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满卖鱼
王德彩
李二满是首批住进安置房的。
安置房在大深山里千挑万选出的一块盆地上。四山合抱,溪水绕山。十几个单元的安置房建造得错落有致。整个安置房可容纳几百人。二满这样的贫困户都住了进去。
好长一段时间,大家都陶醉在这梦中都想象不出的房屋里。抚抚墙壁,摸摸地板,滑溜溜的,生怕划了。经济宽裕一点的还会置办些新家具。
一段时间的拾掇打理,每一户都有点城里人家的感觉了。大伙儿于是清闲了一些。清闲的同时,也深感这屋子内,尚缺点什么。想去拔一棵菜,园子遥远;想掏几个鸡蛋,鸡窝不在身边;想储一点粮食,瓦缸扔了。
一天早上,荣香在楼道口放了一筐自炸油条,六岁的儿子喊:“卖油条哕!”一会儿,油条被一扫而光。
荣香对面的七婶说,你卖油条我弄点豆浆来配。
七婶买荣香的油条,荣香买七婶的豆浆。有时油条、豆浆直接互换。
没过几天,各种吃食在一家家安置房中出现,渐渐齐全丰富。
白菜、萝卜、魔芋、豆……一家一个品种,在安置房广场四周有序摆开。张婶子的白菜换李婶子的萝卜是一斤换一斤,换周嫂子的魔芋是四斤换一斤。廖婶子显然是忙坏了,因为她的豆腐,老爷爷老奶奶们喜欢;她的豆干、豆豉、豆腐乳,有独家秘方,老少皆爱。但廖婶子并没因需求多而抬价,一直守住最初的换法。老人孩子谁要是帮了她一把,走时定会送一把香喷喷的豆豉。
李二满从这种情景中受了启示,也看到了商机。夜晚,他躺在床上想:这个山沟一下子竖起这么多楼,楼内一下子住进这么多人,开个店肯定有生意。他想开个小卖部,开一药店,开一理发店,开一洗衣店,开一修指甲……他想了长长一串。二满也明白,想得再多自己也只能开一个店。
他向包联干部老兰说出想开店的想法。老兰愣住了。这不仅是一个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力问题:李二满长得人高马大,但他文化水平低。
不过,李二满也有他的可贵之处。
他虽四十了,但有一身使不完的劲儿,那双又大又蛮的手永远闲不住。他看不起那些天天袖着手东晃西逛的人。
李二满前前后后跟了老兰几天,最后妥协说只卖鱼,因为他太喜欢吃鱼了。再说卖鱼简单,电子秤自动算账。老兰答应了。但问题是进鱼需要本钱,这个钱哪里来?李二满先开口了,要老兰借他钱。他说万一卖鱼赔了,他早起晚归去老庄子放羊挣钱还给老兰。
“那你现在为啥不去老庄子放羊挣钱?”老兰问。
“一个单身汉子,整天在山沟里和羊一起,太孤独。这里热闹。”
老兰听后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回答借还是不借。三天后,老兰用拉鱼的专用设施为李二满弄了两百斤活鱼。
二满快速地在安置楼房前的小河上拦起一个小水渠,下端用一块大大的竹篱笆围住。
开头那天老兰亲自坐镇,教二满如何使用电子秤,二满半天学会了。
二满日夜守在河边,一边逗鱼一边卖鱼。五天不到,一渠鱼卖完了,他把卖鱼的收入一分不少地报告给老兰。老兰没说赚了还是亏了,又去弄了两百斤鱼。
第三次进鱼时,二满对老兰说:“我还你钱吧!”老兰盯着他问:“你不卖鱼了?”二满不解地问:“为啥不卖呀?”老兰未回答,转身又去进鱼了。
在第六次进鱼的时候,老兰说可以还他钱了。李二满把卖鱼所得的钱全部掏出。老兰拿了其中一小部分,然后对二满明明白白地交代:“我的钱你已经还清了,以后挣的全是你自己的了。”二满攥着一把钱愣在那里,他不相信自己已经挣了这么多,他还想塞给老兰一些,但老兰早已跨上摩托车不见了人影。
老兰再一次光顾,是让二满跟他去进鱼,并交代以后都由二满自己去进货。
李二满学会了进鱼。同时,他在卖鱼的过程中也学会了互通有无:老张头笑说想吃鱼但没钱,二满说,把你的花生米拿点儿来换。这个先例一开,二满家里鸡蛋、大米、大豆、小豆等都有了。
二满卖鱼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大。二满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充实,越来越快乐。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采用独句段形式,巧设悬念,既简明扼要地交代了文章的主人公,又用“首批住进安置房”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展开做了铺垫。 |
B.文章写住进安置房后大伙儿的“清闲”以及李二满“看不起那些天天袖着手东晃西逛的人”,表现了搬迁户缺乏积极进取的品质,含有讽刺色彩。 |
C.文章语言简洁洗练,如在写廖婶子时,三言两语便将事情交代清楚,人物形象十分鲜明,显现出作者高超的文字驾驭能力。 |
D.李二满“跟了老兰几天”,最后“妥协”只卖鱼,并在老兰的帮助下将生意越做越好,这也从侧面彰显了安置房建设的新气象。 |
3.本文对人物语言的描写颇具特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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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上美好的歌声
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那么简单。果然,短短三个小时之后,装甲车队便开入捷克布拉格,而天空的广播也同时传来讯息,这次行动绝不是针对捷克斯洛伐克人民,而是逮捕杜布切克分子。
守护在布拉格边缘的一条要道,杰夫卡夫斯基和战友一样,他心里非常焦虑,这次取名为“尤里复仇”的行动到底要持续多久?
