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科举教育与学堂教育长期并存 |
B.公立学堂办学的社会基础薄弱 |
C.清末新式教育的多元办学途径 |
D.官立学堂教育是学校教育主体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901年,清政府行政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在中央,裁汰胥吏差役,归并、裁撤部分机构。在地方,裁撤河东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和滇、鄂、粤三省巡抚。同时,创设商部、学部和巡警部等,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1906年9月,成立“编制馆”编纂官制,拟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司立法之责;裁汰军机处,设十一部,掌行政之事;司法之权则专属法部。守旧势力拼死反对。11月,西太后命令“军机处一切规则,著照旧行”。同时,改组中央各部,凡十一部,1907年7月,清政府谕准改革地方行政制度,将“财政及兵马之事权,悉收回于中央政府”。遭大部分督抚反对而收效甚微。9月,清政府下谕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11月,又令各省筹设咨议局,府州县筹设议事会;1910年,资政院成立。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采取君主立宪之制”,裁汰军机处等旧机构,原十一部调整为十部;组织首届内阁,在13名阁员中,满、蒙贵族占9名,其中皇族5名,被称为皇族内阁。不到半年武昌首义爆发。其后又不到半年,清王室主动下诏退位,清王朝宣告灭亡。
——摘编自陈旭麓著《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行政制度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行政制度改革的影响
A.形式上承认结社集会的合法性 |
B.成为中国近代最早涉及民权的法案 |
C.符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精神 |
D.使人民完全获得了政治自由 |
A.80年 | B.90年 | C.100年 | D.110年 |
A.戊戌变法失败使立宪派转而支持革命 |
B.清政府成为洋人的朝廷 |
C.宪政改革加速了清朝灭亡进程 |
D.辛亥革命获得了社会各阶层支持 |
山西太原县赤桥村的乡绅刘大鹏,出生于1857年,1894中举,此后三次入京参加会试未中。为求生计,从1886年起,刘大鹏在山西太谷县一富商家塾中担任塾师,前后近二十年。1905年,废除科举的消息传来,刘大鹏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下诏停止科考,士心散涣,有子弟者皆不作读书想,别图他业,以使子弟为之,世变至此,殊可畏惧。(1905年10月15日)”
“……日来凡出门,见人皆言科考停止,大不便于天下,而学堂成效未有验,则世道人心不知迁流何所,再阅数年又将变得何如,有可忧可惧之端。(1905年10月17日)”
“凡守孔孟之道不为新学蛊惑而迁移者,时人皆目之为顽固党也。顽谓梗顽不化,固谓固而不通,党谓若辈众多不能舍旧从新,世道变迁至于如此,良可浩叹。科考一停,士皆殴入学堂从事西学,而词章之学无人讲求,再十年后恐无操笔为文之人矣,安望文风之蒸蒸日上哉!天意茫茫,令人难测。(1905年11月2日)”
“近来读书一事人皆视之甚轻,凡有子弟者亦不慎择贤师而从之,所从之师不贤而亦不改从,即欲子弟之克底于成,夫岂能之乎?今之学堂,所教者西学为要,能外国语言文字者,即为上等人才,至五经四书并置不讲,则人心何以正,天下何以安,而大局将有不堪设想者矣。(1906年3月15日)”
“去日,在东阳镇遇诸旧友藉舌耕为生者,因新政之行,多致失馆无他业可为,竟有仰屋而叹无米为炊者。嗟乎!士为四民之首,坐失其业,谋生无术,生当此时,将如之何?出门遇友,无一不有世道之忧,而号为维新者,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旧制变更如此,其要天下之治,不日可望,诸君何必忧心殷殷乎?’”(1906年3月19日)”
问题:
(1)概括指出该篇日记诞生的时代背景。
(2)归纳刘大鹏反对“废除科举”的理由。
(3)你如何看待刘大鹏对“废除科举”的反应?
A.“袁世凯——白脸的跳梁小丑” | B.“五四时黑白颠倒的世道” |
C.“共产党——要把乾坤扭转来” | D.“清政府——内外的两种面孔” |
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但对于新政的认识,有人认为是“假维新”,但也有人认为是“真改革”。
你认为清末新政是“假维新”还是“真改革”,说说你的理由。
A.洋务运动 |
B.戊戌变法 |
C.清末新政 |
D.辛亥革命 |
材料一:夏、商、西周时期,形成了以“礼”治国的制度体系。……到了春秋旧中国,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以法治国的学说和法治逐渐兴起。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了先秦时期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发生什么变化?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对此持什么观点?
材料二:张岂之主编的《中国历史十五讲》说:“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以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材料三:1902年3月,清廷发布了修订法律的谕旨:“中国律例自汉唐以来,代有增改。……惟是为治之道,尤贵因时制宜,今昔情势不同,非参酌适中,不能推行尽善。近来地利日兴,商务日广,如矿律、路律、商律等类,皆应妥议专夸。”
——张海鹏等《中国近代通史》第五卷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今昔情势不同”的表现。
材料四: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各项之自由权: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人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人民有信教之自由;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
材料五: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爷、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根据材料四、五和所学知识,概括出两部宪法体现的共同民主原则。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相比,1954年宪法具有哪些进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