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按明朝体制,嗣君登极后,辑先朝实录。《明实录》史料来源于《起居注》等原始档案以及皇帝诏令、官员上巯、文集等资料。《明实录》史官们对于这些材料的处理方式,既有原文照录,也有删减增进,还有改写润色。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颁布诏书,宣布开设科举考试,这份诏书被称为《开科举诏》,《明太祖实录》载有这份诏书。这份诏书出自儒士王祎之手,所以其文集《王忠文集》也收录有这份诏书。下面是两份诏书的节录对比(下划线是主要不同之处)。
《王忠文集》 朕闻成周之剑,取才于贡士,故贤者在职,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风淳俗美,因易为治,而教化彰显也……今朕统一中国,外抚四夷,方与斯民共享升平之治,所虑官非其人,有伤吾民,愿得贤人君子而用之。特设科举以起怀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采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耀,佼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敢有游食奔竞之徒,坐以重罪,以称朕责实求贤之意。 《明太祖实录》 朕闻成周之制,取才于贡士,故贤者在职,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是以风淳俗美,国易为治,而教化彰显也……今朕统一华夷:方与斯民共享升平之治,所虑官非其人,有殃吾民,愿得贤人君子而用之。特设料举以起怀才抱道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握,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彼游食奔竞之徒,自然易行。 |
——摘编自刘小龙《〈明实录〉科举史料价值探析》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两份史料下划线处的不同之处予以解释说明。材料 严耕望(1916-1996),著名历史学家。严先生治史以朴实严谨著称,他将自己的治学方针总结为:勤、恒、毅、勇、谨、和、缓、定。他在《治史三书》中提出,治史的基本原则是要“专精”,也要相当“博通”;要作“面”的研究,不要作孤立“点”的研究;要努力挖掘历史真相,重视正史的史料价值、以逻辑为准则,通过多方论据进行考证,以追求历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贯通性。严先生毕生躬耕于史学之土地上,“研究是其生命,学问化为人品”。他能够甘于淡泊,坚守寂寞,全心全力地投入到学术之路上来,取得了“充实而光辉”的成就。
——摘编自舒琮瀚《严耕望的治史风格及史学评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严耕望的治史风格。(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严耕望治学的精神品质。
材料一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唐】孟浩然《过故人庄》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宋】辛弃疾《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
材料二 班固在作《汉书》时,曾引战国时期李悝变法的相关史料,有如下述:
一个农夫,带家室共5口,治田100亩。每亩出粟一石半,全年收获为150石。
土地税1/10,除去15石,尚有135石。
每口食粮每月一石半,五口全年食用共消耗90石。
135石除去90石,尚存45石。
每石值钱35文,剩余45石共值1350文。
除去地方举办祭祀等公益300文,可以家室用度的为1050文。
衣服每人应费300文,五口共为1500文,不足450文。
此外治病与丧葬之费不计,而因军事动员之额外赋税又不计。
(备注:汉代人头税为每个成人每年120文)
分别说明材料一、二对研究古代农民生活状况的史料价值。
材料一 史料一 《大宪章》第34条:“自此以后,不得再行颁布强制转移土地争执案件至国王法庭审讯之敕令,以免自由人丧失其司法权。”
史料二 《法国民法典》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史料三 18世纪,哲学家们开始主张主观权利理论。他们认为,人享有各种主观权利,这些权利在性质上属于自然权利。
