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的气味
林海音
秋天来了,很自然地想起那个地方──西单牌楼。
无论从哪个方向来,到了西单牌楼,秋天,黄昏,先闻见的是街上的气味。炒栗子的香味弥漫在繁盛的行人群中,赶快朝向那熟悉的地方看去,和兰号的伙计正在门前炒栗子。和兰号是卖西点的,炒栗子也并不出名,但是因为它在街的转角上,最是扎眼,就不由得就进去买。
来一斤吧!热栗子刚炒出来,要等一等,倒在箩中筛去裹糖汁的沙子。在等待称包的时候,另有一种清香的味儿从身边飘过,原来眼前街角摆的几个水果摊子上,枣、葡萄、海棠、柿子、梨、石榴……全都上市了。香味多半是梨和葡萄散发出来的。沙营的葡萄,黄而透明,一撅两截,水都不流,所以有“冰糖包”的外号。京白梨,细而嫩,一点儿渣儿都没有。“鸭儿广”柔软得赛豆腐。枣是最普通的水果,郎家园是最出名的产地,于是无枣不郎家园了。老虎眼,葫芦枣,酸枣,各有各的形状和味道。“喝了蜜的柿子”要等到冬季,秋天上市的是青皮的脆柿子,脆柿子要高桩儿的才更甜。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这些都是秋之果。
抱着一包热栗子和一些水果,从西单向宣武门走去,想着回到家里在窗前的方桌上,就着暮色中的一点光亮,家人围坐着剥食这些好吃的东西的快乐,脚步不由得加快了。身后响起了铛铛的电车声,五路车快到宣武门的终点了。过了绒线胡同,空气中又传来了烤肉的香味,是安儿胡同口儿上,那间低矮窄狭的烤肉宛上人了。
门前挂着清真的记号,他们是北平许多著名的回教馆中的一个,秋天开始,北平就是回教馆子的天下了。矮而胖的老五,在案子上切牛羊肉,他的哥哥老大,在门口招呼座儿。他的两个身体健康、眼睛明亮,充分表现出回教青年精神的儿子,在一旁帮着和学习着剔肉和切肉的技术。炙子上烟雾弥漫,使原来就不明的灯更暗了些,但是在这间低矮、烟雾的小屋里,却另有一股温暖而亲切的感觉,使人很想进去,站在炙子边举起那两根大筷子。
老五是公平的,所以给人格外亲切的感觉。它原来只是一间包子铺,供给附近居民和路过的劳动者一些羊肉包子。渐渐地,烤肉出了名,但它并不因此改变对主顾的态度。比如说,他们只有两个炙子,总共也不过能围上一二十人,但是一到黄昏,一批批的客人来了,坐也没地方坐,一时也轮不上吃,老五会告诉客人,再等二十几位,或者三十几位,那么客人就会到西单牌楼去绕个弯儿,再回来就差不多了。没有登记簿,他们却是丝毫不差地记住了先来后到的次序。没有争先,不可能插队,一切听老五的安排,他并没有因为来客是坐汽车的或是拉洋车的,而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他的公平和亲切。
一边手里切肉一边嘴里算账,是老五的本事,也是艺术。一碗肉,一碟葱,一条黄瓜,他都一一唱着钱数加上去,没有虚报,价钱公道。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得舒服。老五的笑容并不多,但他给你的是诚朴的感觉,在那儿不会有吃得惹气这种事发生。
秋天在北方的故都,足以代表季节变换的气味的,就是牛羊肉的膻和炒栗子的香了!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语言精炼,娓娓道来,本色真实,自然天成。作者笔调平实,京味儿纯正,文化底蕴厚重。 |
B.“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 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将海棠和石榴人格化,形象地生动地说明北京秋果的成熟以及对人的诱惑力。 |
C.文章要从大处着眼,小处落笔。“秋的气味”应该够大,但作者围绕“炒栗子的香”和“牛羊肉的膻”着笔,这样的细节写出了作者的欣喜和欲望,足以让人玩味不已。 |
D.北京城很大,作者只选取西单牌楼和安儿胡同口儿上的烤肉铺来写,因为这两处地方最能体现出北京的特色,是季节变换的代表。 |
3.《秋的气味》中“气味”具有哪些含义?请结合全文进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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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带着有香气的灵魂回家
崔滢
“聪明年轻的一代,只图消费享受;而曾为灵性良心奋斗的人,看到自己的无能为力而灰心绝望,觉得人生只是一场无可奈何的空虚。上帝已不在其位,财神爷当道了。人世间只是争权夺利、争名夺位的‘名利场’,或者干脆就称‘战场’吧。”
这是杨绛先生鲐背之年写下的句子,她把现代很多人为之挣扎的地方叫做名利场。而她自己则早已从中跳出,那里发生的一切在这位大家面前都是浮云,仿如看戏。
“我想,只有修得了大自在的人,才能把名利二字看得如此透彻,摆脱得如此干净。”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周绚隆说,“文明的社会既需要斗士,也需要智者。而实际情况是做斗士易,做智者难。”
①命运给了她105岁的寿数,却没有对她心慈手软。即便如此,这位有着轻柔南方口音的女先生将这些痛苦当作了修炼。
在上世纪50年代的“三反运动”中,一场突如其来的批斗曾落在杨先生头上。正值中年的她思考了很多:“当时,我火气退去,就活像一头被车轮碾伤的小动物,血肉模糊的创口不是一下子就能愈合的。可是往后我受批评甚至受斗争,总深幸这场控诉大大增强了我的韧劲。”
遭受一场意外的打击,杨先生却将之看作很好的磨练,又让自己的修养上升一个境界。她曾说:“如要锻炼一个能做大事的人,必定要叫他吃苦受累,百不称心,才能养成坚忍的性格。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
杨先生虽已驾鹤西去,但灵魂的香气仍存在于她的著作中,毕竟,她被命运磨练得不少,也收获了不少。
20世纪给了杨先生太多悲欢。既与所爱之人共度一生,被钱先生称为“绝无仅有地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又把女儿钱瑗培养成了“生平杰作”。然而,生命中最重要的这两个人在两年内先后去世,“我们仨”走散了。
在杨先生80多岁时,曾经幸福的家只剩她一人,但杨先生没有一蹶不振,而是投入全部身心翻译柏拉图对话集中的《斐多》,并在2000年出版。
该书中,苏格拉底说:“灵魂到另一个世界去的时候,除了自身的修养,什么都带不走。”不灭的灵魂是杨先生所相信的,也是她的读者们愿意相信的,她在另一本书中说:“痛苦的意义只能是对不灭灵魂的修炼,否则生活就是没有意义的。”
原来这一切悲苦,都是对灵魂的修炼,让它能带着足够修养“回家”。但如果灵魂被腐蚀,兴许会散发臭味而不自知。如杨先生所说:“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一心追逐名利权位,就没有余暇顾及其他。也许到临终回光返照的时候,才感到惭愧,心有遗憾,可是已追悔莫及,只好饮恨吞声而死。”
百年修炼,杨先生保持了内心的自由和平静。她深居简出,悉心整理钱先生的手稿,并最终出齐皇皇72巨册的《钱锺书手稿集》。在104岁时,她还在写“杂忆与杂写的补遗”,并对自己的小友说,“还是要东想西想才好玩”。
在德国教授莫律祺看来,杨先生是理想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的结合,她有积极的世界观。他与妻子莫宜佳(《围城》的德语翻译者)对杨先生有个生动的总结:“先一个跟头翻到九霄云外再回归现实,再次启程前往新岸,②在堂吉诃德和桑丘、在美猴王和猪八戒之间来来往往。”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简朴的生活、高贵的灵魂是人生的至高境界。”这是杨先生的处世态度,也是真实生活的写照,即使到生命的最后,她跟死神也不争--她嘱咐,如发生意外,医生不要抢救。于是,今年5月25日凌晨1时30分,那带着香气的灵魂平静地出窍,“回家”了。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第一段引用杨绛先生鲐背之年写下的句子有何作用?2.阅读文中画线部分,完成下面题目。
(1)分析画线①处的修辞手法与表达效果。
(2)解释画线②处的含意。
3.第三段说:“做斗士易,做智者难。”文中哪些具体事件体现了杨绛先生的“智者”形象?
