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礼记•大学》
《汉书•循吏传》载,西汉元帝时,南阳郡太守召信臣,“其治视民如子”,劝民农桑,去末归本,为政勤勉有计谋,“好为民兴利”,尽力使百姓富起来。他亲自指导农耕,常出入于田间,住宿在民家,很少有安闲的时候。“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吏民亲爱信臣,尊他为“召父”。《后汉书•杜诗传》载,杜诗,担任郡功曹(官名)时,爱民如子,事事替百姓作主,由是全郡百姓家家粮丰衣足。百姓拿他与以前的召信臣相比,说“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南阳人为纪念这两位太守,修建了一座“二信守祠”,俗称“父母祠”。“父母官”一词由此而来,成为百姓对廉洁奉公、关怀百姓、造福一方的地方的敬称。
——据《汉书》《后汉书》整理
解读材料并结合中国古代史的相关知识,拟定一个关于材料的论题,并就所述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准确概括材料,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A.拓宽了官员晋升的渠道 | B.适应了国家治理的需要 |
C.确立了儒学的正统地位 | D.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
中国古代不同时期思想发展状况
时期 | 思想状况 |
春秋战国 | 百家争鸣 |
秦朝 | 推崇法家思想 |
汉武帝以后 |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
三国两晋南北朝 | 三教并立 |
隋唐 | 三教合流 |
宋元以后 | 理学兴盛 |
A.儒学正统地位发生了动摇 | B.法律更加注重以人为本 |
C.儒学哲学化倾向日趋明显 | D.礼法并施思想有所发展 |
材料一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商君书·去强篇》
材料二 董仲舒搜集整理了232个案例,将当时的法律抛在一边,直接用《春秋》的经义定罪量刑,编成案例,指导律吏,称《春秋决狱比》。汉宣帝下诏规定“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皆勿坐。”与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等观点相一致。当时的司法官吏首先用儒家经典去分析案情,再用儒家经义去解释法律、断案量刑,这被称为“春秋决狱”。
——摘自毛亚磊《论汉代法律的“春秋决狱”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的法治主张,并指出其反映的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春秋决狱”体现的法治特点,并简析其影响。
A.受儒学思想影响较深 |
B.体现了专制制度的完善 |
C.存在着重罚轻罚倾向 |
D.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 |
A.儒生群体进入政权 |
B.士人官僚的“规谏” |
C.皇权接受儒家之道的制约 |
D.皇权受到制度严格规范 |
A.统治者强调外儒内法 | B.儒法对立现象严重 |
C.儒学统治地位受冲击 | D.依法治国趋势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