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刘邦一入关中就宣布废除秦朝苛政,与民约法三章。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令》。高后五年,“驰商贾之律”。文帝五年,“除盗铸钱令”,十三年,“除肉刑法”、“除田之租赋”。汉初萧何在秦律的基础上增删修订成《九章律》。另外汉朝的法律有律、令、科、比等各种形式,律是已经成文的东西,如《九章律》以及汉武帝时期的六十篇等。而令则主要是皇帝的诏令,它的法律效力高于律。汉宣帝时,廷尉杜周办案,“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别人指责他时,他理直气壮地回答:“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出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之是,何古之法乎?”
——摘编自车佐贤《从出土简牍看秦汉法律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材料二 1904年,清廷设立了修订法律馆,开始删改旧律,订定新律。其中,《钦定大清刑律》的修订,立法耗时最久,争议性最大。以张之洞等人为代表的礼教派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为一体”,尤不应偏离中国数千年相传的“礼教民情”。沈家本等人主张大力引进西方近代法律理论与制度,运用西方国家的“通行法理”,主张彻底改革中国旧有的法律体系,被称为法理派。经过激烈的争论,新律引进了资产阶级法律原则、制度,建立起了近代法律体系,《钦定大清刑律》主张尊卑、良贱、男女在法律上平等。同时,在礼教派坚持下,礼教在新律中也得以体现。这场礼法之争总体上以法理派的胜利而告终
——摘编自肖明明《清末“礼法之争”与法律文化认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初统治阶级的法律思想,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比较清末修律过程中论争双方法律思想的不同之处。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这场“礼法之争”。
相似题推荐
材料一 西方国家的代议制,是一种间接民主的形式,其核心是经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由于各国的政体不同,议会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所不同。
材料二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对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说:“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扰。而另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扰,但我事事都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获得内阁支持。”
材料三 鸦片战争的狂风骤雨,深深动摇了古老帝国的根基,也唤醒了天朝上国的迷梦。随着满清王朝政治危机的逐渐加深、军事外交的接连失败,以及传统文化的日渐式微与解体,救亡图存、富国强兵成为当时中华民族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宪政,这一西方的近代文明之物,被视为一剂救世良方开始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也由此拉开了宪政中国化的序幕。……新中国的成立是中国宪政道路上的一次历史性转折。
——苗连营《世界宪政文明体系里的“中国色彩”》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近代英、美两国通过的法律文献及其确立的政体。并分别指出英、美两国议会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地位。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美两国政府首脑与议(国)会、内阁的关系。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代前期(1840年—1919年)宪政中国化的主要尝试。概括不利于近代中国宪政化的主要因素。
公共卫生是20世纪以来最重要的医学概念之一,它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阐述。
材料一 中世纪基督教会掌握着社会生活的话语权,宗教成为人们疗治病痛的主要途径。近代以来,西欧民众诊疗趋向发生很大变化,宗教疗法不再受青睐,世俗医学大行其道。
16-17世纪,瘟疫在西欧频繁爆发,英国人口大量死亡,社会经济遭到严重冲击,宗教医学束手无策,推动了世俗医学发展。为防止疫情扩散,英国政府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基础.上,对患病家庭实行严酷的医学隔离。1578 年英女王授权枢密院编撰《政令大全》加强对地方防疫工作管理,加强隔离和对贫民救助力度。1604 年詹姆士一世颁布瘟疫法令,法令要求疫区必须实施强制隔离,费用通过合法征税加以解决;法令规定英国防疫机制由中央、地方和教区三级组成;他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确保防疫条例贯彻实施。它标志着英国防疫应急机制基本形成。
——摘编自陈凯鹏《论近代早期英国防疫对策的特点》
材料二中国古代缺乏 真正意义上的防疫制度。清末疫病流行肆虐,中国从西方引入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卫生机制。
——摘编自李子牧、 陈丹阳《清代卫生防疫机制的引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代英国防疫应急机制形成的过程及其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英在防疫机制的形成过程上的差异,并分析清代卫生防疫机制引建所产生的影响。
