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帝名义在西安发布变法诏谕:“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所见”。以奕劻、李鸿章、荣禄等人为督办政务大臣、以刘坤一、张之洞为参预政务大臣,共同负责主持新政工作。在随后五年左右的时间中,改革逐步推行。史称“清末新政”。
一一摘编自《清德宗实录》等
材料二 清末新政是清朝最后十年社会全面危机时的适应时势之举。从发展学角度 来审视,清末新政是中国早期现代化的终结点,也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分水岭,它以并非自愿的自我毁灭为代价,较为全面地开启了现代化的闸门,为辛亥后走上正式起跑线奠定了基础。这样,现代化这个幽灵在中国大地上徘徊彷徨了40年,终于登上前台成为主角。一一摘编自《清末新政的全方位“解毒”》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比较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异同。(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政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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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这一危险形势也影响了居于统治地位的士大夫,不过他们是被迫趋向于改良而非趋向于革命。他们由于自己的官位和既得利益,只需要“传统范围内的改革”。他们仍然认为,改革中国的儒家文明,就可以满足现代的需要。
材料二 有人指出:康有为是“变法第一人”“戊戌变法核心人物和维新运动的领袖”;也有人认为:“一般历史学者……往往受制于改革或革命观点偏见,致使康在百日维新中的影响及康与光绪间关系都有不同程度的夸张,过高评价了康有为。”
(1)材料一中“他们”面临的“中国的这一危险形势”指什么?请举一例说明“他们”是是如何“改革中国的儒家文明,就可以满足现代的需要”的?
(2)根据材料二,你认为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评价历史人物。试从社会文明演进的角度评价康有为在这一时期的活动。
材料 中国和日本两国近代化进程比较表
类似事项 | 中国 | 日本 | 相差 年数 | ||
事项 | 年 | 事项 | 年 | ||
设立工场 建设铁路 改革文字运动 民众政治运动 近代学校制度 立宪预告 发型开禁 实施新历 改革货币制度 颁布宪法 | 安庆军械所 上海和吴淞之间 《一目了然初阶》 公车上书 《钦定学堂章程》 准备立宪上谕 自由理发 太阳历 实行法币 中华民国宪法 | 1864 1876 1892 1895 1902 1906 1911 1912 1935 1947 | 横须贺造船所 东京和横滨之间 《汉字御废止之仪》 建议设立民选议院 《学制》 设立国会诏书 自由散发 太阳历 新货币制度 大日本帝国宪法 | 1864 1872 1866 1874 1872 1881 1871 1873 1871 1889 | 0年 4年 26年 21年 30年 25年 40年 39年 64年 58年 |
(1)阅读上表,提取有关中日近代化异同的信息各一项。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中日近代化不同的原因。
【推荐3】材料 直督袁世凯基于废科举,广学育才,才能“内定国势,外服强邻,转危为安”的思想认识,把创办学堂作为“新政大端”,积极在直隶城乡推行新学事业。1902年设立直隶学校司,作为督办全省教育事业的最高行政机关,下设专门教育.普通教育和编译3处,同时。1905年袁世凯组织人员分期分批赴日本考察学务,每批考察时间为4个月。袁世凯亲自捐款2万金,借以表率群僚。张之洞为原籍南皮县捐学资2.7万余两,嘉惠乡梓,经袁世凯奏准给予慈禧和光绪所书匾额各一方。新旧学制交替之际,仅知“子曰诗云”的塾师显然无法胜任声光电化之学。为解决师资问题,袁世凯大力创办师范学堂。
——摘偏自徐永志《中国近现代政治社会史论》
(1)根据材料,概括袁世凯在直隶推行新学事业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袁世凯在直隶推行的新学事业。
材料一 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郑国子产根据已有刑法重新编订了三种刑法,在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法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结果,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犯罪案件减少了。
公元前452~前450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下,古罗马先后编订出十二个法表,镌刻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即《十二铜表法》。该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在后世的岁月中,它虽经多次修订,但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材料二 《唐律》规定刑罚定罪,不以小过而滥行诛杀;其用刑,在教人以善,非逞强权之威。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赦前断罪不当者,若处轻为重,宜改从轻,而处重为轻者,则从轻法毋须改判。循“礼之三本”……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十恶”条款的立法,在于宣示礼敬“天地君亲师”的立法要旨,宣示传统中国的核心价值理念。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境下,当他人财产或人身遭遇困境、险境时,见知者要施以援手,否则,构成法律责任。对诬告和匿名书信告人实行严厉的惩罚。严格禁止“亲属相告”。为“不诚信”行为开辟专篇《诈伪》27条,《杂律》篇以刑罚惩罚民事行为中的违约、欺诈行为。《唐律》由正文、注释、疏议三部分组成,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
