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于一发
[奥地利]卡尔·施普林根施密特
我们想:让姑妈把秘密公开吧!我们虽年幼,但毕竟长大了,好歹快成年了,有什么事不能对我们说呢?埃弗里纳姑妈真不用对我们保什么密了。就说那个圆的金首饰吧,她用一根细细的链,总是把它系在脖子上,我们猜想,这里准有什么异乎寻常的缘由,里面肯定嵌着那个她曾爱过的年轻人的小相片。也许她是白白地爱过他一阵哩,这个年轻人是谁呢?他们当时究竟怎样相爱的呢?那时情况又是如何呢?
这没完没了的疑问使我们纳闷。
我们终于使埃弗里纳姑妈同意给我们看看那个金首饰。我们急切地望着她,她把首饰放在平展开的手上,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塞进缝隙,盖子猛地弹开了。
令人失望的是,里面没有什么照片,连一张变黄的小相片也没有,只有一根极为寻常的、结成蝴蝶结状的女人头发,难道全在这儿了吗?
“是的,全在这儿,”姑妈微微地笑着,“就这么一根头发,我发结上的一根普普通通的头发,可它却维系着我的命运。更确切地说,这纤细的一根头发决定了我的爱情。你们今天这些年轻人也许不理解这点,你们把自爱不当回事,不,更糟糕的是,你们压根儿没想过这么做。对你们说来,一切都是那样直截了当,来者不拒,受之坦然,草草了事。
“我那时19岁,他——事情关系到他——不满20岁。他确是尽善尽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爱我。他经常对我这样说:我该相信这一点。至于我呢,虽然我俩间有许多话难以启口,但我是乐意相信他的。
“一天,他邀我上山旅行。我们要在他父亲狩猎用的僻静的小茅舍里过夜,我踌躇了好一阵。因为我还得编造些谎话让父母放心,不然他们说啥也不会同意我干这种事的。当时,我可是给他们好好地演了出戏,骗了他们。
“小茅舍坐落在山林中间,那儿万籁俱寂,孤零零地只有我们俩,他生了火,在灶旁忙个不歇,我帮他煮汤。饭后,我们外出,在暮色中漫步,两人慢慢地走着,无声胜有声,强烈的心声替代了言语,此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们回到茅舍,他在小屋里给我置了张床。瞧他干起事来有多细心周到!他在厨房里给自己腾了个空位,我觉得那铺位实在不太舒服。
“我走进房里,脱衣睡下。门没上栓,钥匙就插在锁里。要不要把门栓上?这样,他就会听见栓门声,他肯定知道,我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太幼稚可笑了。难道当真需要暗示他,我是怎么理解我们的欢聚的吗?话说到底,如果夜里他真想干些风流韵事的话,那么锁、钥匙部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对他无奈。对他来说,此事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俩的一辈子——命运如何全取决于他,不用我为他操心。
“在这关键时刻,我蓦地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念头,是的,我该把自己‘锁’在房里,可是,在某种程度上说,只不过是采用一种象征性的方法。我踮着脚悄悄地走到门边,从发结上扯下一根长发,把它缠在门手把和锁上,绕了好几道。只要他一触动手把,头发就会扯断。
“嗨,你们今天的年轻人呀!你们自以为聪明,聪明绝顶。但你们真的知道人生的秘密吗?这根普普通通的头发——翌日清晨,我完整无损地把它取了下来!——它把我们俩强有力地连在一起了,它胜过生命中其他任何东西。一俟时机成熟,我们就结为良缘。他就是我的丈夫,多乌格拉斯。你们是认识他的,而且你们知道,他是我一生的幸福所在。这就是说,一根头发虽纤细,但它却维系着我的整个命运。”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第一段结尾连续用三个问句,表现出“我们”的好奇和了解真相的急迫,也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又自然地推动了情节。 |
B.姑妈年轻时的爱情故事,既有传奇色彩,也富有教育意义,使“我们”受到强烈的感染和震撼,因此静听她娓娓道来,不忍打断。 |
C.“你们今天这些年轻人”重复出现,表达了姑妈对年轻人不知自爱和自作聪明行为的不屑和鄙夷,突出了姑妈的爱情观的宝贵。 |
D.姑妈的丈夫多乌格拉斯没有直接出场,但是他对女友细心体贴、对爱情理性节制的富有教养的形象却跃然纸上,令人印象深刻。 |
3.小说以“我们”的疑问开篇,接下来却只写了姑妈的讲述,而没有再写“我们”来结尾,这样的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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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不住的手
赵树理
白云岗公社大磨岭大队有个教练组,是高级社时期就成立了的,任务是教初参加农业生产的人们学技术。两个做活质量最高的老农民当教师,陈秉正兼任组长,王新春兼任副组长。
组长陈秉正已经是七十六岁的老人了,按一般惯例,这样大岁数的人本来早就该不参加主要劳动,大队成立起敬老院,经过评议,请陈秉正老人退休入院。这老人只进去了三天,就觉着只做那些揭麻皮、拣棉花之类的轻微劳动,有气力没处使,自动要求出院,依旧当他的教练组长。
陈秉正的老技术,不但在大磨岭是第一,就整个白云岗山区来说也是曾被评为特等模范的。经他手垒过的石头地堰,从来也不会塌壑儿;经他手压的熏肥窖,从来也不会半路熄了火;至于犁、种、锄、收那些普通活计,更是没有一样会落下。
他教人做活,不但要求规格,而且要教架式。他先做榜样,让徒弟们在一边跟着看。他一边做一边讲,往往要重复讲十几遍,然后才让大家动手他跟着看。因为规格太多,徒弟们记着这样忘了那样,有时腰太亘了,有时候步子乱了,有时候下锄没有计划,该是一下就能办的事却几下不得解决问题……陈秉正老人不住口地提醒着这一个,招呼着那一个,也往往随时打断他们的工作重新示范。
徒弟们练架式练得累了,老组长陈秉正便和他们休息一阵子,也招呼相隔八九段梯田下边的沟岸上的副组长王新春。陈秉正一见王新春过来就伸出手来和他握手,王新春却常是缩回手去躲开。王新春比陈秉正小十来岁,和陈很友好,就是怕和他握手,因为一被他握住像被钳子夹住那样疼。
陈秉正的手确实和一般人不同:手掌好像四方的,指头粗而短,而且每一根指头都展不直,里外都是茧皮,圆圆的指头肚儿都像半个蚕茧上安了个指甲,整个看来真像用树枝做成的小耙子。
王新春对周围的青年人说:“没有那两只手,咱们现在种的这教练场恐怕还是荒坡哩!这十几段地都是他老哥和咱们现在的大队长他们父子俩一䦆头一䦆头剜开、一条堰一条堰垒起来的。”
陈秉正一本正经地说:“是叫你们学成我这手,不是叫你们长成我这手!不是开山,我这手也长不成这样;不过上辈人把山都开了,以后又要机械化了,你们的手用不着再长成这样了!”
一九五九年冬天,儿孙们为了保护老人那双劳苦功高的手,给他买了一双毛线手套。老人带好了握了握、伸了伸说:“还好!”说罢,卸下来交给满红媳妇说:“暂且给我放过去吧!”满红媳妇说:“爹!你就戴上走吧!到地里手不冷?”老人说:“在沟里闸谷坊,戴上它搬石头不利落!”说着就放下走了。等谷坊闸完了,别的活儿又陆续接上来——铡干草、出羊圈、窖萝卜、捶玉米……哪一种活儿也不好戴着手套做,老人也就忘了自己还有一双手套。
一天,白云岗有个物资交流会。满红媳妇劝老人说:“现在这些杂活计又不用你教多少技术,你还是休息一天去逛逛会吧!”老人答应了。老人换了一件新棉袄,用新腰带束住腰。满红媳妇说:“这回可以戴上你的手套吧!”说着把手套给他拿出来,他戴上走了。
刚走过公社门口,看见山货部新运来一车桑杈,售货员忙着正往车下搬。这东西在这地方已经二年不见了,不论哪个队原有的都不够用。他以为机会不可错过,他自己身上没有带钱,想起满红在公社开会也许有带的钱。他跑到公社向满红一说,满红说:“噢!哟!那可是宝贝,赶快买!”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来递给他。老人拿上钱就到山货部来挑桑杈。老人对农具很讲究,从来见不得有毛病的。他把手套卸下来往怀里一装,拿起一柄来把杈头放在地上试看三股子平不平、有力没力、头正不正、把弯不弯。他连一柄还没有看完,就来了十来个人,陈秉正不敢再按自己的规格挑选,胡乱抢到手五柄,付了钱,把杈捆起来扛上,就返回原路走出白云岗村。一出村,他觉人也不挤了、路也宽敞了,这才伸手到怀里摸他的手套。他摸了半天只有一只,解开腰带抖搜了一下,也仍然不见那一只。他知道一定是丢在山货部里了。他想:“丢就丢了吧!拿上它也没有多少戴它的时候!”于是他又束好了腰、扛起桑杈;可是走了不几步,就又想到“孩子们好心好意给买上了,丢了连找也不找一趟,未免对不起他们”,这才又扭回头来重新返回白云岗物资交流大会上的山货部来。幸而售货员早已给他拾起来放在账桌上,见他来找就还了他。
隔了不久,陈秉正又被评选为本年的劳动模范,要到县里去出席劳模大会。他除了换上新棉袄和新腰带外,又把他的手套戴上。
他住在招待所,吃过了午饭,人们差不多都想上街逛逛。老人束上腰带,戴上手套,便走出房间。因为院里两截剩余木料碍着路,他总觉着太不顺当。其中一截木料是截去两头、中间留来的一段盘节,又粗又短又弯又扁,很不好转动。老人很费了点气力才掀起来,转过去一点儿就又跌死了。老人邀请四个青年一同去转动木料,且趁空子解了腰带脱下他的新棉袄来放在床上,就跟着走出去了。
短短一截木头,四个人就护满了,老人插不上手,只好让他们转,而自己去搬动另一截。接着弯下腰去两手托住,两腿摆成骑马架式,两肩一耸,利利落落抬起来。
紧接着,大家用铁锨拢着院里的残砖、破瓦、树皮等类的零乱东西,老人跟在后边扫地。不过个把钟头就把六个院子都清理完了,垃圾都堆在大甬道的两旁,成材的东西都抬到存剩余材料的后门外,只等夜间有卡车来装载。老人对这成绩欣赏了一阵,觉着这样一清理,走步路也痛快得多。
陈秉正重新穿起新棉袄,束住了腰,伸手去戴手套,才发现又把手套丢了。老人跑到甬道旁边的垃圾堆里来找,可是光西二排的垃圾就抬了几十筐,马上怎么会找到呢?老人干脆放弃了。
于是出门逛了几道街,除看了看一些新建筑外,别的东西也无心多看。他想:“我也不买什么、也不卖什么,净在这些店铺门口转什么?”想到这里,也就回招待所来了。
他回到招待所一看,静静的火炉子依旧很旺,招待员已经给他把手套洗得干干净净的,搭在靠近火炉的一个椅背上,都快烘干了。
第二天他回到家,换过衣服之后便把手套还给满红媳妇说:“这副手套还给你们吧!我这双手是戴不住手套的!”
