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是清政府在实行新政的过程中迫于时局变化与内外压力,融合西方资本主义民法原则与中国传统礼教民俗,于1908年着手纂订、1911年出台的《大清民律草案》。其内容共计5编1569条,初步形成了独立系统完整的民法典。
以下是《大清民律草案》关于离婚规范的内容节选
第1359条:两相自愿,可以离婚,但男不满30、女不满25,必须要父母允许。
第1362条:规定重婚(实际上主要针对女方适用)妻子通奸、丈夫奸非罪判刑、虐待等共九条事由可以诉讼离婚。
第1366条:“两愿离婚者,离婚后子之监护,由父任之(即父亲有优先监护权)。未及五岁者,母代任之。若订有特别契约者,按其契约。”
第1367条:同自愿离婚条,“但审判衙门得及其子之利益,酌定监护人。”
第1368条:“两愿离婚者于离婚后,妻之财产仍归妻。”(诉讼离婚也适用此条)
第1369条:“应归责于夫者,夫应暂给妻以生计程度相当之赔偿。”(离婚损害赔偿)
——摘编自张银丽《〈大清民律草案〉之亲属法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大清民律草案》中关于离婚规范条例体现出来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大清民律草案》制定的意义。
材料一 在秦、汉之前的早期文献中所表现出来古代中国人对世界的认识,毫无疑问大多是传闻和想象。古代中国人有一种把空间最大化的想象方式,就是把“天下”想象成“九州”以及周边,中国与“四裔”,或者是以“王畿”为中心逐级放大的“五服”。它体现了古代中国自居中央的天下观念,按照古人的说法,因为四裔不够文明,都仰慕中国,所以要来中国朝贡。“以中央王朝为中心,以周边四裔为附庸”的中国历史记载传统,延续了两千多年。
——摘编自葛兆光《传统中国史学中的世界认识》
材料二 道光年间,国门被迫打开,有关中国之外的世界知识逐渐受到关注,一些世界地理和历史的著作陆续问世,中国历史学家才真正开始有意识地超越帝国边界,并依靠异域自己的资料加上亲身经验和考察,开始试图叙述有关世界/全球的史地知识。随着中国内政外交的步步失败,关于世界地理和历史观念的巨变,仿佛在加速度地出现。早在同治六年(1867)清王朝成立同文馆,就决定同文馆要设立“读各国史略”一科:1895年甲午战败,1898年变法失败,1900年义和团事件之后,晚清政府不得不从政治、制度和教育上改革。在这种改革中,有关历史的观念,也终于迸入官方主导的学校教育。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中规定大学堂在中国历史之外必须讲授“万国史”、中学堂讲授“欧洲和美洲史”。正是在这种中国的大变局之中,世界历史也顺势进入中国。
——摘编自葛兆光《传统中国史学中的世界认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传统史学对世界的认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晚清以来中国史学对世界认识的变化,并概括造成这一变化的原因。
A.是清政府的“自救”举措 | B.促成洋务运动与国际接轨 |
C.为民族企业发展扫除障碍 | D.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 |
A.被迫接受民主共和 | B.积极遏制革命形势 |
C.承认民国合法地位 | D.转向支持民主革命 |
材料一 东晋南朝以来,世家大族把持朝政,皇权主要依靠士族支持,以致皇权极不稳定。隋朝建立后,为了防止“关陇集团”等士族势力过分强大,实行了“偃武修文”的政策,通过文学、才能等治理国家的专门文化知识,选拔青年才俊参与新政权的管理。唐初科举考试限制浊吏、商贾子弟应举,但中晚唐的这种限制逐渐被打破。唐代按照诸府州文化程度、人口数量等因素分配各府州的解额,以照顾边远落后地区举子参加科考。
——摘编自金滢坤《科举制度创建对选官制度变革的影响》
材料二 1905年,科举制废除后的传统文人群体,“他们不仅疏离了国家,也游离了社会,成为无所依附的自由漂浮者”,士绅阶层遇上了从未有过的无比严重的生存危机。他们逐渐开始认识到不需要依附统治阶级,开始自觉地、主动地参与社会。随着新式学堂和留学热潮的出现,大量新式知识分子崛起。同时,科举的废止,使一部分无钱无势的知识分子改而投笔从戎。进入20世纪初年后,中国社会掀起了一股秀才从军热,大批有文化的青年涌入新军。
——摘编自王莹莹《1905年清廷宣布废除科举》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唐科举制度的特点,并作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废除科举制产生的影响。
A.半殖民地的社会属性 | B.文化教育的近代转型 |
C.中体西用的价值追求 | D.民主科学的时代精神 |
A.有曾国藩、李鸿章等中兴名臣,挽救了清政府的统治 |
B.慈禧太后推动改革变法开辟了晚清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
C.经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推动中国近代化 |
D.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和甲午战争等多次打断中国近代化 |
A.西学东渐彻底改变了国人的观念 | B.国家教育方针的改变 |
C.变革图强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 D.教育近代化的起步 |
材料 庚子之变后,国人无论朝野咸知非变法不足以自存。到1903年,君主立宪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在国内知识界和留学生中勃兴起来。1905年,“上自勋戚大臣,下逮校舍学子,靡不曰立宪立宪,一唱百和,异口同声”。督抚和出使各国大臣的奏请也是立宪运动蓬勃的原因。最终,清政府也不得不做出改革政体的姿态。
清廷预备立宪之措施梗概为:1906年7月,清廷下诏仿行宪政,以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入手。1907年8月,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察馆。9月,清廷成立制宪局,筹备资政院及各省咨议局,命令成立省、州、县各议会。1908年8月清廷颁布“宪法大纲”,定九年之后召开国会。只是议会可与商议,但不决定政府的决策。后清廷缩短预备立宪年限,改于1913年召开议院。
——摘编自王富聪《清末新政时期统治者内部对立宪政体的接受进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政府改革政体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廷预备立宪。
时间 | 在本国学堂毕业者 | 在外国学堂毕业者 | 未毕业未入学堂者 | 外国人 |
光绪三十三年(1907) | 523 | 228 | 427 | 122 |
光绪三十四年(1908) | 968 | 469 | 624 | 214 |
宣统元年(1909) | 1127 | 613 | 742 | 230 |
A.西学东渐下的启蒙 | B.传统教育的艰难转型 |
C.新式学堂分布范围 | D.官方意识形态的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