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疫①(节选)
【法】加缪
报纸在老鼠事件里喋喋不休,对死人的事却只字不提。原因是老鼠死在大街上,而人却死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报纸只管街上的事。不过省政府和市政府已在开始考虑问题了。但只要每个大夫掌握的病例不超过三两个,便没有人想到要行动。其实,如果有谁想到把那些数字加一加就好了,因为加起来的数字是触目惊心的。仅仅几天工夫,致死病例已在成倍增加,而在那些关心此怪病的人眼里,很明显,那是真正的瘟疫。贝尔纳 · 里厄的一位年龄比他大得多的同行卡斯特尔,正好选在这个时刻,前来看望他。
“您自然知道那是什么,里厄?”卡斯特尔说。
里厄回答说:“我在等化验结果。”
“我可明白,用不着化验分析。大约二十年前我在巴黎也见过几例这样的病,只不过当时谁也不敢说出它的名字罢了。舆论,很神圣嘛:它说不要惊慌,千万不要惊慌。呵呵。里厄,您和我一样清楚这是什么病。”
里厄在思忖。他从诊室的窗口眺望着远处俯瞰海湾的悬崖。天空虽然还呈蔚蓝色,但亮丽的色彩已经随着午后的逐渐消逝而暗淡下来。
“是的,卡斯特尔,”里厄说,“这难以置信。但这很像是鼠疫。”
卡斯特尔老大夫起身朝门口走去。他边走边说:
“你知道人家会怎样回答我们:‘鼠疫在温带国家已经绝迹多年了。’”
“绝迹,绝迹意味着什么?”里厄回答时耸耸肩。
“是啊,别忘了;大约二十年前,巴黎还发生过呢。”
“好吧,但愿这次不比当年严重。不过这真难以置信。”里厄说完,便沉默下来。
疫情发展到现在,适才是里厄医生第一次承认“鼠疫”这个词。故事讲到这里,我们暂且把贝尔纳 · 里厄留在窗前,让笔者对大丈夫心里的犹豫和惊异作些解释。天灾人祸本是常见之事。然而当灾祸落在大家头上时,谁都难以相信那会是灾祸。人世间经历过多少鼠疫和战争,两者的次数不分轩轾,然而无论面对鼠疫还是面对战争,人们都同样措手不及。里厄大夫与我们的同胞一样措手不及,因此我们必须理解他为什么会焦虑不安而同时又充满信心。就如同一场战争爆发时,人们会说:“这仗打不长,因为那太愚蠢了。”人们总是过高的看待自己,他们认为天灾只是一场噩梦,很快就会过去。他们继续做买卖、准备旅行、发表议论。他们如何能想到会有鼠疫来毁掉他们的前程、取消他们的出行、阻止他们的议论?他们自以为无拘无束,但只要大难临头,谁都不可能无拘无束。
里厄大夫在凭窗眺望这座尚未起变化的城市时,面对所谓“前景堪忧”的鼠疫,他几乎感觉不出在他心里已产生了轻微的沮丧之情。他竭力回想着自己对此病所知道的一切。一些数字在他脑海里浮现出来,他想,在历史上大约发生过三十次大规模的鼠疫,大约造成一亿人死亡。但死一亿人算什么?人只有在打过仗时才知道死人是怎么回事。既然人在死亡时只有被别人看见才受重视,分散在历史长河中的一亿尸体也无非是想象中的一缕青烟而已……
大夫不耐烦了。他这是在听任自己遐想,不应该这样。几个病例算不得瘟疫,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就行了。不过必须抓住已知的情况不放:昏迷、虚脱、眼睛发红、口腔肮脏、淋巴结炎、极度口渴、谵语、身上出现斑点、体内有撕裂般的疼痛,而出现这一切之后……这一切之后,里厄大夫想起了一句话,这句话正好成了他在手册里列举症状后写下的结束语:“脉搏变得极为细弱,稍一动弹就骤然死亡。”是的,那一切症状之后,病人危在旦夕,而四成有三成的病人——这是准确数字——都按捺不住去做这个难以觉察的动作,加速他们的死亡。
大夫仍在凭窗眺望。窗玻璃那面,天高云淡,春意盎然;这面却还能听见“鼠疫”这个词在屋里回荡。这个词不仅有科学赋予的内涵,而且有一长串与这个平静祥和、与世无争的城市很不协调的图景:瘟疫肆虐的雅典连鸟儿都弃它而飞;中国的许多城市满街躺着默默等死的病人;君士坦丁堡医院里硬土地上潮湿霉臭的病床、堆放在米兰的一片片墓地里的还活着的人、惊恐万状的伦敦城里那些运死人的大车,还有日日夜夜到处都能听见的人们无休无止的呼号。
就在这时,窗外突然传来一阵电车铃声,刹那间赶走了那些痛苦的景象。惟有那鳞次栉比的灰暗屋群后边涌动的大海才能证明,这世界上还有令人忧虑和永无安宁的东西存在。里厄大夫凝视着海湾,不错,“鼠疫”这个词是说出来了:不错,就在那一刻,疫病已使一两个人罹难。但那没关系,有办法可以阻止疫病蔓延。目前应当做的,是明确承认必须承认的事实,消除无益的疑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随后,假如鼠疫停止了——这最有可能——一切都会一帆风顺。假如情况并非如此,大家也可以知道什么是瘟疫,知道是否有办法先处理它,后制服它。
大夫打开窗户,街市的喧闹声骤然增大了。一台机锯千篇一律而又短促的咝咝声从隔壁的车间传了进来。里厄振作精神。坚定的信心就在那里,在日常的劳动中。其余的一切如系游丝,都由一些无可取之处的意念左右,可不能停在那里面的。最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里厄医生想到这里,大步流星地走出门去。他要向省政府提出一个也许会被认为不得体的谏言与要求。
【注】:①长篇小说《鼠疫》首版发行于1947年,选文刘方译,有删改。
1.下列与小说内容和艺术特点有关的理解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其他译本中,画波浪线句也被译为“舆论不可惊动:不能慌乱,切不能慌乱”,这种翻译虽然简洁有力,但两者相比,选文更生动,也更符合情境。 |
B.小说擅长营造反差。叙说口吻与故事的反差、人们的预期与即将到来的鼠疫的反差、惨烈图景与平静小城的反差都使小说在短小篇幅中迸发巨大张力。 |
C.小说细腻描摹了里厄医生面对疫情从焦虑又乐观,到沮丧不安,再到回归理智、下定决心面对灾难的心理变化过程,表现了强烈的抗争精神。 |
D.虽然作者是以里厄医生关于“鼠疫”的联想为单一线索来展开叙事的,但他却能旁征博引,借史诗般的悲壮话语,勾勒出跨越时空的人类苦难图景。 |
3.本文节选自加缪的同名长篇小说。在之后的情节发展中,里厄医生终于承认,他就是故事的叙述者。作者这样安排对选文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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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碑名手
聂鑫森
范玉成是古城的刻碑名手,已到古稀之年了。
范玉成十四岁起拜师学艺,五十多个年头一眨眼就过去了。他从刻石社退休十多年了,可一直没闲着。儿子还在刻石社,一接下什么重要工程,总得请老爷子把把关。他也乐意,范家手艺一代代传承,绝不能让世人说闲话,否则就愧对列祖列宗了。
儿子范致远也到知天命之年了。
他对父亲说:“邻市的望江楼重修一新,有块《重修望江楼记》碑要刻哩。”
范玉成显得特别高兴。他记得四十多年前,也就是1966年春节过后,他与一些同行应邀到望江楼公园刻一条诗碑长廊。一直刻到冬天,眼看就要完工了。有一天傍晚,突然来了很多戴红袖章的学生和工人,把望江楼的台阶撬开了,把门窗卸了,把楼梯拆了,把里面的字画等文物烧了,一座清乾隆时的三层楼阁刹那间被当作“四旧”毁掉了。他只能远远地看着,泪水纵横。第二天,那些刻好的诗碑,也被一一砸碎,并把他们这些刻碑人驱赶回了老家。范玉成渴望旧地重游,那楼可还是往日模样?
儿子说:“现在正是炎夏,太热,您暂时别去。等我在那里阅好了稿,选好了石,‘上墨’‘过朱’‘打样’后,准备刻碑了,您再来,一边指点我,一边看看风景,好吗?”
范玉成答应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范玉成在心里计算着:儿子该阅稿了,那文章是谁撰写的呢?又是哪个书法家书写的墨本呢?选的是什么石头,汉白玉石还是大理石?选好了石,先要用砂石打磨平整,再用细刀砖磨光,直至腻滑方可。接下来,儿子该“上墨”了:用磨浓研匀的上等墨汁刷在石上;墨汁干后,再用烙铁烫上白蜡,薄薄地在墨上覆盖一层。下一道工序应是“过朱”:把透明拷版纸覆在墨本上,双钩临描,然后再用银朱做红线双钩。待做完这些,就该“打样”了:把“过朱”的双钩拷版纸平铺在上过蜡的碑石上,用木榔头垫着羊毛毡,敲击钩本字样,让双钩红线清晰地印下去。
范玉成乘车赶到邻市的望江楼公园,在一间工作室里找到儿子时,儿子正好完成了“打样”。
“爹,我正准备打电话哩。”
“爹知道你的功夫,该用多少时间,我心里有数。”
儿子笑了:“知子莫若父啊。”
范玉成开始阅稿,文章是本市市长华声撰写的,还不错,情文并茂;墨本是请北京一位老书法家几个月前书写的,那老书法家写好寄来后因心肌梗塞竟鹤归道山了。字真好,行书,有《兰亭序》帖的味道,可惜天不悯才啊。
再看一遍文章,范玉成头上冒出了一层热汗,文中说望江楼毁于1967年春,这就失实了,分明是1966年冬!听说市长还年轻,不到五十岁,又不是本地人,恐怕没有细细考察,就轻率地作了结论。
范玉成说:“这碑暂不能下刀,一定要改过来。”
儿子急了:“爹,我们只管刻就是了,这不是我们的错。再说,人家市长会改吗?再说书写的人都死了,谁能把墨稿改正过来,而且风格丝毫不差呢?”