4.标题中的“有香气的灵魂”,含义丰富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监狱中的成名作
徐 刚
在监狱的不眠之夜中,倚着冰冷的墙壁、艾青借着铁栅栏外的昏暗的灯光,在拍纸簿上写着、写着。他力求字迹端正,他从来不喜欢潦草、杂乱;但灯光实在太暗了,有时写着、写着就把两句诗叠在一起了,只有等天亮再把它们拆开、重抄。
就在《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写成后,为了避免监狱方面的注意,他第一次用了一个新的笔名:艾青。
诗稿写成后,艾青的心里是异乎寻常地难以平静的,如同是流浪者找到了归宿,苦苦地寻觅之后发现了柳暗花明一样,艾青与诗歌由先前的若即若离变成了心心相印。不仅如此,因为对于这个死去的乳妈的怀念,艾青仿佛也明白了活着的人应该怎样地走一条属于人民和时代的路。
他在监狱里轻声地把诗念给难友们听,那些失去自由的人们、艾青的最早的读者,为之感动了。流着眼泪写完这首诗的艾青,又流着眼泪读完了它。
《大堰河——我的保姆》写成后,由探监的沈钧儒带给李又然,李又然随即寄往庄启东、方士人编的《春光》杂志,揭载于1933 年第三期。这首诗的发表,震动了中国诗坛,人们纷纷为之感奋,为之落泪,为之叫好,并且很快传到了日本。艾青一举成名。这对于艾青来说,多少是有点儿出乎意外的。因为:他并不想完全脱离他所爱好的画画的事业,他并没有期望过这首诗的巨大的成功,但,他却成功了。从此与画夹、颜料作别,潜心于形象思维,苦苦地以诗歌去再现、塑造多种形象,去画布之外更广阔的天地中驰骋想象。
这首诗也曾寄给过《现代》杂志,后来退稿了。李又然曾经不胜感慨过:自诩为现代派的人,也终于没有能发现现代的一个真正的诗的新星!
在画家艾青还鲜为人知的时候,诗人艾青却已经开始蜚声文坛了。
随着《大堰河——我的保姆》的流传,艾青这个名字也不胫而走——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中,艾青得到过“桂冠诗人”、“泰斗”的称誉,艾青也曾经像“痰盂”那样,被众多的诬陷、谩骂所凌辱。
30 年代的上海文坛,因为由鲁迅及追随他的一批左翼人士支撑着、奋斗着,所以虽是在国民党、汉奸、特务的重压之下、罗网之中,也还是演出了不少有声有色的“话剧”的,并十分重视生力军的发现和培养。艾青的第一首诗《会合》的发表,是坐牢前由田间拿走、寄出的。最早写文章称赞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的是茅盾,冯雪峰、胡风等人都曾热情地关注过艾青的创作。那时,这些文学青年的准则是简单而明白的:哪儿发表鲁迅的文章,咱们就往哪儿投稿!
从此后,“母鸡”便开始接连不断地下起了“鸭蛋”。从此后,艾青再也没有怀疑过自己写诗的天分与才华——哪怕在生活中最沉重的、不让写作的年代里—一因而,他总是在探索,总是在收获。
《大堰河一一我的保姆》中,所吐露出来的诗人的思想与艺术的高度成熟,形式上的无拘无束,乃至遣词造句的准确、简练,都使人感到,这似乎不应该是艾青早期的作品,然而又的确是的。与很多崭露头角的青年诗人不一样的是:艾青是在极高的起点上起步的;艾青是吸取了西方文学艺术的各种表现手法来丰富自己的,艾青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写作的;艾青是从现实主义的土地上出发的;艾青是从自己十分鲜明的艺术个性走上中国诗坛的。
从此以后,艾青就进入了作为一个作家或诗人一般都要经过相当长的艺术实践才能得到的这种称誉:“这就是艾青!”“这就是艾青的诗。”
抒情的,但不是苍白的自我。
时代的,但不是概念的堆砌。
革命的,但不是口号的重复。
对“大堰河”,艾青远远地离开了一般的同情和怜悯,他是把这个穷苦的农妇当作生身母亲的,同时又时时地和自己真正的生身母亲相联系、相比较着。
“白描”的功夫,朴素的魅力,真实的力量,没有遮掩的感情,毫不做作的语言,在这首诗里互为衬托,相映生辉。并且,作为艺术特点,一直贯串在艾青五十年的创作生涯中,真是谈何容易!
(节选自《艾青传》第三章《监狱中的成名作》)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30年代初,艾青在狱中写了《大堰河一我的保姆》,他是第一次使用“艾青”作笔名。这首诗是他的成名之作,抒发了一个地主儿子对贫苦农妇的眷念和热爱。 |
B.《大堰河——我的保姆》发表后,一些著名作家如茅盾、冯雪峰、胡风等人都曾写文章给予了高度称赞。 |
C.《大堰河——我的保姆》以其独特的抒情结构和方式热情地讴歌和赞美了劳动人民的品质,深沉忧郁地唱出了祖国的土地和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和不幸。 |
D.写作《大堰河——我的保姆》时的艾青已经是一个“左翼”的进步艺术青年。不久便成了我国左翼文化运动领导人之一。 |
3.《大堰河——我的保姆》的发表,震动了中国诗坛,艾青也因此一举成名。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影响?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传记文学必须是真实的,这是传记作者、传记学者和读者的基本共识。真实性被认为是传记文学创作的最高准则,这首先是由传记的历史属性决定的。在《文学术语词典》中,卡登给传记下的定义是:一个人生平的记录,历史的一一个分支。显然,卡登不但给传记定义,而且还给传记定性,即传记是历史的。可是,如果传记仅仅是历史的,那么传记与历史又有什么差别呢?
传记不同于历史,一方面在于传记再现的对象不是纯粹的历史事件,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历史事件自然离不开它的扮演者——人,但历史中的人是一根红线,他的作用常常是用来串起事件之珠,而大写的人是隐而不见的。传记中的人却截然不同,他是奔腾的洪流,时而劈山开道,时而平静如镜。一件件事发生了,读者关注的却始终是这股洪流,直至它融入大海,传记便戛然而止。确切说,传记不是全景式的《清明上河图》,而是一幅《蒙娜丽莎》式的肖像画。前者无疑更贴近历史。。
另一方面,从写作目的来说,历史学家的职责在于“通古今之变”,而传记作家则专注于传主的个性。换言之,在历史著作中,我们读到的多半是时间的回旋递进、事件的来龙去脉、朝代的更迭兴衰,逐渐地领悟到历史车轮何以滚滚向前的内在逻辑。相反,传记不是这种乌瞰式俯视以抓起经脉,而是特写式聚焦,焦点始终对着孕育意蕴的细节——传记事实。翻覆如云的情感、变幻莫测的心理、大难临头的危机都被一一剪辑制作,然后展示给读者的是一部个性历程的电影。
传记和历史存在着差异,但它们却有一个根本的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必须建基在事实之上,恪守事实的真实是它们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但实际上,要完全追求事实的真实并不容易,在收集传主生平资料的过程中,在传记事实链上少了一-个环节是常有的事。遇到这种情况,传记作家怎么办呢?这就涉及到传记的虚构性问题。传记的虚构本质上是一种“死象之骨”式还原,即传记事实也许只是个死象骨架,已无血肉,传记作者要复原大象,就需在把握传主性格的基础上,通过想象补足那个缺损的环节,使传记事实的链条接上,让钡述得以继续完成。从事实的真实出出发,传记作家没有权利增减象骨,更没有权利替换象骨。他不能“因文生事”,但叙述的真实却要求他“以文运事”。这种虚构现象即是钱锺书所说“入情合理”的想象造成的,与传记的真实性原则并无大矛盾。
(节选自赵白生《传记文学理论》,有改动)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传记文学创作的最高准则是真实性,真实性即历史属性,从本质上说传记是历史的。 |
B.《清明上河图》体现的是历史的特点,重在表现事件,而《蒙娜丽莎》体现的是传记的特点,重在凸显主要人物。 |
