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如图是出土文物商鞅方升
材料二 “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治国能转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摘自《商君书》
材料三 用商鞅之法……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见税什十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大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
——班固《汉书·食货志》
(1)比较三则史料,说明其在研究“商鞅经济改革”中各自的史料价值。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商鞅的经济改革。
材料 自商鞅变法运动开始之后,由于其行动与理论的独特性,引起了学者与政治家的强烈关注。其后随着社会实践与文明程度的发展,学界更是把它作为法家治世的一种典型符号象征,进行了深入而又持续的研究。
从变法开始直至今日,对于商鞅变法性质的评判,从价值维度上可粗略地划分为四类不同的认知:第一类,传统法家学派“富强王治”的评判,积极肯定商鞅变法理论与实践,《商君书》《韩非子》等基本可以划归为这一类;第二类,传统儒家、道家、杂家等“背道刻暴派”的评判,即以道德为依据对商鞅变法持强烈批判态度,如荀子称商鞅为“盗兵”,孟子批评商鞅“强战”,等等;第三类,近代史学“富国强邦的军国法术派”的评判,如钱穆《国史大纲》、张荫麟《中国史纲》等;第四类,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界“阶级服务派”的评判,主张商鞅变法顺应了经济变革的要求,为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服务,其中以郭沫若先生为代表。
——摘编自王云鹤《商鞅变法若干问题研究》
根据材料,任选一类关于商鞅变法性质的评判,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