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栓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好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去集市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边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热,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扫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理解,A.联大盖新校舍,主事的人给文嫂盖了间质料比原来好的房子,她还不满足,还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反映出她得寸进尺、喜爱贪图小便宜的性格。 |
B.文嫂把鸡蛋卖了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说明鸡是她家生活基本经济来源之一;“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肉”,说明鸡也是她家改善生活的主要经济依靠。 |
C.文嫂为部分先生服务,地虽然挑拣了一些破旧衣物,但同时她也主动替他们把宿舍都打扫干净,这是一种不欠人情、不贪图小便宜性格的真实写照。 |
D.文章结尾文嫂大哭一场,这哭声是对自己不幸命运的悲叹,也是对自己一辈子委屈的发泄,也是对偷了鸡的金先生的控诉。 |
A.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
B.《鸡毛》中一句“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的叙述,极尽夸张之能事,入木三分地刻画出了一个“要做大事、赚大钱”就必极节俭的金先生形象。 |
C.本文以“鸡毛”为题,既与小说结尾部分文嫂发现鸡毛相呼应,又寓指人生的琐碎和杂乱,反映出人生的苦难和人心难测。 |
D.在结构上,《鸡毛》有着汪先生一惯的大巧若拙的特色,表现出一种“苦心经营的随便”,小说全文全无拘束,如行云流水,信手拈来,不淡不烈。 |
4.汪曾祺说“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本文中我们能看到文嫂的“忧伤”,能看到对金先生的“嘲讽”,也能感受淡淡的“欢乐”,请结合文本分析这种“欢乐”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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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居(节选)
汪曾祺
安乐居是一家小饭馆,挨着安乐林。安乐林围墙上开了个月亮门,门头砖额上刻着三个经石峪体的大字,像那么回事。走进去,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地方,有几十棵杨树。当中种了两棵丁香花,一棵白丁香,一棵紫丁香,这就是仅有的观赏植物了。这个林子是没有什么逛头的,在林子里走一圈,五分钟就够了。附近一带养鸟的爱到这里来挂鸟。他们养的都是小鸟,红子居多,也有黄雀。大个的鸟,画眉、百灵是极少的。他们不像那些以养鸟为生活中第一大事的行家,照他们的说法是“瞎玩儿”。他们不养大鸟,觉得那太费事,“是它玩我,还是我玩它呀?”把鸟一挂,他们就蹲在地上说话儿,——也有自己带个马扎儿来坐着的。
安乐居其实叫个小酒铺更合适些。到这儿来喝酒的比吃饭的多。这家的酒只有一毛三分一两的。一毛三他们喝“服”了,觉得喝起来“顺”。
酒菜不少。煮花生豆、炸花生豆,暴腌鸡子,拌粉皮,猪头肉,——单要耳朵也成,都是熟人了!猪蹄,偶有猪尾巴,一忽的工夫就卖完了。也有时卖烧鸡、酱鸭,切块。最受欢迎的是兔头。一个酱兔头,三四毛钱,至大也就是五毛多钱,喝二两酒,够了。——这还是一年多以前的事,现在如果还有兔头也该涨价了。这些酒客们吃兔头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最后磕开脑绷骨,把兔脑掏出来吃掉。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安乐居每年卖出的兔头真不少。这个小饭馆大可另挂一块招牌——“兔头酒家”。
酒客进门,都有准时候。
头一个进来的总是老吕。安乐居十点半开门。一开门,老吕就进来。他总是坐在靠窗户一张桌子的东头的座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这成了他的专座。他不是像一般人似的“垂足而坐”,而是一条腿盘着,一条腿曲着,像老太太坐炕似的踞坐在一张方凳上,——脱了鞋。他不喝安乐居的一毛三,总是自己带了酒来,用一个扁长的瓶子,一瓶子装三两。酒杯也是自备的。他是喝慢酒的,三两酒从十点半一直喝到十二点差一刻:“我喝不来急酒。有人结婚,他们闹酒,我就一口也不喝,——回家自己再喝!”他一边喝酒,吃兔头,一边慢条斯理地抽关东烟。这人整个儿是个慢性子,说话也慢。他也爱说话,但是他说一个什么事都只是客观地叙述,不大参加自己的意见,不动感情。一块喝酒的买了兔头,常要发一点感慨:“那会儿,兔头,五分钱一个,还带俩耳朵!”老吕说:“那是多会儿?——说那个,没用!有兔头,就不错。”西头有一家姓屠的,一家子都很浑愣,爱打架。屠老头儿到永春饭馆去喝酒,和服务员吵起来了,伸手就揪人家脖领子。服务员一胳臂把他搡开了。他憋了一肚子气,回去跟儿子一说。他儿子二话没说,捡了块砖头,到了永春,一砖头就把服务员脑袋开了!结果:儿子被抓进去了,屠老头还得负责人家的医药费。这件事老吕目睹。一块喝酒的问起,他详详细细地叙述了全过程。坐在他对面的老聂听了,说:“该!”