(摘选自《人民文学》1960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构思上以小见大,通过一双“变形”的手,刻画出一位高级社时期农业生产技术、思想觉悟都很高的农民形象。 |
B.小说的语言既质朴平易又生动幽默,口语化很明显,达到了通俗化和艺术化的高度统一。如“真像用树枝做成的小耙子”。 |
C.小说情节可分为两个部分:先集中刻画陈秉正的手的故事,再集中讲述手套的故事。后者是对前者的深入延伸。 |
D.小说通过对陈秉正以及像他这样的劳动人民的赞美,讴歌了他们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间接批判了当时社会上一些歧视劳动的现象。 |
木傀儡戏(节选)
沈从文
二月八,土地菩萨生日,街头街尾,有的是戏!土地堂前头,只要剩下来约两丈宽窄的空地,闹台(指开台锣鼓)就可以打起来了。这类木傀儡戏,与其说是为娱那土地一对老夫妇,不如说是为逗全街的孩子欢心为合适。捐钱时,大多都是论家中贫富为多少的;惟有土地戏,却由募捐首士清查你家小孩子多少。像我们家有五个姊妹的,虽然明知道并不会比对门张家多谷多米,但是钱,总捐得格外多。不捐,那是不行的。小孩子看戏不看戏可不问。但若是你家中孩子比别人两倍多,出捐太少,在自己,良心上说来,也不好意思。
戏虽在普通一般人家吃过早饭后才开场,很早很早,那个地方就会已为不知谁个打扫得干干净净了。惟有“土地堂前猪屎多”,在平时,猪之类,爱在土地堂前卸脱它的粪便,几乎是成了通例的,唱戏日,大家临时就懂了公德心,知道妨碍了看戏是大家所抱怨的,于是,这一天,就把猪关禁起来了。你若高兴,早早的站在自己门前,总可以见到戏箱子过去,押箱子的我们不要问就可以知道是“管班”。每一口箱子由两个人抬着,箱子上有各样好看的金红漆花,有钉子,有金纸剪就“黄金万两”连连牵牵的吉利字,一把大牛尾锁把一些木头人物关闭着。呵,想象到那些花脸,旦角,尤其是爱做笑样子的小丑,鼻子上一片白粉,豆腐干似的贴着,短短的胡子,……而它们,这时是一起睡在那一只大木箱子里,将要做些什么?真可念!我们又可以看到一批年老的伯娘婆婆,搬了凳子,预先去占座位的。做生意的,如像本街光和的米豆腐担子,包娘的酸萝卜篮子,也颇早的就去把地盘找就了。
饭吃了,一十六个大字,照例的每日功课,在一种毫不用心随随便便的举动下,用淡淡的墨水描到一张老连纸上后,所候的就是“过午”那三十枚制线了。关于钱的用处,那是预先就得支配的。所有花费账单大致如下:面(或饺子)一碗,十二文。甘蔗一节,三文。酸萝卜(或蒜苗),五文。四喜的凉糕,四文。老强母亲的膏梁甜酒,三文。余三文作临时费。
凉糕,同膏梁甜酒,母亲于出门时,总有三次以上嘱咐不得买吃的,但倘若是并无其他相当代替东西时,这两样,仍然是不忍放弃的。有时可以把甘蔗钱移来买三颗大李子,吃了西瓜则不吃凉糕。倘若是剩钱,那又怎么办?钱一多,那就只好拿来放到那类投机事业上去碰了!向抽签的去抽糖罗汉,有时运气好,也得颇大的糖土地。钱用完时,人倦了,纵然戏正有趣,回家也是时候了。遇到看戏日,是日家中为敬土地的缘故,菜必格外丰富。“土地怎不每月有一个生日呢?”用一种奇怪的眼睛瞅着桌上陈列的白煮母鸡,问妈,妈却无反应。待到白煮鸡只剩下些脚掌肋巴骨时,戏台边又见到嘴边还抹油的我们了。
在镇筸,一个石头镶嵌就的圆城圈子里住下来的人,是苗人占三分之一,外来迁入汉人占三分之二,混合居住的。虽然多数苗人还住在城外,但风俗,性质,是几乎可以说已彼此同锡与铅样,融合成一锅后,彼此都同化了。
苗人们勇敢,尚武,朴质的行为,到近来乃形成了本地少年人一种普遍的德性。关于打架,少年人秉承了这种德性。每一天每一个晚间,除开落雨,每一条街上,都可以见到若干不上十二岁的小孩,徒手或执械,在街中心相殴相扑。这是实地练习,这是一种预备,一种为本街孩子光荣的预备!全街小孩子,恐怕是除非生了病,不在场的怕是无一个罢。他们把队伍分成两组,各由一较大的,较挨得起打的,头上有了成绩在孩子队中出过风头的,一个人在别处打了架回来为本街挣了面子的,领率统辖。统辖的称为官,在前清,这人是道台,是游击,到革命以后,城中有了团长旅长,于是他们的头衔也随之改变了。我曾做过七回都督,六弟则做过民政长。都督的义务是为兄弟伙出钱备打架的南竹片;利益,则行动不怕别人欺侮,到处看戏有人护卫而已。
晚上,大家无事,正好集合到衙门口坪坝上一类较宽敞地方,练习打筋斗,拿顶倒转手来走路。或者,把由自己刮削得光生生的南竹片子拿在手上,选对手出来,学苗人打堡子时那样拼命。命固不必拼,但,互相攻击,除开头脸,心窝,只在一些死肉上打下,可以炼磨成一个挨得起打的英雄好汉,那是事实罢。不愿用家伙的,所谓“文劲”,仍可以由都督,选出两队相等的小傻子来,把手拉斜抱了别个的身,垂下屁股,互相扭缠,同一条蛇样,到某一个先跌到地上时为止,又再换人。此类比赛,范围有限,所以大家就把手牵成一个大圈儿,让两人在圈中来玩。都督一声吆喝,两个牛劲就使出了。倒下而不愿再起的,算是败了。败者为胜利的作一个揖,表示投降,另一场便又可以起头。也有那类英雄,用腰带绑其一手,以一手同人来斗的,也有两人与一人斗的。总之,此种练习,以起疱为止,流血也不过凶,不然,胜利者也觉没趣,因为没一个同街的啼哭回家,则胜利者的光荣,早已全失去了。
(有删改)
【注】本篇发表于1926年8月18日《晨报副刊》,收入小说集《入伍后》。标题为“木傀儡戏”,但全文并非纯粹对傀儡戏的描写,而是通过土地菩萨生日唱戏这个引起儿童兴趣的事件,写湘西过节的习俗和尚武的传统。
1.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二月八,土地菩萨生日,街头街尾,有的是戏”一句开篇照应题目,进而详细介绍了当地土地菩萨生日唱戏的习俗。 |
B.“彼此同锡与铅样,融合成一锅后,彼此都同化了”,运用类比手法,形象地写出苗人汉人的融合,突出了苗汉一家的主题。 |
C.“苗人们勇敢……形成了本地少年人一种普遍的德性”一句承上启下,引出下文关于湘西少年尚武风俗的具体描写。 |
D.“垂下屁股,互相扭缠”“都督一声吆喝,两个牛劲就使出了”等细节描写,生动传神,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文劲”的比试情形。 |
3.有人说,《木傀儡戏》和《边城》一样都具有散文化小说的特点。请从小说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的角度,谈谈你对本文这一特点的认识。
告诉你个秘密
王举芳
暑热天气,便想着吃些清凉的菜。附近的小菜市场有家夫妻俩开的小店,专卖凉拌菜,我简单挑了几样,顺便买些时令蔬菜。蔬菜店的老板姓吴,是个憨厚的小伙儿,待人热情、实诚,我是他家的老主顾。
“姐,今天买的什么好吃的啊?”小吴问。“买了点凉菜。”我边说边挑蔬菜。
“姐,从哪家买的凉拌菜啊?”“拐过街角第一家。”我把挑好的眉豆递给他。
“姐,我告诉你个秘密。”他压低声音对我说。我有点意外,虽然彼此算是熟人,但我觉得没有熟到可以分享秘密的地步。
“姐,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哦,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他声音轻轻的。
我点点头。他声音很低地说:“姐,街角这家卖凉拌菜的,你不要买,前几天这家男人的哥哥刚死了,你知道是什么病吗?肝炎,肝炎啊!你要吃凉拌菜,去南面的那家,那家干净。”我点点头,对他道了谢,提着菜走出店门。
因为知道了那个秘密,看看手中的凉拌菜,我的胃里不由得开始翻腾,赶紧像避瘟神般,快速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
人的猜疑和想象力的后作用真是魔力无限。好些天,一说凉拌菜,我都觉得胃不舒服。
那天,去离家一里多地的农贸市场买菜,碰到刘姐,她做海鲜生意。我们住在一个小区不常见但也不陌生。
“你来买菜啊,不常见你来呢。”刘姐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我想买点百姓自家种的苋菜。”我说。
“哦,你去中间那家买,那个老太太种的菜不用乱七八糟的肥料。”我应答着,去刘姐说的摊位买了苋菜。往回走,刘姐喊住我,递给我一个板凳。
“你平时都去哪里买菜啊?”“我平时买菜就近,就去小吴那个店。”“小吴的店啊?”“嗯。他人很好,不短斤少两的,卖的菜质量也行。”我实话实说。
“哦,这样啊。我本来不想说的,可是不告诉你,我良心过不去啊。”刘姐有些面露难色。其实我不喜欢知道很多事,知道的事情太多,有时候会增添许多烦恼。
“你可不要告诉别人。知道吗?那个小吴最近生病了,肺结核哦,那天我在医院看到小吴进了传染病区,医生说他得的是肺结核。你说小吴有传染病,谁能保证他卖的菜不会携带传染病菌啊。以后别去小吴那里买菜了哈。”
谢了刘姐的好意,往家走。忽然觉得心里沉了很多,因为知道了这秘密。
一天去饭店吃饭,邻桌全是农贸市场和小菜市场的生鲜蔬菜商户,刘姐也在,唯独不见小吴。嗯,小吴有传染病,不能叫他到这公共场合来,我这样想。
去洗手间,听到刘姐在说话:“妈,小吴想抢我们的生意,没门。我妹妹和妹夫在小菜市场卖凉拌菜,碍他啥事了?我妹夫的哥哥是得肝炎死了,这并不代表我妹夫也有病是吧?不就是南面那个卖凉拌菜的女人是他未来的大姨子吗?他会到处跟人说秘密,我们也会。你等着瞧吧,他那个店就快关门了。”
“小吴真得了肺结核吗?”