材料二 马基雅弗利(1469—1527)追求权力和财富是人最基本的欲望,人能自由地使用财产,国家的建立是为了人的需要,而不是神的意旨。
孟德斯鸠(1689—1755)只有法治的政府,才会有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要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就必须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卢梭(1712—1778年)定期召开的人民大会必须有法律保证,否则,人民就有理由推翻他们,重建一个守法的政府。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籍,任何人的国籍不得被任意剥夺。”后来各国又签订《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摘编自黄琳《近代西方权力观的演变及启示——从马基雅弗利到卢梭》等
(1)分别指出材料一中的三则史料对于探究西方近现代法律与民权发展历史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西方近现代法律与民权发展的历史提炼一个论题,并加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水平快速提高,农耕的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集体生产的形式被逐渐打破,土地所有制也开始向私有化的方向发展,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出现。这一时期,各诸侯国为确保自身的生存及发展,就必须尽可能控制更多的人口壮大自己的军事力量。所以,各国在进行政治改革和制度建设过程中,带有集中化性质的户籍制度开始形成。
——摘编自张琳《行政学视阈下户籍制度产生原因透析》
材料二
①《史记》 (秦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 | ②里耶秦简户籍簿(秦朝) 释文为: “东成户人士五夫,妻大女子沙,子小女子泽若,子小女子伤。”东成,为里名。户人,指户主。士五、是身份称谓,指无爵或免爵者。女子,即女性。大、小,为课役身份的标志。夫、沙、泽若、伤,均为人名。 |
(2)阅读材料二,指出①②文献史料的类型,并说明它们的史学研究价值。
中国古代官僚制是皇权的体现,官僚制中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是县。因此,有学者提出“皇权不下县”的观点,但此观点也受到一些学者的反对。以下节选部分学者反驳“皇权不下县”的论据。
材料一 《儒林外史》第八回:“南昌人情,鄙野有余,巧诈不足;若说地方出产及词讼之事……若非纲常伦纪大事,其余户婚田土,都批到县里去,务在安辑。”其意指乡村中的大事小情都须上报到县级政府,由县官亲自处理整个县辖范围内的纠纷与案件。
——王印红、朱玉洁《从明清小说管窥传统乡村治理中的“皇权”下县》
材料二 20世纪末形成于魏晋时期的长沙走马楼吴简陆续发现并公布于众……从众多吴简中可以看出乡吏的职责颇广:春夏为“劝农”,秋冬除了课征租税役调外,还对上负责本地吏民户籍的管理,保证“人名年纪相应”,如果有误,“为他官所觉”,则本吏要承担罪责。
——秦晖《传统十论》
材料三 康熙二十二年修的《宛平县志》明确记载了巡检司所统村落,共分为捕卫南乡、卢沟桥巡检司、石港口巡检司、王平口巡检司、齐家庄巡检司。至此,巡检司与村落之间的统辖关系得以证实。
——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
(1)判断上述三段材料中学者所依据的史料的类型,并辨析其史料价值。
(2)指出上述三段材料中学者各自的论述角度。并结合所学,补充一个新角度说明古代皇权对基层社会的影响。
材料一 “在雅典,穷人和平民普遍比富人和贵族享有更多的权利是公正的,因为正是这些配备在战舰上的平民,才使得城邦获取了力量;舵手、桡手长、下层桡手长、嘹望者和造船匠——这些人,比之重装步兵和显贵阶层,给城邦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平民大众中则尽是些无知之人,他们不守规矩、不讲道德;贫困致使他们做一些可耻之事,缺钱致使一些人未能接受教育,处于无知状态”
“在训练戏剧合唱队、管理竞技比赛和配备三列桨战舰的过程中,……富人担任舰船指挥官,或者主持竞技比赛,而平民通过在舰上服役或参与竞技而受益。至少在平民看来,自己理应从唱歌、竞赛、跳舞以及海上服役中获得薪酬。……同样,在法庭上,他们所关心的是一己之利,而不是伸张正义。”