坐在里面犄角的老王说:“这是什么买卖!”
老吕只是很平静地说:“这回大概得老实两天。”
老聂原是做小买卖的,现在退休在家。电话局看中他家所在的“点”,在他家安公用电话,每月贴给他三十块钱。老聂的日子比过去“滋润”了,但是他每顿还是只喝一两半酒,多一口也不喝。
画家来了。画家风度翩翩,梳着长长的背发,永远一丝不乱。衣着入时而且合体。春秋天人造革猎服,冬天羽绒服。——他从来不戴帽子。这样的一表人才,安乐居少见。他在文化馆工作,算个知识分子,对人很客气,彬彬有礼。他这喝酒真是别具一格:二两酒,一扬脖子,一口气,下去了。这种喝法,叫作“大车酒”,过去赶大车的这么喝。西直门外还管这叫“骆驼酒”,赶骆驼的这么喝。文墨人,这样喝法的,少有。他和老王过去是街坊。喝了酒,总要走过去说几句话。“我给您添点儿?”老王摆摆手,画家直起身来,向在座的酒友又都点了点头,走了。
他的画怎么样?没见过。
这天,安乐居来了三个小伙子:长头发,小胡子,大花衬衫,苹果牌牛仔裤,尖头高跟大盖鞋,变色眼镜。进门一看:“嗨,有兔头!”——他们是冲着兔头来了。这三位要了十个兔头、三个猪蹄、一只鸭子、三盘包子,自己带来八瓶青岛啤酒,一边抽着“万宝路”,一边吃喝起来。安乐林喝酒的老酒座都瞟了他们一眼。三位吃喝了一阵,把筷子一挥,走了。他们都骑的是亚马哈。嘟嘟嘟……桌子上一堆碎骨头、咬了一口的包子皮,还有一盘没动过的包子。
老王看着那盘包子,撇了撇嘴:“这是什么买卖!”
安乐居已经没有了。房子翻盖过了。现在那儿是一个什么贸易中心。
一九八六年七月五日晨写完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描写的是安乐林,在文章开始前插入这段景色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为人物的活动提供了场所,给全文奠定了悠闲自在的抒情基调。 |
B.在《安乐居(节选)》中,作者用淡淡的笔调细说着老酒客们的闲适的日常,这些形形色色的老酒客体现了升斗小民身上的传统文化的印记和人情味儿。 |
C.安乐居的老酒客喝酒都有一个度,喝得自在舒心。小说人物去中心化,通过人物在小酒馆依次登场表演来描写人物的性格,完成人物形象的塑造。 |
D.这篇小说呈现出“散文化”“笔记小说”的特点,记录民俗风情,叙写市井人生,作者淡化矛盾和情节,不强调情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
3.汪曾祺是一位语言大师,对于语言魅力,他是着力追求的。请举例分析这篇小说的语言特色。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的鸡呀!我的笋壳鸡呀!我的黑母鸡,我的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的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助全都哭了出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A.小说记述了生活在西南联大的平凡人物文嫂和经济系学生金昌焕的琐碎故事,蕴含着作者深刻的思想、丰富的情怀、鲜明的个性、潜蕴的心态。 |
B.身为大学生,金昌焕偷吃人家的鸡,还跟人家借鼎罐,用完后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反射出他冷酷无情,自私自利,有一种丧失人格尊严的邪恶。 |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
D.这篇小说叙事简要,不说废话,点到即止;语言工丽诙谐、流畅自然,文字朴素干净、疏朗清淡,以自然的东西反映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
3.有人说,写这篇小说,作者从青年学生正面形象的舞台中挖掘了反向、阴暗面的写作风格。请结合文本,分析作者是怎样刻画金昌焕人性阴暗面的。
七载云烟
汪曾祺
①我在云南住过七年,一九三九——一九四六年。准确地说,只能说在昆明住了七年。
②我们经常活动的地方是市内,我们到南屏大戏院去看电影;去逛书店、看一本书,一看两三个小时;逛裱画店,逛茶叶店……我们每天经过、随时往来的地方,还是大西门一带。街虽小,人却多,气味浓稠。我们在街上闲看。看卖木柴的,卖木炭的,卖粗瓷碗、砂锅的、并且常常为一点细节感动不已。
③但是我生活得最久,接受影响最深,使我成为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作家,——不是另一种作家的地方,是西南联大。
④日寇侵华,平津沦陷,北大、清华、南开被迫南迁,组成一个大学,在长沙暂住,名为“临时大学”。后迁云南,改名“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简称“西南联大”。这是一座战时的、临时性的大学,但却是一个产生天才,影响深远,可以彪炳于世界大学之林、与牛津、剑侨、哈佛、耶鲁平列而无愧色的,窳陋①而辉煌的,奇迹一样的,“空前绝后”的大学。喔,我的母校,我的西南联大!
