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16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朝开创了全国高度统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为以后各朝代继承。两汉时期,经过改造的儒家礼教逐渐成为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重要因素。魏晋时期,立法频繁,礼教被确认为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这一过程在唐代发展到鼎盛,是为中国法律制度传统的确立。宋元明清时期中国的法律制度在总体上不再有重大的发展,唐律先是被宋朝沿用,又被明朝当作立法的蓝本。明律本身被清朝沿用。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再次发生巨变,而法律的变化却相当滞后。直到20世纪初,才开始了根本改革法律制度的尝试,但是这种尝试与空前的民族、政治、社会危机交织在一起,实际影响力是微不足道的。中华民国时期迅速制定并颁布了一批与当时最先进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接轨的法典,其实际施行的情况相当有限,很大程度上只是“书面法”而已。

——均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演变的特点,并说明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近代法律的特色及其效果。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22年秋,孙中山修改国民党党纲,在“民权主义”部分规定:“谋直接民权之实现,与完成男女平等制全民政治。”不久,胡汉民等人起草宣言表示:“确定妇女与男子地位之平等,并扶助其均等发展。”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从形式上统一了中国,胡汉民出任立法院院长,在其大力支持下,193012月,《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在立法院获得通过,该篇规定:任何权利,均不因男女而有所区别;无论男女,均有资格担任家长。这部民法是全世界第二部、亚洲第一部明文规定男女平等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将近代女权运动、五四运动的社会进步思潮以法典的形式巩固下来,既是对孙中山民权主义的落实,也是辛亥革命在社会领域的延续。一位参与民法制定的官员回忆道:“(立法)应超越现实,以求掖导社会之进步,但又不宜过分激进,致与现实脱节,无法在社会中发生预期之效力。”

——摘编自陈晓平《广府地区的男女平权运动》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邓颖超主持起草了第一部《婚姻法》,在起草过程中针对争议较大的离婚自由问题,邓颖超基于封建宗法社会妇女得不到离婚自由,在离婚方面所受的障碍比结婚还要大的实际情况,反对以引起社会混乱为借口限制妇女的离婚自由权利。《婚姻法》彻底打破了旧婚姻制度,为建立新式家庭提供了法律保障。1956年,邓颖超在中共八大上作了题为《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发挥广大妇女群众的力量》专题报告,报告中提出:广泛动员妇女参加劳动生产,是“争取妇女彻底解放的关键”,妇女只有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才能在政治、经济、人格上获得独立地位,才能彰显自身的价值,这才是彻底的解放。

——摘编自倪婷《奋斗百年路:邓颖超妇女解放思想及其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民法》有关男女平等的相关规定得以通过的背景,并简要评价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邓颖超对中国妇女解放事业的贡献,并综合以上材料谈谈你从中得到的有关中国近现代妇女解放的启示。
2022-03-27更新 | 64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南省百所学校2021-2022学年高三3月联考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全国人民大会审议通过。这部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应时代所需,既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

材料一   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就是被拿破仑称为一生荣耀的《民法典》,拿破仑武力所及之处,其法典必然随之。这部法典遵循古代罗马“法典”的传统,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吸收了各种来源,于1804年3月颁布。法典内容丰富,包括总则、三编(35章),共2282条。其中最突出的有这样几个方面:

537条规定:“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544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113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而且规定原料的取得,商品的流通,工人的雇佣,都必须通过契约,买卖、交换,一切均可以自由经营。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非政治性权利,包括关于个人的权利、亲属的权利和财产的权利。

第488条:“满21岁为成年,到达此年龄后……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

《拿破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的重要成果。经过多次修订,至今仍在使用。

——百度百科《法国民法典》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于1912年3月颁布施行,共七章五十六条。其目的是防范袁世凯的专制独裁,确保中国走上民主政治的道路。1914年5月由袁世凯的《中华民国约法》取代。

《临时约法》的失败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环境所造成,但其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乃是导致其失败的根本原因。由于《临时约法》的制定在形式上就缺乏代表性,所以在内容上很难反映各阶层意见,其内容虽然是先进的,但从其形式来看,科学性、民主性均有所欠缺,宪政在一个国家的确立,往往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专制的国家。

——摘编自音正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缺陷》


(1)根据材料一概括《拿破仑法典》所体现的原则;并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拿破仑法典》的历史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临时约法》体现的原则及辛亥革命未能在中国实现宪政的原因。
2020-09-20更新 | 49次组卷 | 1卷引用:辽宁省沈阳市2019-2020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联考历史试题
4 . “选举”作为中国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有一个更替嬗变的发展过程。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选举”可以说是由统治者自上而下地来选择治理者,或者说是以“贤”选“贤”。……西汉时岁举和特举“贤良方正……‘明法”诸科并行,地方官掌握着较大的选举权。魏晋时代,实际选举权掌握在豪门世家手中。唐代选举权收归中央,士民可以自由投考。宋代通过锁院、糊名、誊录等方式形成“取士不问家世”的局面,……北宋入宋史的官员有46.1%来自寒族。

