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汉时期的监察体系由专门的御史组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监察组织及其他的专职或兼职的监察官员组成,不同的监察主体所采取的监察方式各不相同。言谏官员通过向皇帝检举或控告官吏违法失职的方式来行使职责。侍御史和丞相司直通过考察各类文书和百官公卵的奏章,从中发现不法行为并及时进行上报。检察官则是对上计簿中所列的项目如户口、垦田等进行审查,从而确定官吏政绩的优劣,提出赏罚意见并报皇帝批准。东汉时的侍御史“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成仪,有违失则动奏”。
——摘编自肖赵冰《秦汉时期国家政治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材料二 元封五年汉武帝正式确立刺史制度时,正式撤销了在各郡设置的监察御史,四年之后又下诏将全国分为十三刺史部,形成了十三刺史“分部行刺”的监察方式。《汉书》记载:御史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意即刺史是御史府的官员,隶属于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府。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从文帝“遣丞相史出刺”,到成帝“罢刺史,更置州牧”前,刺史都是六百石的官员,但权限很大,能监察“二千石以下至墨境”的官员。
——摘编自张文渊《西汉刺史制度的形成及其特征》
(1)根据材料一,简要列举秦汉时期的监察方式。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西汉刺史制度的特点。
时期 | 主要职能 |
汉高祖时期 | 在诸侯国中,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设置模式如中央 |
文景时期 | 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 |
汉武帝时期 | 侧重于在诸侯王国推行中央“汉法” |
成帝时期 | 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 |
A.中央集权的强化 | B.贵族制向官僚制的转变 |
C.君相矛盾的缓和 | D.选官制度影响社会变动 |
A.以均田制的实施为前提 | B.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加强 |
C.农民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 D.征税主要标准从人丁转为财产 |
A.政治制度存在缺陷 | B.学习唐朝选官制度 |
C.深受儒家文化影响 | D.国君心慕中华文化 |
A.适应了中央集权体制的要求 | B.体现秦朝政务处理的程序化 |
C.级和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 D.标志贵族政治退出历史舞台 |
A.推翻君主专制任务迫在眉睫 | B.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任务极其艰巨 |
C.袁世凯对外卖国的丑恶嘴脸 | D.帝国主义“以华治华”策略得以实现 |
材料一 李唐血统其初本是 华夏人,但后来其与胡夷混杂,并进行了联姻。唐高祖李渊的母案独孤氏、皇后窦氏,唐太宗的皇后长孙氏,都是鲜卑人。后来李唐士族长期与少敏民族生活在一起。据史籍记载,唐王朝与突厥和亲六次,与吐谷浑和亲三次,与吐蕃和亲两次,与回纥和亲八次,与南诏和亲一次,等等,共计和亲二十八次。诗圣杜甫曾在《送杨六判官使西蕃》中写道:“绝城遥怀怒,和亲愿结欢。”阁朝隐在《奉和送金城公主适西蕃应制》中写道:“甥舅重亲地,君臣厚义乡。”陈陶在《院西行(其四)》中写道:“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摘编自郑阳《唐诗中体现政治方面的民族融合》等
材料二 苏郁在《咏和亲》中 写道“君王莫信和亲策,生得胡雏虏更多。”宋人王钦若也认为和亲不过就是传统的羁縻说,“计建和亲之议,岁用絮缯酒食奉之,非惟解兵息民,亦欲渐而.臣之,为羁縻之长策耳”。靳翠萍在(唐与吐谷浑和亲关系始末考》一文中指出:“和亲在唐与吐谷浑关系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摘编自郑阳《唐诗中 体现政治方面的民族融合》
(1)根据材料一,概括杜甫等部分文人对唐朝和亲政策的态度,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政府采取和亲政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在苏郁等部分文人眼中和亲政策存在的弊端。
A.道家思想已经形成 | B.王权与神权相结合 |
C.民本思想历史悠久 | D.“君权神授”学说 |
A.皇权专制与分封制 | B.世袭制与集权制 |
C.皇帝制度与世袭制 | D.宗法制与郡县制 |
A.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 | B.战乱破坏农业生产方式 |
C.战乱导致户籍管理失序 | D.进行赋税改革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