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察举制、科举制、九品中正制 | B.九品中正制、察举制、科举制 |
C.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 D.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察举制 |
A.血缘世袭制 | B.察举制 | C.九品中正制 | D.科举制 |
材料一 西汉初年,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巩固统治,汉高祖刘邦首创察举制,至汉武帝时,察举制度基本上定型。察举制是指地方官吏经过考察,将能者、贤者举荐给朝廷,朝廷经过一定的方式考核任用或直.接任用。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即“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日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日明达法令;四日刚毅多略。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
——摘编自邓中平《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启示》
材料二 曹操死,曹丕称帝,用“九品中正制”以选拔官吏。就是中央一些官吏兼任原籍所属郡的“中正”,由他们察访本郡有才能的士人,列为九等,以备选用。选用的原则,“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这与其父的“唯才是举”政策的精神是一致的。到了西晋,虽仍以此为选官制度,但在执行上已发生相当大的变化。主要是由于中正官一职多为世族门阀出身的官僚所把持,这一制度变成为他们培植门阀们私家势力的重要工具。这一情况的出现,加速了士族制度的形成,也是西晋的政治迅速走向黑暗的一个重要原因。
——摘编自张传玺主编《简明中国古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察举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九品中正制的变化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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