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达成《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议》 |
B.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国家关系 |
C.最终通过了《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宣言》 |
D.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
①派文官出任地方各州的长官知州 ②用文官担任枢密院长官
③设三司掌财政 ④设立“四监司”
A.①② | B.②③ | C.③④ | D.①④ |
A.《国风》 | B.《大雅》 | C.《周颂》 | D.《九歌》 |
材料一 秦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灭义渠后在西北地区设陇西等三郡;开岭南,在南越之地设置南海等郡。汉王朝亦然,在匈奴故地陆续设立敦煌郡等,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西域都护是西汉政府在西域设立的最高军政长官,其职责主要是维护当地秩序,保障丝绸之路西域南北道的安全和畅通。秦从匈奴手中夺得河套地区后,就以“益田一顷,益宅九亩”的“拜爵”方法,将数以万计的中原汉族军民,“戍以充之和迁去开垦土地”。有汉一代,更是大规模实行屯田戍守、徙民实边的政策。自汉代起,“汉人”作为华夏民族的称谓已为境内外普遍接受。华夏民族与周边民族的融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内地居民迁入边地,对这些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影响。
——摘编自徐杰舜《秦汉民族政策特点初论》
材料二 清王朝首先划定了民族之间的活动边界,限制族际人口流动;其次,在户籍管理上实行差别化的户籍制度,一是户籍有普通籍和特别籍之分,把满族、蒙古族等民族归在特别籍内,在特别籍内进行旗籍和藩籍的划分等;在管理体制上区分内外,这个区别有关内、关外之别。在国家的民族政策中,各民族的“自主权”越来越少。清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封禁制度,也是清王朝专制的具体体现。清王朝的民族政策覆盖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但是无论是政治制度的改革,还是经济制度的改革,都是以王朝统治服务为根本宗旨,而不是以天下苍生为念。
——摘编自董文强《清朝民族政策的历史进步与局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汉政权处理民族关系的举措并说明其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述清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举措。
A.张骞通西域 | B.鉴真东渡 | C.郑和下西洋 | D.戚继光抗倭 |
材料 为加强边防,唐在沿边重镇设立节度使。节度使最初只掌兵权,后来总揽军、政、财、监之权,权重势雄,独霸一方。安史之乱后,藩镇“相望于内地”,“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喜则连衡(横)而叛上,怒则以力相并”。
宋太祖即位后,革除前朝之弊,“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并采取派遣官员监察地方等多项措施,“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宋太宗时,节度使掌控的支郡也被收回,从此“无复领支郡者”。
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申禀,“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唐、宋、元时期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治理措施。(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从唐朝至元朝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规律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