“没,是他家远房亲戚得了肺结核。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闺女,这你可做得不对,人家小吴没得肺结核你怎么可以说人家得了呢?”
“他跟好几个人都说我妹妹家的凉拌菜不能买呢,我只是----”
“只是什么?唉,你这样冤冤相报何时了,咱们生意人,更不能这样昧着良心做事,人心是杆秤啊,以后你要是再说人家小吴得了肺结核,我就当众揭穿你,听到没?”
“可是----”“没什么可是的,我做了一辈子买卖,从没亏欠过自己的良心。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听到她们走出来,我躲到了拐角。
原来卖苋菜的老太太是刘姐的母亲。这个秘密,却似一阵无比清爽的风吹向我的心田。顿时,眼前被滚滚暑热笼罩的世界,变得清凉、清亮起来。
选自2017年第4期《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心理描写来刻画人物形象,在看似平静实则暗潮涌动的叙述中展示人物内心世界,反映社会现实问题。 |
B.小说注重对比照应,如“憨厚”的小吴、“热情”的刘姐与“不昧良心”的老太太对比鲜明;“心里沉了很多”则照应了“知道的事情太多,有时候会增添许多烦恼。” |
C.小说中交代“我”与小吴“没有熟到可以分享秘密的地步”,“我”与刘姐“不常见但也不陌生”,暗示“我”对他们所说的秘密并不相信。 |
D.小说借刘姐母亲之口所说的“人心是杆秤”,揭示的不仅仅是做生意的基本准则,更是做人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赋予作品以积极意义。 |
3.小说的结尾一段有何妙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母亲①
[法〕都德
这天早晨,我去瓦莱里安山2看望我的朋友,他是塞纳河国民别动队的中尉。这天他值勤。待在工事坑道的入口前面,来回走动,同时和我谈谈巴黎、谈谈战事,以及那些不在场的亲人……突然他止住了话头,那猎犬般的灰色小眼睛突然明亮了起来,他用眼角瞟了瞟刚刚出现在瓦莱里安山平台上的两个身影,示意我看。
那个男人穿着长长的栗色燕尾服,上面配着绿色的天鹅绒大翻领。他消瘦、矮小,前额扁平,双眼滚圆,鼻似鹰钩,小鸟般的头上满是皱纹,显得既庄严、又愚笨。此外,他的一条胳膊挎着一只绣花绒布提包,从提包里露出一只瓶子的瓶颈﹔另一条胳膊下夹着一只罐头—-那种一成不变的白铁皮罐头,巴黎人只要一看到它,就会想起那长达五个月的围城……再看那个女人,只见她戴着一顶巨大的带有撑边的帽子,从上到下紧紧裹着一条旧坡巾,在褪了色的斗篷的蜂窝状皱领之间,时不时地露出一截鼻尖,以及几缕灰白而干枯的头发。
走到平台上之后,男人停下了脚步,喘着气,擦着额头。女人没有停下,她径直向坑道走来,我听见她腼腆地要求见见她的儿子,她儿子是巴黎第三国民别动队第六支队的士兵。“请您在这里等一下,”哨兵说,“我让人去叫他。”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显得很快活,转身走向她的丈夫;两人走到稍远处的斜坡边上,坐了下来。
他们在那里等了很长时间。这瓦莱里安山太大了,要找到一个别动队第六支队的士兵谈何容易!更何况现在这个时候,整个要塞里挤满了鼓手、号手、来回奔跑的士兵,还有正在换岗的士兵、勤务人员、配给人员、一个被义勇军的枪托打得鲜血淋漓后押来的间谍、几个赶来向将军申诉的农民、飞奔而至的传令兵,以及冻僵的人和汗流浃背的牲口。从前线回来的伤员们坐在骡背的驮鞍上,一边摇晃,一边低声呻吟,就像得病的羔羊一般;水兵们随着笛声和“嘿!哈!”的号子声,正在拖一门崭新的大炮;一个穿着红色军裤的牧人,手执长鞭,斜背着步枪,駆赶着要塞的牲口……所有这些人都在庭院里来来往往、摩肩接踵,把坑道挤得水泄不通。
“但愿他们没把我的儿子忘记了!”此刻,这位可怜母亲的眼神似乎在这么说;每过五分钟,她都要站起来,悄悄地走到坑道口,把身体靠在墙上,偷偷地朝前院里瞥上一眼;可是,她不敢再询问任何事情,生怕给他的儿子带来难堪。男人比她更加腼腆,他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每次女人心情沉重、垂头丧气地回到他身边坐下时,总能看到他责备她不够耐心,并且像傻瓜一样不懂装懂地打着手势,向她解释服兵役的各种必要性。
突然,我看见她打起哆嗦,拍打着老头的手臂,一跃而起……从坑道口的穹顶下面,远远地传来了她所熟悉的脚步声。
是他!他的出现,立刻使整个要塞的门面熠熠生辉。他的确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身材挺拔,肩上背着背包,手中握着步枪……他走到他们身边,一脸欢快,用男子汉开心的语气说:“你好,妈妈。"
立刻,背包、步枪、所有的东西都消失在巨大的撑边帽子里了。接着轮到的是父亲,但时间不长。戴着撑边帽子的母亲想把所有的亲吻都占为己有,她太贪得无厌了。“你好吗?穿得暖和吗?你的床单现在怎么样?”亲吻、泪水和微笑像雨点般地落下。她欠了儿子三个月的母爱,现在要一次性地偿清。父亲也很激动,但他不想表露出来。
一阵突如其来的号声打破了欢乐的气氛。“他们在叫我,”孩子说,“我得走了。”“怎么!你不和我们一起吃饭?”