C.同样叙述事实,传记借此来表现人物心理,而历史借此来揭示历史发展规律。 |
D.传记作家很难收集到完全真实的事实,但这并不妨碍他通过想象来补足事实,从而重塑传主形象。 |
A.文章从写作对象和目的两方面论述传记与历史的差异,意在证明传记的真实性是由其历史属性决定的。 |
B.第二段主要采取对比和比喻论证,形象阐释了传记和历史中“人”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
C.第三段对历史和传记进行了区别,前者是以鸟瞰式俯视抓起历史经脉,后者则以特写式聚焦展示传主个性。 |
D.文章末段论述传记的虚构性,看似与前面的内容无关,实则是有效补充,体现了论证逻辑的严密性。 |
A.传记文学兼有历史和文学的特点,前者要求事实的真实,后者则允许运用适度的虚构来补足缺失的事实。 |
B.历史的读者关注事件发展,而传记的读者关注的是传主的生命历程,所以对其背后的历史事件可以忽略不计。 |
C.传记会基于事实表现人物,而对传主细腻的情感、曲折的经历等不会作过多铺陈渲染,这是由传记的历史性决定的。 |
D.《史记·项羽本纪》中有一些虚构的情节,这些情节是基于传主性格进行的再想象,以文运事,丰满了人物形象。 |
忆佩弦先生
冯契
①在中学的时候,总以为朱先生是个翩翩佳公子,风华清靡,一如“荷塘月色”。后来进了清华,在迎新会上,有同学远远指给我看一个身材矮小,连走路的姿势都活像日本人的教授说:“那就是朱自清先生!”这使我非常失望。
②我平时和朱先生根本没有接近的机会。但当时他住在清华园的东北角上。我晚饭后爱到那边散步。有一次经过他门前,见他挺在躺椅上,凸起腹,驾起腿,好像还歪着嘴巴剔着牙齿。十足的中年人的神态,在青年人看来,是难堪的。我低头避开他的视线,却不想忽然听得他在叫我。这很使我奇怪,他怎么认识我?而当我走近去时,他却又夸奖了我一句:“听说你的白话文写得很不错!”白话文!他为什么不说文章、散文,而要说白话文呢?我满心不快。
③“一二·九”之后数月,宋哲元派大兵抄检清华园。有几个榜上挂名的同学躲在朱先生家里,得免于难。而且听说非常优待,夜里请同学睡沙发,早晨又是每人一个荷包蛋。这使我对他开始有了好感,虽然接近的机会还是不多。
④一直到昆明,一直到一九四一年夏天,清华文科研究所成立,我才有将近一年的时间跟朱先生一起生活。到过后方的人,都知道“公米”的味道。那是需要一个如鸡肫一般的胃来消化的。朱先生平时跟大家吃公米,只有当胃病发作的时候,才吃烤面包。那面包是用又黑又粗的配给面粉,自己在火油箱里烘成的。论滋味,并不比公米强,不过比较容易消化罢了。他瘦得厉害,“骨瘦如柴”不足以形容他。我从前见过的那种“凸着腹,挺在躺椅上”的神态,不用说,是再也没有了。
⑤过着这样的生活,大家在一个大房子里,在丛书、类书、经解、注疏……的围困之中,做着“抱残守缺”的工作。朱先生的桌子后面,竖着一个同图书馆的目录柜似的旧柜子,一二十小抽屉里塞满卡片。他写文章时,总要去查一查。有时拿出一两张来,远远瞥见,卡片上是蚂蚁一般的小字。我心里奇怪,要写满这么多卡片,得花多少时间啊?
⑥每天晚饭后,大家喜欢一道在田野间散步,或者聚在晒谷场上聊天。记得有次谈起清朝的汉学大师,数他们的年纪,一个个活到七八十岁。闻一多先生说:“做汉学家可以长寿。”朱先生说:“是因为他们长寿,才做得到汉学大师。我身体坏,不敢存这妄想。你却行。”闻先生就笑起来:“能不能做大师,不敢说。活七八十岁,我绝对有把握。”言犹在耳,说有把握的竟遭毒手;自知身体坏的,到底也接着给穷困之手扼死了!
⑦穷困迫人谋出路。我有个朋友说要找名人代他的一个亲戚写篇寿序。我马上想到朱先生,便去求他,也希望因此对他的经济小有帮助。寿序写好了,我开了价格去,仿佛记得是八石米的市价。却不想那个朋友的亲戚竟觉得价钱太贵,回信说不要了。弄得我哭笑不得,只恨自己拿不出八石米来买这篇文章。我好没意思地跑去向朱先生表示歉意,满心准备挨一顿骂,再没料到他竟说:“我练习练习,这样的文章从没写过,写得不好。”想起这事,我至今尚觉惭愧。原来希望以后或有机会补偿这一过失。而现在竟不可能了,永远不可能了。
1.文中两次提到“挺在躺椅上”“凸着腹”,但语序不同,请分析语序不同的原因。2.请概括文中朱自清的性格特征(写出4点)。
3.本文选择了一些生活中琐细的一手材料,请举例分析这样选材的效果。
4.本文以“我”对朱自清的情感变化为主线,请赏析这样写的好处。
泥火盆儿
张金凤
“江山千里雪……炉火一点红。”展望北方的苍茫原野,这开阔而温馨的诗句迎面而来。入诗的一定是带着婉约气质的红泥小火炉吧,我立年那一盆红通通的炉火,似雪中红梅闪耀光芒,照亮了我的冬日情怀。我记忆中的火炉不是那种婉约的小火炉,而是朴素简约的泥火盆儿,它的温暖是几代人抹不去的记忆。
小时侠的北方冬天似乎格外冷,大雪囤着一座座村庄,整个长冬都不肯化去。晌午,阳光强烈,屋里生火作饭提升些温度,屋瓦上才变得柔和些,有滴淌答答的屋檐水垂落下来。日头稍稍偏西,屋檐下就又挂上了长长的冰棱。这叶候,祖父掖了掖宽大的棉袄,用一根带子从腰勒紧,推开风门。他手端一个大泥盆,那就是泥火盆儿,是乡下人冬天里的室内取暖宝物。祖父给泥火盆儿装了些碎草,上面盖上碎的苞米骨头,点燃。碎草抽抽噎噎地燃烧,一股青烟被北风扭得四下流窜,祖父不急不躁,好像任由顽皮的孩子尽情打闹。他在旁边缓慢地吸着一烟锅旱烟,等烟吸透了,火盆儿也不再冒青烟,一盆火红的炭骨冒着短小的火苗活力四射。祖父粗糙的大手小心端起暖烘烘的火盆,笑吟吟地回屋。
乡村取暖方式大都是通过烧火做饭、烧热大炕,“辐射”得屋里暖和,这就叫“暖屋热坑”。但四九天气,到了寒气逼人的时候,还得请泥火盆儿出场。·每一餐的灶火,总要剩些热炭,从热灶膛里拣几块红通通的木炭置于火盆儿内,端到屋子里,屋里顿时就腾起一股暖流。热腾的炭火在火盆儿里跳跃,老人在炭火的上方烤烤手,说,暖和。泥做的火盆儿,不管盆内的炭火多热,火盆儿也是敢搬动的。有时候,一个火盆儿在炭根熊熊燃烧不断释放热量的时候,被搬来搬去,给几间卧室驱赶寒气。
清晨,小孩子赖被窝,大人在早早生起的泥火盆儿上烤烤棉袄再给孩子穿上。在大炕上绣花、扎鞋垫的大姑娘,一根绣花针拿久了,寒气就聚在手上,手僵了做不了活,双手拢在火盆边儿烤烤搓搓,绣出的花就都更灵性了。外出的人回家来,也许顶着一头的雪花,拿笤帚扫扫一身的雪粒子,坐在暖融融的火盆儿前,无比感慨,或许对生活有了更深的思考。冬天,在火盆儿边,多少英雄变得儿女情长,被这一小盆红通通的炭火拴住了出去闯荡的脚步;多少游子又在日思夜念老家炕头上泥火盆儿那冒着蓝火苗的温馨。冬日,家里来客串门,最热情的招呼就是拉到火盆边说,来,烤烤火!围着火盆儿拉呱着日子,闲话着岁月,一天天地向年关迈进,向春天的昐头挪动。火盆的微红,映着庄户人一脸的安详和知足。
泥火盆儿,这位温暖的使者,还客串着美食源地这一角色。一把黄豆,一撮苞米粒,几个花生,祖父就变戏法一样把它们变成香喷喷的美食。瘦小的苞米粒埋进去,过一会它就蹦跳着出来,变成一粒爆米花。祖父一边欣喜地用拨火的钎子挑出爆米花,一边说:“看看,女大十八变,小丫头转眼长成大姑娘了。”有时候,祖父悄悄把地瓜埋进深灰里,慢慢地热。闻到香甜的味儿,小孩子馋猫一样到处找,直到那冒着油,滋滋响的地瓜被祖父从深灰里掏出来,小孩子才恍然。于是下一次,小孩子趁大人送客去了,学着大人的样子,将地瓜悄悄埋在明火里就上街玩耍了。等到家人闻到焦糊的气味,那红皮地瓜已经变成个炭灰锥。最温馨的是祖父烤着火盆儿喝酒,他把那黑色的小烫酒壶倒上半壶白酒,将酒壶根部埋进炭灰里,伸手从挂在屋脊挂钩子上摘下小小的提篮,拿出几条小干鱼。祖父用铁筷子夹着干鱼在火盆儿上烤,鲜味首先惊醒了炕头小猫,哇哇叫着,围着祖父转,还用头去蹭祖父。祖父找过猫食碟子,将鱼头、鱼鳞和杂刺、肚腹之物分享给猫。有一只莽撞的野猫,直眉瞪眼“蹭”地一声从窗口的猫道冲进未,见屋里有人又仓皇逃窜了。祖母将猫道那里竖起本厚厚的书,嘱咐祖父,小心外来的猫馋极了撞破窗户纸。祖父呷了口酒,啧啧着,干鱼肉放嘴里品咂着,慢悠悠地说,撞破了再封。
泥火盆儿前的时光是温馨的,听北风敲窗,几片干树叶在窗外飒飒轻响;看雪花飘飞,给院中的草垛披上斗篷。守着泥火盆儿的炕头上,绵绵是祖母那些久远的故事和传说。火盆前的祖母戴上老花镜,慢悠悠地在绣一副鞋垫,或者补几双林子,或者就那么比画几片布片,拼接成她需要的枕头套、小肚兜。故事像她手中的线一样绵绵不断。冬天日短,不觉中日影就从窗户棂上没尽了,火盆儿里的火也暗淡下去,小孩子打一个长长的哈欠,灶屋里响动锅碗瓢盆的序曲。祖父就着火盆儿里微微露红的炭苗点燃了烟袋锅,烟雾缭绕里邢张布满皱纹的脸恬静安详。
