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公元前359年,商鞅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摘编自辛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转型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举措。(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商鞅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
材料 商鞅作为战国时期的改革家,主张实行严刑峻法,促使秦国富强。在宋代,商鞅受到士人的不断议论。北宋思想家张耒认为从短期来看,商鞅变法促使秦兵强民壮;但从长期来看, 却导致下情难以上达,遂招致“民心日离而君孤立于上”。苏轼在《商君功罪》中指责商鞅论功行赏的措施使百姓皆追逐军功及爵禄,使秦人只“见刑而不见德,知利而不知义”。除此之外,苏轼认为商鞅变法阻碍了思想文化的发展,以严刑峻法代替了周公、孔子的平易近民与忠恕之道。 宋代君王认为儒家思想利于士大夫道德意识的培养。 ……宋代统治者提倡以儒治国,反对商鞅的“重刑轻赏”的法治观念。
——摘编自李香玉《变法视野下宋代商鞅评价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士人对商鞅变法的看法。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商鞅变法在宋代受到批评的原因。
材料 商鞅变法规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原来“属籍”的标准是以与君之血缘而定,今则无军功便攀不上半点关系。这是对王族宗室制度的重大改革。它既可以切除一切旧宗法世袭传统势力之家存在的根子,又可抑制新的宗族集团的发生,使庶民个体小家庭有机会崛起。商鞅还实行了“编户齐民”制,每一个小家庭在国家版籍上单独著册立户,直接与政府发生联系,家庭成员普遍取得“公民”身份。商鞅在编户齐民中实行邻伍、邻里互保制,重横向的邻伍、邻里关系,而不重纵向的血缘关系,非血缘的社会关系超过族内关系。
——摘编自张金光《商鞅变法后秦的家庭制度》
(1)根据材料,概括军功爵制推行所取得的成效。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编户齐民制度推行的影响。
A.经济发展是分封制度得以维系的关键 |
B.分封制中的等级规定凸显了君主集权 |
C.秦国率先消除分封体制走向集权统治 |
D.东方六国仍严格遵循西周的分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