街对面不远处是一个教堂,悠扬的钢琴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杰夫卡夫斯基情不自禁地侧耳细听,曲子有点像《伏尔加母亲》,那是他最喜爱的一首曲子,如果不是德军突然入侵,杰夫卡夫斯基想,自己现在一定是一名钢琴师,至少不会手里拿着枪。
杰夫卡夫斯基无奈地笑笑,抬起头看看天空,只见晴空万里,太阳直直地照着脚下的城市,连影子都不见一点。这是个好兆头,久经战场的他可以肯定,战争已经结束,或者根本就没有发生,因为天空连一架飞机都没有,这就说明莫斯科再次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
这样想着,杰夫卡夫斯基便觉全身轻松起来,反复观察了一下周边,没什么异动,便向远处的战友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慢慢朝教堂走去。琴声已经停止,但教堂并没有静下来,透过门缝,杰夫卡夫斯基看见一群孩子正整齐地唱着歌,什么曲子他听不出来,只觉得歌声在教堂里显得特别响亮。
杰夫卡夫斯基喜欢这种感觉,便不由自主地走进去,他想问问这首歌的名字,甚至还想跟他们一起学习歌唱。然而,当他出现在那群孩子面前,歌声却突然停止,他们一个个惊恐万分,稍小一点的女孩甚至在往后躲。
杰夫卡夫斯基抱歉地笑笑,刚想说自己的来意,一个男孩却突然朝自己奔来,这是一个勇敢的男孩,杰夫卡夫斯基在心里默默赞许。可男孩大概跑得太急,竟然在阶梯处绊倒。遇到这种情况,杰夫卡夫斯基当然是毫不犹豫地向前搀扶。意外就发生在搀扶的那一刻,男孩拼命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坏人,你还我爸妈来,你们都是坏人!”与此同时,男孩竟然掏出一支手枪对准杰夫卡夫斯基的胸口,“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
杰夫卡夫斯基显得特别沉重,他真的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当他发现男孩拿出手枪那一刻,还是习惯性地先下了手。教官曾无数次地训练他应对类似的情况,所以,枪杀男孩的事情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对敌作战,杰夫卡夫斯基甚至还可以把战绩上报。但是,在枪声之后,他却只觉天旋地转,怎么也站不起来,他看见男孩的脸,竟然带着微笑,一种解脱的微笑。
当战友冲进教堂,一支支枪口对准教堂里的孩子时,杰夫卡夫斯基终于挣扎着站起来,他告诉战友,这里没有杜布切克分子,男孩完全是自己一时冲动而错杀,回去后,他会主动接受军法处置。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默不作声,无论是小孩或者大人,他们脸上都有种奇怪的表情。因为就在刚才,他们亲眼看见杰夫卡夫斯基把男孩手里的枪塞在自己怀里,一个军人竟然保护敌人的伙伴,这简直就是奇迹。
当杰夫卡夫斯基与战友跨出教堂的大门,外面阳光依旧明媚,整个布拉格宁静得像莫斯科的早晨,而就在杰夫卡夫斯基回头那一刻,透过教堂的大门,他看见那群孩子紧紧地靠在一起,悠扬的歌声再次响起,越唱越响,歌声从门口飘出来,弥漫在布拉格的天空。
(选自《意林》,有删改)
【背景资料】1968年,捷克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改革,希望借此摆脱苏联。8月20日,苏军以军事演习的名义突袭机场并占领布拉格,逮捕了杜布切克,控制了捷克全境。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因为行动之前,杰夫卡夫斯基就预感到这绝不是一次例行演习,所以他对行动的正当性非常焦虑。 |
B.“‘啪’的一声,枪声在教堂里格外清脆”一句,既照应了小男孩掏枪瞄准的动作,也设置了悬念。 |
C.杰夫卡夫斯基告诉战友,自己一时冲动错杀了男孩后,教堂里的人以默不作声表达对敌人的痛恨。 |
D.小说以小见大,通过战争背景下一个普通士兵的内心矛盾与痛苦抉择,展现了战争对人性的扭曲。 |
3.文中画线句子分别是杰夫卡夫斯基的两次笑和小男孩的一次笑,结合文本分析人物这三处“笑”的内涵。
怀念牛
申平
一路上,我恨不能把大黄牛打死……
这是30多年前的一天,亘古不变的太阳照耀着内蒙古一个农业县的乡村土路,17岁的我赶着一辆破牛车,进山拉柴去。
那时我家成分高(我爷爷是地主),所以像我这样一个“地主羔子”,在村里受欺凌仿佛就是天经地义。昨天娘带着我去找生产队长申请用车时,生产队长的脸从头到尾都是黑的。早晨我套车出发,生产队长又特意赶来说:“就给你一天时间,今天天黑以前必须回来,牛不能少半根毛,车不能有半点损坏,否则,你就是破坏生产!”听听,这叫什么话,我心里真是恨死了他。
因为心里有气,我便拿驾车的大黄牛出气,没想到它却跟我捣起蛋来。他开始不走正道,一会往左拐,一会往右行,还不断地想走回头路。我用鞭子使劲抽它,也许因为我人小力不够,它好像根本就不在乎。直到我把鞭子打烂,它也根本不听我的指挥。看我手里没了家什,它变得更加嚣张,居然往路边一靠,梗起牛脖子不肯走了。我跳下车来,恶毒地咒骂它,用脚踢它,可它就是不走。(1)它的一双牛眼不断地斜视着我,我分明在那里面看到了轻蔑和嘲笑。联想到村上人对我的欺辱,我真的是被气急了。我看到车上有一根绞柴车用的木棒,就把它抽出来,抡起来就往大黄牛身上猛打。我边打边骂:狗日的,让你们欺负我!让你们欺负我!这回它大概被打疼了,居然狂跳起来,拖着车子下了便道,没命地往前狂奔,直到车被树挂住。
我从后面追上来,脸上流的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我和大黄牛面对面地喘着粗气,互相怒视着。如果当时我手上有刀,我真想马上宰了它。宰了它我就自杀,这个世界真是太冷酷了!后来我冷静下来,我把木棒放回到车上,上前去摸大黄牛的脑袋,我带着哭腔对它说:大黄牛,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不愿意进山,刚才也是我不好,可我家连一点烧柴也没有了。我还得活下去呀!你可怜可怜我,行吗?说也奇怪,不知大黄牛是闹够了还是听懂了,接下来它竟开始听我指挥,重新上路出发。
由于在路上耽误了时间,所以到林场装上柴禾以后,太阳就压山了。林场的一个职工对我说:“小伙子,你干脆等明天再走吧。出山这么远,小心碰上狼啊!”我何尝不想如此,可我想起了生产队长的话,只好摇摇头,咬牙上路。临行前,我在林场选了一根小臂粗的柞木棍防身。
