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44 题号:10437762
礼乐刑政,综合为治。

材料一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

——《汉书·元帝纪》

材料二 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去五教五刑而民生者,未之有也。所以五教育民之安,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教既兴,无有不安者也。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马。五刑既示,奸顽敛迹,鰥寡孤独、笃废残疾、力弱富豪,安其安,有其有,无有敢犯者。养民之道,斯矣。

——朱元璋《大诰·民不知报第三十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箴言六章》


结合所学,以汉朝明朝为例,对中国古代治国方略的特点加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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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演进轨迹有自己的特色。宗法家族社会的发展,是“礼治”的坚实基础;而集权官僚政体的巩固与壮大,则继续呼唤着“法治”。儒家思想的法典化和法家法律的儒家化,则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秦律规定:“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非公室告,勿听”。又有“父盗子不为盗”,“子告父母,告者罪”等规定。从法律实践的价值观来看,西汉以后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和法家化表现为确立族权本位(礼治)与皇权本位(法治)的双向法统。两者的结合可以从《唐律》中的“十恶”中得到集中反映。“十恶”中有四条半是维护宗法家族秩序的,另有四条半是维护集权专制政体的。

——摘编自武树臣《法家法律文化通论》

材料二   1840年之后,西方法律文化随着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涌入中国,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以礼治文化为底蕴、以专制体制为支撑的传统中国法律制度逐渐走向解体。各种社会力量在探索自强救国的过程中,提出了各种改革法律的方案,中国传统法制逐渐向近代法制转型。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建立了以《六法全书》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但近代法治理念和法治秩序始终未能得以有效确立。

——摘编自蒋传光《新中国法治建设70年》

材料三   新中国法治建设70年,是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的70年。新中国法治建设经历了摧毁与建立(1949-1957年)、发展与偏离(1957-1966年)、停滞与毁灭(1966-1976年)、恢复与发展(1978-1997年)和法治建设新时期(1997年至今)五个阶段。随着时代的演进,经过不断的探索和艰苦努力,我国的法治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和跨越式发展。

——摘编自蒋传光《新中国法治建设70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向近代法制转型的原因,并说明其阻碍因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认识。
2021-12-17更新 | 141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喜(前262—前217年),秦朝书吏。197512月,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秦墓被发掘,出土1155枚秦简,墓主即喜。


喜墓中竹简的分类与内容简表
分类内容
《端年记》记述公元前306~前217年秦统一全国的战争过程,以及喜的生平事迹
《语书》公元前227年南郡长官整理律令后发给本郡各县的文告
《秦律十八种》详记《泰律》的内容
《效律》关于核验官府物资财产要求的法律条文
《秦律杂抄》是抄者根据需要摘录的《秦律》条文
《法律答问》用问答形式解释《秦律》的条文和术语
《封诊式》对官员审理案件的要求以及案例的记录
《为吏之道》供官员学习的关于处世做官规矩的书
《日书》可占卜吉日的书籍

材料二   喜墓中竹简记录的一些案例

原文参考译文
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知盗,乙论何也?毋论甲偷钱并买了丝线,寄存在乙处,乙接受了丝线,但不知道甲偷钱的事情,乙应该怎么处置?答:不应论罪
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何以论妻?妻智(知)夫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不智(知)为收如果丈夫偷钱一千,妻子藏匿三百,妻子应该怎样定罪?答:如果妻子知道丈夫偷钱而藏匿,当以偷钱三百论处,如果不知道,就不予追究

——以上材料整理自鲁西奇《喜:一个秦吏和他的世界》等


(1)分别说明两则材料对研究秦朝法律制度的价值和局限。
(2)概括材料中体现的秦朝“法治”的特点。
(3)除上述材料外,研究秦朝历史还可以借助哪些类型的史料,请至少列出两种。
2023-01-03更新 | 170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3】法律与教化是古今中外所有国家统治与社会治理相辅相成的手段,积累了许多有益的成果。

材料一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礼法结合、出礼入刑构成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和中华法文化的最主要特征,其形成是以古代法律的儒家化运动为背景,通过引礼入法的方式实现。引礼入法的历史过程对中华法系自身性格的塑造具有决定性影响,故不乏积极的历史价值和意义。值得强调的是,儒、法两家在追求和维系等级政治乃至纲常伦理秩序方面并无本质的差异。儒、法之争主要体现在手段和策略不同而已,及至“德主刑辅”、礼法并用思想被奉为一尊,两家即和衷共济了。

——选自《引礼入法奠定中华法系基石》

材料二   法律始终把它的作者的世界图景包含在抽象的形式中,而每一历史的世界图景都包含一种政治——经济的倾向,这种倾向依据的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所想的事物,却依据的是事实上掌握政权并因之掌握立法的阶级所实际打算造成的事物。每一种法律都是由一个阶级以大多数的名义建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齐世荣等译《西方的没落》

材料三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要点


(1)阅读材料并结合课文,回答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的主要原因和措施?请写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并指出其法律体系包含哪些部分?
(2)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谈谈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局限性。
(3)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内容,谈一谈你对“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关系的理解。
2022-10-11更新 | 262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