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彻底否定专制制度 | B.大力推进国家工业发展 |
C.确立人的主体地位 | D.构建未来的“理性王国” |
A.古希腊推动了近代经济的发展 | B.自由主义已成国家经济政策 |
C.政治已对经济产生决定性影响 | D.国家对经济的意义日益重要 |
A.民主共和制 | B.君主立宪制 |
C.君主专制政体 | D.人民民主专政 |
A.人民主权 | B.民主平等 | C.天赋人权 | D.社会契约 |
A.社会契约论 | B.天赋人权学说 | C.人民主权说 | D.三权分立学说 |
A.促进文艺复兴发展 |
B.赞成实行共和体制 |
C.认同法官专权可行 |
D.强调司法权的独立 |
材料一 中国从约5000年前进入父系氏族公社阶段,私有财产制度和婚姻制度开始出现,而后一夫一妻模式的小家庭和最初以原始习惯来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形成。周礼上说:“夫妻一体也”,夫妻是“一与之齐,终身不改”。照此说来,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自西周始,婚姻实行等级婚、买卖婚与父母包办婚姻,程序上则采取的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奉行“父母之命,媒的之言”。而在婚姻关系终止上,男方拥有绝对主动权。在家庭关系中,夫对妻、家长对子女占据统治地位,即“夫为妻纲,父为子纲”的雏形。后世继承了周代的婚姻家庭制度。两汉时,以儒家纲常伦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思想正式形成,这进一步确立了家庭规范,包括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内容。《唐律》与《唐律疏议》确立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基本原则,用儒家伦理尊卑长幼的等级纲常为中心来规范婚姻家庭制度。例如以父权与夫权为重点,规定了家长可为卑幼包办婚姻。宋至清朝均加以继承,当然也有所变更并加以完善。
——摘编自马荟《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
材料二 中国近代婚姻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变革”,而又以近代婚姻观念的变革最明显、内容最丰富。延续了几千年的以家族为本位,以维护男权为目标的中国传统婚姻观念,在近代西方文明的强教冲击下,开始走上了现代化与西方化的道路,以个人主义、男女平等、自由自主为价值取向的西方婚姻观念输入中国,并逐步在中国近代婚姻观念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五四前后婚姻变革思潮的兴起和发展,打破了封建家庭主义的束缚,对传统婚姻给予摧枯拉朽式的打击,使旧有的、野蛮的、半文明的婚姻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使近代中国人一度树立起情爱、人性、自由、自主自立等现代观念。这一时期婚姻观念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即:婚姻目的出现了变化、婚姻主权开始下移、男女双方的择偶标准发生了明显改变、夫妻关系趋向于平等以及文明婚礼开始盛行。
——摘编自《五四前后婚姻观念的变迁》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造成中国传统婚姻观念与西方婚姻观念差异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基本特点,并说明近代中国婚姻变迁的影响。
A.实现人类自我觉醒的文艺复兴 |
B.摆脱天主教会控制的宗教改革 |
C.揭开宇宙运行规律的科学革命 |
D.规划人类理性王国的启蒙运动 |
材料一 “国家应该分权治理,这是保障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防止专制压迫的最好办法。
他把国家的权力分成立法权、行政权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力,他们分别由议会和君主掌握。”
——洛克《政府论》
材料二 “这就是英格兰的基本政体: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他们通过相互的反对权彼此钳制,二者全都要受行政权的约束,行政权又受立法权的约束。”
——孟德斯鸡《论法的精神》
材料三 “立法权和行政权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人们担心君主或议会可能会制定一些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司法权如果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置,自由也就不复存在。司法权如果与立法权合并,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就将由专断的权力处置,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司法权如果与行政权合并,法官就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由同一个人,或由权贵、贵族或平民组成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的权力、执行国家决议的权力以及裁决罪行或个人争端的权力,那就一切都完了。”
——孟德斯鸡《论法的精神》
请回答:
(1)据材料一、二、三,指出孟德斯坞三权分立思想的来源。孟德斯坞三权分立思想在前人的基础上有了怎样的发展?其目的何在?
(2)从西方人文主义思想发展的角度,评述孟德斯坞的三权分立学说。
A.追求民主自由的思想 | B.发展商品经济的思想 |
C.反宗教的思想 | D.法制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