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6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第一部完备成熟的法典,全面制定了有关性别与婚姻的法规。《唐律》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是“出妻”,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异。在《礼记》中为出妻规定有“无子、不顾父母、妒、淫、哆言、窃盗、恶疾”七条理由。妻子若犯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名正言顺地休妻。二是“义绝”强制离婚。“义绝”包括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谋害罪、奸杀与殴杀罪。官府判断一方犯义绝,必须强制离婚。三是受鲜卑族法律的影响,唐朝还存在“和离”的情况。从敦煌文书的“放妻书”样文看来,“和离”不仅双方自愿,而且还有对妻子再婚的祝词,“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选聘高官之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摘编《从<唐律·户婚>看唐代婚姻的双重性》

材料二1950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党和政府利用报纸、广播、书籍等方式进行大规模宣传活动,还通过集体婚礼、评选模范夫妇等形式宣传《婚姻法》。各级法院对于因干涉婚姻自由而伤害妇女或逼致妇女自杀的罪行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婚姻法》的贯彻使受封建婚姻制度束缚、压迫的妇女纷纷向政府和法院申请解除不合理的婚姻关系,妇女提出的离婚案件迅速增加。妇女获得婚姻自由后积极参加了基层政府以及生产互助组织的工作。伴随着婚姻自主意识的增强,青年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改变。

——摘编《论1950年<婚姻法>》


(1)根据材料一归纳唐代的婚姻观念,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1950年《婚姻法》的核心理念,概括其贯彻实施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意义。
2 . 秦汉时期建立了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此后历代都采取措施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理。

材料一   处于今云、贵、川一代的少数民族即所谓“西南夷”地区,早在秦代就已置于中央王朝的统治下。秦亡以后,中央王朝对这里的统治曾一度中断。汉武帝时,唐蒙率军进入夜郎道(今贵州附近)。唐蒙对当地少数民族赠予丰厚礼物,宣扬汉王朝“威德”。当地首领夜郎侯多同愿甘心向汉,汉王朝就在夜郎地区设立郡县,依汉制置吏,并让夜郎侯的儿子任县令。夜郎归属汉朝后,四川一带土著也纷纷要求归附。汉武帝派司马相如出使西南,赢得当地人好感,汉朝遂在当地设都尉,置十余县。汉朝在夜郎地区修筑“南夷道”,在四川开通灵关道,在安宁河上架桥,直达今西昌附近。

——摘编自林剑鸣《秦汉史》

材料二   唐朝在总结秦汉边地设置郡县得失的基础上,首创了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羁縻府州制度。唐太宗平定突厥后,在其原地设置羁縻府州,任命该族首领为都督或刺史,世袭其职,让其继续统辖本族人民,但必须由中央任命,同时取消了少数民族首领原有的“可汗”称号,羁縻府州赋税不上交中央财政,户口一般也不上报户部。该制度在突厥实施成功后,又推广到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唐政府在上述羁縻府州基础上设立都护府,代表中央行使对羁縻府州的管理权。都护由汉人担任,中央任命,不能世袭。唐王朝设置的羁縻府州遍布于东西南北各边疆民族她区,边疆的行政包括都护府,都督、府、州、县四级,共约八百多个。

——摘编自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等

材料三   明朝经过洪武、永乐两朝,对云南、贵州、四川南部等地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基本确立。这些地区的省级机构和内地一样,设三司。基层管理主要依靠当地土著担任的土官,亦称土司,武职称宣慰使、宣抚使、招讨使,文职称土知府、土知县。土司大多为当地民族首领,一般世袭其职,但形式上必须经过中央批准。一部分土司衙门中的佐贰官、首领官由朝廷派出的流官担任,以对土司形成牵制。土司职责是谨守疆界,缴纳赋税,有事要出兵供朝廷调遣。明朝在当地兴办学校,并移内地军民前往屯种。值得一提的是,在西南土司中,女土司占有一定数量。

——摘编自王天有《明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汉朝对“西南夷”的治理措施。
(2)根据材料二,概括唐朝羁縻府州的特点,并简述唐朝加强西北管理的史实。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相比汉代的改进之处,并说明古代中央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治理的历史意义。
2023-11-11更新 | 54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3 . 考课,即对官吏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是中国传统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按唐制,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四品以下官由吏部考核,三品以上官由皇帝亲自考核。考课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法,“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秤,四曰恪勤非懈。“二十七最”是根据各部门职掌之不同,分别提出的不同要求。经过考核,定出上、中、下三等九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考课标准和奖惩办法。