“若市长不肯改,这个活儿我们退了!碑者,史也,是留给后人看的,不能以讹传讹。”
儿子不作声了。
顿了一阵,儿子说:“爹,您还没去望江楼吧,我陪您去。”
范玉成一甩手,说:“不去!”
第二天一早,范玉成让儿子把公园的负责人找了来,当面说明了情况。
主任姓陈,很年轻,不到四十岁,大学中文系毕业。听完范玉成的话,说:“我就去找市长, 谢谢范老的提醒。”
中午快吃饭时,陈主任兴冲冲地回来了,说:“华市长让我转达对您的敬意,而且交代一定要改!”
范玉成呵呵地笑了。
“文章好改,只是这墨本上的字怎么改写过来呢?”陈主任问。
“你放心。这位老书法家的字,我熟悉,要改的字,我可以补写得和他分毫不差,这个功夫我还是有的。”
一个月后,《重修望江楼记》碑刻好了,看过的人都啧啧称赞。
父子俩走之前,认认真真地登上了望江楼,看古色古香的横梁直柱、飞檐翘角,抚红漆栏杆、雕花门窗,品匾额、楹联的内容和书法,确实可称之为杰构。他们登到顶楼,骋目远望:湘江如带,白帆点点;远山似簇,村镇笼烟。
范玉成对儿子说:“刻碑的人,责任重大,历史是不能作假的。否则,我不敢登上这望江楼,我怕前人责怪,后人唾骂!”
儿子说:“爹,我会记在心里的,您放心。”
(选自《21世纪中国最佳小小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以洗练的笔调叙述了范玉成的刻碑历程和精神世界,反映了追名逐利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担当精神的颂扬和浮躁世风的不满。 |
B.范玉成艺高技精,所以能见人之所未见,敢发人之所未发,以犀利的眼光发现市长《重修望江楼记》的失实之处,并坚决要求更正。 |
C.儿子对市长文章失实之处明哲保身、少管闲事的态度很有时代代表性,有力地反衬出范玉成认真负责、严谨耿直的职业操守。 |
D.文章写“范玉成在心里的计算”可谓一箭双雕,一方面向读者介绍了刻碑的整套工艺流程,另一方面也完成了对儿子在刻石社准备工作的叙写。 |
3.小说是怎样叙述范玉成的故事的?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范玉成父子登临望江楼为结尾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塔 铺
刘震云
我从部队复员,回到了家。那是1978年,社会上刚兴高考的第二年,我便想去碰碰运气。就这样,我来到镇上中学,进了复习班。
复习班,是学校专门为社会上大龄青年考大学办的。进复习班一看,许多人都认识。于是谈各人来复习的动机。王全说:他本不想来凑热闹,都有老婆的人了,还拉扯着俩孩子,上个什么学?可看到地方上风气恁坏,贪官污吏尽吃小鸡,便想来复习,将来一旦考中,做个州府县官啥的,也来治治这些人。“磨桌”(豫北土话,形容极矮的人)说:他不想当官,只是不想割麦子,毒日头底下割来割去,把人整个贼死!最后轮到我,我说:正是一无所有,才来复习。
这所中学的所在镇叫塔铺。镇名的由来,是因为镇后村西土坛上,竖着一座歪歪扭扭的砖塔。开学头一天,上语文课,教室后边传来鼾声。老师循声寻人,大家发现是坐在后边的“磨桌”伏在水泥板上睡着了。老师气冲冲地走了,教室炸了窝。有起哄的,有笑的,有埋怨“磨桌”的。这时我发现,乱哄哄的教室里,唯有一个人没有参加捣乱,趴在水泥板上认真学习。她是个女生,正和尚入定一般,看着眼前的书,凝神细声地诵读课文。我不禁敬佩,满坑蛤蟆叫,就这一个是好学生。
河边落日将尽,一小束水流,被晚霞染得血红,一声不响慢慢淌着。远处河滩上,有一农家姑娘在用筢子收草。只见那收草姑娘已将一大堆干草收起。仔细一打量,这姑娘竟是课堂上那独自埋头背书的女同学李爱莲。我问为什么割草,她脸蛋通红,说家中困难,爹多病,下有二弟一妹,只好割草卖钱,维持学费。我叹息一声,说不容易。她看我一眼,说:“现在好多了呢。以前家里更不容易。记得有一年,我才十五,跟爹到焦作拉煤。那是年关,到了焦作,车胎放了炮,等找人修好车,已是半夜。我们父女在路上拉车,听到附近村里人放炮过年,心里才不是滋味。现在又来上学,总得好好用心,才对得起大人……”
后来我和李爱莲同桌,我给她讲当兵,在部队里如何喂猪。她给我讲小时候自己爬榆树,一早晨爬了八棵,采榆钱回家做饭。家里妈挺善良,爹脾气不好,爱喝酒,喝醉酒就打人。
春天了,柳树吐米芽了。一天晚饭,我在教室吃,李爱莲悄悄推给我一个碗。我低头一看,是几个菜团子,嫩柳叶蒸做的。我感激地看她一眼,急忙尝了尝,竟觉山珍海味一般。
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痩得皮包骨头的“磨桌”突然脸蛋红扑扑的。这秘密终于被我发现了。我到厕所解手,发现地上有几张破纸在烧,火里爬着几个刚出壳的幼蝉。“磨桌”盯着那火,蛮有兴味地一个个捡起往嘴里填,接着就满嘴乱嚼起来。我眼中涌出了泪,上前拉住他,犹如拉住自己的亲兄弟:“‘磨桌’,咱们回去吧!”
“五一”了,学校要改善生活。萝卜炖肉,五毛钱一份,穷年不穷节,同学们纷纷慷慨地各买一碗,“哧溜哧溜”放声吃。我端菜回教室,发现李爱莲独自在课桌前埋头趴着,也不动弹。我猜想她经济又犯紧张,便将那菜吃了两口,推给了她。她抬头看看我,眼圈红了,将那菜接了过去。我既是感动,又有些难过,还无端生出些崇高和想保护谁的念头,便眼中涌泪,扭身出了教室。
离高考只剩两个月了。这时传来一个消息,说高考还考世界地理。学校原以为只考中国地理,没想到临到头还考世界地理,大家一下都着了慌。这时我爹来送馍,问是什么事,我简单地给他讲了,没想到他双手一拍:“你表姑家的大孩子,在汲县师范教书,说不定他那儿有呢!”爹自告奋勇要立刻走汲县。我说:“来回一百八十里呢!”
第三天早晨,爹从县城回来了。这时我才发现,爹的鞋帮已开了裂,裂口处洇出一片殷红殷红的东西。我忙把爹的鞋扒下来,发现那满是脏土和皱皮的脚上,密密麻麻排满了血泡,有的已经破了,那是一只血脚。
“爹!”我惊叫,却是哭声。
高考结束了。和王全仅分别了一个月,他却大大变了样。我想起李爱莲,忙问:“李爱莲她爹的病怎么样了?她说在新乡考学,考得怎么样?”
