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西汉统治时期,御史大夫专门行使监督权,其下属御史中丞常驻内宫,专门负责监督王室和宫廷,也可以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下属御史丞则负责监督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值得注意的是,御史大夫是宰相的副手,因此,监察权是相权的一部分。……唐代单独设立御史台,其职权限于监察政府,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但在政府中,仍存在专责监督皇帝的,那就是谏官,谏官由宰相任命,宋朝谏官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就不再监督皇帝,反过来监督宰相。
——《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宪法学透视》
材料二 1906年通过的《防止腐败法》将《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规定的范围扩大到不仅包括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公共机构本身。……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对政府进行监督。司法机关完全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府管辖。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是对政府滥用职权的一种有效制约,使腐败行为更容易暴露在阳光下,因而在实际上对腐败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
——《英国反腐机制的启示》
材料三 参议院除立法权外,还享有非常广泛的监督权,特别是参议院在必要时还可以按法律程序弹劾总统、国务员,咨请政府查办官吏纳贿违法案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指出从汉朝到唐朝监察制度的变化趋势。
(2)概括材料二中英国反腐败的主要方式,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出现的原因。
(3)概括材料三中中华民国监察制度的新发展。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所反映的启蒙思想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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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创立并逐步成熟的,基本标志是中央专门监察机构的出现和地方监察体系的初具规模,秦设御史大夫,且为副相,在郡设监郡御史监察郡政。汉设御史府,与丞相府并重;丞相遣刺史往地方监察,郡守以下设督邮,负责属地监察。魏晋时御史“台独”立,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国家专职监察机关,中央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职权有所扩大。唐宋时御史台内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个各有侧重、分工合作的系统,在地方则建立起多重监察制。明清时,御史台易名为都察院,官员设置有所缩减,比较简约精干,大体与中央六部和地方十三布政使司行政系统相适应;分工比较明确,各司其职。
——改编自纪宝成《中国古代治国要论》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原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监察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积极作用。
材料一: “刺史”即是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每年秋八月,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其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作为中央政府派遣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其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但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出自身的地位,可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地位相当于郡守,即地方最高职位)。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材料二: 1883年,美国就颁布了《文官制度法》,对政府公务员的行为做出了详细的规范。192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联邦贪污对策法》,规定选举中总统和国会议员得到100美元以上的捐款必须登记。1985年推出的《政府工作人员道德准则》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公职做交易;公职人员不得在外兼任与其职责利益相冲突的工作或从事与其职责相冲突的事务;政府官员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回原工作部门从事游说活动,违反者将受到刑事处分。
在美国,除非能证明媒体存在着实际的恶意,否则对公职人员的报道即使不准确,也免受司法追究。1972年6月17日,美国总统大选在即,在任总统尼克松的5名亲信潜入华盛顿水门大厦的民主党总部办公室,偷拍文件和安置窃听器,被当场抓获。其后,尼克松极力阻挠媒体对这一事件的调查,甚至威胁吊销《华盛顿邮报》所属公司的营业执照,但报纸不为其所阻吓,彻底揭开了丑闻。尼克松也因此被迫辞职。
——摘编自《反腐败与制度——宏观视角看西方国家防治腐败措施》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指出汉武帝时部刺史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立部刺史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以美国为例,概括西方发达国家官员廉洁度比较高的原因?
材料一:中国古代的行政监察制度,对监察人员的任用作了很多规定。在监察官的使用方面,“久则情亲而弊生,望轻而法玩。”“二周年一替”都是古人对监察官使用期限的认识和规定。并制定了《监察六事》《巡按察六》《设立宪台格例》《互察法》等规定监察官的职责。西汉时御史大夫虽然是“三公”之一,但其秩仅为二千石,而另“二公”为秩万石;唐代,监察御使是正八品;宋元明监察御使为七品,也就相当于知县。……当然,古代的监察制度是为封建专制统治者服务的,其局限性是很明显的。
——摘编自曹凯旋《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之借鉴》
材料二: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汉律规定,对普通人犯随时逮捕,对有贵族官僚身份的人犯,如需要逮捕的,必须先奏请皇帝批准,逮捕后不加刑具,以示宽容。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公元前3世纪左右,平民在法律上已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开始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到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以公民权。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对监察人员任用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古代监察制度。
(2)对比材料二、三,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在保护对象、立法理念、经济主张等方面有何不同?
