系争战不断,北京政府权威尽失,在经济法制体系建设方面乏善可陈,更遑论有长远规划与建设。
——摘编自张海鹏《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二 1992年,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以此作为改革目标。1993年修改宪法时,将1982年《宪法》第15条中“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亟需商事立法的规范,自九十年代以来,商事立法驶入高速行驶的快车道”,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商事法律密集出台。经济法制建设的立法理念与市场经济观念高度契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立法理念基本被挤出立法过程。加入WTO为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经济法制与国际规则“接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世贸规则倒逼国内法制改革,我国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开展大规模修法和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涉及300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19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摘编自陈甦《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与经济法制的互动发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民国时期经济立法与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立法的异同,并分析民国初年经济立法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立法的影响。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当前中国经济立法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