⑤西南联大的校舍很分散,很多处是借用昆明原有的房屋、学校、祠堂。西边定学生宿舍。土墙,草顶。土墙上开了几个方洞,方洞上竖了几根不去皮的树棍、便是窗户。挨着土墙排了一列双人木床,一边十张,一间宿舍可住四十人,桌椅是没有的。两个装肥皂的大箱摞起来。既是书桌,也是衣柜。有的同学在同一宿舍中一住四年不挪窝。有些同学成天在一起,乐数晨夕、堪称知己。也有老死不相往来,几乎等于不认识的。我和一位姓刘的历史系同学就是这样,我们俩同睡一张木床,他住上铺,我住下铺,却很少见面。他是个很守规矩,很用功的人,每天按时作息。我是个夜猫子,每天在系图书馆看一夜书,即天亮才回宿舍。等我回屋就寝时,他已经在校园树下苦读英文了。
⑥大路的东侧,是大图书馆。这是新校舍惟一的一座瓦顶的建筑。每天一早,就有人等在门外“抢图书馆”——抢位置,抢指定参考书。大图书馆藏书不少,但指定参考书总是不够用的。更东,是教室区。土墙,铁皮屋顶(涂了绿漆)。下起雨来,铁皮屋顶被雨点打得乒乒乓乓地响,让人想起王禹偁的《黄冈竹楼记》。这些教室里面放的木椅,都是本色,不漆油漆。这种椅子的好处是不固定,可以从这个教室到那个教室任意搬来搬去。吴宓先生讲《红楼梦》,一看下面有女生还站着,就放下手杖,到别的教室去搬椅子。于是一些男同学就也赶紧到别的教室去搬椅子。宝姐姐,林妹妹都坐下了、吴先生才开始讲。
⑦联大师生服装各异,但似乎又有一种比较一致的风格。女生的衣着是比较整洁的,上课时军阀商人家的小姐也不会穿得花里胡哨。男同学绝大多数是蓝布衫,长裤。几年下来,衣服破旧,就想各种办法“弥补”,如贴一张橡皮膏之类。有人裤子破了洞,不会补,也无针线,就找一根麻筋,把破洞结了一个疙瘩,这样的疙瘩名士不止一人。教授的衣服也多残破了。闻一多先生有一个时期穿了一件一个亲戚送给他的灰色夹袍,式样早就过时,领子很高,袖子很窄。朱自清先生的大衣破得不能再穿,就买了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深蓝氆氇的一口钟(大概就是彝族察尔瓦)拔在身上,远看有点像一个侠客。有一个女生从南院(女生宿舍)到新校舍去,天已经黑了,路上没有人,她听到后面有梯里突鲁的脚步声,以为是坏人追了上来,很紧张。回头一看,是化学教授曾昭伦。他穿了一双空前(露着脚趾)绝后鞋(后跟烂了,提不起来,只能半趿着)、因此发出梯里突鲁的声音。联大师生破衣烂衫,却每天孜孜不倦地做学问,真是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种精神,人天可感。
⑧大学生大都爱吃,食欲很旺,有两个钱都吃掉了。初到昆明,带来的盘缠尚未用尽,有些同学一到星期天就出去到处吃馆子。钱逐渐用完了,吃不了大馆子,就只能到米线店里吃米线、铒块。到连吃米线、饵块的钱也没有的时候,便只有老老实实到新校舍吃大食堂的“伙食”。饭是“八宝饭”,通红的糙米,里面有砂子、木屑、老鼠屎。菜,常备的是盐水煮芸豆,还有一种叫“魔芋豆腐”,为紫灰色的,烂糊糊的淡而无味的奇怪东西。有一位姓郑的同学告诫同学:饭后不可张嘴——恐怕飞出只鸟来!