回家的大黄牛根本不用吆喝,它拖着一大车柴禾还有我,大踏步地朝前走着;但无论它怎样快走,没出山天就黑透了。路上空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天越来越黑,我越来越怕。我忽然觉得,大黄牛成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依靠。
真是怕啥来啥。忽然,大黄牛的脚步慢了下来,接着它又停住了。我往前面一看,头发不由得直立起来。狼!前面的路上站着几条黑影,它们的眼睛闪动着蓝光。我一下子觉得浑身发麻,几乎就要从车上栽下来。大黄牛这时回头看了看我,好像在问我怎么办。我声嘶力竭喊了一声:“大黄牛,全看你的了!”话音未落,只听大黄牛“哞”地一声大叫,它把脑袋贴近地皮,拖起车快速向前冲去。几条狼先还在路上不动,等到大黄牛走近,它那两支锋利的犄角向它们晃动的时候,它们才不得不跳开,但随即它们便开始从两侧向大黄牛发起进攻,跳跃着去咬大黄牛的肚子和腿。这时我被大黄牛的气势所鼓舞,几乎忘了害怕。我两脚分别站到两边车辕上,抡起柞木棍开始打狼。柞木棍极其坚硬,打到狼身上发出沉闷的响声,我听到了狼的哀叫声。这样一来,大黄牛的犄角和我的柞木棍便形成了一张强大的火力网,车上的柴又是树杈荆条,所以狼们只有跟着车跑,不敢靠前。但它们并不放弃,继续穷追不舍,在车的两边蹦跳嚎叫。
前面突然出现了两支火把,接着听见马蹄声响,跟着的狼立刻不见了。啊,有人!我当时的感觉就像是见到了救星!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来人竟是生产队长,还有几个村里人,他们是专门来接我的。(2)我一时激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霎时觉得生产队长的黑脸也是那么可爱。
生产队长看了看我,问了一下情况,淡淡地说了一句,没事就好。随后他又说了一句:“大黄牛真是好样的”。我从车上跳下来,上前抱住了大黄牛的脖子,使劲地亲吻着。大黄牛也伸出舌头,舔着我的脸。在这一瞬间,我和大黄牛成了生死至交的好朋友。
此后我经常到牛栏里去看大黄牛,送青草给它吃。为此,村里人也开始对我友好起来,说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是啊,我怎么能忘记大黄牛呢。如果不是大黄牛的勇敢忠诚,我也许早已葬身狼腹了。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多年,大黄牛也早已不知所终,但我依然深深地怀念它。
1.请简要概括文中怀念的“牛”有怎样的特征。2.赏析文中划线的两个句子。
(1)它的一双牛眼不断地斜视着我,我分明在那里面看到了轻蔑和嘲笑
(2)我一时激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霎时觉得生产队长的黑脸也是那么可爱。
3.文中为什么用较多的笔墨写牛与狼的对抗?
4.结合全文,概括作者对牛的感情变化,并谈谈你获得了哪些人生启示。
渐渐消散的炊烟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地,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凹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凹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媳妇又到哪张罗帮忙的人呢?听说城里都是火化,以前老木一听到火化就动气。人活一辈子吃苦受累也就罢了,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造孽呀。可现在老木不这样想了,人死了,还知道什么呢,能肥几棵庄稼也算是做了好事。烧就烧吧,总比没人料理要好。
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选自《天池小小说》2012年第9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E.小说主要叙写了老木的所见所忆所感,情节起伏,结构紧凑,语言朴实,主题鲜明。
A.小说写老木对瞎眼奶奶、童年伙伴及游戏的回忆,又写昔日伙伴或搬走,或离乡外出打工,这样写是为了使今昔形成对比。 |
B.每次走过无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停留,觉得会有人走出来叫自己进去坐坐,写出老木人缘好,广受乡亲欢迎。 |
C.小说除塑造老木这一形象外,还直接通过老木的言行刻画了一个与老木形影不离的阿黄的形象。 |
D.小说以“渐渐消散的炊烟”为题,暗示村庄的人越来越少,表现出老木对故土的依恋,引发读者对时代变迁的感叹。 |
3.小说以“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结尾有什么好处?
4.本文以“渐渐消散的炊烟”来反映农村人口渐渐向城镇转移、村庄渐渐消逝的城镇化事实。有人说,这是一种时代的进步,但也有人说这是一种发展的退步,你是怎样认为的?请结合小说内容加以分析。
批 评
(德)丹尼尔·克尔曼
瓦根巴赫慢慢穿过一排排座椅之间的过道,找到自己的座位,从邻座的腿前挤过去,坐了下来。刚坐下就闭上了眼睛。这是他一向的习惯,这个习惯和半小时前吞下的镇静剂能帮助他克服恐惧感。
“对不起,”他的邻座放下了报纸,开言道,“您是不是瓦根巴赫呀?”这是个大胖子,蓄着黑胡子,眼镜片后面的黑眼珠瞪得老大。
“是。”
“啊。”这个男人继续看着自己的报纸。瓦根巴赫向窗外看,明亮的光线让他不舒服。
“我经常看到您,”邻座说,“在剧场里,还有电视上。那个节目,《音乐时代》,是您主持的吧?”
“《音乐时刻》。”瓦根巴赫避开他的目光。他不想跟他谈天。他压根儿就不想说话,更不想跟粉丝说话。
“啊,对,是《音乐时刻》。我太太经常看。两个星期前我们还去看了《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真巧,是不是?”
“您是,”瓦根巴赫问,“想要签名?”口气很冲,似乎是有意的。他的手自然而然地伸向外套口袋,去掏签名照片。
“啊不,谢谢。不要。”
瓦根巴赫僵住了。
“您要知道,”那男人说,“我并不是粉丝。”
“请恕我直言,”那男人说,“我觉得您在《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里的表演太表面化了。您根本演不了这个角色,不是吗?有几次您索性演不下去了,大家都发现了。还有您的手势——干什么要那样胡乱挥舞?对不起!”