“有人感到不解的是雅典人处处给予穷人和平民比贵族以更多的关照,这一点也不足为怪,它恰恰是他们保持民主制的要旨所在。”
——摘编自伪色诺芬《雅典政制》
材料二 《雅典政制》一文的原作者已难以稽考,其自古即被归于色诺芬(古希腊历史学家、作家,约公元前430一公元前354年)名下。但19世纪以后,随着研究的深入,大多数学者认为其不是色诺芬所作,故后世称其作者为“伪色诺芬”。学界大体都认为其成文于公元前5世纪40至20年代,流传于民间(很可能出自于一些贵族人士之手)。
——摘编自徐松岩、赵青青《伪色诺芬〈雅典政制〉史料价值初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平民与雅典政制的关系,并简析伪色诺芬《雅典政制》的创作背景。(2)根据材料一二,从唯物史观、史料实证的角度,谈谈你对伪色诺芬《雅典政制》的认识。
材料一 宋人赵卫彦对银矿的采冶作了详尽的记载:“每石壁上有黑路乃银脉,随脉凿穴而入,……以火锻为大片。”白银“计坑冶之盛,实始于宋代”。宋朝中央的制作机构文思院等分工细密,生产规模更大,而且宋代的“私家制作和买卖金银器皿的作坊行铺更多,也更为广泛。在汴京临安和建康等大城市中都有金银行或金银铺”。北宋初,河北兵已是“岁一遣使赐银鞋”。除鱼袋、鞍辔、束带之外,宋初以银为饰已很少列入禁条。在《东京梦华录》中,记载了娶亲用银器、酒店饮食店乃至卖“冰雪”的器皿都用银器的情况。
——摘编自王文成《唐宋之际白银使用的发展》
材料二
史料 | 内容 | 文献 |
史料一 | 朱元璋诏:“徽、饶、宁国等府不通水道,税粮输纳甚艰。今后夏税令以金银钱布代输,以宽民力。” | 《明太祖实录》洪武七年四月 |
史料二 | “行在卫所军官俸米,俱在南京支给,缘路远无力运.......宜量派江南路远州县税粮内照数估直折收银、布、绢、缎匹,解赴北京,准作军官月俸。 | 《明英宗实录》正统元年三月 |
(2)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中的两则史料对于研究明代白银使用的史料价值。
赋税之变
材料一 如图为1970年西安市南郊出土的“怀集庸调”银饼。银饼正面刻有铭文:“怀集县(属岭南道广州),开十(开元十年),庸调银拾两,专当官令王文乐、典陈友、匠高童”。(注;这是唐朝岭南道广州怀集百姓所纳庸调在上缴朝廷时,由地方官府折纳的银饼)
材料二 两税法实施后的一千多年中,按资产收税,收取货币,成为赋税变化的主流。这也是明代“一条鞭法”等制度的主要内容。土地占有量是核定资产、征收赋税的首要依据,清代康熙帝时实行“摊丁入亩”,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摘编自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
(1)材料一“怀集庸调银饼”对研究唐代历史有何史料价值。(2)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
材料一 史料一:《礼记·曲礼下》载:“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
史料二:《礼记·大传》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于祫及其高祖。”
史料三:《国语·鲁语上》载:“天子祀上帝,诸侯会之受命焉。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
材料二 在前国家时期,先民们信仰原始宗教,这是祭祀的起源阶段。
早期国家时期,君王们通过举行祭祀来建构政治权威与权力秩序,祭祀因此呈现高度政治化的特征,并逐渐由早期的原始祭祀向国家祭祀演变。
秦汉时期,中国“国家祭祀”制度也随着儒家礼制化的改革而渐趋定型。
唐代时期,国家祭祀中的人性成分逐步提升,孔子、太公望均进入国家祭祀体系,出现吸纳民间信仰的先兆。
宋代时期,国家祭祀体系吸纳的民间信仰开始增多,最为突出的有马神祭祀。
明朝时期,朱元璋通过国家祭祀体系祭祀先代帝王的力度可谓空前,并且把大批历代名臣加入从祀。
清朝时期,吸纳民间信仰的关圣、文昌入中祀,设立贤良、昭忠祠入小祀,光绪年间朝廷升孔庙祭祀为大祀,以增强王朝的社会控制能力。
——摘编自廖小东《政治仪式与权力秩序—古代中国“国家祭祀”的政治分析》
(1)根据材料一的三则史料探究古代中国祭祀制度的历史,指出其共同的史料价值并进行说明,同时指出古代王朝强化祭祀的目的。(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中国历代王朝祭祀制度的演变与强化政治统治之间的关系,提炼一个论题并加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