⑨……
⑩云南人对联大学生很好,我们对云南、对昆明也很有感情。比较明显的、普遍的影响是在教育方面。有些联大师生为云南做了一些有益的实事。联大学生在中学兼课的很多,这对昆明中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是有很大作用旳。更重要的定使昆明学生接受了民主思想,呼吸到独立思考、学术自由的空气,使他们为学为人都比较开放,比较新鲜活泼。这是精神方面的东西,是抽象的,是一种气质,一种格调,难于确指,但是这种影响确实存在。如云如水,水流云在。
(一九九四年载于《中国作家》,有删改)
【注】①窳陋:粗劣简陋。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部分回忆丰富多彩的市内生活,一方面交代西南联大周边的人文气息和生活气息,另一方面衬托出西南联大对作者的影响更大。 |
B.第五段写刘姓同学与“我”同睡一张木床“却很少见面”,表明“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道理,也从侧面体现了“我”对友情的渴望。 |
C.文章采用大量笔墨刻画教授们“残破”的衣着,而描写联大学子读书的细节甚少,可见年轻时的汪曾祺跟读书相比更在意着装,对美有着执着的追求。 |
D.第六段三个“抢”字形象写出了学生们求知若渴的心理,表现了联大学子勤勉刻苦的精神,也从侧面表现了西南联大学习条件之艰苦。 |
E.文章结尾“如云如水,水流云在”虽化用杜甫诗句“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但意在表明西南联大精神是一种气质,一种格调,难于确指,但是这种影响确实存在 |
3.赏析划线的句子。
4.本文标题为“七载云烟”,有人认为也能以“在西南联大的日子”为标题,你认为哪一个更好?请阐明理由。
5.文章第三段写道“但是我生活得最久,接受影响最深,使我成为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作家,——不是另一种作家的地方,是西南联大”,请结合全文,概括并分析西南联大及师生们的哪些特点对“我”影响深远。
花匠
俞平伯
到了一家花场门口。栅栏虚掩着,我用手一推,呀的一声露出一片平地。紧靠西墙,有三间矮屋。旁边有口井,上面安着辘轳,井口现出几条很深的凹纹,是吊桶绳子磨的。场上收拾得非常干净,一排一排摆列许多花盆,是些山茶、碧桃、金雀、迎春、社鹍之类。轻风掠过,一阵阵花草的香气。冰哩!我不多时还看见你们,花开得这般快呀!
一个花匠,年纪不过四十上下,酱色的脸膛显出些皱纹,好像也还和善,手拿把剪刀,脚边放着一堆棕绳,蹲在地上做工。
他正在扎榆叶梅呢。树上有稍为桠杈点的枝子,只听他的剪刀咯吱咯吱凡昫响,连梗带叶都纷纷掉下。他却全不理会,慢慢的用手将花稍弯转差不多要成椭圆形,然后用手掐住,那手拿棕绳紧紧一结。从这枝到那枝,这盆到那盆,还是一样的办法。
原来他心里先有个样子,把花往里面填。这一园的花多半已经过他的妙手了。所以都是几盘几曲滚圆的一盆,好像同胞兄弟一般。有两盆花梗稍软一点,简直扎成两把团扇。那种“披风拂水疏乱横斜”的样子,只好想想罢了。
但花开得虽是繁盛,总一点生趣没有;垂头丧气,就短一个死。我初进来觉得春色满园,及定睛一看,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尽管深红浅紫鸭绿鵝黄又俏又丽的顔色,里面总隐着些灰白。仿佛在那边诉苦,又像求饶意思,想叫人怜他,还他的本来面目。那种委曲冤屈的神情,不是有眼泪的能看的。真狠心的花匠!他也是个人呵这不过是我旁观的痴想。花儿不会说话,懂得什么呢?他受了痛苦,只有开一朵朵的鲜花,给他赏玩,让他赚钱我不禁问道:“好好的花扎了不可惜吗?”