有时候,火盆儿边像一幅静物写生,永恒定格在我的记忆里:祖父背倚着炕头上高高的被卷闭着眼睛,他是在打瞌睡还是在想久远的往事?火盆边小弟睡得小脸红通,拨浪鼓在枕头边寂寞着。祖母双手插在宽大的衣袖里,眼睛似乎在看向窗台上阿妞的算盘。猫儿从静物里走出,在火盆边伸伸懒腰,扭扭捏捏地走到窗户边,透过玻璃看窗台上的麻雀。看着看着它就抬起前爪,要去挠那梳理羽毛的雀儿,一爪子挠过去,碰上了硬邦邦的玻璃。祖父惊醒,把猫儿引过来,抱在怀里。祖母轻拍窗棂赶走了麻雀。此刻,火盆儿里也许只剩下些热炭灰,堂屋里,锅碗瓢盆又响动起来,风箱慢悠悠响起,炕头热起来。火盆的暖又被炕头的热续接下来。
(本文有删改)
1.简析文章第一段的作用。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分析“祖父”这一人物形象。
4.本文为什么以“泥火盆儿”为题?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文本一:
驿站
夏坚勇
手头有本《中国文化史词典》,闲暇无事,随手翻翻,却见到这样一条辞目——驿站,诠释为:古时供传递公文的人或来往官员途中歇宿、换马的住处。后面还有一系列与此有关的辞目:羽檄、军台、驿丞……林林总总,在惜墨如金的词典中占去了差不多三页的篇幅,可见这词条的负载是相当沉重的。
词典上的解释似乎过于矜持。感觉深处的驿站,总是笼罩在一片紧迫仓皇的阴影之中,车辚辚,马萧萧,那急遽的马蹄声骤雨般地逼近,又旋风般地远去。轮值的驿官匆匆验过火牌,签署文书到达本站的时间,那边的驿卒已经换上了备用的快马,跃跃欲试地望着驿道的远方。驿道上滚滚的烟尘会惊扰得避让的行人惶惶不安。此刻,在田间劳作的农夫会望一眼那远去的快马,心头难免一阵猜测:那斜背在驿卒身后的夹板里,是升平的奏章,还是战乱的塘报?或许过不了几天,从相反方向驰来的快马,少不了要降下抽丁增税的圣旨哩。
若是在夜晚,马蹄在驿道上敲出的火花瑰丽而耀眼,于是在门前捣衣的村妇便停下手来,一直望着那火花渐去渐远。“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西风初至,砧声四起,为久去不归的征人赶制寒衣。自从班婕妤写出《捣素赋》以来,捣衣的情境便成为闺怨诗久吟不衰的重要母题,砧声总是在秋夜响起,而寒衣一般都要送往塞外,诗人们穷极才思,把女子捣素的动作描绘得舞蹈一般婀娜多姿,并对那划破静夜的砧声特别作了牵人心魂的渲染。但有谁曾把这月下的砧声和驿道上的马蹄声作过类比和联系,写出思妇目送驿马远去时的悲剧性感受呢?
驿卒的神色永远严峻而焦灼,那充满动感的扬鞭驰马的形象,已经成为一幅终结的定格。对于他们,这或许只是出于职业性的忠诚,他们大抵不会意识到,一个古老而庞大的王朝,正在这马蹄声中瑟瑟颤抖。请看杜牧的这首《过华清宫》:
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杨玉环爱吃荔枝,这种个人的小嗜好本来无可非议。但问题在于她不是一般的女人,而是“三千宠爱在一身”的皇贵妃,于是,个人的小嗜好便演成了历史的大波澜,搅得天翻地覆。据说为了进荔枝,一路上驿马踏坏了无数良田,而驿站中的马匹也跑死殆尽,驿官无法应差,纷纷逃去。当杨贵妃远望着“一骑红尘”而展颜一笑时,那笑容背后并没有多么深刻的含义,她只是觉得挺开心,最多也不过有一种“第一夫人”的荣耀感,或许还会勾起一缕思乡之情,因为荔枝来自她的巴蜀老家。她绝对不会想到,在驿马经过的漫漫长途中,有一个叫马嵬驿的地方,已为她准备了一座香冢。
其实,千里迢迢用驿马进献荔枝,唐明皇和杨贵妃都不是始作俑者。《后汉书·和帝纪》载:“南海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堠,奔腾阻险,死者继路。”有唐羌其人,向朝廷冒死进谏:“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这位汉和帝倒不很固执,居然听进去了,下诏停止了这一暴政。汉和帝受用荔枝,大概只是为了延年益寿,没有多大意思,后人知道的也就不多。
一千多年以后,一位住在重庆的文化人有感于时事,操起讽刺诗作武器:
荒村细雨掩重霾,警报无声笑口开。日暮驰车三十里,夫人烫发进城来。
小诗在重庆《新民报》一经发表,立即不胫而走,各家报纸纷纷转载。当时正值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年头,一边是最高当局高喊着“一滴汽油一滴血”,要国民勒紧裤带;一边却是高官政要们奢侈豪华,挥霍无度。比之于杜牧的《过华清宫》,这首小诗自然更带点打油的味道,但对权贵讽刺之辛辣,却着实令人拍案叫绝。
写诗的文化人其实是位小说家,他叫张恨水。
文本二:
有人说:什么是大散文?一九九二年我们办《美文》杂志时,散文界是沉寂的,充斥在文坛上的散文一部分是老人们的回忆文章,一部分是那些很琐碎很甜腻很矫揉造作的文章。我们的想法是一方面要鼓呼散文的内涵要有时代性,要有生活实感,境界要大,另一方面鼓呼拓开散文题材的路子。我们杂志坚持我们的宗旨,所以十多年来,我们拒绝那些政治概念性的作品,拒绝那些小感觉小感情的作品,而尽量约一些从事别的艺术门类的人的文章,大量地发了小说家、诗人、学者所写的散文,而且将一些有内容又写得好的信件、日记、序跋、导演阐述、碑文、诊断书、鉴定书、演讲稿等等,甚至笔记、留言也发表。没有发表过散文诗和议论缺斤短两一类的杂文。在争论中,有一种观点,叫“清理门户”,这是针对我们大而化之的散文观的。提出“清理门户”观点的是一位学者,也是研究散文的专家,是我所敬重的人,也是我的朋友,他的观点是要坚持散文的艺术抒情性。我们不是不要散文的艺术抒情性,我们担心的是当前散文路子越走越窄,散文写作境界越来越小,如果仍在坚持散文的艺术抒情性,可能导致散文更加沦为浮华而柔靡的地步。要改变当时的散文状况,必须矫枉过正。现在看来,我们的“大散文”观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和肯定。
【注】文本一《驿站》选自《湮没的辉煌》,后入选“东方文化大散文原创文库”。文本二为贾平凹对散文的一些看法,他早年提出了“大散文”的概念。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从词典释义入手,随意而富有生活实感,“占去了差不多三页的篇幅”则暗示了“驿站”文化意蕴的厚重。 |
B.文章从农夫、思妇等多角度展开叙写,“砧声”和驿站本无直接联系,是作者有意要将其与驿站马蹄声相类比。 |
C.杨贵妃的故事中,进献荔枝需途经驿站,她最后死去的地方“马嵬驿”恰好也是个驿站,如此行文十分巧妙,也发人深省。 |
D.文章从“驿站”切入,看似写驿站,实则重在“讽喻”,连写三个历史事件,意在说明杜牧、唐羌、张恨水的直言之勇。 |
A.“捣衣”也称“捣素”,是古诗中思妇的典型动作,如“捣衣砧上拂还来”用污渍难以拂去体现了思妇的艰辛。 |
B.“车辚辚,马萧萧”是杜甫《兵车行》的开篇。辚辚,是车轮发出急速、短促的格格声,萧萧乃马嘶,两个拟声词便渲染了急促紧迫的氛围。 |
C.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为唐代诗人提供了创作素材,催生了《长恨歌》(白居易)、《马嵬》(李商隐)等名篇。 |
D.张恨水的作品批判国民党反动派,左翼作家鲁迅也曾写过同一题材的作品,他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是他这一时期的作品中的名句。 |
4.如欲以“《驿站》的散文性”为题写一则关于《驿站》的小评论,请结合文本列出评论要点。
四棵松
阿成
黑龙江下了第一场雪之后,我去了苇河镇。
安顿下来之后,便出去吃饭。
出了门,哦,大雪竟悄然而至。
撩开饭馆那个用来阻挡风寒的厚棉门帘子,看到里面只有两个吃客,其他的饭桌都空着。见到我要了很多的菜,旁边桌上的胖子转过脸来问我,兄弟,八成是省城来的吧?