“当然不!我不能这样……今天是我二十四小时值勤,在要塞的上面。”“噢!”可怜的女人叹了口气,她再也说不出话来。
三个人站在那里,沮丧地相互注视了一会儿。接着,父亲开口了:“至少,把罐头带去吧。”他的声音令人心碎,脸上的表情犹如一个牺牲了美食的贪吃者,既动人,又滑稽。
可是,在激动而混乱的告别仪式中,这该死的罐头却找不到了,看着焦躁颤抖的手在四处搜寻、上下翻找,听着哽咽的声音在询问:“罐头呢!罐头到哪儿去了?”这情景真让人可怜。罐头终于找到了,一家人最后一次长久而紧紧地拥抱,然后孩子便跑着返回了要塞。
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又等了一会儿,眼睛盯着坑道的入口,刚才他们的儿子就是在那里消失的。最后,男人打起精神,显得非常勇敢地咳了两三声,他的声音非常坚定:“好了!孩子他妈,上路吧!”他愉快地大声说道。
我目送着他们一直走到公路的拐角处。父亲似乎很生气,他挥舞着绒布提包,动作显得很绝望……而母亲则好像很平静,她走在他身边,低着头,手臂紧贴着身体。可有时,我似乎看见她的披巾在狭窄的肩上一抽一抽地颤动。
(有删改)
[注〕①此文写于普法战争期间。②瓦莱里安山:在巴黎被围困期间曾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项是( )
A.小说中写母亲的“旧披巾”“褪了色的斗篷”,写“巴黎人只要一看到它,就会想起那长达五个月的围城”的白铁皮罐头,暗示了战时物资的匮乏。 |
B.小说插入了对要塞里奔跑的士兵,被押来的间谍,前线回来的伤员等人物的描写,这符合父母在等待时的观察,也为小说增添了更真切的故事背景。 |
C.针对母亲提出的一起吃饭的请求,儿子一口回绝“当然不!我不能这样”,既表现了他的忠于职守,也表现了他对母亲自私请求的不满。 |
D.小说通过叙写一对父母探望在要塞执勤的儿子的过程,表现了令人感动的亲情,又表现出战争的紧张和残酷,使寻常的故事有了厚重感。 |
3.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视角来讲述故事,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等了一整天
海明威
我们还睡在床上的时候,他走进屋来关上窗户,我就看出他像是病了。他浑身哆嗦,脸色煞白,走起路来慢吞吞,似乎动一动都痛。
“怎么啦,沙茨?”
“我头痛。”
“你最好回到床上去。”
“不,没事儿。”
“你回床上去。等我穿好衣服就来看你。”
可是等我下楼来,他已经穿好衣服,坐在火炉边,一看就是个病得不轻,可怜巴巴的九岁男孩。我把手搁在他脑门上,就知道他在发烧。
“你上楼去睡觉吧,”我说,“你病了。”
“我没事儿。”他说。
医生来了,他给孩子量了量体温。
“几度?”我问他。
“一百零二度。”
在楼下,医生留下三种药,是三种不同颜色的药丸,还吩咐了服用方法。一种是退热的,另一种是泻药,第三种是控制酸的。他解释说,流感的病菌只能存在于酸性状态中。他似乎对流感无所不知,还说只要体温不高过一百零四度就不用担心。这是轻度流感,假如不并发肺炎就没有危险。
回屋后我把孩子的体温记下来,还记下吃各种药丸的时间。
“你要我念书给你听吗?”
“好吧,你要念就念吧。”孩子说。他脸色煞白,眼睛下面有黑圈。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似乎超然物外。
我大声念着霍华德·派尔①的《海盗集》;但我看得出他不在听我念书。
“你感觉怎么样,沙茨?”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他床脚边看书,等着到时候给他吃另一种药。本来他睡觉是轻而易举的,但我抬眼一看,只见他正望着床脚,神情十分古怪。
“你干吗不想法睡一会儿?要吃药我会叫醒你的。”
“我情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要是你心烦就不用在这儿陪我,爸爸。”
“我没心烦。”
“不,我是说,如果这事会给您带来烦恼的话,您就不用待在这里了。”
我以为他也许有点头晕,到了十一点我给他吃了医生开的药丸后就到外面去了一会儿。
那天天气晴朗寒冷,地面上盖着一层雨夹雪都结成冰了,因此看上去所有光秃秃的树木,灌木,修剪过的灌木,全部草地和空地上面都涂上层冰。我带了一条爱尔兰长毛小猎狗顺那条路,沿着一条结冰的小溪散散步,但在光滑的路面上站也好,走也好,都不容易,那条红毛狗跳一下滑倒了,我也重重摔了两跤,有一次我的枪都掉下来,在冰上滑掉了。
一群鹌鹑躲在悬垂着灌木的高高土堤下,被我们惊起了,它们从土堤顶上飞开时我打死了两只。有些鹌鹑栖息在树上,但大多数都分散在一丛丛灌木林间,必须在长着灌木丛那结冰的土墩上蹦几下,它们才会惊起呢。你还在覆盖着冰的、富有弹性的灌木丛中东倒西歪,想保持身体重心时,它们就飞出来了,这时要打可真不容易,我打中了两只,五只没打中,动身回来时,发现靠近屋子的地方也有一群鹌鹑,心里很高兴,开心的是第二天还可以找到好多呢。
到家后,家里人说孩子不让任何人上他屋里去。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千万不要被我传染。”我上楼去看他,发现他还是我离开他时那个姿势,脸色煞白,不过由于发烧脸蛋绯红,像先前那样怔怔望着床脚。
我给他量体温。
“几度?”
“好像是一百度。”我说。其实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说的。”
“你的体温还好,”我说,“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不担心,”他说,“不过我没法不想。”
“别想了,”我说,“别急。”
“我不急,”他说着一直朝前看。显然他心里藏着什么事情。
“把这药和水一起吞下去。”
“你看吃了有什么用吗?”
“当然有啦。”我坐下,打开那本《海盗集》,开始念了,但我看得出他没在听,所以我就不念了。
“你看我几时会死?”他问。
“什么?”
“我还能活多久才死?”
“你不会死的。你怎么啦?”
“哦,是的,我要死了。我听见他说一百零二度的。”
“发烧到一百零二度可死不了。你这么说可真傻。”
“我知道会死的。在法国学校时同学告诉过我,到了四十四度你就活不成了。可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原来从早上九点钟起,他就一直在等死,都等了一整天了。
“可怜的沙茨,”我说,“可怜的沙茨宝贝儿,这好比英里和公里。你不会死的。那是两种体温表啊。那种表上三十七度算正常。这种表要九十八度才算正常。”
“这话当真?”
“绝对错不了,”我说,“好比英里和公里。你知道我们开车时车速七十英里合多少公里吗?”
“哦!”他说。
可他紧盯着床脚的目光渐渐轻松了一些,一直绷着的那股劲儿也终于缓了下来。第二天,他轻松极了,为了一点儿无关紧要的小事儿就大哭大叫起来。
注:①霍华德·派尔(1853——1911):美国作家、画家、插图家,为杂志工作多年,作品大多取材美国殖民地时期及内战时期史实及传说,除撰文外,并亲自作画。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该小说故事情节简洁明快,看似平淡无奇,实则颇费作者匠心,如在楼下医生开药的解释就很好地为下文父子误解做好了铺垫。 |
B.海明威选择第一人称角度,以孩子父亲“我”的身份来叙述,让读者感到自然逼真,故事中“我”一直以一种成人的心态平静地对待孩子的病情。 |
C.小说开头的对话,中间省去了过渡词,使得对话非常流畅,一气呵成,也更加真实而贴近现实生活。 |
D.“不,我是说,如果这事会给您带来烦恼的话,您就不用待在这里了。”句中“这事”沙茨的意思是“面对死亡”,这句表明沙茨已经意识到父亲误解了自己的意思,心中焦虑而孤独。 |
3.海明威说:“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他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他小说的深邃思想往往寄寓在简明的形象文字当中,请结合文本说说本小说主题是怎样的。
赵一眼
韦延才
赵一眼本名赵小雅,三十来岁,是铜州城鼎鼎有名的古董店德宝坊的掌门人。别看他年纪轻轻,钟鼎瓷陶,书画古玩,到了他手里,不用半支烟的功夫,他就能说出个子丑寅卯,分个真假虚伪来。因为他的眼睛毒,故得了个“赵一眼”的雅称。
大约七八年前,“赵一眼”的雅称悄然被“走了眼”这个别号取代,本来做得风生水起的生意也从此走上了平淡之途。那时的赵小雅,已是年近七旬的人了。话说有一天,德宝坊来了个四十上下的中年客人,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说道:“赵老师,今天给您带来了个宝物。”
赵小雅觉得来人眼熟,就问:“贵客以前来过小店吧?”中年人把包裹轻轻稳稳地放到桌上,回道:“都说‘赵一眼’的眼睛毒,果然不错。”中年人一边解开捆绑着包裹的红绳子,一边看了眼赵小雅,不紧不慢地道:“两年前进过贵店一趟,还记得么,那个赵司机。”中年人如此一说,赵小雅脑中的印象逐渐清晰,这个赵司机当时是和他的“老板”一起来的。“老板”话不多,倒是这个赵司机像个话唠子,不停地和他攀起五百年前的本家关系来,并乱扯了一通不搭边不搭界的宝物知识,让赵小雅留下很深的印象。
赵小雅也经常关注新闻,那次相见之后,此本家之“老板”一路顺风,新闻中常见其影。就问:“还帮‘老板’开车?”中年人点点头:“桐油罐还是得装桐油。”说话间已把包裹打开,只见一件古朴的瓷器在灯光下呈现出笨拙而又雍容华贵的气度。
这样的瓷器民间极为少见。赵小雅只一眼,就基本可以断定那是宋代景德镇官窑出产的一件梅花缠枝青花瓷,心中不禁叫了声“好!”便一边看一边询问了起来:“贵客是鉴定还是出手?”
中年人极爽快:“出手!赵老板看值多少钱?”
一杯茶的功夫,东西已经鉴定完毕,赵小雅只是笑而不语。中年人又道:“请赵老板给个价。”
赵小雅答非所问道:“是您的还是代人问价?”中年人四下看了看,说:“别管谁的,价钱好,咱们以后还有更多交易。”
赵小雅问:“贵客意向多少?”