他说:“先生,你别开玩笑啦。这些花从窖里拿出来,枝枝桠桠,不这么办,有人买吗?你看墙角边一堆梗子,都是我昨天剪下来的,我的手脚多快。”
我才知道这都是烘出来的唐花,不然三月天气,哪里来许多花呢。便问道:“我看不扎倒好,你何必费事?” 他答道:“你不喜欢不行,喜欢的人多着呢。前两天张大人差个管家来买一百盆花。花刚出房,有许多还没扎。他们现逼着要,把我忙得手当脚做,才讨他一个喜欢。这碗饭好不容易吃!”
正说的时候,远远听得乌乌怪叫,我便呆了。一忽儿,栅门开处,看见有一辆红色的汽车,里面有个白须的绅士,带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慢慢下来。花匠一看见,便抢上去,满面堆笑道:“您老带着小姐来得这样早呵。”一种肉麻的神气,不是能够比方的。然而我方且自幸我不是阔人,他还没有用那种面孔来对我,叫我不能哭,不能笑。
那老者穿着狐皮袍子,带了顶貂帽,一望便像个达官。那女子手上带个钻戒,一闪一闪在花匠眼睛前面只管发光,但脸上总白里带青,一点儿血色没有。
听得她老子说道:“娴儿,赌输的钱有什么要紧。不要说四五百块钱,就是再多点,怕我不会替你还吗?你不要一来就不高兴。你看那花扎得多们整齐。”
那女孩只是不响,低着头,并着脚,一步一步地捱着走,拿条淡红丝中在那边擦眼睛,露出种失眠的样子。
他俩走了十几步。老头子回头看看她,说道:“昨天牌本来散得太晚,天都发了白,弄得你没有睡。我带你来看花,借着消遣消遣。你既倦了,也许睡得着,花不要看了,我们回去罢。”
那女孩嘴里说了几句话,—很轻很轻——我也模模糊糊没有听见什么。
忽然,蓦地里澎腾的一声怪响。
我那时分,早已痴痴地出神,忘记在什么地方,是什么时候了,被午炮一声,方才惊醒。我站在这里,已经快有两点多钟的光景,红炎炎的太阳,正晒着我的头顶,我好像有许多没头绪的心思,只是说不出,直瞪着眼睛,看许多花在阳光底下淌泪。停下来半晌,把眼一低,慢慢的转身踱出。
那匠人还是扎他的花,猛然一抬头,露出深黄的牙齿,对我嘻嘻一阵冷笑。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开篇呈现了花场一片鲜花盛开的动人景象,与后文花几被“扎过”之后“一点生趣没有”形成对比,从而突显花匠的狠心。 |
B.“原来他心里先有个样子,把花往里面填”,写出了花匠扎花技能的娴熟,故而作者紧接着赞叹“这一园的花多半已经过他的妙手了”。 |
C.前来买花的是“张大人”“绅士”这类人,他们的喜好决定了花的命运,也决定着花匠的境界,这揭示了当时上层人士对社会风气的影响。 |
D.小说按照时间的推移展开叙述,记叙中融合抒情和议论,语言自然朴实又不乏雅致,故事简单又意蕴深邃,艺术特征非常鲜明。 |
3.娴儿这一形象在小说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神奇魔术
戴玉祥
外村来的程咬铁正在玩尖刀刺喉的魔术。
他手提尖刀,在人群里连转三圈后,忽的将那尖刀砰的扔到地上。阳光碰到尖刀上,弹出晃眼的光芒来。
围观的人齐喊:“真刀——”,程咬铁也不作声,左脚一点,那尖刀便被稳稳攥在右手。
程咬铁右手攥刀,后退几步,站定,右臂慢慢抬起,刀尖顶着喉结,微微闭上眼睛。
围观的人,心都提到嗓子眼。空气,似乎凝结。突然,一声惨叫,那把刀,刀尖从后颈探出,殷红的鲜血,顺刀而流。众人脸色大变,想喊,却喊不出声。程咬铁忽的拔出尖刀,喉结处,丝毫无损。
众人如梦初醒,齐呼:“神奇!神奇!”程咬铁面带微笑,不响一声。
这天,程咬铁正在院内练功,院外哭喊声骤起。程咬铁跑出院子,只见日本兵凶煞煞赶着村民,迎面走来。程咬铁想跑,但没有跑。程咬铁想知道这些日本兵,赶村民做什么。
原来,鬼子的运粮车在村南的戴家湾被八路抄了,鬼子怀疑村子里有八路,才来这阵势。村口,那片空旷地上。叫滕狼的少佐,手按军刀,咆哮:“八路的,交出来!”