材料 从19世纪初到南北战争前后,美国“政党分赃(肥)制”进一步发展、成型。新的执政党把官职作为战利品,公开、合法地进行“分赃”。每任新总统一上台,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前任政府官员进行大清洗、大换班,只要为本党竞选出过力的人,不管其才能如何,都可获得一官半职,真可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新总统当选后,身边总是围着数不清的求官者。1841年,哈里森新任总统,为了应付众多的求官者,他从早到晚接见党徒,结果因劳累过度患了肺炎,任期刚满一个月便去世了。林肯刚任总统时,面临着内战爆发的危机,而他却被一大群求官者所包围、追逐,无暇处理政务。有一次,他指着办公室外面成群的求官者愤愤地说:“分赃制对合众国的危险比叛乱还大!"他还把自己比作一个房东,整天忙于领着房客们(求官者)看房子,以至于没有时间去扑灭火灾(南北战争)。
——摘编自李宏图《总统之死与美国文官制度》
(1)根据材料,概括19世纪上半期美国选官领域存在的现象,并据此分析当时美国所面临的政治风险。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举出一条美国为应对上述政治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并简要评价该措施。
材料一 以下是有关尚书的史料
出处 | 史料 |
《汉官答问》 | 汉初以丞相总天下事,尚书不过少府(九卿之一)属官,治文书而已。武帝时……臣下章奏上尚书,尚书进于天子,乃下丞相。有政事,天子常与之议 |
《后汉书•伸长统传》 |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尚书台)。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
《通典•取官典》 | (曹)魏置中书省,有监、令(中书省官职)。遂掌机衡之任,而尚书之权渐减矣 |
《朱子语类》 | 唐制: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 |
材料二 19世纪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政党分赃”制度。执政党大肆使用本党人士担任公职,这不符合“资产阶级的统治是整个阶级的统治,而非一派统治”的原则。由于每次随选举而共进退,致使官吏大换班,那些具有真才实学的管理人才由于党派不同而不能服务于社会。一些官员认为作为战利品的权力到手,不用更待何时,例如纽约一名由格兰特总统任命的官员竟然滥用公款5000万到1亿美元。
文官制度的建立,将资产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保证了资产阶级整体利益的实现,使资产阶级代议制建立在一个稳固的基础上。文官真正拥有了自己的政治权利,摒弃了对权势的依附关系,为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工作。文官制度的建立也体现了“机会均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政治原则的发展,各国公务员法均规定:不得以性别、种族、信仰、阶级为理由而拒绝公民担任公职。
——摘编自杨明《论现代西方文官制度建立的历史作用》
(2)依据材料二,简析19世纪早期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分赃”制度存在的弊端。结合文官制度的内容,说明文官制度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影响。
材料一 这个在世界史意义上的独特制度培养并创造了优异阶级,该阶级在世界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社会,包括美国独立革命与法国大革命,都是由一个世袭的武士阶级所统治,并常常由传教士或神职阶级辅助。但中国则非常不同,他们是非世袭,依靠学识,而非军事和武力获取权力的群体。
——摘编自光明日报《中华文明震撼了我——访美国著名汉学家、芝加哥大学终身教授艾恺》
材料二 中国社会文化的发展并非依一个平面而前进。骈文、八股、律诗、词曲,神品画,不是一般人有机会学习的。在中国要写得一篇响亮的文章或写得一手能上朝的好字,必须有闲钱、名师指导、十年寒窗等社会条件的支持才有希望。终年胼手胝足为孝敬肚皮而忙碌的一般农民,怎易到达这种地步?就“爬成功的阶梯(科举取士)”来说,如果要一个做过官的人(无论其起点是农民或士绅)脱下长衫与劳士为伍,同农人一样生活,他所受的难堪和挫折只比自杀好一点点。
——摘编自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
材料三 对于西方文官制度,可以说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有了其法制化、正规化的内容。每个国家在有公务员制度的同时,都有相关的公务员制度主体法规。如美国1883年的《彭德尔顿法》、法国1946年的《公务员总章程》德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953年的《联邦官员法》。这些法规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而中国的科举制由于出现在以皇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中,皇帝的口谕、圣旨就是法令,所以带有了很强的随意性和人治化的内容,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完整制度和法规。科举往往随着皇帝的意志变动而变动,可废可立,可举可停。
——摘编自陈岭《比较与启示——从西方文官制度和科举制谈起》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指出两则材料对科举制关注焦点的不同。
(2)根据材料二、三概括西方文官制度相较于中国古代科举制的进步性。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从中西选官制度中得到的启示。