我说,是。你们二位呢?
胖子说,我是化一村的。
然后,他又指着边上的瘦子说,他是景周村的。
我问,化一村、景周村,哟,是不是用张化一和穆景周命名的那两个村子?
40年代的时候,张化一同志是被派往苇河县接收敌伪政权的我党第一位干部。张化一同志到了苇河县之后,首先摘掉了“国民党苇河县党务专员办事处”的牌子,命令他们立即搬出县公署,严令禁止“党专”的一切活动,并收编了苇河的地方自卫团。
围观的老百姓都站在雪地里揣着手看着,没有表情。一声不吭。
这是张化一同志上任第一天的事。
同时被派驻苇河的,还有“开道游击队”的队长李省三同志。当时,开道游击队一直活动在苇河和海林交界的深山密林里,主要任务是负责消灭流散的日军,打击当地的土匪。张化一同志一上任,立即命令李省三带领人民保安大队到山里剿灭气焰嚣张的地方匪帮。
李省三的部队走了之后,苇河县只剩下刚刚收编过来的丛国栋、魏蔚良的部队了。丛国栋和魏蔚良这两个人,都是张化一同志新收编过来的国民党苇河自卫团的头头。
就在这天晚上,苇河第一任县委书记吴江、第一任县长穆景周等同志也到任了。张化一同志亲自到车站去接他们。
这是张化一同志上任第二天的事。
烫好的酒上来了,我一边斟酒一边问旁边饭桌喝酒的二位。
我说,兄弟,我打听一下,那个老县公署的小楼还在吗?
瘦子立刻放下筷子走了过来,他哈着腰,用糙手“呲拉呲拉”地揩了揩窗子上的霜花,然后说,你瞅,它还在,没扒。街对面的那个“大上海鞋城”,就是老县公署的窝子。
1945年11月中旬,这栋“县公署”的小楼还在。李省三同志率领部队走了之后,第二天天还没亮,丛国栋便走进了雪窗对面的这栋“县公署”的小楼里,并径直去了张化一同志的办公室。
他呢、咣、咣,很响地敲了门之后,喊道,“张局长,请你出来开会。
当张化一同志往小楼外走的时候。丛国栋从后西悄悄地拔出了手枪,然后冲着张化一的后脑勺开了一枪。
丛国栋长着个略扁的鹰勾鼻子,绰号叫“猫头”。
成功地枪杀了张化一同志之后,丛国栋、魏蔚良带领他的土匪残部,立刻将县公署团团围住,将刚刚上任的吴江、穆景周等小楼里的七名共产党干部、战士,全部抓了起来。
丛国栋命令伙夫,从县公署里拖出来一张长条桌子,在县公署外面搭了一个野灶,安上铁锅,摆上菜墩儿、烧酒。然后,他走到那一排人的面前.亲自将其中一个战士的上衣剥光,抽出绑腿上的匕首,豁开战士的胸腔,掏出这名战士的心脏和肝脏,让伙夫切成片几炒了。这是张化一同志上任第三天发生的事。
丛国栋和魏蔚良知道,一旦出去剿匪的李省三回来,他们将会死无葬身之地。于定,他们将部队从苇河镇拉了出来,理伏在李省三归来途中必经的那个沟越子两边。
杀害了李省三之后,丛国栋、魏蔚良立即返回苇河。将关押在地下室里的穆景周等人,还有一个小战士,押往四棵松准备枪杀。那天。暮色四合的苇河镇如同下了霾一样,整个县城灰蒙蒙的。途中,县长穆景周冲那个小战士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自己开始大喊大叫。又蹦又跳,一时间,雾里移动的这一行人就乱了,吆喝声、咒骂声混杂在流曳的雾霭里。
穆景周同志用这种方法掩护着那个小战士逃跑了。
这个逃跑了的小战士就是张化一同志的警卫员。
那个小战士逃跑之后,连夜奔一面坡的三五九旅。接到报告,三五九旅立刻派出最精干的连队去消灭这伙顽匪,包括那个伙夫在内,其他人都抓到了,惟独没有抓到丛国栋和魏蔚良。
旁边桌上的那个瘦子问我,兄弟,这酒咋样?是不是好?
我说,好。
小饭馆的气氛特别好,屋子里也很暖和。难得异乡逢酒客,往来故事从头说。几个人聊得非常好。
丛国栋和魏蔚良这两个人都是在七十年代被抓获的。
这一年,化一村的一个老乡去北京看病。他站在长安大街上向清洁工打听诊所,没想到,这个清洁工就是丛国栋。虽然丛国栋已经老了。但扁棱的鹰勾鼻子还在;虽然操着一口京腔,但东北味儿还有哇。这个老乡直接去附近的公安机关报告了。
魏蔚良是在哈尔滨卷烟厂抓到的。苇河镇景周村的一个老乡在工厂大门口等儿子的时候,发现长着一双斗鸡眼儿的魏蔚良的照片在职工光荣榜上面。
老乡冷笑着说,这可真是冤家路窄呀。首长,这回给你报仇的日子到了。
这个老乡,就是穆景周同志掩护逃跑的那个小战士。
又是11月了,又是个下雪天,漫天皆白,漫山皆白。当地公安机关用大卡车将丛国栋、魏蔚良押到四棵松进行公审。然后,执行枪决。那一天是苇河镇老百姓大喜的日子。扭大秧歌,放鞭炮,过大年一样。
我端起了酒杯,站起来,敬二位新结识的酒友。
二位酒友立马站起来,吃惊地端起了酒杯。
胖子问,咋?你是烈士的后代?
我说,不是。化一村和景周村的人我都得敬啊。
景周村,就是原来的四棵松。
(选自《小说月报》2007年第08期)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两次提到苇河镇百姓的围观态度,前后形成鲜明对比,表现了老百姓对我党从心中没底到发自内心拥戴的转变。 |
B.小说在叙述张化一同志的故事时,特意强调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突出了张化一同志的雷厉风行和敌我斗争的严峻形势。 |
C.小说讲述的是一段革命历史,里面有土匪、烈士,有战斗、复仇,它们以小见大勾连起我们整个革命和解放那业。 |
D.小说写公审时,用白描和反复的手法对雪作了描绘,以雪的洁白来反衬丛国栋、魏蔚良的罪恶深正。 |
3.结合文木,谈谈本文以“四棵松”为题有什么好处?