没有人回答。“不交的,”少佐抽出军刀,“统统的,死啦死啦。”
还是没有人回答。少佐抬起军靴,咯噔跨前一步,左手拽过刘老爷爷,右手举起军刀……村民们闭上眼睛。
一声断喝:“住手!”
程咬铁跳到少佐面前。“放了他!”程咬铁手指少佐,“我知道八路在哪里。”“你的,知道?”少佐放开刘老爷爷,跨到程咬铁面前,“你的,良民大大的。”少佐脸挂狰狞。
村民们睥睨的目光,喷着愤怒。
“你的,快说!”少佐急了,“不说,统统的,死啦死啦。”少佐手握军刀,泛着绿光的眼睛,扫视着村民。突然,少佐抓过王家的小孙子,刀刃划着他的脸。惊惧的惨嚎声,令人心悸。
“住手!”程咬铁手指人群中的一位青年,声若蚊蝇,“就是他——”,那青年被拉了出来。
事后,村民的唾沫淹了程咬铁。人人都不理睬他。
这天,程咬铁正练魔术,滕狼少佐走过来。“你的,魔术大大的好。”滕狼少佐泛着绿光的眼睛,直视着程咬铁,“你的,以后军营的耍。”之后,村子里就没人见到程咬铁了。
村民们见了面,就说,程咬铁这个大汉奸死了,报应。只是那个青年八路,死得太惨了。
但也有人说,程咬铁没死。
程咬铁的确没死。程咬铁在鬼子军营里,玩魔术。玩着玩着,便玩出些名堂来。那些日本兵,没事就绕着程咬铁转。就连滕狼少佐,也喜欢上了。
一天,日军淮河战区机关长来少佐的军营,少佐讨好机关长,让程咬铁耍一出魔术。
程咬铁欣然答应。
程咬铁这次玩的是一种叫“推心置肺”的魔术。魔术开始后,程咬铁叫了二个日本兵过来,让二人分别躺在二只木箱里,罩上红布。程咬铁高挽衣袖,双手合拢,在人前连连走过三遭后,步到左边的木箱前,双手霍的插下去,旋即捧出一只血淋淋的的人心来。
机关长腾的拔出手枪。滕狼少佐也站了起来。
程咬铁捧着血淋淋的人心,小声说道:“人命关天,千万不可弄出声响。”说后,将人心放进右边的木箱,再抬出手时,手里已提一叶人肺。
唏嘘声一片。
程咬铁将人肺放入左边木箱。“下面,”程咬铁脸矮浅笑,“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程咬铁揭开红布,二个日本兵从箱子里爬了出来。有人跑过去,看那箱子,内里没有异样,更不见一点血迹。问那二个士兵,回答,好像睡了一觉。
神奇!神奇!
机关长更是觉得刺激。程咬铁趁机激道:“各位长官,我看机关长兴致很高,有请机关长与滕狼少佐‘推心置肺’,好不好?”众士兵齐呼:“大大的好!”