材料一 1883年,国会通过了《彭德尔顿法》,首次确立了美国联邦政府官吏管理的竞争考试、职务常任以及政治中立三项原则,成为美国政府人事管理制度的一次革命性变革。美国在选拔和任用文官时,更看重应聘者的专业才能和解决某些专业问题的本领,因为在美国人心中,政府官员最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或权威者。1978年,卡特政府改革通过的《文官制度改革法》在联邦政府文官录用中对妇女、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予以适当照顾。
——摘编自郑易平《美国文官制度的建立与改革对其政治制度稳定性的影响》
材料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考试院作为主管考试的最高机关,掌握着国家机关人员的考试和铨叙。在考试的内容科目上,以1931年第一届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考试的部分试题为例,此次高等文官考试共分为国文、民法、刑法、国际公法、行政法、中国近代政治史、经济学、财政学等八个科目,除国文外,其他科目均属于现代科学知识范畴。据统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普通考试录取6738人;高等考试录取4069人;特种考试录取155220人。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党派性很浓厚,一切文官均需为国民党的一党私利服务。地方势力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重重矛盾,往往将中央所派遣的官员看成蒋介石集团的人事渗透而拒绝实施文官制度。
——摘编自陶继波、马卉《民国时期文官制度发展概述——兼论其对知识分子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美国文官制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制度的特征及其影响。
材料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院是颇具特色的独立监察机关,它直接源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在近代中国,基于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和源自西方的议会监察制度互相竞争,经过民国初年的探索与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的实践,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将美国式的参议院制度与中国传统监察制度融于一炉。这种中西合璧的制度探索在当时受到很多批评,但这并不构成废除独立监察制度的理由,源自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至今仍有重大价值。
——摘编自聂鑫《中西之间的民国监察院》
材料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高涨,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由先期试点到全国推行,提高了监察机关的地位和独立性,实现了监察的无死角、全覆盖,整合了监察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反腐败合力,这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一次重大变革。
——摘编自李凌云《新中国监察制度七十年的嬗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时代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上述监察制度的历史启示。
材料一:光荣革命后,旧制度带来的贪污腐败、卖官鬻爵、政治丑闻屡见不鲜。18世纪初,为了防止国王通过任命官员干预议会活动,英国规定除了大臣以外,官员不得当选为下院议员。19世纪50年代,霍布斯等人的平等自由思想在英国备受关注,对选官理念有长远的影响。工业革命的完成,加大了政府工作量,也使得政府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化和专业化,1854年,英国与俄国在克里米亚作战,英军因后勤供应问题伤亡严重,加剧了人们对政府官员管理能力的强烈不满。随后英国相继颁布法令,建立不受党派干涉的文官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试,以及多数重要文官职位必须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最终确立了文官制度。
——摘编自徐愿《英国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及其影响》
材料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务员制度以北洋政府时期的文官制度为基础,继承、吸收了中国传统考试监察制度和西方文官制度的精华。公务员的选任由最高考试机关―考试院负责,“所有公务员均须依法律,经考试院考选、铨叙,方得任用”。1929年,国民政府公布了第一部《考试法》,允许女子参加考试。据统计,1931—1948年,取录各类考试及格人员近300万人。
——摘编自姬丽萍《民国时期公务员(文官)考铨制度研究述评》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近代文官制度建立的背景。(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文官制度同英国近代文官制度的相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