材料 19世纪末的中国,出现了创办实业、交通、通讯,举办新式教育,创办近代报刊的热潮,经济、文化、科学、教育事务日趋纷繁,由此揭开了晚清行政机构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1901~1905年为第一时期。1901年7月,清政府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外务部由总理大臣、会办大臣、左右待郎组成,下设司务斤、和会、考工、榷算、庶务四司,俄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电报六处和清档房。1906~1911年为第二时期。1906年9月1日,清政府被迫宣布“仿行宪政”,并成立编制馆,由载泽、世续、那桐、袁世凯全权负责,至此,中央行政机构进入全面改革时期。
——摘编自姚琦《中国行政机构近代化的开端——评清末中央行政机构改革》
(1)概括清末中央行政改革的特点。
(2)简要评价清末中央行政机构改革。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公法是以保护调整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强调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与古代中国侧重公法不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要侧重点。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帝国在公法与私法方面侧重点不同的原因。
(3)结合材料,谈谈你对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材料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宣传采用了不同的载体,如报纸、杂志等,使人民群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接受社会主流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把《人民日报》作为宣传思想的载体和理想阵地,《人民日报》从社会实际出发,广泛运用新闻、评论、讲话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言论,积极认真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爱国主义等主流价值观,引导社会舆论,从而促进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构建。在一系列的宣传教育下,人民群众开始逐步转变自己的思想,在内心深处认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外化为具体行动,推动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转型。
——摘编自刘佳《建国初期社会主流价值观构建的历史考察(1949—1956)》
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流价值观构建的特点及影响。
材料一 近代法国的民法典将罗马法作为基础编纂范式,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民法典。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风起云涌,封建领主制经济正在严重阻碍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私有制的发展,亟需一部民法典来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提供保护。然而当时法国的法律体系却非常混乱,鲁瓦河南北分别通行日耳曼习惯法和罗马成文法,同时还掺杂各种教会法和王室法令,分散零落的旧民事立法已经完全不适应社会的需求。几任革命政府为铲除旧体制,都以制定统一民法典为政治追求。法学家康巴塞雷斯三次临危受命,提出民法典草案,均在议会审议中宣告流产。直至1799年,在拿破仑的支持下,执业律师雅克米诺发布了民法典草案,成为正式立法的先声。此后,由特隆歇、包塔利斯、特莱拉、马尔维尔等法学精英组成“四人委员会”,经过四年的起草工作,终于完成了民法典的编纂。
——摘编自张亮《世界史中的民法典与新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等
材料二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法国民法典的特点,并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历程,并简要分析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 商鞅变法时在秦国颁布了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不分异者倍其赋”。贾谊称“秦人富家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所谓“子壮则出分”,即每个儿子均可以从父母处分得一份家产。汉代以来,家产继承遵循诸子均分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依旧有数额上的差异。女子在继承中的地位很低,故有“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的说法。在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中,法定继承一直是主要的继承方式,因此基本上不存在遗嘱继承的情况,只有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才适用于遗嘱继承。明清时期,兄弟分家、父子析产异居成为通常的行为习惯,并且发展为一套完整的方式和制度体系,“律不言家产,而例特为补文,以产争继者多,故于财产一层反复言之也”。
——摘编自邢铁《家产继承史论》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家产继承制度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家产继承制度的历史影响。
材料一 唐代帮扶弱势群体措施(部分)
记述 | 出处 | |
1 | 武德七年,始定律令……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 | 《旧唐书》 |
2 | 悲田出于释教,并望改为养病坊,其两京及诸州。 | 《唐会要》 |
3 | 其孝义之家,赐粟五石。高年八十以上粟二石,九十以上三石,百岁加绢二匹。 | 《唐大诏令集》 |