机关长有些犹豫,但见士兵们情绪高涨,不好拒绝,便与滕狼少佐走上台来。
程序照旧。所不同的,是程咬铁又拿了一块大红布,罩在二箱的红布之上。快结束的时候,程咬铁掀起大红布一角,神秘而认真地说:“人命关天,五分钟内,不可掀布。”说后,程咬铁钻了进去。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忽有人觉出不妙来,跑过去,揭掉红布:机关长,还有滕狼少佐,皆已毙命。
机关长的心被挖,滕狼少佐的肺被掏。
程咬铁不见了。
此时,程咬铁正蹲在一座新坟前,泪流满面。坟里躺着的,就是在滕狼少佐面前,被他指认的那个八路。
只是,村里没有人知道那个八路,就是他的儿子。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20期,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详细地写了程咬铁玩尖刀刺喉的魔术,从鲜血殷红到丝毫无损,展现出程咬铁的技艺高超,也给人物增添了传奇色彩。 |
B.程咬铁看见日本兵凶煞煞赶着村民,“想跑”是一种本能反应,而“没有跑”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反映出他对村民的担忧与关心。 |
C.“拽过刘老爷爷”、“举起军刀”、“划着他的脸”突出了日本兵残暴特点,而程咬铁却一再“断喝”其住手,表现了程咬铁勇敢无畏的精神。 |
D.村民们“睥睨的目光,喷着愤怒”、“唾沫淹了程咬铁”反映了村民对程咬铁的态度的同时,也写出了村民不识真英雄的愚昧。 |
A.小说叙事语言简化而精确,对人物只描述最基本的动作和状态,各种短句的运用加快了节奏,使叙事更加紧凑明快。 |
B.小说善于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人物形象,魔术表演时观众的紧张、日本兵的凶狠都与程咬铁形成对比,使人物形象格外鲜明。 |
C.魔术表演“推心置肺”情节是小说的高潮,进一步显示了程咬铁魔术的神奇,暗扣标题,也表现出程咬铁为复仇一直在苦心谋划。 |
D.小说结尾夏然而止,简洁交代程咬铁指认的那个八路其实是他的儿子,便再无一字,留下“空白”给读者想象,更好地深化了主题。 |
4.“欲扬先抑法”,是一种写作方法。“抑”指对人、事、物的贬低;“扬”指对人、事、物的褒赏。小说“扬”的是什么,又做了哪些“抑”?请结合文本分析。
哨兵北舞(节选)
曾剑
绿皮列车终于摆脱京城的喧嚣,钻出夜色,钻进晨雾,在莽莽丛林间穿行。
韩泽中觉得,这趟驶向军营的列车,将是他辉煌人生的开始。
列车把他们带到一个小县城,他们换乘汽车,辗转到一个小镇。在这里,他开始了他的军营生活:站军姿,走队列,跑步,周而复始,亦步亦趋。
一个月后,韩泽中被一辆“勇士”接走。山路漫长,车行颠簸,“勇士”钻出大山,进入一片江湾,远远地,一抹红色跳入眼帘,那是飘扬在哨所塔楼上的五星红旗。这面红旗,骤然把他一路颠落的力气召唤了回来。
欢迎仪式,其实就是自我介绍。
“我叫韩泽中,来自山东临沂。”
“简历上说你是在读大学生,哪个大学?”
“北舞。”他说。
“‘北舞’是哪里?”一个老兵问。
“北京舞蹈学院。”他的声音极轻极细,好像来自那儿,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啊!”老兵们发出感叹。他们恍然大悟,难怪这么瘦弱,这么白净。
第二天清晨,韩泽中到哨所的第一班岗。真枪实弹,双人双岗。班长将自己与他排在同一班,不知是关切,还是不放心。
不过,这不重要。国旗如此之近,就在头顶飘扬。他觉得这是世上最醒目最好看的国旗。离国界线只一步之遥,两道红漆画的线,上面是齐腰高的不锈钢栅栏。他,一个舞者,抬腿就能过去 但他不能,他是战士!