王全叹了一口气:“她根本没参加考试,她出嫁啦!她爹这次病得不一般,要死要活的,一到新乡就大吐血。没五百块钱人家不让住院,不开刀就活不了命。一家人急得什么似的,急手现抓钱,哪里借得来?这时王庄的暴发户吕奇说,只要李爱莲嫁给他,他就出医疗费。你想,人命关天的事,又不能等,于是就……”后来,我进了我国北方的一所最高学府。玉阶飞檐,湖畔桃李,莘莘学子。但我的眼前始终浮动着、闪现着塔铺的一切,一切。我不敢忘记,我是从那里来的一个农家子弟。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以顺叙的手法记述了“我”参加高考的过程,虽然叙事平淡,但真实感人,写出了那一代人的辛酸经历。 |
B.王全年龄较大,因对地方官的不满而决定参加高考,以求将来做官可以整治这些让他痛恨的地方官,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 |
C.小说结尾一段写“我”不敢忘记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这其实是表示“我”不敢忘记自己是如何从穷人堆里挣扎出来的。 |
D.刘震云的《塔铺》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把目光投向乡村,都叙述了一个发生在乡村的凄美故事,歌颂了人性的纯真。 |
3.小说三次写“我”流泪,每次心情都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文本一:
秋天的梨花
赵淑萍
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受父母宠爱的孩子。
那一年,一个秋日的黄昏,难得度假的父母在老家的田野里散步。突然,母亲看到梨树上,有几朵梨花开着,洁白无瑕的小花,在绿叶间,如此清新,如此明媚。怎么秋天也会有梨花开呢?打小在城里长大的母亲觉得很新奇。父亲说,十月小阳春,天气和暖,所以,有梨花开。就是那个假期后,母亲粘酸嗜醋,怀上了她。此时母亲已年近五十,亲友们都建议她不要这个孩子了。
可是,母亲想起了三十年前的春天。那时,日寇入侵,精通医术的父亲参加抗日救卫队去了。父亲在战场上救死扶伤,母亲则腆着个大肚子,在父亲的老家,一个小山村待产。母亲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孩。可是,孩子出生不久就身体泛紫,嘴唇发乌,面色苍白。母亲首次生产,毫无经验。旁边人也不懂,不知道这是新生儿窒息,应该采取急救措施,还在一旁摇晃、安抚,就这样,孩子天亡了。当时,母亲记得,春天,下了一场雨,屋外的梨花,一朵朵都含着泪。母亲的泪,也像雨一样,不住地流。
后来,战争结束了,父亲和母亲团聚了。再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父亲和他的同仁们一起创建了市中医院。在她之前,父母已有了五个孩子。想起盛开在秋日黄昏的梨花和那个多难的春天,母亲有种预感,是不是三十年前的那个孩子又回来了。于是,不顾劝阻,母亲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也许是出于对第一个孩子的负疚,父亲有生以来第一次接生,他亲自把这个小女儿迎接到了这个世界上。
她来到这世上,受尽了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哥哥姐姐们个个都跟着父亲学医,很小的时候就背《汤头歌》,抄方子,而她不喜欢,她喜欢背唐诗宋词。破天荒的,父亲允许这个最小的女儿不学医,由着她的兴趣。最后,她成了一名出色的图书编辑。“这样也好,我们负责给患者诊治,你就负责给一本本书把脉。”父亲说。
三十多岁时,她一次外出采风回来,突发恶性疟疾,剧烈头痛、呕吐,有性命之虞。平时对她视若珍宝的父亲,这次狠心开了足够剂量的砒霜。这砒霜的量,令从医的哥哥姐姐们都咋舌。结果,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这让父亲在中医界的声誉达到了顶峰。“毒药猛剂善起沉疴,虫类搜剔能疗痼疾。”父亲的用方让同行叹服。
退休后,父亲仍然被聘为中医院的顾问,每星期还去坐堂。为了中医院迁址重建,父亲多方呼吁,四处奔走。而新的中医院大楼落成的那天,父亲病倒了。
连日来,他高热不退,嘴里又说着“黄芪”“白术”“当归”等。每次,父亲发高热,不说胡话,只喊药名。他们多希望,95岁的父亲,能够再次扛过去。可是,这次,却扛不过去了。
那天,父亲清醒后,把他们都叫到床前,吩咐后事。最后,把她单独留下。
“孩子你知道吗?爸爸一生行医,救活无数人,但是,难免有疏漏误诊的时候。还记得那次我给你看病吗?在你之前,也有一个姑娘,我太谨慎,用的砒霜剂量不够,最后,没能挽回她的生命。到了你这里,我纠正了,所以,把你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了。爸爸这些年,把自己误诊的病例都写下来,结集成册,希望你给我编辑出版。”父亲让母亲从抽屉里捧出一沓稿纸。
她沉默了,她明白,以父亲的声望和地位,出版这本书,会给他带来什么。但是,出版这本书,对中医界来说,却是一种福泽。父亲看着她,父亲的眼神,如此明亮,如此坚定,容不得她犹豫,她点点头。
《误诊记》出版了。她和哥哥姐姐们校了又校。封面上,夕阳中一枝梨花,洁白无瑕。
文本二:
冯骥才先生曾经说过,一个人在路上走,那就是散文。如果摔了一跤掉到河里去了,那就是小说。那么我想,你摔了一跤掉到水里面去,你怎样摔跤的呢?你掉到水里面去,你这个反应如何呢?别人又对你做了些什么呢?然后这个故事就可以展开,你如果把这些写得细致传神,那你就成功啦。
接下去我要讲一讲人物。小说就是要刻画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我觉得小说还有一点就是它偏爱小人物和边缘人物。还有一点呢,我要说这个文学当中的人物,你一定要把他刻画得非常生动。至于他到底是好人坏人,你不要去纠结这个。我觉得作家的使命就在于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极鲜活,这就可以了。至于读者怎么去看,是读者的事情。作家给读者留下的空间越大,说明他的小说越是成功。如果说他写的这个人,符合以上特点并且能够引发一场争议的话,说明他这个小说人物塑造是最到位的。
(摘编自新浪网《赵淑萍老师谈小小说的创作》)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几次写到了“梨花”,并赋予了它特殊的含义,渲染了氛围,契合有关人物心境,增添了文章的艺术性。 |
B.母亲执意生下小女儿,是出于她对三十年前那个春天里夭亡孩子的追忆与负疚,这段补叙也丰富了小说内容。 |
C.父亲形象感人至深:日寇入侵,父亲参加抗日救卫队救死扶伤;建国后,他和同仁一起建立中医院,鞠躬尽瘁。 |
D.小说将平常人、生活事当作描述的主体,从看似不经意之处,挖掘着寻常之中蕴含的价值,探求着人生真谛。 |
3.文本二的第一段,强调了小说创作中的情节曲折和细节生动的重要性。请结合文本一作简要分析。
冬夜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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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小时候的富蕴县,冬天真冷啊。睡到天亮,脚都是冰凉的。我和我妈睡一个被窝,每当我的脚不小心触到她,总会令她惊醒于尖锐的冰意。被子那么厚,那么沉,却是个大冰箱,把我浑身的冰冷牢牢保存。我俩睡在杂货店的货架后面。那时,我还是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已经开始失眠了。我总是静静躺在黑暗中,相峙于四面八方的坚固寒意。潜伏于白昼中的许多细碎恍惚的疑惑也在这寒冷中渐渐清晰,膨胀,迸裂,枝繁叶茂。我正在成长。一遇到喧嚣便欢乐,一遇到寂静便恐慌。我睡不着,又不敢翻身,怕惊醒我妈。好在不到十年就已经攒存了许多记忆,便一桩桩一件件细细回想。黑暗无限大。我一面为寒冷而痛苦,一面又为成长而激动。
②就在这时,有一个姑娘远远走来了。我过于清晰地感觉到她浑身披戴月光前来的模样。她独自穿过长长的,铺满冰雪的街道,坚定地越来越近,终于响起了敲门声。我惊醒般翻身坐起。听到我妈大喊:“谁?”她的声音清晰响起:“我要一个宝葫芦。雪青色的。”我妈披衣起身,持手电筒走向柜台。我听见她寻摸了一阵,又向门边走去。我裹着被子,看到手电筒的光芒在黑暗中晃动,看到一张纸币从门缝里递进来,又看到我妈把那个小小的玻璃饰品从门缝塞出去。这时,才真正醒来。
③小时候的富蕴县真远啊。从富蕴县去乌鲁木齐至少得坐两天车。我妈每年去乌鲁木齐进两到三次货。如果突然有一天,县里所有的年轻姑娘都穿着白色“珠丽纹”衬衫、黑色大摆裙;或者突然一天,所有人不停哼唱同一个磁带专辑的歌——那一定是我家的小店刚进了新货。在小而遥远的富蕴县,我家小店是一面可看到外面世界些微繁华的小小窗口。
④又有一天,所有年轻人每人颈间都挂着一枚葫芦形状的玻璃吊坠,花生大小,五颜六色,晶莹可爱。“宝葫芦”是我妈随口取的名字,一旦叫开了,又觉得这是唯一适合它的名字。还有“雪青色”,原本也从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然而一夜之间突然开窍。从此一种颜色美于另一种颜色,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更令人记挂。原来世上所有美丽的情感不过源于偏见罢了。偏就喜欢雪青色,偏要迷恋前排左侧那个目光平静的男生。盲目任性,披荆斩棘。
⑤我在路上走着走着,总是不由自主跟上冬夜里前来的那个姑娘的脚步。我千万遍模仿她独自前行的样子,千万遍想象她暗中的美丽。又想象她已回到家中,怀揣宝葫芦推开房间门。想象那房间里一切细节和一切寂静。我非要跟她一样不可,仿佛只有紧随着她才能历经真正的青春。
⑥我总是反复想她只为一枚小小饰品冒夜前来的种种缘由。想啊想啊,最后剩下的那个解释最合我心意:她期待着第二日的约会,将新衣试了又试,难以入睡。这时,突然想起最近年轻人间很流行的一种饰品,觉得自己缺的正是它,便立刻起身,穿上外套,系紧围巾,推开门,心怀巨大热情投入黑暗和寒冷之中。
⑦我见过许多在冬日的白天里现身的年轻姑娘,
⑧我是矮小黯然的女童,站在柜台后的阴影处,是唯一的观众,仰望眼前的青春盛况。晚上睡不着时,再一遍又一遍回想。一时焦灼一时狂喜。这时敲门声响起,雪青色的宝葫芦在无尽暗夜中微微闪光。霎时所有门都开了,所有的路光明万里。心中雪亮,稳稳进入梦乡……
⑨这世上那么多关于青春的比喻:春天般的,火焰般的,江河湖海般的……在我看来都模糊而虚张声势。然而我也说不清何为青春。只知其中的一种,它敏感,孤独,光滑,冰凉。它是雪青色的,晶莹剔透。
⑩白天我缩在深暗的柜台后,永远只是青春的旁观者。
⑪那时,我觉得一切的困境全都出于自己缺了一枚宝葫芦。我困于冰冷的被窝,与富蕴县有关的那么多那么庞大沉重的记忆都温暖不了的一个被窝。躺在那里,缩身薄脆的茧壳中,侧耳倾听。似乎一生都处在即将长大又什么都没能准备好的状态中。突然又为感觉到衰老而惊骇。
(选自《文汇报·笔会》,有删改)
1.第①段画线句的描写给人新奇之感,分析作者这样开篇的意图。2.有人认为第②段的内容显得太过突兀,放到第④段后更加合理,说说你的看法。
3.第⑦段连用五个“她们”,简析其表达效果。
4.赏析“宝葫芦”在全文构思中的作用。
清 明
姚化勤
还是唐人的清明雨,纷纷斜斜,销人魂魄;还是宋代的杨柳风,微微徐徐,迎面不寒。“风雨梨花寒食过,几家子孙上坟来。”一个古老的节日,仿佛仍在家乡——古老的豫东平原上氤氲着,一如遍野的麦苗,苍苍郁郁。
然而,这已经不是家乡传统意义上的清明了。相似的惟有迷蒙的雨,缠绵的风,以及相沿成俗的祭祖形式,它的灵魂伴着父亲一代人的谢世,恐怕早就丧失殆尽了。
此刻,我站在葬着爷奶的祖坟前,不禁想起儿时跟随父亲前来扫墓的情景,想起当时的清明节。
那是怎样的一个节日啊!绝非仅仅添坟烧纸、摆设供品的祭祖形式,也绝非单单“清明前后,种瓜种豆”的耕耘劳作,它更多地凝聚着先人遗传的美德,该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千古诗句,是幼苗对阳光,子女对父母、对祖辈的深深的感恩。
进入农历二月中下旬,清明节莅临了。乡亲们对已故亲人的怀念,就像自然地向着阳光生长的禾苗,也泛青拔节、萌发葳蕤起来。到了清明节的当天,子孙们则早早地赶到祖茔。当虔诚地祈祷已故的亲人们“尚飨”的时候,便油然地想起了他们的恩德,想起了自己的责任,甚至会反躬自问:我们的行为有无玷污祖先的地方?不能建功立业,起码可以做一个真正的人,让列祖列宗们放心地享用自己的祭品吧?