——摘编自何怀宏《选举社会》

材料二   根据1832年改革法令,56个腐败选区被废除,30个较小的选区失掉一个席位在伦敦和其他新兴城市,新设了40多个新选区。仍有一些仅有数十名选民的小选邑被保留下来;一些人口较多的城市依然无权选送代表。改革法案还保留了选举人的财产资格,规定地主或房主年收入达10磅者、租地经营达50磅者才有选举权。全国选民大约增加了30万,即由1831年的51万增加到8万,选民在全国成年居民中的比例由5%提高到8%。

——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选举政治是孙中山及革命党人共同追求的目标。……孙中山指出“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民国初年参议员选举法有44条,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有121条,国会组织法22条。

——摘编自谢冬慧《我国选举制度的近代嬗变》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两汉到唐宋时期“选举”的变化,并概括唐朝“选举”制度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832年改革法令的背景及其影响
(3)分析材料一与材料二、材料三中“选举”的不同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推动中国近代选举政治的变化的原因。
2020-07-24更新 | 65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辽源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等友好学校2019-2020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智能选题,一键自动生成优质试卷~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由于孙中山就职时曾做过许诺,故于1912年2月13日向参议院提出辞呈并荐袁自代。这种紧迫的政治形势,更加速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蓝图的具体设计。3月11日,孙中山公布了由参议院议决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动之”。

——摘编自陆杰峰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过一段时期的酝酿和思考,毛泽东向党内外明确指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他领导发起关于“五四宪法”的三次大规模的群众性讨论,是一次发扬民主原则、践行群众路线的典范,也是“五四宪法”能够成为一部“得到大家拥护”“得人心”的宪法的重要原因所在。1954年9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

——摘编自李振《毛泽东主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政治智慧》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紧迫”的原因及体现的主要原则。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五四宪法”的性质并说明“五四宪法”颁布的意义。
2020-03-27更新 | 41次组卷 | 1卷引用:广西来宾市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历史试题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下表是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法令

1912年简介
1月颁布《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权限》,规定中央行政机构的设置及职权。
3月公布《南京府官制》,改革了地方行政机关的模式。
3月颁布《大总统令内务、司法部通饬所属禁止体罚文》,禁止刑讯逼供。
3月颁布《大总统通令开放蛋户惰民等许其一体享有公权私权文》,规定各户人等均享有公民权利。
3月颁布《商业银行暂行则例》,鼓励兴办实业,鼓励华侨回国投资。
3月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禁用前清各书通告各省电文》等法令,奖励女学,规定教科书内容务须合乎共和国宗旨。

——摘编自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南京临时政府立法活动的影响。
2019-11-22更新 | 62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雅安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历史试题
7 . 民主与法制是人类优秀的政治文明成果。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以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为标志,创造性地形成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1)材料一所列条文出自中国近代哪一部重要法律文献?指出其确立的政治体制及历史地位。
(2)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什么?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列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三大民主政治制度。
2019-01-10更新 | 31次组卷 | 1卷引用:陕西省延安市吴起高级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华民国的国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材料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国新闻网《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时间,分析《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的主要原则,并指出“五四宪法”重要作用。

9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部《王位继承法》,被看作是《权利法案》的补充,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英国“议会至上”原则,是迈向君主立宪制度的重要一步,议会逐渐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百度百科

材料二1777年大陆会议制定的并于1781年批准施行的《邦联条例》规定,由当时13个独立州组成邦联制国家。邦联政府的权限很小,不能有效地行使国家职权。鉴此,邦联合国会于1787年2月邀请各州代表到费城召开制宪会议,修改《邦联条例》。经过长时间的秘密讨论,直至1787年9月17日才通过新的宪法草案,交由各州批准。全国围绕新宪法的批准问题展开广泛的激烈讨论。1789年3月4日召开的美国第1届联邦国会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生效。

——百度百科

材料三1911年10月,武昌起义后,对于正在酝酿的中央政府组织机构是取美国式的总统制还是取法国式的内阁制,同盟会内部存在着分歧和争议。经多次讨论,孙中山同意行内阁制,并拟议以黄兴为内阁总理。12月下旬,南京各省代表会议上,多数代表赞成总统制,会议通过《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维持总统制。清帝逊位(1912年2月12日)后第二天,孙中山向南京参议院提出辞职咨文,推荐袁世凯继任大总统。同年,3月11日正式公布参议院起草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政治的组织形式为内阁制。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依据材料一,说明这一政治制度是怎样在英国确立的?

(2)依据材料二,概括美国修改《邦联条例》的原因。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后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与《邦联条例》相比,最大区别是什么?

(3)材料三反映了当时革命党人的争论焦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三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有何目的?

10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又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监察网络。至清朝,将六科给事中划归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还以皇帝的名义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台规》。

——摘编自饶文波《廉洁文化之旅之中国古代的廉政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清监察制度达到顶峰的表现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有何意义?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

材料三   日本在1945年完全被摧毁了。尼米兹海军上将始终认为,美国海军的绝对优势使胜利得以实现,而且只要有海军的优势就足以获胜。苏联的观点认为红军参战是决定性的因素,即使没有原子弹也会是这样。……看来是所有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才把日本一步步引向失败,然后又使失败突然来到。

——H.米歇尔《第二次世界大战》(下册)


(3)据材料三,作者提及的日本战败原因有哪些?你认为这样的分析全面吗?试作说明(注意:只判断不写理由不给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