他又去看报纸了,舔舔嘴唇,翻看着。瓦根巴赫揉着眼睛,微咳了一声。声音很奇怪。
那男人抬起头:“对不起!我这样说很没有礼貌!”
“没事。”瓦根巴赫说,“每个人都有——这是他的权利——自己的品位,是不是?”
那男人耸耸肩膀,又去看报纸。瓦根巴赫闭上了眼睛。他感觉自己闭锁在温暖的黑暗中。
“太业余了,”那声音又说,“我是说两星期前的《华伦斯坦》。老天,您知道吗?您把他演成了一个小丑,您是怎么想的呀?还有您的出场……”
“怎么了?”瓦根巴赫喊起来。他睁开了眼睛。那个出场时让他非常得意的,他排练了很久,也因此而被交口称赞。
“没什么,”那男人说,“没什么。对不起。”他舔舔嘴唇,翻看报纸。
“那个出场是我表现最好的一瞬间!不管您信不信!”
瓦根巴赫闭上了眼睛。他一动也不想动,他要装出睡熟的样子。他并不想跟人讨论。他并不想与这个人吵架。他只想扛过这次飞行。恐惧感越来越强烈。他感到头晕。
“您不舒服吗?”
“不……我很好!”瓦根巴赫转头去找空中小姐,想要一杯咖啡或是别的提神的东西。但是不知怎的空中小姐连个影儿也不见。
“您究竟为什么要主持《音乐时刻》那个节目呢?您挣的钱够多了呀。太多太多了,是不是?我的意思是,何必如此贪心,以声誉为代价,以……您知道您在那里面显得多么可笑吗?在那弱智的节目里。”
“嘿!”瓦根巴赫叫道。
空中小姐站住了。
“一杯咖啡!”
“对不起,我们正在降落,我不能给您提供任何东西。”
“拜托,”瓦根巴赫说,“给我一杯咖啡吧!”
“对不起,这是规定。”
“您知道,”瓦根巴赫的声音是沙哑的,“我是谁吗?”
“不知道。”她转身走了。
瓦根巴赫摸索着把安全带扣好。他感觉到飞机在下降,他看到窗下玩具般的景物越来越接近,房屋在长高,显现出更复杂的形状,发动机的声音似乎更响了,一架直升机在他们下方飞过,飞机摇摆起来。恐惧感扼住了他的呼吸。飞机停住了。他知道自己还活着。他解开安全带,猛地站起身来。地面似乎在摇摆。他头晕得厉害。他的邻座抬头看他:他的胡子闪着湿润的光,他的头发乱糟糟的,他的眼睛又黑又圆。“请您,”邻座说,“请原谅!”
“什么?”
“您知道吗,”他说,“我是因为害怕。我害怕坐飞机。真可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所以我有时……您能理解吗?其实我觉得您很不错。没那么差劲。比如在《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里面。当然算不上有多好,不过……在第二幕里您的表演就不是那么讨厌!尽管……”
瓦根巴赫转过身,举起一只手。但是没有出租车停下。他觉得很热,他出了汗。
一辆出租车停下了。他拉开车门跳上去,说出了酒店的名字。酒店房间太小,也不舒服。他放下箱子,想了想,拿起了电话听筒。迟疑了几秒,他拨了号,凭记忆拨的,是他的助理的号码。
“喂,”他说,“是我。我到了。我们的日程是怎样安排的?”
他听了一分钟。对他说话的是一个兴奋的被电流扭曲的声音。
“好的,”他说,“我明白了。有个问题,我们能不能毁约?”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多次描写男人“舔嘴唇,翻看报纸”,瓦根巴赫“闭上眼睛”,这是运用细节描写来展现人物细微的心理变化。 |
B.瓦根巴赫“被交口称赞”的出场在这个男人眼中一无是处,可见瓦根巴赫的周围大都是赞美之音,突然的批评让他愤怒不已。 |
C.文中的“男人”因自身坐飞机的恐惧而不停地与瓦根巴赫交谈,甚至不惜污蔑与诋毁,表现了他的怯懦与卑鄙。 |
D.小说以“批评”为题,不仅指文中的“男人”对瓦根巴赫的表演艺术与价值追求的评判,更引发我们对现实生活的思考。 |
父亲的鞋子
高军
“爹,走吧,你再住在这里,我就不好看相了!”“不好看相”是当地方言,就是脸面上不好看、说不过去的意思,儿子指着这间凋敝残破的护林房,耐心劝说着,“咱家在村里盖的楼房也是数一数二的,里面很宽敞,咱们可以互不相碍,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住着很方便很自由的。”
儿子指着的这间护林房可有些年头儿了,当年父亲从村里被选为林场的护林员,林场专门在大山深处盖起这间小房子,他经常住在那里,栽树绿化,防盗防火,间伐修枝,几十年就下来了。
现在父亲早已退休,林场也在另一个地方建起了更好的护林房,训练有素的几个年轻护林员也早已上岗,他完全可以搬下来安享晚年。但是他对这里太有感情了,竟然想一直在林废弃的这间破旧护林房里继续住下去。年龄越来越大,体质越来越弱,儿子一直想接他到自己家里住以方便照顾,但是他就是不同意。他经常会在山里转转,拍拍这棵树干,拉拉那个树枝,和树木花草鸟兽们说说话,脸上就都是满足自得的神情了。儿子理解父亲对大山的感情,但是一个孤独的老人居住在深山里,也确实不能让人放心。
这次,儿子做了充分准备,就是打算彻底说服他的,于是继续劝说着“再说了,咱家一辈子从没占过公家的便宜,人家这个房子是林场的公有财产,你已经退休不是护林员了,还住在这里也不合适啊。”儿子考虑了几天,觉得这样说会有力度的。
“场长说了,这个房子林场已经不用,作废了……”
“作废了也是公家财产啊。”
他沉默了,儿子知道父亲已经心动,就继续坚持着。
过了大半天,父亲才又开口:“好吧,我拾掇一下,到时候再搬吧。”
并没有多少东西,也根本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但儿子还是尊重了父亲的要求:“用我帮你吗?……不用啊?……那好,你收拾彻底了,咱们明天来搬。”
儿子离开后,老人在房内这里转转,那里看看,最后才开始拾掇起来,林场里的工具都早已交回去,收拾半天竟然大多都是他穿破的鞋子。他拿出一条麻袋,开始一双双慢慢往里装着。