听母亲讲, 父亲青年时,正赶上家乡闹黄水,爷奶讨饭死在外地,曾经念过几年“子曰”“诗云”的父亲,几次放过被人聘为教师的机会,推车贩盐,扛活打工,拼命地多挣钱以养家糊口。累死累活十多年,终于实现了爷奶的遗嘱——拉扯着三位年幼的叔叔成家立业。等黄水过后,又起回爷奶的遗骨,安葬在自己归来开垦的田地上。为此,他做出了多大的牺牲!以至肚里的墨水全变成了汗珠,滋润出一个大写的长子长兄的形象。
一种古老的文化,仿佛润物无声的雨,悄悄地潜入禾苗的根部,将后辈们滋养成一茬茬泥土般忠厚的庄稼人。父亲时代,村里的民风淳厚,温馨和谐,也可以用两句唐诗来形容: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老人们的生活闲适而安逸,虽然不够富裕,但一户户篱笆小院里父慈子孝,爷孙相乐,并不乏浸濡着古典意味的殷殷亲情。休说作奸犯科或伤风败俗了,即使轻浮放浪都是一种过错,至于不赡养父母的不肖子孙,更会遭人唾弃。
可如今,尽管风雨依旧,时令依旧,而实质上,昔日的清明节已经徒具其表了,犹如失去灵魂的人,仅剩下了一具行尸走肉。依旧的风里,你再难寻见“杖藜扶我过桥东”的悠然老人,他们被子孙当作包袱抛在了外边。爹住瓦房儿住楼,爷爷奶奶住村头——住进村头的小屋里,打发着凄凉的暮年。依旧的雨中,你也再难觅到“遥指杏花村”的牧童了,他们也逐渐进化为城里的孩子,变成金丝笼里的鸟,囚起野性,囚起天真,囚出对“龙”“凤”的期望,又小皇帝般地颐指气使,因为他们的父母大多做了亦城亦乡的打工族,他们丢掉了泥土的本色,不伦不类地嫁接起城里人的新潮和作派,于是,偏僻的乡村里也出现了烫发描眉的女孩,出现了未婚先孕的村姑,更出现了宝贵儿女、奴仆老人的现象。试想,谁会舍得自己的小宝宝去做什么牧童呢?
直到15年前,沿海的村庄恐怕全现代化了,这儿仍在使用大概还是秦汉时发明的三吊弯铁犁,继续演绎着文人们称作“田园牧歌”的恬淡和清贫。没想到,自从第一对打工的青年搬回村里第一台电视机,人们思想大变,一心挣钱,日渐富裕,日渐时髦起来。“牛背横笛信口吹”的牧童,包括辘辘摇月亮的风景,尤其四世同堂的家庭全走到了尽头。从这大野的深处,我分明感觉出了古老乡村断裂的欢乐和痛苦,莫非任何变革都必须付出代价?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也要一步步地淡出生活?记得父亲病故时,举村皆哀,家家来人奉礼致祭。可几年后,待到四叔逝世,抬棺的青年们,竟然提出了要收“抬棺钱”!铜臭熏心,以至于此。应该说从那时起,我的纯朴的村庄也死了——死在一个灵魂泯灭、金钱至上的小楼换茅屋的时代里。
雨越发地密了,迷蒙一片;风越发地紧了,咝咝作响。想起父亲,想起四叔,蓦地也想起一句古话:仓廪实而知礼仪。可我的逐步富起来的乡村呢?礼仪哪去了?难道它只是一种上坟的形式?想着,想着,我忘了坟前的潮湿,不禁双膝下跪,心中默默地呼唤着:爷爷、父亲,我的传统的清明节啊,魂兮归来!
——(选自《散文选刊》 2010年第2期)
1.作者认为,清明应该是个具有着哪些蕴涵的节日?2.根据上下文,解释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①肚里的墨水全变成了汗珠,滋润出一个大写的长子长兄的形象。
②昔日的清明节已经徒具其表了,犹如失去灵魂的人,仅剩下了一具行尸走肉。
3.这篇文章使用了对比的手法,作者是如何进行对比的?通过对比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
4.面对传统文化的逐渐淡化,我们应该持一种怎样的态度呢?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①这天夜里,玛丝洛娃久久不能入睡。她睁大眼睛躺在板铺上,想着心事。
②她想,她到了萨哈林岛后绝不能嫁个苦役犯,要么嫁个长官,或者嫁个文书,至少也得嫁个看守……
③她想到许许多多人,就是没有想到聂赫留朵夫。因为回想起来太痛苦了,这些往事原封不动地深埋在她的心底。今天她在法庭上没有认出他来,倒不是因为她最后一次看见他时他还是个军人,没有留胡须,如今却留着大胡子,显得很老成,主要是因为她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在他从军队回来,却没有拐到姑母家去的那个可怕的黑夜,她在心里把她同他发生过的事全部埋葬掉了。
④在那个夜晚以前,她满心希望他回来,因此不仅不讨厌心口下的娃娃,而且常常对她肚子里时而温柔、时而剧烈地蠕动的小生命感到亲切。但在那个夜晚以后一切都变了。未来的孩子纯粹成了累赘。
⑤两位姑妈都盼望聂赫留朵夫,可是他回电说不能来,因为要如期赶回彼得堡。卡秋莎(玛丝洛娃的名字)决定自己到火车站去同他见面。卡秋莎服侍两个老姑娘上床睡了,怂恿厨娘的女儿玛莎陪她一起去。
⑥这是一个黑暗的风雨交作的秋夜,温暖的大颗雨点时下时停。卡秋莎虽然熟悉这条路,但在树林里还是迷失了万向。卡秋莎一跑上站台,立刻从头等车厢的窗子里看见了他。这节车厢里的灯光特别明亮。有两个军官面对面坐在丝绒座椅上打牌。聂赫留朵夫穿着紧身的马裤和雪白的衬衫,坐在软椅扶手上,臂肘靠着椅背,不知在笑什么。卡秋莎一认出他就用冻僵的手敲敲窗子。但就在这当儿,火车缓缓开动了。一个军官手里拿着纸牌站起来,往窗外张望。卡秋莎又敲了一下窗子,把脸贴在窗玻璃上。那个军官想放下窗子,可是怎么也放不下。聂赫留朵夫站起来,推开那个军官,粗暴地把窗子放下。
⑦火车加快了速度。卡秋莎也加快脚步跟住火车。就在窗子放下的一刹那,一个列车员走过来把她推开,自己跳上火车。卡秋莎落在后头,但她仍一个劲儿地在湿漉漉的站台上跑着,但头等车厢已经离得很远了。接着二等车厢也一节节从她旁边驶过,然后三等车厢以更快的速度掠过,但她还是跑个不停。等尾部挂着风灯的最后一节车厢驶过去,她已经越过水塔,周围一点遮拦也没有了。风迎面刮来,掀起她头上的头巾,吹得衣服裹紧她的双腿,她的头巾被风吹落了,但她还是一个劲儿地跑着。
⑧“阿姨!卡秋莎阿姨!”玛莎喊着,好容易才追上她,“您的头巾掉了!”