小说的丛林
①我在大兴安岭长大,是个典型的“林中女孩”。因为那里地广人稀,所以少时在小镇的路上遇见生人,我会有微微的紧张感。人在那里是少数族类,而动植物却是多数族类。
②我熟悉林中的树木花草,溪流河谷,野猫野兔。一个人在幽深的林中穿行,很少怕过。因为林中枝叶“窸窣——”摇动,窜出来的不是愣头愣脑的狍子,就是炫耀其美丽尾巴的松鼠。我春天去山里采野菜,将采回的分类,人爱吃的先拿出来,用开水焯了蘸酱吃,其余的则给猪当餐后的点心。猪非常喜欢享用野菜,它吃起来摇着比耗子长不了多少的小尾巴,“嗯嗯”叫着,很感恩的样子,这时我就有一种满足感。夏天时我们去河边洗衣服刷鞋子,常常是把洗好的衣服晾在草丛或柳树丛上,就去林中采野果吃去了。都柿、草莓、水葡萄、马林果,红的紫的,熟的不熟的,全往嘴里填,浆果在此时成了最好的
③童年时我还喜欢去山里采野花。百合、芍药、绣线菊、马莲花、忘忧草,
④有了丛林的动植物,当然就有活动在其中的人。那些人大概是为了宣示自己作为生命的强大存在吧,喜欢大声说话。又因为寒冷的缘故吧,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这些人物的特征,在我的小说中都有所表现。我首先熟悉的是家中的人,父母、姐弟、姥姥、姥爷、爷爷、叔叔、姨舅,在我爱上小说以后,他们以不同方式,隐身而入,也许只是一声叹息,或是一个背影。除了亲人,我还熟悉了邻居,小镇的人和小镇以外的人,他们更是为我塑造人物,提供了最真实生动的原型。
⑤当然还有那些可爱的动物,比如通人性的狗、隐忍的牛、苦役犯似的马、永远被戏耍的猴子、美丽的鸭子、坚韧的驯鹿、铺天盖地的麻雀、像守夜人一样的乌鸦、以及
⑥不能忘怀的,还有园田的果蔬,那带着妖娆花纹的豆角、红彤彤的西红柿、紫莹莹的茄子、碧绿的菠菜和生菜、金灿灿的玉米、多汁的角瓜、甘甜的倭瓜,还有绕着它们飞舞的蜜蜂、蝴蝶和蜻蜓。它们装点餐桌的同时,也装点我儿时的梦。更有那埋藏在土里的萝卜和土豆,这秋收的主角,是地窖的常客,有了它们,一个冬天就不愁蔬菜了。
⑦不要以为我们的生活总是阳光灿烂,它依然有着浓重的寒霜和阴影。有令人痛苦的疾病,有面对灾荒的无奈,有亲人离世的悲伤,有遭遇人生变故的苍凉。厌倦、羞辱、恐惧,这些人生的负面情绪,就像漫天风雪一样,从来都不曾远离我们。宁静的炊烟下,一个人死去了,他躺在红棺材里,去山上的墓园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在缺医少药的小镇,一场痢疾就要了他的命;一个男人去采山,被熊袭击,落下终生的残疾;一个伐木工在作业时被大树砸倒,使他的妻子成为寡妇。还有动物们所遭遇的不幸,瘟疫能让一群鸡一夜之间死亡,能让一条忠诚的看家狗永远闭了嘴巴。这样的故事,也都是我少年时代所经历的,所以我作品的“温暖”,总是与痛交织,有着苍凉的底色。
⑧善良与丑恶,纯洁与污秽,不是人性天空的两极,它们常常相伴相绕。就像环绕我们生活的,既有山间清澈的溪流,也有居民区纵横的污水沟。写出人性的复杂性,才是写出了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永远有可开掘的空间。
⑨从现实的丛林穿行到小说的丛林,使我拥有了另一种生活——面向心灵的生活。对我来说,它比现实生活更广阔,也更具诱惑性。在虚构的世界中,我的呼吸更顺畅,更自由和奔放。作家因生长地不同,经历不同,艺术气质不同,也就拥有不同的小说丛林。小说的丛林在想象的世界中,可以无限大。一个作家能走多远,就看他们自己在艺术上的造化了。在这个过程中,坚持很重要,没有对一种文体始终如一的爱,孜孜以求的探索,以及不怕失败的实践精神,再
⑩每一个将艺术奉为至高神灵的作家,在小说的丛林穿行,都必须踏出独属于自己的路,才能开辟新天地。懂得自省、苦修、仰望,你终将拥有“不干的活泉,永流的江河”(考门夫人在《荒漠甘泉》中所言)。这样的文学之旅,也是一颗凡心得到升华,在泥泞的跋涉中洞见彩虹的最美岁月。
(取材于迟子建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解说,A.浆果在此时成了最好的 |
B. |
C. |
D. |
A.文章第①段中说“我”是个“林中女孩”,这并不是因为我小的时候在小镇的路上遇到陌生人,会有微微的紧张感,在幽深的林中才觉得自在。 |
B.文章第③段中“照亮我们的梦”一句中的“梦”,与第⑥段“也装点我儿时的梦”一句中的“梦”含义并不相同,不都指我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 |
C.文章第⑤段中写“隐忍的牛、苦役犯似的马、永远被耍的猴子”,写出了成人世界的残忍,反衬出只有孩子才保留着与动物们沟通的能力。 |
D.文章第⑩段“不干的活泉,永流的江河”,比喻永不枯竭的现实生活,也比喻作家对生活的思考和对人生的反省,这些是作家创作的活的源泉。 |
4.本文题目“小说的丛林”内涵丰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金嘴
劳马
到北京出差,晚上没事,我去大学里看望老同学“焦大头”。焦大头显然是绰号,表明他脑袋的大小与众不同。
大学时,大头与我住上下铺,是班里的“神侃”,能说善辩,只要话一开头,后面就全归他了,一个人包场,讲三四个小时不待喝口水的,真正的“金嘴子”。
毕业后,他留校任教。据说讲课效果极好,名气很大,全国各地到处讲演。他的职称也比别人评得早,已成了知名教授了。同学们聚在一起时,经常会提起他,都认为大头是“后天发展先天”,天生就是做教师的材料。
大头的夫人也是我们班上的同学。如果按脑袋的体积取外号的话,没有比“小头”的称呼更贴切的了。但从没有人这么叫过她。
毕业后我们已有二十多年没见面了,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听他天南海北古今中外地“神侃”一番,读大学时听他讲话真是享受。
敲开房门,大头迎了出来。“请”,他把我让进了客厅。大头明显有些老态,脑袋“亮”了起来,年轻时的满头浓发已不知去向。
“夫人呢?”我想见他的另一半。“不在。”他答。
“怎么样,这些年过得挺滋润吧?”我问。“还好。”大头的语调和表情都很深沉。
“听说你讲课出了名,满世界地飞来飞去,都快讲疯了吧?”我打趣道。“哪里,哪里。”大头以前从没这么谦虚过。
“据说你讲课收入颇丰,出场费很高,跟歌星差不多了吧?”我希望他能把话头接过去。“传说,传说。”他又缩了回去。
“同学们跟你联系多吗?”我想换一个话题。“不多。”他只迸出了两个字。
我喝了口他递过来的白开水,环顾了一圈客厅,逐一评点了房间内的所有摆设和装饰。大头总是笑眯眯的,偶尔“嗯,嗯”几声。
“你怎么样?”沉默了好一阵子,他终于说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
我只好把毕业后工作、学习、生活的一切细节向他作了详尽的交代,他似听非听地点着头,显得兴趣不大。
我又对国内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许多当今无聊的男人们感兴趣的话题一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试图激起他的谈兴。要知道这可是大头的强项,大学期间若是碰到这类话题哪有别人插嘴的份儿。
大头听得挺认真,但一直没有共同探讨的意思,还是“嗯嗯”“噢噢”地点着头。我极扫兴,后悔不该大老远地来看他。
“你怎么不说话了,别光我一个在这瞎侃,我正想听听你这位大教授的高论呢?”我有些不自在了。
“嗓子不好。”他指了指咽喉处。
“是吗,到医院看过吗?大夫怎么说?”我替他着急了起来。“没事。”他口气很平静。我又喋喋不休地向他推荐各种保健方法和治疗方案。“不用了。”他摆摆手。
我又干坐了一会儿,便告辞了。
一路上,我总觉得他的病有些蹊跷,莫不是患了绝症?在我的记忆中,他可是一个健谈的“金嘴子”,若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警察都堵不住他的嘴。
回到宾馆后,我心里一直惦记着大头的病,一夜未合眼。第二天,我拨通了大头太太的手机,我先安慰了她几句,并表示我的担心。
她先是笑了一阵子,接着就愤愤地告诉我,大头的病纯粹是让钱闹的,是财迷心窍的怪病。据她说,大头讲课赚了不少钱,越来越意识到自己讲的话含金量很高。现在除非你付钱,否则他就懒得开口,就连夫妻之间也很少交流。
她在电话的那头越说越激动,讲了不少大头掉进钱眼里的极端例子。说有一次好不容易跟她聊聊天,临了伸手向老婆要报酬,她一气之下扇了他一耳光,他这才缓过神来,意识到自己不是在给别人上课……
我呆呆地握着手机,嘴里一直“嗯嗯啊啊”着,不知说什么是好。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表达技巧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同学焦大头号称“金嘴子”,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健谈,在学生时代和工作后都是引人注目的风云人物,事业一帆风顺。 |
B.“我”与“焦大头”二十多年后见面,却没能享受到他天南海北的“神侃”,令“我”很扫兴,但“我”仍然非常惦记他的病情,表现了对同学的深情厚谊。 |
C.小说用了多种手法突出了人物性格:如对比手法,焦大头脑袋大,他的妻子脑袋小;夸张的手法,如焦大头患了“财迷心窍的怪病”后的种种表现。 |
D.对焦大头的妻子虽着墨不多,但是通过“笑了一阵子”“愤愤”“越说越激动”等表现,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性格爽快、敢爱敢恨的人。 |
3.小说写焦大头和“我”见面后言词极少,作者这样设计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老常的铃声
赵华伟
老常一定是全校最守时的人,因为他的工作与时间有关。
老常生得黑,整张面皮犹如锅烟抹过,凭借与校长的故旧关系,在镇中学谋到了一份打铃的职事。当最早的一道铃声响起时,我们揉着惺忪的睡眼,望着黑乎乎的天空,会将每天的第一句话送给老常:真是个催命不休的黑无常啊!