材料二 1834年英国政府所颁布的济贫法修正案,遭到了工人集会的反对,因为院内救济将破坏家庭关系并使被救济者失去人身自由,而即便是院外救济也使人失去尊严。在19世纪80年代,英国约1/3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表明贫困问题已超出个人慈善组织的能力范围,穷人贫困并非因为自身,而是社会环境的影响所致。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思想开始涌现,保证人们的最低收入被视为社会责任,它意味着制定最低工作收入制度、为失业者提供工作、养老金及疾病救济,而现有的济贫制度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新自由主义思想在政治上的一个结果,就是促使1906—1914年自由党政府实施一系列的社会改革。1908年的第一个《老年人养老法案》规定;对年满70岁的老人发放养老金,1911年的《国民保险法》确定了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1921年新的《国民保险法》加大了保险力度。这样现代意义上的福利思想在英国开始萌芽。不过与二战后相比,当时英国社会福利的范围还是比较狭窄的。
——摘编自刘成、奚慧玲等《英国社会福利政策的历史沿革》
材料三 二战后,西方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方面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则致力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国家干预下的社会平等。在这一目标的带动下,资本主义福利制度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但是,到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福利制度的发展形势出现极大的转变,逐渐暴露出局限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经济制度降低了原本的竞争力,导致平均利润降低;最后,福利制度本质只属于一种奖惩机制,所以也会对社会风气、资本主义社会原本的竞争精神造成破坏。
——摘编自魏煦哲《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福利制度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帮扶弱势群体的主要途径。从社会教化的角度,简述上述帮扶措施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20世纪初英国政府进行社会福利政策改革的原因和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福利制度。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国际法则是以行为体的内在联系为基本预设的,将所能接触到的所有民族视为一个有亲缘关系的大家庭,在此基础上建构规范,讲求重义轻利、往来礼仪、互助互谅等。国家间关系就不仅仅表现为利益平衡的结果,国际法也不仅仅靠制裁违法者保障其有效性,而是调和关系、促进合作追求共同体的和谐,并通过“礼”的教化作用使各国内在地遵守国际法律,这伟国际法直正地成为国际社会“公平和美良的艺术”也为国际政治提供了一种更为深刻的检验标准,而不是表现为机械的利益平衡规则或“强行法”等社会价值底线。
——摘编自汤岩《古代中国主导的国际法:理念与制度》
材料二 为了适应新情况罗马的外事裁判官制定了万民法。在《法学辞典》(增订版)中万民法被定义为市民法的对称,指世界人民共同适用的法律。在部分法学著作中,万民法也指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国际公法。虽然这一时期的万民法仍然脱离不了时代、地域以及阶级的局限性,但是它已经具备现代国际法的基本雏形,作为国际法的起点对后世影响深远。
——摘编自李露雅《国际法源流——国际法从西方到世界》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主导的国际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上述特点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马万民法的适用范围及其实质。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谈谈你对古代东西方国际法实践的认识。
材料 清代州县行政司法不分,行政官籍司法专横造成民怨积蓄、枉法滥刑。晚清法界人士已经意识到行政司法分立成为各国共同性司法体例。1903年,袁世凯在天津设立了发审所,针对命盗重案,遴选优秀人才入所学习。1906年,袁世凯在天津先行试办审判检察新制。他认为国势积重难返,“惟有先期选择一二处试行,以积累经验,渐次推行”。他在天津府设立高等审判厅分厅,天津县设立地方审判厅,在天津城乡设四处乡局;选任日本法政毕业人员中最优秀者和发局研习人员,派充各设置厅局任职。实行民事刑事分立,刑事检控由检事提起,设预审官为承审官的承转机关。机构辅助人员中,书记官写录供状、整理公赎,承发吏收受民事诉状、送达文书、传票,司法巡警执行逮捕、收查、处刑等工作;相关辅助机构有待质所和管没所。
——杜旅军《中国近代检察权的创设与演变》
(1)根据材料,概述袁世凯在天津试办审判检察新制的内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袁世凯在天津试办审判检察新制的历史背景。
(1)根据材料归纳清末新政的主要特点。
(2)历史学家陈旭麓认为清末新政在假维新中有真改革。你如何理解这一观点?
材料 清末各地学堂数量加速增长,散漫无序,并在师资比例、中西学课程设置以及学堂与科举的关系上存在诸多争议,严重影响着新式学堂教育的普及,不能满足朝野上下的期许。来华外国人士和出洋游历官绅不断呼吁统一学制,以利于学务的发展。1902年,清政府颁行《钦定学堂章程》。自此,中国近代教育进入有学制系统的时期。因该年为农历壬寅年,故所定学制又被称为“壬寅学制”。该学制将学业划为三段七级,自蒙学堂至大学堂,总计约20年才能完成全部学业。
《钦定学堂章程》首次正式规划出新式教育全面发展的蓝图,力求根本改变学堂散漫无序、新旧体制彼此抵牾的状态,将所有学堂纳入类型、层级,科目、教学、管理相互配套的统一体系之中,解决了新旧教育的衔接转换问题,循序渐进地系统培养各级各类人才。
——摘编自王建朗、黄克武《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晚清卷》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教育改革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清末教育改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