他拿起一双千层底的布鞋,两只鞋的脚大拇指部位都是窟窿,鞋底脚掌和脚后跟部位也都透了气,一个个麻线针脚还能模糊地看出来,他停下来认真凝视着,眼圈慢慢红了。这是妻子用心为自己做的,连搓麻线、纳鞋底做鞋帮,一直到绱起鞋来,费了老婆几天几夜的工夫呢。做这双鞋的时候他们才刚结婚,现在妻子竟然已经去世五年了。当时他对这双鞋很珍惜,走在山路上有时候就脱下来提在手里,光着脚板走路。妻子知道后,心疼地说:“你是有家口的人,你尽管使劲穿就是,我都跟着你了还能少你的鞋穿?”妻子说到做到,经常为他做出新鞋子来。可是他每天都要巡山几次,磨损得太快太厉害,一双鞋子用不多长时间就穿透了气。为让妻子少受点累,他后来摸索出一个办法,就是每到一个有水的地方,轻轻用鞋底蘸一下水,让底面略微湿一下,这样鞋子就会更加耐磨一些。但是绝对不能湿了鞋面,那样的话就会毁得更快。想到这里,他苦笑了一下“老婆子啊,俺还想穿你做的鞋呢。”
扒拉着,扒拉着,一双用车轮胎皮做鞋底、皮襻交叉钉在上面的自制皮凉鞋露了出来,这种鞋过去都叫鞋垫子,发生孟良崮战役后见了世面的当地人又叫皮坦克,再后来又有了个时尚名称沂蒙凉鞋,过去集市上很多摊位都在卖,价格很便宜,但很耐穿,深受欢迎。“孬处就是磨脚,得先磨破皮肉,然后再磨出来硬皮茧子才成。”他又无奈地摇摇头,陷入了沉思。这双鞋可让他吃苦头了,有一次碰上来偷树的,他一心想抓住人家,结果先是被山坡上的碎沙土滑倒了几次。山上陡坡处随地长着很多擦脚草更让他出尽了洋相,这种草叶片修长,密密麻麻的,地上就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碧绿毛发,踩在上面一不小心就会滑倒。那次他被滑下去近百米,眼看被追上的偷盗者向一边跑去,结果他停住的地方距离那人更远了,最后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影消失在密林深处。那次他的裤子后腚都擦破了,后来还是妻子给缝了两个对称的补丁才又能穿出去,屁股上擦破的地方过了好多天也才结痂痊愈。
第二天儿子来到的时候,看到的除了很简单的几件生活用具外,最需要搬的就是两个大麻袋,儿子一看都是不能再用的破旧鞋子,开始有些烦随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转过头去偷偷抹了一把泪,蹲下给父亲往远处的车上背了过去。
下午,儿媳妇精心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儿子为父亲满满地斟上一杯酒,恭敬地端到手中,然后端起自己的来:“爹,我敬您一杯,在咱们家里你愿意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尤其那些鞋子都记载着一段您的经历,咱们好好保存。你愿意到山上去转转,也随时去就是……”
他感到眼里热热的,赶紧努力忍住,“爹,咱爷俩干了。”
儿子看到,父亲转过头去看了那两个麻袋一眼,眼里也有了泪花。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父亲虽然早已退休,但对大山感情深厚,经常在山里转转,拍拍树干,拉拉树枝,和树木花草鸟兽们说说话,就感到十分快乐满足。 |
B.儿子对父亲非常尊重,带着极大耐心劝说父亲回家,“用我帮你吗?……不用啊?……那好”,言行小心翼翼,折射出儿子对父亲的孝顺。 |
C.父亲摸索出一个用水轻轻蘸鞋底的办法,让鞋底更耐磨,可以穿的时间长一些,这显示了父亲的聪慧细致,也看出他对妻子劳动成果的珍惜。 |
D.小说的最后,儿子给父亲敬酒,说要好好保存那些鞋子,并同意父亲随时可以到山上转转。这表明儿子最终理解了父亲对大山的感情。 |
A.“爹,走吧,你再住在这里,我就不好看相了!”这里采用先声夺人的手法,把儿子对父亲执拗地住在破旧的护林房、给自己丢脸的怨愤传达出来。 |
B.父亲拿出一条麻袋,把穿破的鞋子一双双慢慢往里装。“慢慢往里装”这个细节中蕴含着丰富情感,也自然引出下文对有关这些鞋子往事的回忆。 |
C.两大麻袋中的每一双鞋子,都记录下主人公护守山林的感人故事,作者选取了两个典型事例详细描述,以点带面,能带给读者想象和回味的空间。 |
D.这篇小说借助儿子的视角来写父亲,使故事情节更加真实,情节叙述和转换也很自然,同时用儿子的言行来衬托父亲的形象,增添作品的感染力。 |
4.“儿子为父亲满满地斟上一杯酒,恭敬地端到手中,然后端起自己的来。”这一句传达出哪些意蕴?请简要分析。
菜大爷
刘奇叶
菜大爷是居住在城郊西村的一位退休工人。菜大爷姓蔡,“菜大爷”不是他的真名,而是邻里送给他的一个雅号。
菜大爷的住房是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砖瓦民房,后面有个小菜园子。退休后,他把下地种菜当作一种乐趣。菜园子一年四季都能产菜,除了供给他与老伴儿老两口平常生活吃菜外,总是还剩余不少菜。于是,菜大爷在闲余之际也挑着自己种的菜到菜市场上去卖。
菜市场离菜大爷的家很近,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买菜的很有眼光,尝过菜大爷的菜后,下一次哪怕菜大爷卖得比其他的摊位贵,也会被一扫而光。
人们知道,菜大爷种的菜用有机肥料施肥,吃起来好吃又健康,属于真正绿色环保的蔬菜。菜大爷除了平常注意累积肥料,还经常去附近的养猪场挑猪粪施肥。渐渐地,前来买菜的人们都知道了菜大爷的菜好,亲切地称他为“菜大爷”。知道大伙儿对他种的菜十分钟爱,每次上市场卖菜归来,菜大爷心里头总是乐滋滋的。
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但菜大爷觉得现在的生活很不错,他喜欢这种自娱自乐卖菜的滋润生活,所以一直没有答应儿子离开这个城市,他也打心里舍不得这个菜园子。