中年人伸出两个手指,十分自信:“我查过,去年的拍卖会上,此宝物拍了二十三万元,咱要二十万,您看如何?”赵小雅摇了摇头,中年人见状,又降了两万,赵小雅又摇了摇头。中年人又是一番好说歹说,最后把价钱压到十五万,赵小雅依然是摇了摇头。无奈,中年人悻悻地离去。看着中年人的背影,赵小雅轻轻地叹了口气。
后来,中年人的青花瓷在德宝坊斜对面的天宝坊出了手,据说出手价二十五万元。不久,天宝坊又以三十万元的价格卖出。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赵小雅便得了个“走了眼”的绰号。
各种不利言辞甚嚣尘上,赵小雅倒是泰然自若,并不将其放于心间,还是那样开了门,就在柜台里坐着,或看书,或干他的爱好刻篆书印章,有朋友来,就泡一壶龙井或普洱,叙叙旧。也有朋友问起那个青花瓷,是不是天宝坊故意使的坏,先拿一赝品给他过目,再把真品卖给天宝坊,来个瞒天过海,刻意炒作。
赵小雅对朋友一笑,说:“你的想象力足够丰富。”说完,又为朋友续上一道茶。
又过了些日子。一天,天宝坊前围了不少人,警车在门前闪着警灯。据目击的客人说,警察押着落马市长的赵姓司机去了天宝坊指认现场,警察也从天宝坊取走了很多赵司机拿去那里出手的宝物。
“难怪很久没在电视上看见本家的‘老板’了。”送走了客人,赵小雅自言自语地说了句,然后又埋头刻他的篆书印章。
(摘选自《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赵司机两年前和他的老板到德宝坊拜访“赵一眼”,并主动与“赵一眼”攀亲,这一情节从侧面烘托出“赵一眼”在古玩鉴赏方面的名气之大,也为老板急于脱手手中文物埋下伏笔。 |
B.“赵一眼”成功鉴定过无数珍贵的古玩,却在这件梅花缠枝青花瓷上看走了眼,落得个“走了眼”的坏名声,这说明做人一定要谦虚谨慎,不可过于自负。 |
C.小说善用伏笔。“老板”之神秘面纱,直到小说结尾“警车在门前闪着警灯”才真正被揭开,这使得整篇小说悬念丛生,跌宕起伏,有很强烈的戏剧效果。 |
D.作者对“赵一眼”这个人物,纯用白描,不多加渲染,通过人物的语言,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人物的风神,真可谓是“计白当黑,意在言外”。 |
3.小说以“赵一眼”埋头刻他的篆书印章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房东
庐隐
①我们坐着山兜,停在一座山坡上,那里有一所三楼三底的中国式洋房。这种幽丽的地方,我们城市里熏惯了煤烟气的人住着,真是有些自惭形秽,虽然我们的外表强于他们乡下人,但是他们乡下人至少要比我们离大自然近得多,他们的心要比我们干净得多。就是我那老房东,虽然她的样子特别的朴质,然而她却比我们这些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人,更知道些自然的趣味。
②她已经五十八岁了,她的老伴比她小一岁,可是他俩所做的工作,真不像年纪这么大的人做的。他们的儿媳妇一天到晚不在家,早上五点钟就到田地里去做工,到黄昏的时候,她有时肩上挑着几十斤重的柴就来家了。在他们家里,从不预备什么钟,他们每一个人的手上也没有带什么手表,然而他们看见日头正照在头顶上便知道午时到了,除非是阴雨的天气,他们有时见了我们,或者要问一声:“师姑,现在十二点了吧?”根据他们的习惯,对于做工时间的长短也总有个准儿。
③住在城市里的人每天都能在五点钟左右起来,恐怕是绝无仅有的,然而在这岭里的人,确没有一个人能睡到八点钟起来。说也奇怪,我也喜欢上了早起,朝旭未出将出的天空和阳光未普照的山景,实在别有一种情趣。
④我们的女房东,天天闲了就和我们说闲话儿。他们家有上百亩的田,据说好年成一年仅粮食就有几百块钱的富余。另外还有一块大菜园,还有白薯地五六亩,猪、牛、羊、鸡和鸭,一样不缺。并且那一所房除了自己住,夏天租给来这里避暑的人,也可租上一百余元。老母鸡一天一个蛋,老母牛一天四五瓶牛奶,倒是纯粹的好汁子,一点不掺水的,我们天天向她买一瓶。他们吃用全都是自己家里出的,每年只有进款加进款,却不曾消耗一文半个,可说是“外干中强”。我们却是“外强中干”,只要学校里两月不发薪水,简直就要上当铺。
⑤有一天夜里,月色布满了整个山,青葱的树和山,更衬上这淡淡的银光,使我恍疑置身碧玉世界,我们的房东约我们到房后的山坡上去玩,她告诉我们从那里可以看见福州。我们越过了许多壁立的巉岩,一带的松树被风吹得松涛澎湃。东望星火点点,水光泻玉,那便是福州了。那福州的城,非常狭小,民屋垒集,烟迷雾漫,与我们所处的海中的山巅,真有些炎凉异趣。
⑥日子飞快地悄悄地跑了,眼看着就要离开这地方了,又要到那充满尘气的福州城市去了。那一天早起,老房东用大碗满满盛了一碗糟菜,送到我的房间,笑容可掬地说:“师姑,你也尝尝我们乡下的东西,这是我自己亲手做的,这几天才全晒干了,师姑你带到城里去,保管比市上卖的味道要好,随便炒吃炖肉吃,都极下饭的。”我接着说道:“怎好生受,又让你花钱。”那老房东忙笑道:“师姑!真不要这么说,我们乡下人有的是这种菜根子,哪像你们城市的人样样都须花钱去买呢!”我不觉叹道:“你们满地的粮食,满院的鸡、鸭和满圈子的牛、羊、猪,是要什么有什么……这怎么不叫人佩服!再说你们一年到头,各人做各人爱做的事,舒舒齐齐地过着日子,地方的风景又好,空气又清,为什么人不羡慕?!……”
⑦那老房东听了这话,点头笑道:“可是的呢!我们在乡下宽敞清静惯了倒不觉得什么……去年福州来了一班耍马戏的,我儿子叫我去见识见识,我一清早起来带着我大孙子下了岭,八点钟就到福州,我儿子说离马戏开演的时间还早咧,我们就先到城里各大街去逛,那人真多,房子也密密层层,弄得我手忙脚乱……师姑!你就多住些日子下去吧!……”
⑧我笑道:“我自然是愿意多住几天,只是我们学校快开学了,我为了职务的关系,不能不早下去……”
⑨我们的房东听了这话,只点了一点头道:“那么师姑明年放暑假早些来,再住在我们这里,大家混得怪熟的,热辣辣地说走,真有点舍不得的呢!”
⑩可是过了两天,我依然只得热辣辣地走了,不过老房东的印象却深深刻在我的心幕上;还有她的家庭,她的小鸡和才生下来的小猪儿……
(有删改)
1.老房东的生活有哪些“自然的趣味”?请结合前五段内容简要概括。2.请简要赏析小说第⑤段的写景艺术。
3.请探究小说结尾一段的意蕴。
依赖一条邮路
陈忠实
①上世纪80年代初,我在自以为获得专业创作的最佳境地时,决定回归乡下祖居的老家,以求得一个耳目清静的环境,而不是陶渊明式的避世隐居。我在这里可以坐下来潜心阅读世界名著,可以平心静气回嚼20年乡村生活,形成新的作品。我几乎本能地关注着生活,尤其是乡村世界的变化,自然少不得一份报纸。能否每天看到当日的地方报纸,成为一个小小的却也揪心的问题。
②我祖居的村子虽然距西安不过50华里,却是一个被地理环境限制着的“死角”,回到这样环境的老屋里,我首先想到如何能读到当天的报纸。得知这里的邮递员仍旧是我熟悉的那位姓史的乡党,便找到他商量,把我所订的报纸投送到他每天必经的村子的我的一位亲戚家,由我走读上中学的儿子放晚学时顺便捎回来。这样,每天傍晚,我停歇工作的时候,坐在祖居的小院里,借着尚未暗淡的天光,打开《参考消息》,看世界的这个和那个角落又发生了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和趣闻;还有贴近我生活的《西安晚报》,既有国家大事,更有城市和乡村的新鲜事。我曾在该报上读到一位农村女人首创家庭养鸡场的新闻报道,竟然兴奋不已,随之便搭乘汽车追到西安西边的户县进行采访,先写了一篇报告文学发表在《西安晚报》,后又演绎成8万字的中篇小说《四妹子》,这是我写农村体制改革最用心也最得意的一部小说。
③每有或长或短的小说或散文写成,或者要投寄一封信,我便骑自行车赶到4公里远的邮政代办点。代办点设在军校大门内右侧的一间小平房里,只有一位代办员。我把自行车停在路边,便拿出要寄的稿件或信件走到办理窗口前,看着那张熟悉面孔的眼神里显示出“你来了”的意象,等着我先开口。如果是寄信,我便会说要几张邮票;如果是寄稿件,便把封好的信递给他,让他在桌旁的磅秤上称一下重量,然后用算盘算出邮资。我用他摆在窗台上的糨糊贴好邮票,再把装着文稿的信封给他。他砸上有“挂号”字样的邮戳,仍然不说话,眉宇和眼神里显示出“办妥了”的意象,我也不多嘴,点点头便告辞了。
④我至今依然记得那张面孔,以及那脸上的表情。那张面孔,脸色微黄偏白,很洁净;眼睛不大也不小,永远是一种平和的神色;鼻梁不高不细,端正而庄重。他完全专注于案头的工作,多余一句客套话也不说,更不会有东拉西扯的闲话乃发话了。有一次交办完邮件离开窗口时突然想到,他是只和我短言少语呢,还是对所有人都如此这般?我便侧立在一旁观望。见一位穿戴整齐的军校女学员走到窗口,手里拿着一个包裹送进窗口,然后看见他从窗口接过去,认真地检查,称重,算资,整个过程只听见一两句关于邮资的简短对话。一位同样年轻的男军人走到窗口,和那位女军人的过程如出一辙。接着看到一位穿戴不凡的中年女人,从衣着打扮和太过自信的走路姿势,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傲慢的人。她走到窗口,却不邮寄任何东西,只听她嗓门很响亮地向窗口内询问,却听不到窗口里他的声音。约略可以听得出来,她给远方老家的邮件,怎么还没收到?需要多少日子才能到?不会丢吧?从她离开窗口时的表情判断,她自己得到肯定的、可以放心的答复了,咣当响着的皮鞋敲击水泥路面的声音也是欢愉的。原来这人就是不爱说话。.