——摘编自张晋藩《考课—中国古代职官管理的重要制度》

材料二   明中叶以来,官僚主义愈演愈烈。隆庆二年张居正给穆宗所上的《陈六事疏》中指出,当时的官场风气是“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纵委徇”。万历年间经由神宗皇帝批准推行“考成法”。其一,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酌量道路远近,轻重缓急,确定完成期限。上述事由、环节分别登记在三个账簿上;其二,六部和都察院分别按照所留帐簿底本,对相关官员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逐月检查。如果未按期完成,则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罪论处。六科根据账簿登记,稽查六部的执行情况,内阁根据帐簿登记,稽查六科,并对隐瞒不报事例进行惩处。明代史学家谈迁评价张居正:“江陵立考成法,以为制治之本。向者因循玩愒,至是始中外淬砺,莫敢有偷心焉。”又曰:“中外凛凛,毋敢以虚数支塞。行之十年,太仓之积,足倍数载。“

——摘编自陈国平《张居正改革中的考成法考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考课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考成法出台的背景及发挥的作用。
4 . 民族史观的发展总是随着历史的进步而不断向前推进。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至迟于《史记》已明确提出“各民族同祖同源”的结论,少数民族史家同样力图证明本民族与尧舜禹汤等先圣有血缘联系。魏晋南北朝、辽宋夏金元等时期,民族史观往往体现为华夷有别、夷夏之辨的一时之盛。隋唐时期,杜佑《通典》则认为“中华与夷狄同”,并客观探讨夷夏差别产生的原因。《元史·许衡传》中则对“天下一家”做出新的解释:“二小儿同父母兄弟也,或因小事物相恶骂,即咒其爷娘今死,不知彼父母亦我父母也”。

——摘编自李珍《中国古代民族史观的几个特点》

材料二   梁启超认为:民族成立之唯一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禹躬亲其劳以集大功,遂成民族结合之枢核”,之后逐步混合“成为数千年来不可分割、不可磨灭之一大民族”。他在《新史学》中说:“历史者何?叙人种之发达与竞争而已”。因此,“民族为历史之主脑”,应该记述民族“排入”“排于人”的历史,“排入者,则能扩张本种以侵蚀他种;排于人者,则本种日以凌夷衰微。”美国史学家杜赞奇称赞他“是第一个用启蒙的叙述结构来写中国历史的历史学家”。

——摘编自王娟《梁启超民族史观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白寿彝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以此指导自己的学术实践。在他主编的《中国通史》中,导论卷开篇就明确写到:“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国的历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也包含着曾经在这块广大国土上生存、繁衍而现在已经消失的民族的历史”,这是他率先提出并始终坚持的理论和原则。对于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问题,他认为:“尽管民族之间好一段、歹一段,但总而言之,是许多民族共同创造了我们的历史,各民族共同努力,不断把中国历史推向前进”。

——摘编自王东平《白寿彝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民族史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民族史观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梁启超民族史观的形成原因。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白寿彝对民族史观的发展,并简要评价。
5 . 人才问题关乎国家盛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同时也是一个人才流动激荡的时期∶在这古今变革交汇的特殊历史时期出现了很多的政治空隙,这为人才自由流动提供了前提条件;天人关系问题上逐渐实现了从“重天”到“重人”的转变,逐步确立起以人为本的处事原则;由于阶级结构的变化和宗法制的动摇,人身依附关系得以削弱,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人格的独立,特别是“士”的解放;各国征伐不止,人才便受到普遍重视……这一时期的人才流动不仅表现在国别之间的横向流动,更重要的还表现在人才由一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转变的纵向流动。

——摘编自娄金香、李亚光《春秋战国时期的人才流动论述》

材料二宋代是封建社会人才发展史上高峰,以宋仁宗一朝为例,出类拔萃、彪炳史册的人不下数十人,为历朝历代所罕见。其中,最著名的有晏殊、范仲淹、韩琦、富弼、文彦博、欧阳修、包拯、张方平、司马光、王安石、曾巩、刘敛、刘怨、蔡襄、苏轼、苏辙、苏颂、沈括等。他们当中既有深谋远虑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也有才能杰出的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史学家、史学家和犯颜直谏、风节凛然的谏臣。

——何忠礼《科举改革与宋代人才的辈出》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春秋战国时期人才流动的主要形式,分析人才流动的原因和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说明宋代人才发展的特点及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指出对今天政府人才选拔的启示。
6 . 阅读材料,请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代应考的有许多门第子弟,在家庭中有家教熏染,并早已懂得许多政治掌故。宋代,除却少数几个家庭外,农村子弟,骤然中式,进入仕途,对实际政治自不免生疏杆格。唐代考试,有公卷通榜之制。据社会及政府先辈舆论来拔取知名之士,却不专凭考试之一日长短。宋代有糊名之制,所凭真实考试成绩。如是则考试防制严了,有时反得不到真才。唐代考试在礼部,分发任用在吏部,礼部及第,来必即或任用,因而仍多经各衙门长官辟署,借此对政事先有一番实习。宋代朝廷刻意奖励文学,重视科举,要及第即得美仕。