隔壁的邻居老李头也卖菜,但他的菜是从外地贩来的蔬菜,属于无机肥料种植的那一种,味觉营养都没法跟菜大爷的菜比,人们一般不喜欢买他的菜,所以老李头每天卖菜总是早上出去,很晚才归来,有时候还要剩余些许残菜回来。
偶尔,老李头会同菜大爷一块去市场卖菜,两人年龄相仿,又是邻居,还算谈得来。
一天,老李头天没亮就贩回满满一担的蔬菜,在家里照常分拣为几元一把的小份后,刚要挑市场上去卖,突然感到肚子一阵绞痛,顿时瘫倒在地上。这一切正好被菜大爷瞧见了,他赶紧叫车把老李头送进了医院急救,接诊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切除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菜大爷去医院看望老李头时,老李头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老伴儿正在给他喂粥,一见菜大爷来了,老李头两口子一个劲地道谢。见老李头手术很成功,菜大爷也为他高兴。聊天中,一贯热心肠的菜大爷问老李头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如果有就尽管说,邻里邻居的互相照应嘛。老李头听了,却欲言又止的样子,菜大爷便追问他是什么事情。原来,他是心痛前日贩回的一担蔬菜还放在家里没有卖掉,担心自己住院几天后,那一担蔬菜会白白地烂掉,怪可惜的。菜大爷听了,未加思索地答应帮老李头把菜挑去市场上卖了。
回去后,菜大爷二话没说,到了老李头家便把那担蔬菜挑去了市场。才到菜市场口,买菜的人们就一窝蜂围拢上来,容不得菜大爷说明一下这菜的来源情况,那担菜又被一扫而光了,哪有菜大爷陈情解释的空隙?望着一副空空的担什和一堆零零碎碎的钱币,菜大爷愣在那里好一阵,仿佛做了一件大亏心事似的。
当天下午,菜大爷把卖菜的钱如数交给了老李头,说了一声家里有事就走了。老李头高兴地接过钱一点,居然比平常赚的钱要高出一倍多。他心里对菜大爷钦佩得五体投地!
半个月之后,老李头出院了,特地买了两瓶好酒去敲隔壁菜大爷家的门,结果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老李头问其他邻居,邻居说,菜大爷老两口搬儿子那儿去了。
菜大爷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好久好久,老李头仍没有想明白。
(选自2016年第4期《小说月刊》)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交代“菜大爷”雅号的由来,一方面暗示菜大爷受到了邻里四周的爱戴,另一方面也为下文写他特别重视清名埋下伏笔。 |
B.小说写菜大爷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多次提出想接老两口过去一块生活,这是倒叙手法,这种写作技巧的运用,避免了平铺直叙。 |
C.小说中两次写到菜大爷的菜“被一扫而光”,突出了顾客对菜大爷的信任,说明不管是否绿色环保,只要是菜大爷卖的菜,顾客都欢迎。 |
D.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物的内心,比如菜大爷替老李头卖完菜后,“望”的动作,“愣”的神情,寥寥数语,就刻画出他的愧疚。 |
E.小说语言质朴,笔调从容,在淡定的叙述中,展现了当前社会的世态人情,表达了作者对主人公的感慨和敬意,富有浓郁的市井生活气息。 |
3.小说以菜大爷突然搬走为结尾有什么好处?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萨丽娃姐姐的春天
艾平
萨丽娃姐姐的春天在呼伦贝尔大草原。
冰雪将茫茫草原覆盖,仿佛一片亿万年的大水晶,解析了太阳的光谱,遍地熠熠生辉。这就是草原的春天,明亮,寒冷,空旷,漫长。呼伦贝尔草原不知“清明时节雨纷纷”、“烟花三月下扬州”为何物,沉寂始于十月、十一月,延至次年的五月,直到了六月才肯葳蕤。
呼伦贝尔在北纬53度到北纬47度之间,几近冻土带,一年只有不足一百天的无霜期,春、夏、秋三个季节便挤在这一百天里奔跑,每一种植物都是百米冲刺的运动员,奔跑着发芽,奔跑着开花,奔跑着打籽,奔跑着完成生命基因的使命。你若细看草原上的那些芍药、萱草、百合、野玫瑰,就会发现它们都比内地的同类开得弱小、开得简单;那些毛发一样附在原野上的草类,更是生得低矮硕壮,因为它们没有时间拔高,必须快快成熟。乍暖还寒,草色遥看近却无,呼伦贝尔的春天在残雪中闪出,莞尔一笑,转瞬即逝。一夜南风,醒来时百草猛然长高了半尺,草原焕然碧透千里,如深深的海洋,波动在阳光下,泛起绸缎般的华丽。花朵们忙了一夜,终于捯饬一新,佩戴着天上的彩霞和地上的雨露,跟着绿浪摇曳曼舞。游人醉入花丛,欢喜得忘乎所以,浪漫地比照远方的场景,直把这草原夏日叫做草原的春天。他们不曾体验,因此不懂,草原的春天是一场望眼欲穿的期盼,而最终让你看到的却永远是结尾的那一瞬。
萨丽娃姐姐和大地一起记忆着春天。
草原的春天是妇女们含辛茹苦的季节。萨丽娃看见老祖母蹒跚在纷扬的春雪中,靴子艰难地从冰泥里拔出来,又踩下去,湿漉漉的蒙古袍大襟冻成硬邦邦的冰片,在冷风中咔咔作响;她看见太阳的手指伸过来,轻轻地梳拢老祖母的银发,落在那只暗红的珊瑚耳环上,老祖母汗水淋漓的脸颊,布满了岁月的光芒。小羊羔总是走在大野芳菲之前,一个接一个降生在冰碴密布的草地上,然后它们站起来,像洁白的云朵一样缭绕着老祖母“咩……咩……”嚷着饥饿。