——摘编自《读<唐律>如见古君子》
材料三 晚清法家泰斗沈家本(1840-1913年),祖籍浙江,1883年考取进士时,沈家本已在刑部工作近20年。此后10年,沈家本“专心法律之学”,成果频出。近代以来,入侵中国的“外夷”仗着治外法权的庇佑,在中国作恶连连。在一系列“涉洋”官司中,国人和各级政府吞下诸多苦果。同时也看到欧美日等国拥有完善的法律,并且带来“便民益国,利赖无穷”。大清律例愈发不能适应时局,这就迫使清政府要修改传统的法律体系,并要把“实现中外通行”作为修律的总目标。1902年,沈家本任刑部左侍郎,奉光绪的谕旨领衔修律,于光绪帝的奏书中建议,要“亟应先议删除凌迟、枭首等酷刑”,更为关键的是,沈家本要通过修律“首先收回治外法权,实变法自强之枢纽,可默收长驾远驭之效”。于是,沈家本主持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在随后的修律中,沈家本顺势推动了政府层面的司法改革,这对中国随后的社会进步,尤其是法治上的变革,产生了较深远的影响。
——摘编自王元天《重新审视沈家本的领衔修律与司法改革》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郑国子产“铸刑鼎”与古代罗马编订《十二铜表法》相似的社会背景与共同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唐律》体现的法律理念。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沈家本晚清修律的背景与历史意义。
材料 义和团事件平息以后,1901年,慈禧太后发表声明,表示承担义和团事件的责任,恳请朝廷大臣、地方督抚和外国使节就政府改革发表建议。清政府成立督办政务处负责改革谋划实施。1901年5月至1905年8月,清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非常旧的官僚机构”“创设新官署”“军事改革”“教育改革”“社会改革”的法令和措施。慈禧太后的这个庞大的改革计划本质上没有什么实质内容,更不打算真正实行。真正落实的仅有三项:废除科举考试,建立新的学校制度,选派留学生出国。该改革方案除了没有诚意之外,还存在有歧视汉族官员,重用满族官员,重要职位越来越多地授予满族人,使得改革方案更加难以落实。
——摘编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新政”的得与失。
【推荐3】材料:19世纪以来,外国传教士、洋务派官员和维新人士,都办过一些新式学堂,不过为数不多,新式教育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也没有统一的制度和规格。进入20世纪以后,为了救亡,为了发展工商业,广兴学堂以培育人才,成为举国上下普遍、强烈的呼声,清政府也采取了从“变通科举”到“废除科”和倡办学堂、奖励留学的一些措施,新式教育于是得到迅速推广。以1907年直隶为例,据记载,除初等小学堂、两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中学堂外,还办有工业、农业、商务等职业学堂、师范学堂及师范传习所、法政、工业、农业等专门高等学堂和北洋大学堂,此外还有图算、测绘、军医、警务、电报等各类培训班、体系和门类已经相当齐备。
——摘编自李侃等《中国近代史(1840﹣1919)》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式教育发展的历程。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推广新式教育的意义。
戊戌变法时期形成的较完整的西学观、教育观、国家观以及近代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群体有力地推动了了中国近代社会的构建。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898年,即戊戌之年,是清朝外交史上的大灾年。在帝国主义的强大压力下,清朝外交的空间是非常狭小的。但是,光绪帝在觐见的礼节、与日本的国书、召见伊藤博文、派往韩国的使节等方面力图摆脱传统外交(天朝观念下的华夷秩序)的束缚,在程式上向近代外交(某种意义上是西方外交)靠拢。
——摘编自茅海建《戊戌变法期间光绪帝对外观念的调适》
材料二 “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了,但它毕竟触动了传统的中国政治体制,为现代国家的建立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以后发生的历次革命运动,从现代化的进程看,都是以实现政治制度的现代变革为目的的,因而与戊戌变法有着历史的连续性。也正因为如此,史学界才会把戊戌变法视作近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起点。
——房德邻《回顾戊戌·重温历史——在戊戌变法110周年之际》
(1)据材料一,概括19世纪末光绪帝的外交理念的新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光绪帝外交理念发生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百日维新为“现代国家的建立”进行的有益尝试。
(3)据材料二,作者认为戊戌变法在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如何?你是否赞同?综合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你的理由。