⑨“他在灯光雪亮的车厢里,坐在丝绒软椅上,有说有笑,喝酒玩乐,可我呢,在这儿,在黑暗的泥地里,淋着雨,吹着风,站着哭!”玛丝洛娃想着站住了,身子往后一仰,双手抱住头,放声痛哭起来。
⑩玛莎害怕了,搂住她湿淋淋的衣服,“阿姨,我们回家去。”
⑪“等一列火车开过来,往轮子底下一钻,就完事了。” 卡秋莎想着,没有回答小姑娘的话。她打定主意这样做。但就在这当儿,她肚子里的孩子,他的孩子,突然颤动了一下,忽然间,那在一分钟前还那么折磨她、使她觉得几乎无法活下去的重重苦恼,她对聂赫留朵夫的满腔愤恨,她不惜一死来向他报复的念头——这一切顿时都烟消云散了。她平静下来,理了理衣服,扎好头巾,匆匆走回家去。
⑫从那天起,她心灵上发生了一场大变化,她不再相信善了。如果她心里发生疑问:为什么人们互相欺凌,受苦受难?那么,最好就是不要去想它。如果她感到苦闷,那就抽抽烟,喝喝酒,同男人谈谈爱情,这样也就会把苦闷忘掉。
(节选自《复活》,有删改)
1.分析第③段画线句在文中的作用。2.结合第⑥⑦段中的画线句,分析描写秋夜风雨的用意。
3.分析玛丝洛娃在寻人过程中的两次心理转变及各自原因。
4.以下是从所学课文中节选的对话片段:
聂赫留朵夫:“请你饶恕我,我在您面前是有罪的…………哪怕到今天我也要赎我的罪。”
玛丝洛娃: “没有什么罪可赎的,过去的事都过去了,全完了。”玛丝洛娃说。接着,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她突然瞟了他一眼,又嫌恶又妖媚又可怜地微微一笑。
试推断玛丝洛娃说话的言外之意。
剃头张
邵孤城
小鬼子还没从野猫口登陆虞城的时候,剃头张担着剃头挑子天天十里八乡地赶场,生意十分红火。别人请他剃头图的就是他招牌上挂的六个字:“干净、好看、舒服”,“干净”说的是他剃过的头不会在身上沾一根头发,“好看”换句时髦的话说就是他剃的头有型有款,这真工夫还在“舒服”上,刮脸修面掏耳朵,老一辈剃头匠人传下的本事剃头张一样也不丢,还外加了拿捏的功夫,经他的手在你肩膀上一搭,能酥到骨头里去。
剃头张还有一手“八音刀”的绝活,轻易不肯出手,就连得了他真传的小剃头张也没能学到皮毛。小剃头张是剃头张的儿子,子承父业,先是跟着剃头张,手艺到家后就自立门户,自己担着挑子揽生意去了。小剃头张人活络,常常往城里去,朋友面广,剃头张也不去管他,妻子过世后,剃头张很宠溺这个独苗苗。手艺压身,剃头张不愁儿子将来没饭吃。
这天,剃头张刚把王铁匠的头清理干净,中村就带着他的部队从野猫口开进了小王庄。中村看着剃头张给一脸肥皂沫的王铁匠修面,摸摸自己几天没刮的胡子,直剌剌跑过去,一把把王铁匠从椅子上拉了下来,自己一屁股坐了上去。
剃头张也不说话,“啪”一甩围裙给中村围好,剃头剪子利索地在中村头上活动开来,一簇簇头发纷纷落到地上,也就片刻工夫,中村前后就像换了个人。剃头张取来一面镜子,中村满意地点点头,正要站起来,剃头张的一双手就搭到肩膀上,乍一使劲,疼得中村“哎哟”一声,刚想发怒,又忽觉从脚底下冒上来一股酸酸的麻麻的感觉,只觉得浑身说不出的爽。这一路的舟车劳顿顿时烟消云散,中村情不自禁闭上了眼睛,正享受着的时候,只听“啪”一声,剃头张什么时候已经解下围裙,正看着一脸不舍的中村,示意他已经好了。中村这才意犹未尽站起身准备开路,剃头张一把把他拉住,伸出手来。
“八格!”一名荷枪实弹的鬼子兵把枪瞄准了剃头张。
“你的,哟西!”中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大洋放到剃头张手里。
剃头张从鬼子身上讨到一块大洋的新闻转眼就从村头传到了村尾,都传他好胆量的时候,他却把招牌挂到家门口,再也不出门揽生意了。这样过了一个月,地保找上了门,趁剃头张给拿捏的时候,地保悄悄说,“老张,人家中村长官看上你的手艺了啊!他托我给你传个话,问你愿不愿意到他那里当差?这可是份美差啊!”
剃头张顿时停了下来:“你代我谢过中村长官的美意,我给乡野粗人剃惯了头,怕是服侍不了中村长官啊!”说完,自顾自收拾起剃具来。小剃头张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热络地一把勾住了正不知怎么下台的地保,一边就拉着他往外走。
剃头张惴惴不安地过了几天,鬼子那边却没一点动静。奇了怪了,剃头张正暗暗思量,一个熟客进门就嚷嚷起来:“老张,你儿子现在可不得了,成小鬼子身边的红人了啊!”剃头张一头雾水地问:“怎么回事?”一边就给客人围好围裙。“你还不知道?鬼子这两天清乡,你儿子立下大功了,游击队那几个据点全给抄了。好在游击队机敏,好像预先也得到了消息,提前就撤离了。小鬼子扑了个空啊!”剃头张这才恍然大悟。送走客人,剃头张匆匆下了门板提前打了烊。
清乡越来越猖獗,风声越来越紧,外面都在传,游击队已经被包围进了芦苇荡里了,鬼子兵即将要展开对芦荡的大搜捕。剃头张托地保给小剃头张捎个话,让他务必回家一趟。
穿着日本军装的小剃头张回家了,剃头张怎么看怎么也不像是自己的儿子。他冷冷打量着小剃头张:“你这一向可好?”
“好啊,挺好啊!”小剃头张打着哈哈。
剃头张叹了口气:“你不是一直想学八音刀吗?我今天就传了你吧!”
剃头张找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剃刀,在荡刀片上细细打磨着。“这就是八音刀?”小剃头张好奇地问。
“八音刀不是一把刀,是一种刀功!你坐下,我演示给你看!”话说着,剃刀已经在小剃头张耳廓上着落,化作“沙”一声响,“这是雨声!”刀尖到了耳坠,稍停片刻——“唰”一声,“这是风声!”刀刃循循向上,带出一轮“悉”声,“这是穿衣声!”突然飞刀至耳丁,左右连刮发出“吱、呀”声,“这是开门声!”刀尖猛翻入内耳轮,旋、旋、又旋——“哐、碰、嗡”三声盘旋而过,“这是鸡飞狗跳声”……小剃头张听着耳边八音响过,抑扬顿挫,一气呵成,人不由一震,顿时通体舒泰。
“你知道吗,八音刀又叫送别刀,那是专门给临终的人用的刀功,让那些即将离世的人再次回味人生那些最平凡的况味。这些年,为了给其他的剃头匠人留口饭吃,我立下规矩不再剃送终头,三十年了啊,这还是第一次!”还没等小剃头张会过意来,剃头张手中的剃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抹向小剃头张的喉间……
小剃头张三魂已散,六魄未去,他死死握紧了剃头张的手:“父亲,快去告诉开茶馆的阿庆嫂,就说鬼子今晚要扫荡……!”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家邵孤城善于吸纳传统营养,锻造人文精神。小说情节一波三折,结局出人意料,目的是让人咀嚼隐晦岁月的苦涩。 |
B.小说开篇运用细节描写,表现剃头张高超的技艺,既能引起读者阅读兴趣,又为下文故事情节展开作了铺垫。 |
C.剃头张为中村剃头并从他那讨到一块大洋,说明他对敌人的侵略还没有深刻的认识,与后文形成对比。 |
D.剃头张为了祖国的利益而误杀了自己的儿子,反映了普通人民的爱国不屈的精神和保卫祖国抵抗外来侵略者的坚强意志。 |
E.小说展现了抗日战争的复杂性和残酷性。剃头张误杀了给地下党传递情报的儿子,这一悲剧的情节,深深震撼了人们。 |
3.小说的结尾出人意料,但由于伏笔的运用又在情理之中,请结合小说具体分析用了哪些伏笔。
4.这篇小说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八音刀”,你更喜欢哪个篇名?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卜白
袁良才
①民国时期的上海,凭一张纸名满天下且赚得盆满钵满的,只有《申报》。《申报》副刊《自由谈》更是牛气冲天,在上面发稿的多是鲁迅、郁达夫、茅盾、叶圣陶等这样的超级大腕。文豪扬眉吐气,编辑、记者先生也神气活现,洋气十足。但凡事都有例外。卜白就是个例外,不,简直是个另类。
②他是《申报》的资深编辑,陈寅恪的高足,国学功底不可作等闲观,然却土得掉渣,土得冒烟儿。瘦高个儿,白净无须,常年着一袭青布长衫,足穿黑色方口布鞋,架着一副琇琅圆形近视眼镜,讲一口江南土语。在报社,他专司划版、校对,有时副刊缺边少角的,主笔大人就会说一声,卜先生,您给补一点白吧。卜白二话不说,展纸挥毫,须臾立就:或杂谈,或轶闻,或小幽默,或诗画配,虽短小得可怜,却鞭辟入里,妙趣横生,无不是锦绣文章。
③不少读者就是冲着卜白的补白文章,才订买《申报》的。其补白文字,政治、经济、文化、天文、地理、历史,无所不包,涉笔成趣。依其姓名谐音,人送雅号“补白大王”。真是通才、捷才、怪才。
④怪才必有怪癖。他嗜茶。西湖龙井、碧螺春、太平猴魁,他宁愿饿肚子也要设法买来饮。有好事者悄悄作了统计,卜白每天饮茶能饮掉五瓶热水,可见嗜茶之深。但他很少如厕,你说怪也不怪?