百代千年,游牧人家在春季里寻找朝阳的地方接羔,一辈辈把长生天的教诲变成了不可更改的习惯,留在了老祖母的银发上。长生天不是传说之中的老天爷,是万物生存的法则,是必须敬畏的大自然。四月接羔,羊羔吃着母乳等待青草,青草和它们的乳牙一起长出来,它们开始奔跑,从此变成了原野的孩子,栉风沐雨,爬冰卧雪,生命就这样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老祖母的腰是在春天累弯腰的,老祖母的劝奶歌是在春天里传给萨丽娃姐姐的。
“陶爱格……陶爱格……你的孩子在哭泣,你这当母亲给它吃奶吧……”老祖母的劝奶歌升起来,回响环绕,哀婉之中,苍穹附以和声,母体般的温暖笼罩草原,万物生灵的母性开始苏醒。母羊含泪站起身来,羊羔纷纷跪乳。饱食的羊羔肆意喧闹嬉戏,洁白的云朵在阳光里打滚儿,然后撒开四蹄奔跑,进入季节的深处。
每年十月之后,老祖母把种公羊放进母羊群,母羊怀胎六个月,到次年四月或者五月分娩,完成一个春天的轮回。那前一年的接下的羊羔,由于仅仅吃过一个夏天的青草,骨头还未坚硬,脂肪仍然豆腐般多汁,头上卷曲的绒毛里才露出细小的犄角。老祖母仍然叫它们羔子,风雪夜里把它们放进蒙古包庇护,为了它们暖和,半夜起来给炉子加牛粪。萨丽娃姐姐依偎在老祖母的怀里说,好像羔子是你的亲孙女。
后来萨丽娃姐姐戴着老祖母的红珊瑚耳环离开了家。因为城里的暖气和热水,因为城里的漂亮和时尚,城里的楼房虽然很舒适,可那是租来的,不是家;萨丽娃姐姐思念阿妈的奶茶、阿爸的手把肉,好想好想骑上骏马变成草原的风,好想好想放开嗓子变成蒙古包前奔流的河。萨丽娃姐姐总觉得老祖母的红珊瑚耳环会说话,一天天在她耳边说个不停,只是那些古老的话,就像飞来飞去的鸟,有点听不懂,想留也留不下。
萨丽娃姐姐终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枕着幽幽的草香,她看见了逝去已久的老祖母,听清了老祖母在她耳边说的话———河冰不开,天鹅不来;骏马绕不过暴风雪,大雁甩不掉自己的影子……冬长夏短,谁也逆不过长生天的规矩……
萨丽娃姐姐站在草原的春天里,伸出一双手,这手是洁白细致的;萨丽娃姐姐轻轻托出一只小羊羔,把母羊脱落的子宫慢慢送回腹腔内,这双手浸染上羊水和血液,开始在寒风中皴裂,慢慢地,长生天的怀抱里回来了一个顺其自然劳作的人;当这双手终于被牛奶和油脂润透,不再畏惧风霜雨雪的时候,萨丽娃姐姐的牧场已经远近闻名,她出售的羊,是实实在在吃过三次夏牧草、长了六个牙的肥腴的羊。萨丽娃姐姐有了自己的广告词——养最有品质的羊。
人们看见她家的牧场上盖起了铝合金的接羔棚圈,看到她家蒙古包后面停放着现代化的打草机,看到她家草场的高坡上安装着一排排太阳能蓄电池。萨丽娃姐姐的故事像珍珠那般滚动在草原上,人们传说着她那些有品质的羊卖出了好价钱。当家家户户都像萨丽娃姐姐那样牧养有品质的羊,萨丽娃姐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她终于把草原的春天从二月找了回来。
春天依然晚晚地来,快快地走,却把希望和富足留在了呼伦贝尔草原上。萨丽娃姐姐唱的劝奶歌是老祖母在春天里传下来的,草原人那如云的羊群和飞驰的骏马是春天赐予的。是的,萨丽娃姐姐懂得这一点,在这个古老而崭新的时代里成为聪明智慧的人。
萨丽娃姐姐的春天在呼伦贝尔草原上。
(选自2016年4月1日《文汇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A.“草原的春天”贯穿全文,把呼伦贝尔大草原独特的风光和萨丽娃姐姐的故事有机串连,是全文的线索 |
B.作者运用多和修辞手法,生动描摹了大草原上生生不思的物与人;引用民歌民谚民造为文章增添了浓郁的民族风情。 |
C.萨丽娃姐姐是草原新一代牧民的代表,她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把草原的花期提前到二月。 |
D.作者在记叙萨丽娃姐姐艰苦创业,带领其他牧民走上致富之路的同时,赞美了新时代给草原带来的新面貌、新气象、新希望。 |
3.文章的标题具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旧
梁实秋
①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②“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③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已,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叁佰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④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⑤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
(选自《华夏二十世纪散文精编》,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对新衣服、新建筑等寻常事物的叙述,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暗示读者正是这些寻常事物引发了“我”的思考,成全了“我”的文学创作。 |
B.作者善于借事例说理,如借古代学堂的墙上多年蔓生的“常春藤”“苔藓”,喻指一流学校的文化底蕴,语气中含有一种对旧事物的认同。 |