⑤记得有一次例外,在我往信封上抹糨糊的时候,他却主动开口了:“你前日在报上登了一篇文章?”我颇为惊讶,他竟关注我的写作了。他接着又说了一句:“昨日回局里参加学习,我听大家说的。”他没说邮局里的人如何说我这篇小说。
⑥在我蜗居乡下祖屋写作的10年里,每有或长或短的小说写成,我便骑上自行车,骑过坑坑洼洼的砂石公路,在送到代办点的这4公里路途中,充满着一种踊跃着的心情,砂石公路上坑坑洼洼致成的连续性颠簸,不仅破坏不了我的好心情,反倒激发着踊跃的连续性。乃至赶到熟悉的窗口前,和那张熟悉的脸孔面对面时,领会到那眼神里又现出“你又来了”的意象,我也不说一句客套话,只把邮件送进窗口……我已记不清10年间经他的手寄出过多少文稿和信件,从来没有丢失过。在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这位代办员便成为我实现和外部世界沟通的最可靠的桥梁。
⑦新的世纪刚刚到来,我又回到离别了七八年之久的屋院,一个人住了两年,这是一种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最踏实也最美好的感觉。写作的欲望潮起时,便在那间小书屋里铺开稿纸。每有文章写成,依旧踏上轻便自如的自行车和大半生走得最多也最熟悉的家乡路,赶到4公里外的代办点,依旧是那间门口墙上挂着绿色邮箱的平房,依旧是开着下层窗户的窗口,依旧坐着那位微黄偏白面孔的代办员,变化的仅仅是他的头顶出现了白发。他在看见我的一瞬,眉眼里现出一缕不易觉察的诧异神色,问:“你不是进城了吗?”我答:“我又回来了。”之后再无话。我交寄了信件,点点头便告辞了。我至今不会使用轻便快捷的电子文稿的传递方法,还依赖于原始的邮寄手写稿件的途径。
⑧重回乡下祖居屋院的第二年,我骑上自行车赶到代办点的窗口前,交办完要邮寄的稿件,窗口里的他让我等一下,对我说:“麻烦你办点事。”依旧是谦谦地微笑着,语气平静地告诉我,他很快要退休了。我不觉一愣,看不出这张呈现着中年人气色的脸,已经年上花甲了。心头微微一震,顿生眷眷之情了。他告诉我。孩子知道他认识我,便买了我两本书,让他再见我的时候给书上签名。我自然应诺,用自己的钢笔,在那两本书上签下了我的名字。这应该是我最用心最认真的签名之一。他连着说了两句感谢的话。我为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和读者不知签过多少万册书了,却不敢接受他的感谢。我和他握手告别,他竟破例走出门来,在我准备推起自行车的时候,我又握住了他的手,有点不忍松开。
(取材于陈忠实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②段作者写自己获得新闻素材后“追”到户县采访,得以写出成功的作品,体现了作家对生活的深入关注。 |
B.第⑥段写公路上“连续性的颠簸”不断激发着作者内心的踊跃之情,这突显其去邮寄新作品时内心激动不已。 |
C.第⑦段连用四个“依旧”,层层铺写,强调了作者对过去生活的熟悉亲切之感,和回归乡村后的踏实欣喜之情。 |
D.第⑧段写作者“不敢”接受感谢,表现了他的平和谦逊;写握手时“不忍”松开,表现了对代办员的感激与不舍。 |
3.这篇散文整体风格朴实醇厚,语淡情浓。请结合全文对此加以赏析。
相亲记
阴历新年来了。一天,周太太跟鸿渐说,张家把他八字要去了,请算命人排过,跟他们小姐的命“天作之合,大吉大利”。张先生请他去吃便晚饭,无妨认识那位小姐。鸿渐本不愿跟这种俗物往来,但转念一想,自己从出洋留学到现在,还不是用的市侩的钱?反正去一次无妨。这位张先生名叫吉民,但他喜欢人唤他Jimmy。他在美国花旗银行里做了二十多年的事,手里着实有钱。只生一个女儿,不惜工本地栽培,教会学校里所能传授熏陶的洋本领、洋习气,美容院理发铺所能制造的洋时髦、洋姿态,无不应有尽有。这女儿刚十八岁,中学尚未毕业,可是张先生夫妇以为女孩子到二十岁就老了。夫妇俩磋商几次,觉得宝贝女儿嫁到别人家去,总不放心,不如招一个女婿到自己家里来。那天张先生跟鸿渐同席,认为他颇合资格:家世头衔都不错。方家经这番战事[1],摆不起乡绅人家臭架子,这女婿可以服服贴贴地入赘到张府上。
方鸿渐下午办公完毕去张家,经过一家皮货铺子,看见獭绒西装外套,新年廉价,只卖四百元。鸿渐常想有这样一件外套,可是盘算一下,只好叹口气。到了张家,张先生热情地欢迎道:“Hello!Doctor方,好久不见!”张先生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他仿美国人读音,维妙维肖,也许鼻音学得太过火了,不像美国人,而像伤风塞鼻子的中国人。
鸿渐和张小姐没有多少可谈,只好问她爱看什么电影。跟着两个客人来了,一个叫陈士屏,是欧美烟草公司的高等职员。一个叫丁讷生,也在什么英国轮船公司做事。张太太说,人数凑得起一桌麻将,何妨打八圈牌再吃晚饭。方鸿渐赌术极幼稚,身边带钱又不多,不愿参加,宁可陪张小姐闲谈。但经不起张太太再三怂恿,只好入局。没料到四圈之后,自己独赢一百余元,心中一动,想假如这手运继续不变,那獭绒大衣可有指望了。八圈打毕,方鸿渐赢了近三百块钱。同局的三位,一个子儿不付,一字不提,都站起来准备吃饭。鸿渐唤醒一句道:“我今天运气太好了!从来没赢过这许多钱。”
张太太如梦初醒道:“咱们真糊涂了!还没跟方先生清账呢。陈先生,丁先生,让我一个人来付他,咱们回头再算得了。”便打开钱袋把钞票点交给鸿渐。
饭后散坐抽烟喝咖啡,鸿渐瞧见沙发旁一个小书架,猜来都是张小姐的读物。一大堆《西风》、原文《读者文摘》之外,还有原文小字白文《莎士比亚全集》、《新旧约全书》、翻版的《居里夫人传》、《我国与我民》等不朽大著以及电影小说十几种。一本小蓝书,背上金字标题道:《怎样去获得丈夫而且守住他》。鸿渐忍不住抽出一翻,只见一节道:“对男人该温柔甜蜜,才能在他心的深处留下好印象。女孩子们,别忘了脸上常带光明的笑容。”看到这里,这笑容从书上移到鸿渐脸上了。抬头忽见张小姐注意自己,忙把书放好,收敛笑容。陈先生要张小姐弹钢琴,大家同声附和。张小姐弹完,鸿渐要补救这令她误解的笑容,抢先第一个称“好”,求她再弹一曲。他又坐一会,才告辞出门。洋车到半路,他想起那书名,不禁失笑。丈夫是女人的职业,没有丈夫就等于失业,所以该牢牢捧住这饭碗。哼!我偏不愿意女人读了那本书当我是饭碗。想到这里,鸿渐把天空月当作张小姐,向她挥手作别。
客人全散了,张太太道:“这姓方的不合式,气量太小,把钱看得太重,给我一试就露出本相。好像怕我们赖账不还的,可笑不可笑?”
张先生道:“什么博士!还算在英国留过学,我说的英文,他好多听不懂。我不爱欧洲留学生。”
张小姐不能饶恕方鸿渐看书时的微笑,干脆说:“这人讨厌!你看他吃相多坏!全不像在外国住过的。他喝汤的时候,把面包去蘸!他吃铁排鸡,不用刀叉,把手拈了鸡腿起来咬!我全看在眼睛里。吓!这算什么礼貌?