老常并不受我们爱戴,除了其所干的工作总是扰人清梦外,还因为他没老婆。娶不到老婆的男人被称为“打寡汉”,被视为这个乡村社会的底层。老常并不顾及这些,只将一挂铃铛敲得有声有色。
胆大的孩子从值班室门前走过时,会高声问一句:老常,你是不是北京大学打铃系毕业的?老常翻翻眼皮,恶狠狠地回着嘴,脸色也更加阴暗。调皮的孩子还会趁晚自习时将铃绳扯断,或者打成死结系在树干上,为老常制造无穷无尽的麻烦。因此,就算深更半夜,也依然能看到老常抱着树身折腾的情景。
老常的饭量很大,一顿能下六个馒头。饭点一到,他先去教师伙,将馒头一拿,打碗稀饭赶紧回屋,随后再奔学生伙,零星饭票出一点,又抱回来一堆馒头。三两天一过,等馒头积攒得差不多,他就悄悄地装进蛇皮袋,送到公路边的饭店里。几名馋嘴的学生在饭店开荤时发现了老常的秘密,老常很爽快,二话没说就帮他们结了“狗肉账”。然而还是有学生嘴碎,让老师们也知晓了老常的秘密,跑到校长那里去告状,校长把头一晃说:吃不掉的馒头都喂猪了,他讨个巧事也没啥。既然连校长都这么纵容他,别人也就点不起火了。
老常从来都不会离开我们,就算看不到他的影子,也能从那富有节奏的铃声中,感知到他的存在。可是有一天,熟悉的铃声突然中断了。
老常被派出所抓啦!有人放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传话的人只说了结果,没给出原因,我们议论纷纷,一致归结为男女之事。镇子是个大天地,老常连几个毛头学生的嘴巴都堵不住,更管不住镇上的风言风语。政教处的马主任负责处理老常的事,走得急匆匆宛如火燎一般。
当我是个乡下人吗,老子是镇中学的职工,别人存车一毛五,凭啥收我两毛钱?蹲在派出所里的老常,理直气壮地辩解道。就算你是个大人物,也不能当场给人家两拳头吧?打了人就得出点钱,不然难平和!所长摊着巴掌反驳道。老常不认罚,存车员不妥协,双方从下午三点一直僵持到晚上八点,无奈之下,所长只好把电话打到了镇中学。于是,马主任奉命去领人,钱一缴认了罚,连拖带拽地把老常扯了回来。老常心里不痛快,一路走一路骂,直到进了校门还在朝派出所方向张望呢。不过,在经过那挂铃铛时,老常忽然闭上了嘴巴,望着飘动的铃绳摇了摇头。
老常不在,当晚的铃没人打,老校长只好亲自出马。他在各个班级巡视时,不停地看着表,不知是怕错过了时间,还是在为老常担忧。时间一到,老校长赶紧去打铃,一下一下地拽着,铃声单调而断续,完全失去了以往的飘逸和自信,就连老师们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幸好,学校的铃声只断了一天,就恢复了昔日的风采。预备铃自然轻快,两响一停;上课铃短暂急促,三响一停;放学铃舒缓自由,一响一停;每种铃声都带着明快的节奏感,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
无所事事时,老常就坐在门槛上嘀咕:马主任老实,白给了人家两张“大团结”,要是按我的性格,他连个屁渣子都讹不到,不就是一存车员吗,呸……嘀咕完毕,老常阴沉的脸色开朗了许多,甚至还露出了胜利般的笑容。我们只是听,不愿去接他的话,听得烦了,岔开话去询问他打铃手艺的事,老常嘴一咧,朝北指了指。北京大学真有个打铃系?我们诧异地瞪大了眼睛。老常嘿嘿地笑着,一张黑脸皱成了橘皮。
人们倾尽一生所追求的,无非出人头地。对于老常来说,他想要的也只不过是一个不被蔑视与轻贱的“大我”而已。打铃,打出个说道来;做人,做出个说道来。
(选自《人民日报·文艺》2016年8月15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A.作者之所以写校长的铃声断断续续,让人听了不痛快,目的在于拿校长的铃声与老常飘逸自信的铃声作比较,突出老常打铃很专业。 |
B.在经过那挂铃铛时,老常“望着飘动的铃绳摇了摇头”,这是动作描写,“摇了摇头”是老常忧虑他可能没有机会打铃了和被蔑视的无奈。 |
C.“北京大学真有个打铃系?”可以突出人物的特点,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老常对他的工作非常重视、认真;同时也照应前面学生们常问的问题。 |
D.作者通过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塑造了一个地位低下的普通打铃人,但他认真工作,从不拖沓或糊弄,由此表达作者对老常的敬佩。 |
3.老常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医者
周国华
读高二那年,我妈病了,痛得满床打滚。我背着她到赤脚医生那里。医生为她打了针止痛剂,手一摊:“怕是大病,赶紧送县医院。”
我借了辆三轮车,把我妈拉到县医院。医生诊断后,把我叫到一边:“你妈得的是癌症,晚期了,花再多钱也没用,你自己决定吧。”
癌症?我眼前一阵发黑。我爸走得早,这些年来,我妈就靠种那点承包田供我上学,如今……
不能这么放弃!我刚想办住院手续,我妈含笑进来说:“医生,给我开点药吧,止疼的就行,我命硬,能挺过去。”
拗了半天,我还是按我妈的意思做了。我知道,我妈一旦决定了的事,没人能改过来。回家的路上,我拼命憋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兜里只有三百块钱,那是全家仅剩的那么一点点。
或许天不绝人,我去村里小店买东西,无意中听到有人说,邻乡有个老中医挺神的,治好过一些大医院都没法治的怪病。我立马找了过去。
老中医家里坐着很多病人,得什么病的都有。老中医话不多,而且声音很轻,只是在搭脉后简单地问上几句,就摇头晃脑开起了方子,完了,又叮嘱几句,也看不出有啥高明之处。最后一个轮到我,老中医瞅了我一眼:“病人呢?”
我拿出医院的诊断书,讲了我妈的病情和家里的情况。我说来得急,我妈也下不了地,先来问问。说到最后,我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
老中医瞪了我一眼:“这么大了还哭,没出息。走,带我去看看。”
老中医给我妈搭完脉,捋着花白的山羊胡子在屋里踱来踱去。我垂手,惶惑地盯着他。老中医让我把三轮车上那个蛇皮袋子拿进来。一打开,里面全是草药。老中医告诉我把这几把药分均匀,半年服完,应该就可以了,不行的话,再去找他。
我连连点头,掏出三百块钱:“只有这些了,别嫌少。”老中医没接钱,双手把玩着桌上的青花瓷瓶,左看右看,还不住地点头:“不用了,你留着做学费吧,这个东西卖给我吧。”
我妈连忙摇手:“不,这是我的嫁妆,几块钱买来的,乡下人没闲心插花,我常说,还不如碗勺来得实用呢。”
老中医晃头捻须,说:“实用不实用我不管,家里有一个,正好配个对。”送走老中医,我和我妈还真不敢相信天下竟有这种好事,诊费、药费没付不说,还白白拿了一千块钱!
半年后,我陪着我妈去了医院,诊断结果让我欣喜若狂,我妈竟痊愈了!