C.人们不肯改变节日的旧俗,是因为这些事关联着他们人生中难以忘怀的一段记忆,不仅具有特殊的意义,也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寄托。 |
D.文章以“人们喜欢新事物”始,以“人生要日新又新”终,首尾呼应,脉络清晰,内容丰富,繁而不乱;文字优美,富有诗情画意和文化韵味。 |
3.本文语言充满古朴典雅的气息,请结合全文加以赏析。
此时月迹
程杨松
月亮被一阵晚风轻轻推送,无声越过东边的堤岸,在弧形的蓝海以渐慢的速度游弋,几缕飘浮的游云如丝絮,是月亮游弋时溅起的浪花。没有城市霓虹的沾染,我能轻易发现月亮渐变的色泽,和丰富生动的纹理。
阔别故村多年,每次短暂归来,我的身份介于主人和客人之间,更像是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人:假如没有必要的安排,我会倚靠在床头午睡到红日西斜,然后起身、洗漱,穿一身休闲衣,端一把竹椅子,坐在院子阴凉的屋檐下喝带回来的老枞茶,看着带回来的各式各样的书,用琐碎的细节建构短暂的村居时光。一盏茶喝三泡,一页书也看三遍,肺腑便涌起了温情暖意,呼吸有了稳妥的轻柔与绵长。
许多黄昏,我蛰居在略显颓废的老屋院落,与一把椅子相亲,也与更多的自然之物美好相亲:没有炊烟,但能听到无形的风发出多变的声迹,还能看到它在草木飘曳中仓促现形;或者看远处隐现的河流突然一拐消逝在更远处,却用依稀的水声盥洗人间;等待眼前之物被灰茫的暮色一一隐藏。村庄里渐次亮起的晚灯窥望寂野……此时填空深蓝,晚霞流落,归鸟啁啾,无须太久,明月会升于东山,群星会闪烁苍穹,夜晚会抵临大地。
村里的屋舍错落、低矮,有疏朗、空阔的格局。每一粒星光都无遮无挡地洒落在屋顶上,像一阵细密的雨,我似乎能听见雨落的幽微足音。我相信,星宿是逝去的人凝望大地的目光,是他们向后人传递久别后的讯息。月光瓢泼,把每一扇窗台照亮,也照亮了窗台前痴痴等候的身影。月色浓稠,无声无息温柔流淌,漫过山野,漫过田地,漫过村庄,却塌陷在人的额头上。这冰冷的星光,这沁凉的月色,不辞千遥万远,来赶赴人间之约,每每与它们久别后又相逢故地,总让我目光润热、内心温灼。
月色渐渐堆卷,渐渐积蓄,细浪一样轻轻地涌向远方,泛起微微荡漾的水波纹。有限的夜晚在月光的海面上慢慢显影:弟妹在厨房拾掇,父亲坐在屋檐下啜饮一杯浓茶,弟弟倚靠着门操弄手机,妻子在屋前踱步;院落里,零星的花树吐露出幽微的气息,萤火虫率性飞舞,蝉在纵情抒怀,猫头鹰打气沉闷的节拍……
一条灰白的窄油路把局促的视野抬起来,蛇一样游向远方,那是通往大姑家的路。大姑叫“水娇”,今年68岁,有芬芳甜美的名字,却已老得一团模糊,像月光一道薄凉的影子。她家在我们河流的堤岸,是我们舟楫的码头。每次回来,我们都会去她家里坐坐,喝她从山里采摘的野生黄金茶,吃她用柴火灶煮的土板栗、烘晒的瓜果干,还有自制的炒花生,让一副肠胃再回到美好的从前。她热情地带我们去马路边,连夜到她的菜地里砍青豆、摘菜瓜,让我带回蛰居的南方小城。她捏着一个小手电在前面带路,却把光亮尽量照向后方。月光、星光、手电筒的光圈,相互重叠交融,把几抹身影淡淡凸显,投进目光里。我对大姑说,这么亮,又何须手电筒呢?大姑笑笑回我,你们住惯的城里,路平,灯亮,村子里只有盈盈的月光,打个手电也就是个意思呀!
大姑的菜园在一条水渠的两边,一边的青豆林相互搀扶着奔向远地。她弯下年迈的腰,啪啪啪,用柴刀砍,一株又一株,青豆哗哗倒下,一座柔软的青山缓缓搭建起来。我说够了,真的够了,她不听,也不停,又啪啪啪再砍倒几株,说,自种的青豆能保鲜,不嫌弃就多吃几餐,不然就又要等来年了。水渠的另一边是一片玉米地,棒子已经掰回去了,留下稀疏的玉米秆子,像时节的感叹号。斑驳的月光浇灌地面,几个黄澄澄的菜瓜在水渍一样的藤蔓间偃卧,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虫眼。大姑略带遗憾地说,都是萤火虫吃的,虫多的时候,用手抖一抖瓜藤,就像一阵白亮亮的豫竹洒落。她浅浅的笑意没有打折,仍旧停泊在已然枯萎的脸上,却分明有了月色般的光泽。我似乎看到了那绚烂至美的一幕。
月色朗朗,洒满沟渠,随一脉细水流向远方。我知道,这里是一脉水流的上游,水流的前方是灯火喧嚣的城市,是水深火热的生活,是无可转圜的人生,是日渐微薄的未来……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此时月迹,已牢牢印记眼瞳,深深镌刻内心!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中的“没有城市霓虹的沾染”与最后一段中的“水流的前方是……微薄的未来”透出作者对城市生活的倦意。 |
B.第二段中“我的身份介于主人和客人之间”一句含意丰富,透露出作者对自己与故乡之间在情感上存在一定距离的感叹。 |
C.第四段中“月色浓稠,无声无息温柔流淌……却塌陷在人的额头上”一句形象地抒发了时光易逝、人生易老的无奈。 |
D.在去砍青豆、摘菜瓜的路上,虽然月光很亮,但大姑仍打着手电,是因为她怕作者住惯了灯亮的城市,不习惯走乡村的夜路。 |
A.第一段运用比拟与比喻等修辞手法描写出月亮的动态之美,为下文写作者由月而引发的感悟张本,奠定了悲凉的情感基调。 |
B.第二段运用了一连串的动作描写,“倚靠”“穿”“端”“坐”“喝”等词生动形象地写出了离开城市后短暂的村居时光的惬意。 |
C.从时间变化的角度来看,作者分别写了夕阳西斜、黄昏来临、明月东升等不同时间段自己的状态和所看到的景色。 |
D.整篇文章意境优美,语言清新淡雅,给人一种诗情画意之感,让读者深刻感悟到作者那份暂得的喜悦与对故乡的不舍之情。 |
4.文章用较长的篇幅写与大姑有关的事情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