张家这婚事没结果,周太太颇为扫兴。可是方鸿渐记得《三国演义》里的名言:“妻子如衣服,”当然衣服也就等于妻子;他现在新添了皮外套,损失个把老婆才不放心上呢。
(选自钱锺书《围城》,有删改)
(注)[1]指1937年八一三淞沪会战。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情节围绕方鸿渐买皮外套展开,相亲路上初见外套,麻将桌上惦记外套,最终买到外套,情节紧凑,趣味横生。 |
B.张太太三人打完麻将后并非不愿意出钱,而是为了试探方鸿渐,方鸿渐正是因为小气贪财导致了相亲失败。 |
C.张小姐一开始还对方鸿渐抱有好感,后来发现他受邀来访的目的并非相亲,于是在方鸿渐离开之后刻薄地议论他。 |
D.本文虽是选段但故事情节相对完整,采用全知视角,综合运用了语言、神态、心理描写等方法来塑造人物形象。 |
3.讽刺手法的运用是《围城》的一大艺术特色,请结合本选段简要分析。
半个柚子(节选)
[加拿大]艾丽丝·门罗
①露丝通过了升学考试,走过桥,上高中。
②墙上有四面大大的干净窗户。头顶是崭新的日光灯。这堂课是卫生与指南,一个教学新主意。男生女生混在一起上课,圣诞过后,他们就去上家庭生活课。老师沿着一排座位走过来又走过去,反复多次,让每个人都讲讲自己早饭吃了些什么,检查他们是否遵守着加拿大的饮食规则。
③城镇和乡村间的差异很快就这么显现出来了。
④“油炸土豆。”
⑤“面包,还有玉米糖浆。”
⑥“茶和粥。
⑦“茶和面包。”
⑧“茶、煎鸡蛋,还有农家肉卷。”
⑨“葡萄干馅饼。”
⑩有人在笑,老师板起脸,但没什么用。她开始走向城里的同学。教室里,同学们自行划成两派,坐在两个方位。这边的人说自己吃了吐司加果脯,培根和鸡蛋,玉米片,甚至还有华夫饼就糖浆。橙汁,有些人说。
⑪露丝挤进了城里人的最后一排。除了她,没有人来自西汉拉提。她实在太想跟城里同学一道,与自己原来的地方对立起来,跟那些吃华夫饼、喝咖啡的人,那些对早餐颇有见地的人扯上关系了。
⑫“半个柚子。”她大胆地说。没人想过这个。
⑬事实上,弗洛(露丝妈妈)会觉得早餐吃柚子跟喝香槟一样糟糕。她们在店里压根就不卖柚子。不怎么进新鲜水果。有些带斑点的香蕉,还有些卖相不佳的小橙子。跟很多村里的人一样,弗洛觉得所有没有认真煮过的东西对胃都是不好的。早餐她们也喝茶和粥。
⑭露丝很高兴自己能想到柚子这事儿,而且以这样自信又自然的语调说了出来。在学校她的声音几近干涸,她的心脏滚动成一个巨大的球体堵住喉咙,汗水像石膏一样将外套紧紧黏住手臂,即便妈妈帮忙也会无济于事。她的神经被下了诅咒。
⑮几天之后,她走上那座桥回家,路。上听见有人在喊她。喊的并不是她的名字,不过她知道是在叫她,所以她在桥板上放慢脚步,听了起来。那声音似乎是从她底下发出来的,尽管她从桥上的缝隙往下看,只能看见湍急的流水。一定有人躲在了桥桩旁边。那声音像在渴望些什么,伪装得恰到好处,露丝都分不清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
⑯“半个柚子!”
⑰那些年里,她仿佛听到有人一遍又一遍地在喊这句话,从小巷,从一扇漆黑的窗户。她再也不能任由这样的声音出现,但很快她就又要捂住自己的脸,将唇膏从她的上嘴唇擦去。人们出汗,总是因为撒了谎。
⑱露丝每天晚上都会带一摞书回来。拉丁文、代数、古代史、中世纪史、法语、地理,《威尼斯商人》《双城记》《短诗》《麦克白》。弗洛对这些书表现出敌意,就跟她对所有书的态度一样。她的敌意似乎随着一本书的重量和尺寸的增加而增多,还跟书包装线、书名的长度和难懂程度有关。当她翻开《短诗》的时候,她发现一首诗居然有五页长,这让她感到愤慨。
⑲露丝的爸爸去浴室得先到楼下来。他紧紧地抓住栏杆,慢慢地向下移动,但中途不会停下来。他穿着一件棕色的羊毛浴袍,戴着一条流苏领带。露丝尽量避免看他的脸。并不是因为会看到他的脸因为生病变了样,而是因为她害怕在他的脸上看到对她的差评。她是为了他才买下这些书的,毫无疑问,就是为了向他炫耀。他也的确看了看这些书,只要他从一本书旁走过,都会拿起来看它的书名。但是他说的却只是这个:“小心点,别自作聪明。”
⑳露丝从来都没有回应过他。当他说话的时候会自然低下头、紧闭双唇,表示不想开口,又并非不敬。她谨慎行事。但是她对夸耀的需求、对自己的高期待、她那浮夸的野心,他却看得一清二楚。他对她的心思了如指掌,令露丝感到丢脸,跟他同处一室就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她觉得自己给他丢脸了,从出生开始就给他丢脸,以后会丢得更加彻底。但她不是在忏悔。她清楚自己的固执,并不想改变。
一个尘土飞扬的大风天,已经过了平常下雪的时节,却总也没下雪。露丝在店里待着。没人进来。露丝把她的教科书放在柜台上,读英语课本。这是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写的一个故事,叫作《花园茶会》。故事里有一些很穷的人,他们住在花园最底下的小巷子里。描写他们用的是同情的笔触,表达得恰到好处。但是露丝很生气,因为这个事并非如她所想。她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为什么生气。凯瑟琳·曼新菲尔德的同情是浮在丰硕的财富之上的,她为穷人哀叹,毫无疑问,这点是露丝所鄙视的。露丝在对待贫穷这问题上,俨然是个义正辞严的专家,并且会这样持续很长时间。
露丝已经读完那个故事。她拿起《麦克白》。她能背得出里面的一些台词。她能背诵莎士比亚和诗歌,却背不了学校里规定的那些东西。当她说出这些台词的时候,她并没有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演员,在舞台上表演麦克白夫人的样子。她想象的是她自己,她自己就是麦克白夫人。
(有删改)
1.理解文中画线句的含义。(1)但是他说的却只是这个:“小心点,别自作聪明。”
(2)她能背诵莎士比亚和诗歌,却背不了学校里规定的那些东西。
2.第⑳段的多个“丢脸”,表达了哪几层意思?
3.小说以“半个柚子”为题,你认为好不好?请结合选文谈谈你的看法。
4.作者擅长“矛盾并置的叙事技法”,找出文中两处矛盾并简析其表达效果。
与世隔绝
李娟
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与世隔绝的角落了,连月亮之上都不再神秘。我们沙漠腹心的这个沙窝子与外界也一直保持着适当的联系。这一点从大家的日常交谈中就可看出……总有哪么多话题可聊!早也聊,晚也聊,一聊就没个完。说者声情并茂,闻者惊叹连连。肯定有外部的消息连续不断地进入这片荒野,才能维持这样的谈话嘛。
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是牧羊时马上相逢的问候,其次是新什别克家那部无线座机电话。但是那个破电话几乎没啥信号,深更半夜才闪出一两格,打个电话得跟吵架一样大喊大叫:“……你能听见吗?我能听见!你说!你说!我能听见!你真的听不见吗?……”尽管如此,对这片荒野来说,已经足够了。
来到这里,一切安定下来,最重要的几项劳动也结束了。亲爱的加玛就该北上返回阿克哈拉照顾生病的奶奶了。可怎么回去呢?到哪儿找车呢?
牧场上的车统统都是三证全无的运营车,那样的车在荒野里若隐若现的沙子路上慢吞吞地,东倒西歪地爬啊爬啊,时速没法超过二十公里。只有偷偷上了乌河南岸的柏油路,才能陡然神气一下,开得飞快。可就连这样的车也是罕见的。终于有一天,居麻去北面的亲戚家帮忙挖地窝子,带回了一个消息,说有一辆车第二天将经过附近的牧场。于是加玛赶紧开始做准备。
所谓的“准备”主要是洗头。这令我很难理解。当时旱情严重,水非常珍贵,如果是为了洗给司机和其他乘客看的,这也太虚荣、太奢侈了吧?再一想,怎么能用“虚荣”这么简单的两个字来定义这件事呢。生活本来就够局促了,如果再潦草地应付,那就是“破罐破摔”。再窘迫的生命也需要“尊严”这个东西。而“尊严”须得从最小的细节上去呵护。哪怕就只在一名司机和两三名乘客面前体现短短几个小时的清洁和体面,也马虎不得啊。
于是加玛不但洗了头,还从头到脚整顿了一番。还打开上了锁的箱子,拆开一双新袜子换上。还坐下来打扮了整整一上午,抹了桂花头油(是的,都这年代了,牧场上的女人们仍习惯使用这种古老的化妆品),擦了粉底。光梳头发就梳了半个小时!
