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礼记》
材料二 汉代察举制“四科取士”为:“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后汉书·百官志注》
材料三 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二者苟然,则荜门蓬户之俊,安得不有陆沈者哉!
——《晋书·段灼传》
材料四《唐摭言》载:唐太宗见新科进士自端门鱼贯而出,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1)材料一表明先秦时期人才选拔制度是什么?其选拔的标准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的选官制度相比,有何进步性?
(3)材料三中说的是哪一种选官制度?其主要弊端是什么?
(4)结合所学知识和材料三、四信息,指出隋唐与魏晋时期相比,选官依据发生的变化是什么?选官制度是什么?据材料四分析这一选官制度的积极作用。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经历了悠久的发展过程,形成了完整的制度和严密的法律体系。……由于监察主要以官为对象,因此在官僚制度取代世卿制度以后,监察制度才获得了独立的发展。……几属立法、人事、行政、经济、军事、司法、文教、礼仪、祭祀等均纳入监察的职掌范围。正是由于监察机关对国家的稳定起着一定的作用,历代统治者均极为重视。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定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典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当代中国监察制度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汉文帝变“抑商”政策为“惠商”政策。下令“开关梁,弛山泽之禁”。这些措施实行后,出现了“富商大贾周游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的隆盛局面。人民可以进入山泽自由樵采、捕捞,以补助生活。但文、景时期,抑商政策中之“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的规定一直未取消。
材料二
在西汉中前期,出现了“用贫求富”的热潮。求富最有效的途径是经商,经商也有经商的学问,商人们把“求利”看做是人生的主要追求目标,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说法。为了求利而总结的经验,有“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贪者之资也”,还有“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等。
——以上材料摘编自张传玺《简明中国古代史》
(1)据材料一,指出汉文帝“惠商”政策的做法和成效。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战国至汉文帝统治前“抑商”政策的主要目的及其经济后果。
(2)据材料二,概述西汉中前期的“求富”观念。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抑商”和“惠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