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 新中国的法制进程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87 题号:2203366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材料一:清政府将代表内地经制州县基层组织的保甲、汛塘等移植至改流后的地区,并且设立国家军队,施行儒家教化,责令习读《圣谕广训》等儒家经典书籍,逐步培养他们的忠君观念和君臣尊卑思想,以实现王朝国家权力所不及地区与内地早日实现一体化。随着改土归流的推进并派驻内地流官对基层深入治理,加之边疆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与内地治理模式差异较大,或因地方势力过于强大,清政府通常做法是“土流参治”,虽以流官治理为主,但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长久以来生产生活所延续下来的行为方式,甚至会吸纳当地曾经的土司头人协同治理。

——摘编自聂迅《清代土司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重构:以改土归流地区为中心》

材料二: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都铎王朝时期,地方自治……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地方自治权限得到很大发展……1835年市政法案规定由领取薪水的行政人员来执行地方政府的工作,并对郡治安法官进行分权;1888年,英国下院通过了《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每年集会四次,居民成为自治主体……随着各种机构的不断设置……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的行政监督。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的发展及其理论渊源》

材料三:近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是在延续“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方式之下,民众面对的是乡绅,而不是代表国家权力的县一级政府。基层社会的乡绅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主体,充当了政府官员和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人。政府“治理”角色的缺位,基层乡绅“治理”角色的出现,成为近代中国“自治”观念传入的社会背景。当士绅这一群体离开庙堂回归基层社会的时候,就成为基层社会中集民望、学识、威望和能力于一身的领导者,成为道义上和实际上的基层社会的治理主体。随着时间的推移,乡绅逐渐在农村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家族组织,政府给予乡绅及其家族组织充分的尊重与信任,并利用这些基层组织获取资源、履行维持秩序和劝课农桑等重要职责。

——摘编自刘凤雪《近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与“自治”观念的中国化》

材料四:195012月至195110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采取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完成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确立乡和行政村为乡村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和行政村不设置内设机构,只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1954年的第一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明确乡镇为基层政权。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进,1956年和1958年是农村党员发展的两个高峰期,探索出“支部建在村庄”、“支部建在生产单位”等经验,组织农民参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现代国家建设。

——摘编自董帅兵《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百年历程、基本经验与实践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政府加强“改土归流”地区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乡绅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探索乡村治理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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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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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法制是人类几千年文明积淀的精华。自古至今,法律都起着保障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

材料一   《唐律疏议·名例》在其开篇中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春秋阴阳相须而成者也。”从概念上讲,“德礼”是儒家的,“刑罚”是法家的,“昏晓春秋阴阳”是道家的,诸多思想在国家法典中融为一体,自西汉以降中国法律发展到唐代逐渐“臻于完善”,并成为影响整个儒家文化圈的法律原理结构(如下图示)。中华法系强调效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有趣的是,罗马法系也多次出现“自然界”一词,这似乎提醒我们,两者之间有某些相似之处。

——《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系的原理及哲学》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以习惯法为基础,有原始的同态复仇等条款,这是古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孟子说:杀人父者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者人亦杀其兄。蒙古人带有原始草原部落的传统入主中原,因此元朝法律还有,子殴死杀父仇人,不但无罪,还能得到仇家五十两丧葬费的赔偿。

——任世江《高中历史必修课程专题解析》

材料三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中西方法律的相同点。
(3)材料三反映了怎样的思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具体史实说明我国是如何实践这一思想的。
2018-01-29更新 | 118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三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材料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号主席令》


(1)依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
(2)依据材料二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原因。
(3)依据材料三、四,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2020-10-16更新 | 122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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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公元1500年,伦敦的人口不过5万,1600年人口增至20万,1700年增至70万。1800年英国本土人口加上移民约为2000万,人口快速增长。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统治的时代保证家庭稳定生育导致生育率居高不下,英国由于人口增长加快每年增加大量年轻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满足工业革命的需求。英国的工业发明者大多是一线年轻工人,要是这些人仍然在土地上谋生,是不可能有机会做出发明的。有大量的脱离土地的劳动力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关键,而这又是人口压力遏出来的。人口压力遏出了英国工业革命。

——摘编自《大国崛起与现代化》

材料二 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无计划生育促成第一次人口生育高潮的到来,面对生育高潮,政府逐步转向节制生育。后来,由于对马寅初控制人口理论的错误批判使得全国人口迅速增长,出现了新的生育高峰,从而导致国家正式把计划生育作为国策提出并全面阐述。1964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在《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公开提出了“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号召,由此在全国掀起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高潮,计划生育由地方城市全面铺开到城乡全体。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中国长期实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1月写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

——摘编自《中国计划生育活动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6世纪以来英国人口发展的特点并分析其对英国产生的重要影响。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到21世纪初我国人口政策的主要变化。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对中国未来人口政策的启示?
2018-09-29更新 | 596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