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主席就多次发表声明:中国愿意在和平、互利和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当时,印度作为中国的近邻,不但与中国社会制度不同,而且与中国之间有许多历史遗留下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本着睦邻与和平共处的政策,中国政府同印度政府派遣的代表团就关于中印两国在中国西藏地区的关系问题,于1953年12月31日至1954年4月29日在北京进行了谈判。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得到了印方的赞同,并写入了1954年4月29日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该协定在序言中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定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一个整体首次在国际条约上成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6月28日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以及6月29日中缅两国总理发表的联合声明中都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并共同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一般国际关系的原则。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和平处五项原则提出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