直到晚清,西方人还借鉴了此制度,而我们却吐弃了。幸而孙中山先生,重把此制度提出,列为五权之一。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1913年北洋政府公布《文官考试法草案》《典试委员会编制法案》,标志民国考试制度建立。19166月成立文官高等试典委员会,举行第一次文官高等考试。规定年满25岁的中国男子,在国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教育部指定的国外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学习3年以上,具有毕业文凭者才能考试。考试分4次,并规定:凡中等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相当资格者,可免甄录试。初试合格者,送官署学习两年后可直接参加下次大试。大试和口试及格,依《文官任用法》任用。这次考试因袁世凯暴毙,政局混乱,许多人没有被任用。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代相比宋代考试制度发生的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洋政府文官考试制度的特点。
7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拿破仑法典》又称《法国民法典》。1799年拿破仑执政后便下令起草,在法典制定过程中,拿破仑多次参与一些法律条文的讨论,始终坚持资产阶级革命者在法国大革命初期提出的相对理性的原则,18043月由立法院通过。第一部分是人法,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这部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拿破仑晚年认为,《法国民法典》“将永垂不朽”。

——摘编自Diane《拿破仑民法典》等

材料二   1954年,中国开启了民法典的编制工作。1957年编纂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等13个法律文件,与1922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民法典》有共通之处。196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稿》,体现了防止修正主义复辟等立法宗旨。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地位开始恢复,民法的制定显得更为急迫。1986年,《民法通则》出台,随后,《技术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民事单独立法纷纷出台。20205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摘编自刘凯《<民法典>诞生的历史进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拿破仑认为《法国民法典》“将永垂不朽”的依据。
(2)比较材料一、二,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撰特点,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行的伟大历史意义。
2021-05-10更新 | 691次组卷 | 15卷引用: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创新高级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4月月考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经过30年的战争,欧洲各国于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基础。19世纪建立起来的维也纳体系将国际法的应用范围逐步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地方。一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国际联盟,但因排除美苏而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法西斯国家侵略活动使国际法遭到极大破坏。战后,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力量。国际法院也在荷兰海牙成立。同时,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国际人权、国际环境、海洋、外层空间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纷纷问世。

——据杨泽伟著《国际法史论》

材料二   新中国自成立到1977年底,参加的国际多边条约总共不过31个。从1978年到2004年底,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多边条约已多达236个,仅1978年到1988年就签署、生效了122个。1978年以后中国参加的多边条约,超出了外交、人道主义法、海事、航运、少数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章程等狭小范围。据统计,中国至今参加的多边条约既涉及联合国及其所有专门机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一般国际法,还涉及国际刑法、反对恐怖主义行为、毒品管制,以及某些建立国际组织的章程等。这标志着中国全面融入国际法律秩序。

——据饶戈平著《国际法律秩序与中国的和平发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近代以来国际法发展的突出特点,并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对世界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程度有何差异,并简析其原因。
9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社会救济是中国古代历朝实施“仁政”的重要内容,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明初设养济院收孤苦无靠者,按月发口粮。明律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废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所在官司应收养而不收养者,杖六十。”这是正律中首次纳入社会救济保障条款。清代的法律也有关于社会救济的规定,主要有灾荒救济、高龄老人养赡、设栖流所收养流浪贫民、孝子节妇贫苦者救济和贫穷读书人救济等。

——摘编自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等

材料二   光绪初年以前,民间灾赈几乎都是局限于本地,即由灾区本地的绅富救济本地的贫民。从1877年爆发旱灾,一直持续到1879年,蔓延陕西、直隶、山东等省,并波及大江南北……在西方传教士救济灾民的刺激下,江南士绅开始了跨地域的长期、大规模、有组织的“义赈”活动……成立协赈公所、赈局等救济机构……并在《申报》刊登募捐公告,绘制了《河南奇荒铁泪图》进行宣传,号召全社会参与救济。

——摘编自余新忠《遗失的传统:明清时期的民间社会救济》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扶贫政策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中国近代救助与古代社会救助相比有何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发生变化的原因。
2021-05-08更新 | 193次组卷 | 1卷引用:2021年高考历史终极猜题卷(新高考版江苏地区专用)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