夜班岗如期而至,哨所的夜是寂静的,只有江声被风吹送过来。一只壮实的军犬伴在他身旁,隔一段时间,它会摇晃一下尾巴,巡视一圈,然后重回哨位。
哨所兵少,白天一班岗,晚上一班岗,时而穿插些巡逻任务。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寂寞伴随着单调和重复袭来,尤其在站岗的时候,白天,秋日的阳光直射下来,晒得他脖颈生疼。夜里,站在哨位上,他会下意识寻找北极星,那璀璨的星光让他感到一丝焦虑,这就是他盼望的“光辉岁月”?回北舞后,怎么跟同学们说起他的军旅生涯?难道对他们说,自己就像“北舞”门口的保安一样,天天站岗?而他们,在他离开的这两年时光,在舞台上是多么风光无限。
他怕荒废了专业,偷偷练功,他不能大张旗鼓地练,这里只有哨兵,没有舞者。
他站得没有刚开始那么笔直了,腰有些松懈。哨长发现了这个问题。
那天午饭后,哨长带着他上了山。荆棘丛生的山路,又陡又窄,韩泽中虚汗直冒,几次不留神,脚下一滑差点滚落下去。他们走了很久,直把头顶的太阳走到西边去了,才到达山顶。这里是一个废弃的瞭望哨,哨长讲起一个叫沈海洋的兵。十四年前,沈海洋与另一个战士被分到这里。无水无电、条件艰苦。后来同伴被抽调去边防团,得再派一个人上山,沈海洋申请让妻子余香义务当哨兵。余香支持丈夫,辞掉了工作,一守就是六年,韩泽中问哨长,你说的是咱们班长沈海洋?哨长说,是他。现在科技发达,设了电子监控,“夫妻哨所”成了历史,但它像一座灯塔,在这边地上闪亮着。
回哨所的路上,韩泽中一直在回想,他说不清是哪一步促使他走进军营,像是偶然,像是一时冲动,更像是冥冥中的必然。第一学期专业课考核,同学说他秀气,建议他男扮女装,跳一段“贵妃醉酒”。他当时没想太多,只是想挑战一下。他成功了,收获了鲜花与掌声。然而,喜悦太短暂,同学们随后喊他“韩媚娘”。他们并无恶意,但他听着刺耳。那个夜晚,敏感而脆弱的他一夜未眠,天亮后,去食堂,路旁的征兵标语攫住了他的心:“想成为男子汉吗?到军营去!”就是在那一刻,他萌发了从军的想法,而且那么强……但,这好像又不是最初始的缘由。他记得,小时候爷爷常指着电视上国旗护卫队说,你长大了也要像他们一样……
从“夫妻哨所”回来后,韩泽中开始严格要求自己。他学习控制情绪,让自己变得阳刚沉稳:他开始主动工作,从细小工作开始。
这里是雪的故乡,大地有三四个月被白雪覆盖。那晚大雪,他站在岗亭外,一动不动,一股来自体内的力量告诉他,战胜严寒其实是战胜自己。他就那么笔挺地站着,上级察看视频,以为是假人,来电责问,哨长说,是真人呢,是我们的韩泽中在站岗。上级说这么冷的天可以进岗亭,提高警惕就行。可韩泽中不进去。他觉得这样的时刻,哨兵岗位是不平凡的。他站得笔挺。
边防急需驾驶员,哨长让韩泽中去学。“可是,我晕车。”他怯声道。“学完汽训,就不晕了。”哨长说。那是一段紧张的日子,让他自己都不解的是,他竟然无数次想念那个让他寂寞得落泪的哨所。回到哨所,已是第二年春天,他的肌肉强壮了,还长高了两厘米。没有比这身材更适合跳舞的了,他骄傲地想。他依然站岗,偶尔巡逻时,他驾驶“勇士”,穿行在林海间。果然,他不再晕车了。
一切都在改变,他身上已有老兵的味道了。那张脸黝黑,比刚入伍时棱角更分明。先前嘴唇上不易觉察的汗毛,已全然成了黑色的胡须。细嫩光洁的双手也粗砺了,骨节变大,但他觉得用这样的手向国旗敬礼,更神圣。他比以前成熟了,哨长和班长都这么说,他自己也这么觉得。
天黑下来,他来到哨位,持枪上岗。
以前,他习惯遥望北极星;现在,他的目光总被边境线上家家户户的点点灯火吸引。他想,正是因为他们的守卫,它们才那么恬静地亮着。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通过一名北舞大学生到普通哨兵的成长,讴歌青春的价值,引导青年将个人理想融入建设祖国、服务人民的时代主题中,建奇功、立伟业,成就辉煌人生。 |
B.小说叙述视角灵活,主要以主人公韩泽中这一特定视角讲述故事,借他的眼睛来观察边地环境和哨所官兵,通过他内心深处隐秘的情绪波动,真实生动地展现其蜕变过程,而欢迎仪式、哨长观察韩泽中等情节则采用了全知视角。 |
C.文中的哨长关爱新兵、敏锐细致、成熟老练,和在艰苦环境中坚守奉献的班长一样,是主人公成长的引路人,更是边防官兵群体的缩影。 |
D.小说使用了很多简短的句式,叙述简洁有力,节奏鲜明生动,既符合军营生活内容简单、作风硬朗的特色,又能加快故事情节的推进,具有独特的韵味。 |
3.有人说,结构的艺术是小说的最高艺术。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本文结构艺术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