照我看来,有车的这个消息也未免太渺茫了些。不过是口耳相传的一则听闻,既没办法直接和司机联系、证实,也说不准会不会有啥意外和变动。但大家还是把它作为确凿的事实接受了。
这一天很冷。一大早,只有一行脚印在结满白霜的地面上踩出黑色的粪土,一线绵延,穿过整个沙窝子消失在沙丘顶端。头一天晚上就已经打包好了行李,隔壁萨依娜也过来给奶奶捎了一小包糖果。嫂子给奶奶捎了两条塞着马肋骨的马肠,一包煮熟的肉,两张冬宰时剥的羊皮。所有东西统统用一块白布包着。除此之外,嫂子还额外给了加玛几块比较贵的糖果,使她高兴得喊叫起来。
然后这姑娘又翻出一只小小的空钱包,敞开了伸向居麻——要钱。居麻立马给了一百块,更是令她大乐。她原计划是要五十块。另外居麻还给奶奶捎了五百块,是生活费和治病的钱。
戴帽子时,女儿手持两顶帽子郑重地向爸爸征求意见。居麻说雪青色那顶好看,于是她立刻端正地戴在头上,遮住额头。看着这么整齐、快乐的女儿,居麻微笑无语,卷着莫合烟耐心地等她收拾利落。比起体面的女儿,父亲非常灰暗,他还是穿着那双补丁迭补丁的大头鞋,破旧的外套皱皱巴巴。在兴奋的女儿面前,他显得失落而精神不振,却解释说昨夜没有睡好。
然后两人出门上马,居麻送她去遥远的路边(所谓“路”,只是荒野中的两道车轮印)等车。传闻中的那辆车大约会在今天中午时分经过附近的荒野。两人的马消失在北沙梁另一面的荒野深处,我站在沙丘上看了许久。
少了两个人,我和嫂子备感寂寞。我去萨依娜家帮着绣花,下午两点才回家。结果回家推门一看,父女俩正围着矮桌吃肉……他们说,在路边等了四个小时,冻得实在受不了,只好回来了。看来车要么远远未到,要么早就走过了。
晚上,给奶奶捎的钱以及给加玛的零花钱又统统收了回去。虽然说好等出发时再给,但加玛还是很不乐意。我也觉得很奇怪,干嘛要收回去呢?怕她乱花吗?问题是这荒野里到哪儿花钱去?
又过了几天,通过电话(之前一个多星期没信号……得到一个稳妥的消息:有一辆小货车会前往旱情严重的北面牧场送冰,并于当天返回乌河一带。于是父女俩决定赶去那边的亲戚家坐等车来。
于是又一轮告别开始了。隔壁又过来表达了一遍对奶奶的问候。嫂子又开始打包给奶奶捎带的物什。居麻重新给钱,重新算账,这次又多给了二十块,还额外抓了一小把零钱。加玛喜滋滋地数了又数,反复感慨:“这么多啊,这么多钱啊……”
这回还是一大早起来,长时间梳头发、抹头油、打粉底、别头花。程序一个也不能少。当父女俩骑马的身影再一次消失在沙丘背后,我还在幻想:等到傍晚,门一开,两人又笑嘻嘻地回来了。
可这一次真的走了。居麻第二天中午才回来,向我们形容了那车的样子,说他一直看着车完全消失了才转身回家。嫂子又仔细地问了一些细节。然后夫妻俩长时间陷入沉默之中。
加玛走了,像一百个人走了!我们多寂寞啊。从此夜晚更漫长寂静。
(节选自《冬牧场》,有删改)
[注]2010年,李娟加入《人民文学》杂志社的“非虚构写作计划”,跟随哈萨克族牧民居麻一家在游牧民族的冬牧场里生活了3个多月,写成《冬牧场》一书。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尽管旱情严重、水资源宝贵,加玛也要在出发前洗头,这不是奢侈和虚荣,而是为了体现清洁和体面,维护生命尊严。 |
B.文章详细描写加玛的行李,写出居麻一家对出行的重视、对女儿的关爱,也展现出其家庭、邻里关系的和谐融洽。 |
C.第一次出发返回后,居麻夫妻担心加玛乱花钱,就把给加玛的零花钱统统收了回去,这体现出居麻家生活的拮据。 |
D.文章写离别后“我”的幻想、居麻夫妻的沉默以及漫长寂静的夜晚等,意在表现对加玛的思念和牧场生活的寂寞。 |
A.“肯定有外部的消息连续不断地进入这片荒野”运用反语,调侃冬牧场与外界沟通不畅,富有幽默感和讽刺意味。 |
B.文章运用拟人手法描写牧场上的车,交代冬牧场的交通不便,暗示等车的艰难,语言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 |
C.文章中打扮体面、兴奋的女儿与穿着破旧、失落的父亲形成对比,传神地勾勒出人物形象,符合人物的身份、年龄特征。 |
D.文章多以细节传达人物内心的情感,如居麻“卷着莫合烟”耐心等待女儿收拾利落,这一细节含蓄地写出深沉的父爱。 |
4.《冬牧场》是李娟“非虚构写作”的代表作品之一,“非虚构写作”被称为小说、散文、戏剧之外的“第四类写作”,其突出特点是故事真实和叙事精彩,请结合选文内容加以分析。
父亲的树
陈忠实
又有两个多月没有回原下的老家了。终于有了回家的机会,也有了回家的轻松,更兼着昨夜一阵小雨,把燥热浮尘洗净,也把自己都记不清的烦扰洗去。
进门放下挎包,先蹲到院子拔草。这是我近年间每次回到原下老家的必修课。或者说,每次回家事由里不可或缺的一条,春天夏天拔除院子里的杂草,给自栽的枣树、柿树和花草浇水,秋末扫落叶,冬天铲除积雪,每一回都弄得满身汗水灰尘,手染满草的绿汁。温习少年时期割草以及后来从事农活儿的感受,常常获得一种单纯和坦然。
前院的草已铺盖了砖地,那些草无疑都是从砖缝里冒出来的。两月前回家已拔得干干净净,现在又罩满了。我的哥哥进门来,也顺势蹲下拔草,和我间间断断说着家里无关紧要的话。我们兄弟向来就是这样,见面没有夸张的语言行为,也没有亲热的动作,平平淡淡里甚至会让人产生其他猜想,其实大半生里连一句伤害的话从来都没有说过,更谈不到脸红脖子粗的事了。世间兄弟姊妹有种种相处的方式,我们却是于不自觉里形成这种习惯性的状态。
说话间不觉拔完了草,之后便坐在雨篷下说闲话,想到什么人什么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从雨篷下透过围墙上方往外望去,大门外场塄上的椿树直撑到天空。记不清谁先说到这棵树,是说这椿树当属村子里现存的少数几棵最大的树,却引发了我的记忆,当即脱口而出,这是咱爸栽的树。
我便说起这棵椿树的由来。大约是在“三年困难”中最困难的一年,我正上高中,周日回到家,父亲在生产队出早工回来,肩上扛着镢头,手里攥着一株小树苗。我在门口看见,搭眼就认出是一株椿树苗子。坡地里这种野生的椿树苗子到处都有,那时椿树结的荚角随风飘落,在有水分的土壤里萌芽生根,一年就可以长到半人高的树秧子。这种树秧子如长在梯田塄坎的草丛中,又有幸不被砍去当柴烧,就可能长成一棵大椿树;如若生长在坡地梯田里,肯定会被连根挖除晒干当作好柴火,怕其占地影响麦子生长。父亲手里攥着的这根椿树苗子是一个幸运者,它遇到父亲,不是被扔在门前的场地上晒干了当柴烧,而是要郑重地栽植, 正经当作一棵望其成材的树,进入郑重的保护禁区。
我对父亲的一个尤为突出的记忆,就是他一生爱栽树。他是个农民,除了农作本职外,业余爱好就是栽树。我家在河川的几块水地,地头的水渠沿上都长着一排小叶杨树。地头的水渠里大半年都流淌着从灞河里引来的自流水,杨树柳树得了沃土好水的滋养,迎着风如手提般长粗长高。我的父亲还指望着在地头渠沿培植的这些杨树,能补贴家用,能供给哥和我的学杂费用。
我在每个夏天的周日从学校回到家中,便要给父亲的那棵椿树秧子浇一桶水。这树秧长得很好,新发出的嫩枝竟然比原来的杆子还粗,肯定是水肥充足的缘由。这椿树就一直长着,直到现在。每隔一段时日抽空回到老家,到门口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棵椿树,父亲就站在我的眼前、树下或门口;我便没有任何孤独空虚,没有任何烦恼……
现在,在祖居的宅院里,两个年过花甲的兄弟,坐在雨篷下,不说官场商场,不议谁肥谁瘦,却于无意中很自然地说起父亲的两棵树。父亲去世已经二十五年,他经手盖的厦屋和承继的祖宗的老房都因朽木蚀瓦而难以为继,被我们拆掉换盖成水泥楼板的新房子,只留下他亲手栽的两棵树还生机勃勃,一棵满枝尖锐硬刺的皂荚树,守护着祖宗的坟墓园,一棵期望成材做门窗的椿树,成为一种心灵的感应的象征,撑立在家院门口,也撑立在儿子们的心里。
每到农历六月,麦收之后的暑天酷热,这椿树便放出一种令人停留贪吸的清香花味,满枝上都绣集着一团团比米粒稍大的白花儿,招得半天蜜蜂,从清早直到天黑都嗡嗡嘤嘤的一片蜂鸣,把一片祥和轻柔的吟唱撒向村庄,也把清香的花味弥漫到整个村庄的街道和屋院。每年都在有机缘回老家时闻到椿树花开的清香,陶醉一番,回味一回,温习一回父亲。今年却因这事那事把花期错过了,便想,明年一定要赶在椿树花开的时日回到乡下,弥补今年的亏空和缺欠。那是父亲留给这个世界也留给我的椿树,以及花的清香。
(选自《陈忠实自选散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对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中“我”与哥哥拔草闲聊的情景看似闲笔,实则既表明兄弟间平淡又真实的关系,又引出了下文对父亲栽树的回忆。 |
B.作者回老家拔草常常能获得一种单纯和坦然,原因是回老家后可以不说官场商场,不议谁肥谁瘦,远离世俗的纷扰。 |
C.从文中看,父亲爱栽树,除了这是他的爱好外,还有通过种树卖钱来补贴家用和供给哥哥与“我”上学的费用的原因。 |
D.文章最后一段运用比拟的手法描写蜜蜂,写出了村庄朴素、清新、宁静、祥和的特点, 表达了作者对老家村庄的热爱。 |
3.请结合文本的具体内容分析文章的语言平实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