⑤一天,主笔大人对卜白说,卜先生,您也该给自己的人生补补白啦。卜白会意,三十好几的人,竟酡红了脸,期期艾艾道,不急,不急。事业未就,何以家为?主笔不由分说,扯着卜白的青布长衫袖口说,走,我陪您去见一位女士,我太太已候在那里了。
⑥卜白见到那位神情忧伤的女士,得知她男人是谢晋元的部下,在淤沪战役中为国捐躯了,撇下孤儿寡母,卜白竟爽快地应承了这桩婚事,主笔夫妇大感意外,又惊又喜。
⑦卜白一段话让女士为之涕泪交流:我虽一介书生,亦当为抗战效绵薄之力。让我为你这个抗日英烈之家补白吧!再说,你的娘家福建安溪有好茶“铁观音”呢!
⑧卜白没啥业余爱好,除了饮茶,就是看看京戏,尤其迷梅兰芳的戏,一来二去,结识了梅兰芳,成为票友。一次,梅兰芳在天蟾舞台演《贵妃醉酒》,观者如堵,一票难求。卜白却接到了梅兰芳专门差人送来的戏票。卜白急急地赶到剧场,戏正待开演,梅兰芳的嗓子突然发不出声音了,在后台急得团团转!
⑨卜白听闻,急急如风地挤进后台,对梅兰芳说,救场如救火!你在台前演,我在台边唱,合作一曲双簧。
⑩梅兰芳将信将疑,台下的观众已作哄叫闹起来,梅兰芳只得上台去。
⑪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见玉兔又早东升。那冰轮离海岛,乾坤分外明……剧场顿时响起暴风雨般的掌声。
⑫整场戏下来,梅兰芳的表演与卜白的唱腔念白浑然一体,俱臻妙境,竟无一名观众识破此中玄机。
⑬事后,梅兰芳特意答谢,卜白又是一句,急人所难,君子不可不为,补白亦大快事也!
⑭民国三十八年初夏,解放军的隆隆炮声响彻大上海城郊,吴淞口外。汤恩伯率重兵扼守上海。《申报》选派战地记者,“大笔杆子”们虽西装革履,却顿失绅士风度,不是低头狠劲抽烟,就是把咖啡喝得嘴里一半、地上一半。卜白饮了一口铁观音,一抹嘴,石破天惊地说,我去!
⑮有一天,上海市民突然从《申报》上看到一则快讯: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刘昌义中将率部投诚,为解放军打开进入上海中心城区的大门。
⑯谁也没想到,这竟是卜白平生最“得意之作”。多年后,卜白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我是中共隐蔽战线的一名战士,策反敌人弃暗投明,是我对军事斗争的一种补白!
⑰卜白,姓卜名白,一生补白。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8期,有删减)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极为凝练,不仅点明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而且写出了《申报》的社会影响力及其效益情况,为人物出场营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 |
B.《申报》副刊《自由谈》有鲁迅、郁达夫、茅盾、叶圣陶等这样的超级大腕投稿,文豪聚集如云,这是《申报》“凭一张纸名满天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
C.小说善于运用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竟酡红了脸,期期艾艾道,不急,不急。事业未就,何以家为”,通过神态描写和动作描写表现了人物性格。 |
D.解放军进攻上海时,卜白挺身而出去做战地记者,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是中共隐蔽战线的一名战士,他想为军事斗争做出自己的贡献。 |
A.“卜白”既是小说主人公的姓名,又与“补白”谐音,语意相关。 |
B.“补白”是主人公一生的主要行为,突出了主人公谦卑处世、锄强扶弱、救人急难、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的形象。 |
C.全文以“补白”为线索,串连起人物的多个生活侧面,使互不相联的内容集中紧凑。 |
D.“补白”的行为看似只是填补边角,实则意义非凡,很好地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
A.小说开头介绍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点出了《申报》刊物,著名的作家鲁迅、郁达夫、茅盾、叶圣陶等人物,这样的表述使得小说具有较强的真实性。 |
B.“怪才必有怪癖”。卜白每天饮茶能饮掉五瓶热水,在主笔大人的撮合下答应了与在淞沪战役中为国捐躯的谢晋元部下遗孀的婚事等事件就是明证。 |
C.卜白是《申报》的资深编辑,国学功底不可等视之。小说用卜白爱看京戏的业余爱好和梅兰芳合演双簧,印证了“人不可貌相”这句俗语。 |
D.小说对卜白的人物描写方法多样,既有对他的性格特征的概括介绍,也有对卜白的衣着等外貌描写,同时还有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 |
青春之歌(节选)
杨沫
第二天大早,她就被海浪拍打着岩石的声音催醒了。那有节奏的雄伟的浪涛声,有力地诱惑着年轻的、对人生充满着幻想的林道静。她匆匆吃过看门老头端来的早饭,就一个人跑到海边去。
早晨,天气晴朗,天边淡淡地飘着几朵白云,海水就像天色一样蔚蓝、明净,锦缎般闪着银色的光辉。远远的,就在这样平静的沉睡般的海面上,许多只挂着白帆的渔船随风荡漾。对着这雄伟辽阔的大海,林道静几天来紧紧压缩着的痛苦的心,渐渐舒展开来了。
她站在一个小山的顶端,默默地对这些绮丽的景色望了一阵,接着由于一种年轻人好奇的冲动,使她跑下了山巅,向紧靠海边的一个个的红色小木屋奔去。
一片平坦的海滩上,游泳者的笑声、闹声和娇声娇气的呼喊什么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这时,她才知道自己已经走进了有钱人避暑的海滨区。
她站在稍远的一颗老松树下好奇地观望者。一群群的外国人和中国的少爷、小姐,穿着各式各样颜色鲜丽的游泳衣,有的躺在海滩上,有的好像白鹅张着两臂,嬉笑着扑到海水里。停在岸上的只有少数外国老太婆,和甲国的太太们。她们撑着洋伞,有的还带着小狗,悠然地坐在铺着洁白被单的沙滩上,欣赏着海景、谈着闲话。还有一个女人杷一杯白色的乳汁,可能是牛奶,倒在一只洁白的盘子里喂着小狗吃。忽然听见一个女人尖声地喊叫起来。她向那边一望,这是个年轻的中国女人,正跳着脚大声叱骂着什么人:“小挨刀的!洋伞这半天还没拿来呀!晒死人,你这小贱货赔得起命吗?”
这时天色已将近中午,炎热的沙滩上,一个短衣女孩子正向这个骂人的女人跟前急步跑着。女孩子跑到女人跟前了,喘吁吁地正把一把粉红色的绸伞递给她——啪、啪两个耳光打在女孩子的脸颊上……
道静不看了,她扭身向回走。出来了这半天,该是回去的时候了。
她的心情已经不如出来时那么轻松愉快。
“绕过去!这里不能走!”突然,一个男子粗野的喊声把她吓了一跳。她抬头一看:山崖上矗立着一幢巍峨而富丽的洋楼,楼周围是一堵坚固的围墙。一个好像镖客模样的男人在围墙外雄赳赳地站着。他瞪着眼睛对闯到这儿来的道静挥着手,并且指指一旁墙上钉着的大木牌。
道静站住脚,心里又气又恼。可是她还是好奇地随着镖客的粗大手指看了看那块木牌:华人与狗不得通过……她这时才看清一面美国国旗正在这幢楼前的高高的旗杆上迎风飘舞着。她向这木牌,向这旗杆和旗子使劲瞪了两眼,二话没说,扭头就走。
“什么狗世界!外国人在中国耀武扬威……”她心里突然像堵上了一块铅板。
她没有心绪再看下去,只想赶快回到杨庄。
她大步走着,远远地望见有几个灰色的帐篷孤岛似的立在沙滩上,忽然,挨着帐篷不远的一块岩石后面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声。道静惊异地听了一下,就急忙朝那里跑去。
一个中年的、脸色好像黄蜡般的瘠瘦的女人,坐在一块岩石旁边的柳树底下,她一边给一个瘦小的婴儿喂奶,一边还拿着细绳补缀着破烂的渔网。孩子吃两口奶又哭起来,她还是不停地补。道静走到她跟前,她紧蹙着双眉,并不觉得有人在跟前。
小孩吐出了奶头,哇的一声哭得更凶了。显然因为瘦弱的母亲没有奶水,饥饿折磨着这像小柴棍一样的孩子。母亲一见这情景,把没有补好的渔网一扔,突然向张着小口干号的孩子生起气来:“小要命鬼,你死!死!跟你那穷爹一起死去吧!老天爷呀!……”母亲猛地把头伏在孩子的脸上,轻声地啜泣起来了。
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想用手去扶起那个压在小孩胸上的头发蓬乱的头。小孩子是这样瘦弱,大哭了两声就只能轻轻喘着,张着小嘴不出声了。
女人受惊似的抬起了头。一看是个年轻的姑娘站在面前,她怔怔地望着道静嗫嚅着,“你……你……要干啥?”道静这时才听出这女人是山东口音,她的声音里带着惊慌和恐怖。
女人两眼是枯涩的,好像鱼眼一样的暗淡。她呆呆地瞅着道静,半天才自言自语似地喃喃道:“俺老家是山东的。年景不好跟男人逃荒到这里。有人说在这里给洋人做工挣钱多,俺一家三口就来了……不到三个月,他……他给洋人盖避暑的洋楼,就,就摔死啦!……”女人的手不动了,她直直地瞪大眼睛瞅着道静,木然的没有表情的神情,反而比哀哭更凄惨。“老家也回不去,要着饭,给打鱼的补网……”这女人喘了口气,轻轻摇晃着将要睡着的孩子,无力地说:“小姐,俺也活不长啦,孩子也快啦——病,没的吃……早知道,一家子死也死在老家呀。”“唉,死了好,省得活受罪。叫洋人、有钱人享福去吧!唉,小姐,您是避暑来的吗?看,那边海滩上他们玩的多乐和呀。”