材料一 1898年春,维新派人士康有为在圆明园面见光绪皇帝时,曾力陈八股考试的罪过,指出学八股者“不考地球各国之事”,造就出来的是一批又一批的庸才,当国难临头的时候毫无用处。梁启超在《变法通义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指出:“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废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
材料二 维新运动期间,新派人士带来的解放作用远不是西太后发动的政变所能剿洗干净的。那个时期的新式学堂里,出过黄兴、蔡锷那样民主革命的风云人物。而短时间里纷纷兴起的学会,则兼有学术与政治两重意义。它不但使习惯于一家一户的中国人看到了“群”的形式和力量,而且为广开中国的民智而介绍西方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维新派主张变革教育考试制度的背景(或原因)。
(2)据材料二概括维新变法在教育方面的举措并分析其作用。
(3)综合上述材料,简要说明教育与政治变革的关系,并指出维新运动对今天制度建设的启示。
材料:2015年是《马关条约》签订120周年。在《马关条约》谈判期间,中国代表李鸿章和日本使节伊藤博文之间曾有过以下谈话:
伊藤:十年前,我在天津时曾同大人(李鸿章)谈过改革问题,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件事情得到改变或改进呢?为此我深感遗憾。
李:先生,当时听你谈论此事,不胜钦佩,而且,我对先生您在日本有力地改变你们的习俗,以致达到现在的水平,也十分羡慕。可是,我国的事情受传统束缚太深,我简直不能按照自己的愿望行事。
伊藤:……根本的问题在于每个国家都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费正清《评中国和日本的近代化》
(1)中国的事情“受传统束缚太深”在维新变法运动期间有何表现?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日本明治维新的特点,并分析其效果。
材料 清末,医政日趋颓废,中国新式知识精英积极倡言发展医疗卫生建设。1903年,清政府在京师大学堂附设医学实业馆(后改为医学馆)。1905年,清政府设立巡警部,其下辖的卫生科负责医疗卫生。各省不同程度地设立地方卫生行政机关。清政府为防治疾病、清除烟毒,建立了多种新式医院。1908年,民政部设立外城官医院,免费救治病人,“还管理治疾、防疫、卫生事宜”。同年,清政府颁布了《预防时疫清洁规则》等专门法规,各地政府随之不同程度地举办了学校卫生、防疫等公共卫生事业,支持非官办医疗卫生事业,倡导医学研究。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1910年东北鼠疫爆发时,清政府派遣伍连德为首的医官前往,迅速扑灭了鼠疫。然而,由于经费、人才等诸多因素制约,医疗改革各地进展不一,有的医院和医学堂停办,诸多事项办理迟滞或议而未办或未曾议及。
——摘编自李传斌《清末新政时期的医疗卫生政策》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医疗卫生改革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的医疗卫生改革。
材料 1901-1911年,中国出现了一种文明史上似乎反常但却是很自然的现象:一个王朝在面临大崩溃危险的时候,出于自救意识,会对世界文明大潮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顺应”。清政府首先在经济领域实行政策转轨的动员参与,为此实行奖励实业、扶植工商的政策。1905年成立商部,以保护、开通工商业为宗旨,学习西方,制定和颁布一系列经济法规如《商律》等。1904年-1908年中国出现了办厂高潮,使用机器动力的工矿企业增至549家,主要行业增长速度达15%_-20%。同时社会精英人物痛感专制政体的中国若不顺应世界文明大潮,迅行立宪,国将不保。内外压力下,清政府不得不推行钦定立宪运动,并在1909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此外,清政府在这一时期推行西方文明的教育制度之决心是前所未有的,但却未能“同化”改革所造就的各种社会力量,反被新兴力量所淹没。
——摘编自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清政府“顺应”世界文明大潮的改革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清政府“顺应”世界文明大潮的改革。
材料 1905年8月,刑部侍郎沈家本奏请“聘用公举之乡绅,参预谋议,不必拘定乡官之名,但求能办地方之事”。出洋考察的五大臣亦要求仿照日本“布地方自治之制”。清廷遂下谕令奉天、直隶先行试办。1908年1月至1910年2月,相继颁布城镇乡和府厅州县上下两级自治章程,1909年,各省成立了城镇乡自治公所。至辛亥革命前夕,各省大都建立了府厅州县自治公所。下表是1908年1月至1910年2月,清廷颁布的关于地方自治章程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 |
自治区域 | 范围是府厅州县所治理行政区域范围 |
自治居民 | 在本地具有住所的人都是本地方的自治居民 |
自治范围 | 卫生、教育、道路工程、救贫、农工商务、电自来水等公共事务 |
自治机构 | 在乡设立议事会和乡董。在城镇、府厅州县设议事会和董事会。议事会为决议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关 |
自治选举 | 选民资格:本国国籍;25岁以上男子;在本地方居住三年以上;缴纳正税或对本地有所捐助的人 |
自治经费 | 公共财产;税收所得;公益捐助;紧急事务筹集经费 |
自治监督 | 城镇乡自治职,都有本地方官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或经督抚撤销职员职务或者解散自治机构。议事会、董事会亦可解散后依法重建 |
——据张岂之《中国历史晚清民国卷》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地方自治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地方自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