我拿着锦旗去谢老中医,老中医一笑:“有钱了,就把瓶子赎回去,价钱嘛,翻倍。”我点头。
我如愿考上了医学院。用那些钱,我撑过了第一个学期。之后,我勤工俭学,再没用过家里一分钱。毕业后,我凭着优异的成绩,被省城一家大医院聘用。我接我妈进城,贷款买房,娶妻生子,进修深造……
二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偶然观看《鉴宝》节目,里面一个青花瓷瓶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个瓶子,看上去跟我家的一模一样。专家几百万的估价让我又吃惊又愤怒,原来老中医早就知道瓶子的价值。我想起了老中医眯着眼的神情,哼,狡诈,虚伪!
我憋着满肚子怨气去找老中医。老中医已去世,他儿子接过我的字条,一笑:“家父说你会成为医生,果然没错。”
我突然想起,那天我对老中医说,我想放弃学业,赚钱养活我妈。我有点发蒙,是不是自己太小人了?
里屋的橱柜上,摆放着两个青花瓷瓶,花纹一样,成色迥异。老中医的儿子取过那个釉色发暗的瓶子:“民国的,不过也值几千块钱。”
我脸红了。瓶子的内壁上,依稀还能看到我儿时调皮的涂鸦,是我家的那个!我疑惑地望着另一个青翠欲滴的花瓶。
“这个是我祖上为一官宦人家诊病时,那家主人给的。”
我掏出一万块钱,老中医的儿子执意只收下两千:“家父嘱咐,不敢有违。”
对着老中医的遗像,我郑重地磕了三个头。泪眼婆娑中,我又看到了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温馨,深邃。
一块匾额悬在墙上,上面的两个字熠熠生辉——“医者”。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母亲着墨不多,但是人物形象鲜明。如“医生,给我开点药吧,止疼的就行,我命硬,能挺过去。”母亲的坚强的性格却凸显出来了,并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
B.老中医要青花瓷瓶并给一千块钱瓶钱是想帮助“我”,使“我”能治好妈的病并完成学业,这体现了老中医高尚的医德。 |
C.小说多处运用伏笔与照应的写法,比如前面写老中医说赎金翻倍,后面写“我”拿出字条及老中医的儿子收钱两千等,相互照应,颇具匠心。 |
D.“我”去送锦旗的时候,老中医说赎瓶子价钱要翻倍,这体现了老中医也爱财,这样就写出了老中医性格的复杂和真实 |
我从荒漠来
冯苓植
我爱荒漠,我爱骆驼,我差点成了个土莫沁!
公元一九五九年,我从大学毕业了,自愿申请到内蒙古西部的荒僻地区,分配到一所以治沙为主的林业学校当教员,开始涉足于乌兰布和、巴丹吉林等大沙漠,从此和荒漠结下了不解之缘。
就这样,海海漫漫的戈壁荒原就成了我的家,我开始和一些沉默的朋友打交道:牛马、羊、骆驼,还有那些沙原兔、沙原孤、沙原跳鼠,以及遍地乱蹿的沙原蜥蜴……
当然,我的老师还有那些奔放的牧马人、美丽纯真的牧羊姑娘,更重要的还有那些魁梧深沉的土莫沁——放驼人。
沙海周围的戈壁荒漠,统称为阿拉善草原,集中着全国近一半的骆驼。这些放驼人可称为戈壁滩上的骄子、茫茫瀚海上的水手。他们整日里驾驭着沙漠之舟,冒着烈日酷暑,在风沙的狂涛恶浪里来去无踪。我发现,他们话少,心中的牢骚更少,仿佛正因为这样,胸怀里才会为他人留出更多的地方。在墨绿色的骆驼刺丛旁,我虽然只能和他们挤在一顶小小的帐篷里,却觉得心里分外舒畅和坦荡。这期间,我还学会了一种特殊的晒衣方法。一件衬衣洗干净后,直接就摊开在明沙上,片刻就干了,一抖沙尘,即洁白无比。但我当时并不懂得沙子还有净化人们心灵的作用。
初到荒漠,我很幼稚,耐不得寂寞,也不甘心寂寞……
一开始,我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骑驴,让驴子掀翻在地;骑牛,又觉得有失身份。骆驼虽高,却很老实,而且背有双峰,抱一个、靠一个,跨在其间,其乐无穷。当时我年仅二十岁,高高在上,自我感觉良好,颇有骑士风度。
但有一次穿过沙漠去驮盐,这种风度就随着沙漠的温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雄浑,静穆,板着个脸,总是给你一种颜色看:黄沙、黄沙、永远是灼热的黄沙。仿佛大自然在这里把汹涌的波涛、排空的怒浪,刹那间凝固了起来,让它永远静止不动。浩浩渺渺,起伏不断,人在其间,顿时显得那么渺小,我感到自己只不过是一粒沙。
沙丘、沙丘,眼前总是走不断的沙丘!一个比个高,一个比一个陡。伙计,北京香山那鬼见愁算什么鬼见愁,来这儿试试,我跨在驼峰间在沙海里晃荡着,茫然间突然感到,骆驼才真正是大漠的主人!这大个子朋友要是一发脾气把我扔了,我将会陷入什么处境?天哪!一种恐惧感,使我的骑士风度霎时化为烟尘。我赶忙反过头来谦逊地对骆驼表示友好,捧着炒米请它吃,捧着咸盐让它舔,甚至有点拍马屁——不,不不!拍驼屁之嫌。
烈日炙烤,汗水刚刚流出来就蒸发掉了,身上只留下一层沙尘。太阳就像在贴着沙丘滚动,挨着你的嘴唇就撕掉层皮儿。舌干口燥,昏昏欲睡,驼峰变成了摇篮,骑士变成了婴儿。突然,我从驼峰间栽了下来,顺着高耸的沙脊飞流直下……好险!幸亏大漠的胸怀是柔软的,我虽然安然无恙,但心很惶恐。我望着沙丘上昂首屹立的骆驼,顿时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我一边往上爬,一边往下滑,还一边哀求地呼唤着:“等等我!等等我!……”
后来,我偶尔翻开历史,总觉得一页页上仿佛都有骆驼的足迹。是它们连起了举世闻名的古丝绸之路,但它们却永远保持着沉默,心甘情愿地呆在戈壁荒漠上,吃着带针刺的柴草。我似乎明白了什么,话少了,却和沙原上那些土莫沁的心贴得更紧了,甚至自己也想做个放驼人。
就这样,在寂寥的荒原上,我又想起了写作,而且也试着动了笔。但是,我再不满足于捕捉沙漠里的各种奇幻景象,更不满足于猎取荒原上的各种奇风异俗。我看到了沙原人从深井里打水……
茫茫的戈壁荒原上是多么缺水啊!方圆几十里才能见到一眼井,而且是那么深,石头的井台上被井绳磨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沟。据说过去打水是用马拽的,水斗子放下去了,猛地一鞭,骏马便拉着井绳跑去,跑啊,跑啊,跑出了老远,水斗子才从井里拉出来。但这水是清的、纯的、甘冽的。
我喝到了,久久地品尝过……
后来,我带着一身沙子,调回了这个地区的一个歌舞团从事写作,但茫茫的大漠仍在我的胸怀中延伸着。除了演出时来到这里,我还不断单独去探望那些土莫沁……我写了长篇小说《神秘的松布尔》,中篇小说《驼峰上的爱》《沉默的荒原》等等,写了沙原人、沙原驼,还有探索沙原奥秘的科学工作者。这一切都是沉默的沙原给我的。
我从荒漠来,还要回到荒漠去!我想念那浩浩渺渺的沙海,也想念那坦坦荡荡的荒漠,还有那些漫漫戈壁上丛生的沙蒿、沙柳、冬青、芨芨草和骆驼刺。我要回去,掘取那甘冽的清泉。
生活中更深的,也就更美!
啊!骆驼……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文章开篇不凡,前两个短句直抒胸臆,“我差点成了个土莫沁”,制造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我带着一身沙子”,运用了比喻手法,形象地写出了作者带着《神秘的松布尔》等描写荒漠的作品调到了歌舞团。 |
C.“高高在上,自我感觉良好,有骑士风度”“骑士风度霎时化为烟尘”“骑士变成了婴儿”,语言活泼,风趣幽默。 |
D.“啊!骆驼……”照应开头,表达了对骆驼的赞美和无限崇敬的感情,省略号给读者留下了言犹未尽的感觉。 |
3.从文章谋篇布局的角度,分析题目“我从荒漠来”是如何统摄全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