“不,不是!”这女人最后的两句话,像针似的刺了道静一下子,她顾不得再说什么赶快走开了。
破旧的帐篷,起伏的沙丘,咆哮的海涛,飒飒的杨叶,海滩上的小狗和洋伞,美丽得像仙宫一样的避暑别墅,别墅跟前“华人与狗不得通过”的木牌,……全闪电似的在她脑际旋转,她心慌意乱、急急忙忙地跑回了杨庄。
【注】青春之歌》是杨沫以亲身经历为素材创作的半自传体小说,小说以20世纪 30年代日本侵华过程中发生的“九·一八事变”到“一二·九运动”的爱国学生运动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林道静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无产阶级战士的曲折过程。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有力地诱惑着年轻的、对人生充满着幻想的林道静”“ 由于一种年轻人好奇的冲动,使她跑下了山巅”表明此时林道静对大海的向往。 |
B.对海滩上的场面描写采取了点面结合的方式,既描绘了海滩上游泳、嬉闹的欢快场面,又突出描写了用牛奶喂狗的细节, |
C.“她顾不得再说什么赶快走开了”,面对凄惨的母子,林道静选择“逃离”,这是因为林道静觉得这个瘠瘦的女人对自己不友好的态度。 |
D.全文通过林道静所见所闻所感串联故事情节,以林道静流动的视线带领读者感知小说中的一个个场景,推动故事情节发展。 |
3.请结合林道静到海边后内心的变化过程,分析选文中林道静的形象特点。
边防犬洛克
李丰
内地接连破获了多起贩毒案,毒犯供述供货的“上线”——老三,越境地点在黑山边防哨所辖区内。老三狡猾、狂妄、反侦察能力极强,战士们在界江边蹲守了半个月,没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不说,贩毒链条也一直没有中断。
出了这样的事,哨所上下,连长到兵脸上火辣辣的,像被人狠抽了顿大嘴巴,失职,耻辱。连长更是疯了似的,每个靠近界江的人员他都用双鹰眼上上下下扫描几遍,看谁都像毒贩子。
在这人人自危的节骨眼儿,边防犬洛克偏偏失踪了,连着数日没回哨所。有边民报告,曾在大黑山山路上看见过洛克,他看见洛克沿着山路飞奔,前头离它百米远影影绰绰好像跑着一头大熊,洛克在追那熊。熊是从界江对岸的邻国来的,黑山哨所段的江面窄,江水浅,常有熊、鹿之类的大型动物涉水入境。
几天后,洛克终于回来了,它显得很疲惫,眼睛里放着兴奋的光,嘴角叼着几撮黑色的熊毛,一回来就急切地向我们炫耀,这也验证了边民的说法。
连长是火爆脾气,因为贩毒案的事本就憋着一肚子火,正愁没地方宣泄呢,洛克回来,连长肚子里的火像决堤的洪水,拦也拦不住了。他抬起大头军靴狠狠地给了洛克一脚:“死哪儿去了,追熊有啥用?追着了?你是熊的个儿呀?关禁闭!憋它两天,看它还管不管闲事。”连长这一脚铆足了劲儿——毒犯在我们眼皮底下过境,一向机警的洛克不但没觉察,还擅离职守。
这是连长第一次对洛克动武,洛克连痛再加上惊吓,“嗷……嗷……”地跑开了,身子瑟瑟地抖着。
洛克被锁在犬舍里蹲禁闭,连长指派我负责洛克的饮食。
没抓到毒贩,边防连加大了巡逻密度,昼夜不间断巡逻,战友们心里较着劲儿不能让毒贩再越境了。连长更是连着几宿没合眼,眼睛熬得红红的,像露着凶光的野兽,每一班巡逻他都坚持跟着走一趟。
每当有巡逻队经过犬舍,洛克都会急促地挠门,呜呜地低吼,它想出来加入队伍巡边,可这些举动是徒劳的。洛克开始绝食抗议。两天过去了,我端来的狗食,洛克碰都没碰。
傍晚,洛克又未进食,再这样下去它的身体肯定吃不消。我溜进食堂偷拿出来两个包子,洛克平时最爱吃肉馅包子,我把包子塞进洛克嘴里,洛克没嚼,很快全吐了出来,它用凄楚的眼睛看着我,很可怜。我急了:“怎么?和连长赌气?还没完没了了!”洛克的眼睛湿湿的,倔强地昂着头。这种情形我只能出下策了,我让步道:“出去透透气怎么样?透了气,就得吃东西!”洛克匍匐到我脚边用头温顺地蹭我的腿。
此时,夜色渐浓,晚霞把天边染得像刚出火窑的瓷,哨所里除了几名哨兵其余都在巡逻,连长也正跟着巡逻队。我决定趁着夜色放洛克出来在犬舍门口小范围地转一圈,转一圈立马让它回去。洛克是老兵,哨兵们即使看见了也不会说啥。为保险起见,我给洛克套上了狗绳,牵着它。
我还是低估了洛克的力量,刚把它带出犬舍,冷不防,洛克用力一冲,狗绳像条扭动的蛇轻咬了下我的手后迅速挣脱了。
洛克向大黑山方向跑去,很快隐没在黑黢黢的山体里。夜色里悠悠传来几声犬号,像掷出的匕首发出的呼啸。
随着洛克的号叫,江边响起“砰、砰”几声枪响。枪是连长打的,他吼着:“逃兵……逃兵……”
洛克跑了,连队里的气氛变得更为紧张了,兵们小声议论着洛克还有没有可能回来。连长一言不发,他坐在那儿,把头埋在臂弯里,脸憋得通红,握着钢枪的手青筋暴突,在抖。
凌晨时分有哨兵兴冲冲地跑进来报告:“洛克回来了。”连长第一个提着枪冲了出去。
洛克的情形把我们惊住了,它浑身上下湿漉漉的,皮毛上粘着土、杂草,还有大量的血。更让人震惊的是,它嘴里竟死死地咬着一张熊皮的一角。那是一张硕大的熊皮,足有五六十斤重。熊的头颅无力地耷拉着,有洗脸盆大小。真不知道这么大一张熊皮,洛克是怎么拖回来的。
战士们终于明白了,洛克前些天追的不是熊,而是个套着这张熊皮瞒天过海越境的人。
洛克瞄了眼连长,一下子虚脱了,倒在血泊中。
战士们沿着洛克沿途留下的血迹、拖痕,疯了似的搜山,很快在大黑山北麓追上了一个腿部负伤、极力逃跑的瘦高男人,他就是老三。
失血过多的洛克牺牲了,它被埋在了边防连哨所后的山冈上。埋葬洛克那天,连长换上了一双新胶鞋。他在洛克坟前,给洛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我第一次看到那双鹰眼里流下了两行清泪。
(摘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因抓捕毒贩多日未果,加上洛克作为军队的一员不和战友一起侦破案子,反而去追捕黑熊,所以连长大发雷霆,对洛克动武。 |
B.“我”是小说的线索,文章通过“我”与洛克的一次交集以及“我”的所见所闻推动情节的发展,小说的高潮是洛克的死。 |
C.作者善用动作描写刻画人物内心,文末选取的“换”“敬”“流”等一系列的动作生动地展现了连长因误会洛克而感到自责的心理。 |
D.本文精于构思,讲究情节安排的技巧,尤其是小说的结局部分,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有着鲜明的欧·亨利式结尾的特点。 |
3.对于小说中连长误解洛克并对其动武、关禁闭的情节,有人认为合理,有人认为荒谬,你怎么看?请结合小说内容具体分析。
1956年的债务
铁凝
父亲临终的时候,托付给万宝山一件事:1956年,父亲很肯定地回忆说,就是万宝山出生那年他向老同事李玉泽借过钱。父亲说,你妈去医院生你,家里钱没凑够,我就找李玉泽借了五块钱。今年是2009年吧,五十三年了。六娃,无论如何,你要亲手替我把钱还上。
父亲见他点了头,吃力地撑起身子,从枕头底下抽出一个皱皱巴巴的牛皮纸信封托在手掌上说,五块钱按定期存款五十三年算利息,咱就按1956年的定期利息算吧,我记得是百分之五,加起来是58块左右。这一阵我天天计算这五块钱的利息,大概不会错。
万宝山将轻而薄的信封叠了个对折塞进衣兜想,都五十三年了,多一分少一厘真的那么重要吗?这时,父亲又奋力抬起身子,冲他的六娃张开了两条胳膊。那像是一种乞望,好比儿童对大人撒娇时要大人抱抱。或者也是一种再次确认:我们爷儿俩抱了,你才真算答应了我。父亲顽强地张着胳膊,白发蓬乱,眼球浑黄,面目黧黑,四肢枯瘦,宛若一只凄风中的大鸟,万宝山想。他微微弯下身子,小心地抱了一下父亲。
几天后,父亲去世了。万宝山很想尽快完成父亲的嘱托。倒不是因为那五块钱的债务,而是父亲在病床上那奋力张开胳膊的姿势。正是那病鸟般的姿势提醒着他,他不愿意父亲死前那个瞬间总在脑子里盘旋。
父亲吝啬,或者换句好听的话,他极端地节约。他嘱咐上街买菜的母亲说,你买茄子,是买一个大的呢,还是买两个小的?依我看你要买一个大的,两个小的会多出一个茄盖儿,占分量。在家里他身体力行,带头喝隔夜的已经馊了的菜汤,吃过期的药片,不许点15瓦以上的灯泡。他还锯煤——把一整块蜂窝煤拦腰锯成两块,说这样分两次添煤烧得更透。家中的米、面、油更要上锁。在万宝山印象里,他和哥哥姐姐们从来没有放开肚子吃过饭。
三十几年过去了,孩子先后离开了生养他们的这个城市,就仿佛共同被父亲的吝啬吓怕了,他们心照不宣地拒绝再和父亲近距离地生活。只有万宝山留在离父母相隔两条马路的地方。
父亲在春天去世,但万宝山执行父亲的遗嘱一直拖到秋天。他在一所学校当水暖工,假若去还钱的成本超出了要还的钱数,那他绝不贸然行事。秋天了,学校组织老师和职工去北京参观,这才给了他当面向李玉泽还钱的机会。
火车进站,北京到了。万宝山借副校长的手机给李玉泽打了电话。他顺利地找到了李玉泽的住址——绿水庄园——这是一片别墅。保安引他走向A8栋。本打算进去的万宝山,站在A8的木栅栏外背过身去,一阵莫名地瑟缩。虽然他已经知道李玉泽父子的富裕生活,但眼前的场景还是远超出他的想象。以他们今天这生活的气派,难道会记得五十三年前被人借过5块钱?万宝山继而对自己有些怨愤来:这是干什么,也是五十几岁的人了,不远几百公里,又打电话又问地址,最后煞有介事地向这幢别墅交出一个皱巴巴的轻薄的信封。这简直有点滑稽。
一想到滑稽这个词,万宝山决意离开A8,他沿着来时的路大步走去,忽地,几个风筝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形象忽然在万宝山脑子里复活了:病床上的父亲张开胳膊对他的那个乞望。他仰望着空中的黑鹰,该不是父亲的灵魂正俯视着他吧?
他脚步均匀地再一次向A8走去,他发现,当他勇敢地把胳膊舒展开来的时候,久已潜藏在身体的什么东西嘎巴巴地奔涌了出来,他那颗发紧的心也略微感觉到了平安。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不写轰轰烈烈的大场面,追求情节的曲折离奇,精细入微地描绘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变化。 |
B.小说虽淋漓尽致地刻画了父亲的吝啬,但作者的立意并不在于写吝啬,而是通过一笔债务,对比了两个时代的巨大差异。 |
C.微不足道的五块钱蕴含了巨大的道德容量,表现出吝啬过穷日子的老一辈中国人对道德底线的坚守和捍卫。 |
D.父亲的生活习惯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下一代,他的孩子们身上也有父亲“吝啬”的影子。 |
3.试分析小说第三段详细刻画父亲临终前同万宝山相抱这一细节的作用。
4.小说中父亲的吝啬特点鲜明,请从积极角度,结合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天赐芳邻
玛·韦斯特
我第一眼看到这位新邻居就不喜欢她。她太爱笑,笑声又太响。还有,她涂了鲜红色口红。搬运工人还在替她卸家具,她就已经走过来自我介绍了。
“喂!”她在我家门外叫道,好像是我家的老朋友似的,“我叫安·利提克,是你的新邻居。”她推门进来,很自然地搂了我一下。在她背后,我看到三个黑头发的小男孩,笑容同样灿烂。
“我有空,可以喝杯咖啡。”她一面坐下来一面说。我倒了一杯咖啡,很想挤个笑容出来,可是连咧一下嘴也办不到。她离去后,我对浪费了这许多时间去闲聊感到十分不满。
接着那个周末,太阳才出来,我就听到她的孩子们在敲敲打打。他们正在后院搭建树上小屋。安在汽车棚旁边种玫瑰。那天下午我经过时,她叫道:“喂,玛利安,来看看我的玫瑰。”我很勉强地走过去。
“安,这泥土不适合种火映红,”我说,“这种玫瑰在这里不会长得好,我以前种过。”
“不过,我已祈求上帝让玫瑰好好生长,叫它开花。”她说。我瞪眼看着她。
她又说:“你坐一会儿,别走开啊。我正在炸鸡做晚餐,要去翻动一下。”
她进了屋,一阵炸鸡的香味飘出门外。正好小女茱莉和珍妮弗过来看玫瑰,安又出来了,亲热地搂着两个小女孩。
“你在做什么?”珍妮弗问。
“炸鸡。”安兴高采烈地说。
“炸鸡有啥好开心的?”我心想,“我炸鸡总是被油溅一身。”
她的男孩也出来了,七嘴八舌地同时说话,嗓门大极了。安说声失陪,进屋里把炉子上的炸鸡拿开,然后做了件令人诧异不已的事情。她捧着一盘香脆的炸鸡出来请我们吃。茱莉和珍妮弗吓了一跳,但每人都拿了一只鸡腿。我也想尝尝,不过还是拒绝了。我脑子里只想到:“谁会在下午就把晚餐吃的鸡拿出来请人吃?”
另一天,女儿告诉我:“你知道利提克太太刚才做了些什么?她在叠衣服,一见到我们走过就停下手来,请我们进屋,从烤箱里拿出新鲜的小甜饼,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吃。”我最讨厌拿小甜饼给聚在我家院子里玩的邻家孩子吃。
第二个星期,利提克一家人出现在我们的教堂。我丈夫杰里和两个女儿简直是跃过教堂的长椅去招呼他们,我在教堂的另一边向他们挥手。我还发现安原来是新的主日学教师,感到真意外:她居然志愿去教孩子!
不久,我发现她的火映红玫瑰长满了花蕾。玫瑰开花时,她送我一大束。“玛利安,什么事你都可以祈求上帝的,”她温柔地说,“我们搬到这里之前,我甚至祈求上帝给我一个好邻居。”
我接过那一大束玫瑰,费了点劲叫自己说了一声“谢谢”。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令我那么不舒服,这不关鲜红口红、玫瑰或搂抱的事,而是她使我感到自己样样都不如她。她看来总是那么开心,我希望自己能够多像她一点,却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
珍妮弗去做切除扁桃体手术时,安知道我怕,便来陪我。珍妮弗爬进她怀里,茱莉把小手伸进她的手里。
那一年,我知道自己怀孕了,多年来杰里和我都想再生一个。怀孕7个月时,我看起来却像即将分娩。有一天,医生替我照x光。“双胞胎!韦斯特太太,”她嚷道,“你怀的是双胞胎!”我从诊所打电话给杰里,但他不在。我一定要找个人分享这喜讯。我开车回家,心怦怦跳,一把车开进车库,就知道应该把消息告诉谁。
我快步跑到安的家,她听到消息就呱呱叫起来,又哭又笑,我们互相拥抱。
然后,她带着我到邻居的家去。她一家一家地按门铃,不管谁来应门,她都立刻宣布:“玛利安和杰里要生双胞胎了!”安差不多每天都到我家来看我。她为我举行了个茶会,朋友都送礼来了。在我终于入院分娩时,她替我们照顾茱莉和珍妮弗。当双胞胎出世并回到家时,两个初生婴儿的小秃头上都印满了鲜红的唇印。
此后数年,在利提克家和我们家之间逐渐走出了一条小路。然而,有一天早上,安来到我家后门,出奇地沉默,没有笑容,没有搂抱。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会这个样子。
“我们要搬家了。”她说。
整整两天,我站在卧室里望着窗外,看着巨大的搬运车。我真希望他们突然回心转意,但搬运车终于隆隆离去。我看着利提克一家人鱼贯上了他们的旅行车,走出了我们的生活。
几个月后的某天下午,女儿放学回家,我正在把糖霜涂到巧克力蛋糕上。我听见女儿们细语交谈,珍妮弗说:“我真希望妈妈会让我们吃一小块蛋糕。”
茱莉向妹妹解释:“她不会的。蛋糕是用来招待朋友的。”
我叫女儿进厨房,提起盖着蛋糕的玻璃圆顶盖,然后切了几大块蛋糕,又倒了几杯牛奶。我把双胞胎也叫了进来。
我们五个人围坐在厨房桌前,才两点多钟就把大半个蛋糕吃掉了。那对孪生兄弟把黏黏的蛋糕屑掉得满地都是。地板我刚打过蜡,我却从心底笑了出来。
“我们在开茶会吗?”一个女儿问。
“是的,就是利提克太太常开的那种茶会。”我微笑着回蓉。我们保留了安的一点作风。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开篇写到“我第一眼看到这位新邻居就不喜欢她”,接着描写她笑声响、口红艳、自来熟,能够引发读者对新邻居的好奇心。 |
B.在教堂,描写丈夫和女儿与安打招呼,“我”发现安是新的主日学教师时,“简直”和“居然”这两个词写出了“我”对她的厌烦。 |
C.小说对安的刻画运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由“我”最初对安的看不惯、不喜欢,到后来对她的欣赏和不舍,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
D.“此后数年,在利提克家和我们家之间逐渐走出了一条小路”,这路是邻里之间走动来往的真实之路,也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灵之路。 |
3.本篇小说以“天赐芳邻”为题,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芳邻”之“芳”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