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事件 | 主要内容 |
1689年 | 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 | 扩大议会权力,限制王权 |
1787年 | 美国制定宪法 | 确定“三权分立”、联邦制原则 |
1871年 | 德国制定《德意志帝国宪法》 | 实行君主立宪制 |
1875年 | 法国颁布《第三共和国宪法》 | 确立共和制度 |
A.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 | B.民族独立的完成 | C.君主专制统治的结束 | D.国家统一的实现 |
A.对民主和人权的追求 | B.与封建专制的斗争 |
C.对共和制政体的实践 | D.君主立宪制的构建 |
国别 | 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时间和方式 |
英国 | 1640年爆发革命,1689年颁布《权利法案》,成为君主立宪国家。 |
美国 | 1775年,独立战争开始,1783年获得英国承认,1787年颁布宪法。 |
俄国 | 1861年,沙皇颁布二一九法令,废除农奴制。 |
德国 | 1864-1871年王朝战争,1871年,帝国成立,颁布宪法,实行君主立宪制。 |
A.萌芽于产业革命 | B.遍及世界各大洲 |
C.确立形式多样化 | D.扫除了封建残余 |
A.形成了两党交替执政的格局 | B.强化了联邦政府的立法行政权力 |
C.完善了国会的立法体系 | D.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分权制衡的原则 |
材料 孟子征引孔子的说法:“天无二日,民无二王”,面对“天下恶乎定”这个问题,孟子说“定于一”。 墨子的政治梦想是“尚同”,建立一个层级鲜明、纪律严厉、绝对整齐划一、消灭个性和多样性的社会。老子认为,宇宙的本质是“一”。他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韩非子认为“一栖两雄”“一家二贵”“夫妻持政”是祸乱的原因。
希腊人极为推崇城邦独立自治制度,小国寡民的城邦是他们所能够想象的唯一的国家形式……希腊人容忍并且享受分裂状态,因为在他们看来,过大的国家不利于公民民主的实行。城邦领土的过度扩张,便意味着公民集团的扩大,意味着公民与国家间关系的疏远以及公共生活的松懈甚至完全丧失。
——摘编自张宏杰《简读中国史:世界史坐标下的中国》
(1)概括材料中先秦时期思想界的特点,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2)古希腊人认为“过大的国家不利于公民民主的实行”。这一矛盾在近现代是如何得以解决的?请运用世界史的相关知识予以说明。
材料一 斯巴达的君主仅有有限的权力,主要是军事和祭司性质的首领……第二个政府部门是长老会议,由两位王和二十八位年纪在六十岁以上的贵族组成……并且是最高刑事法庭。第三个政府机关是公民会……但斯巴达政治中最高权威属于一个称为监察院的五人团体。
——【美】拉尔夫等著《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 在长达千年的中古时期,西欧逐渐形成了对君主权力的“丰富表达”。
《圣经》中的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凯撒,上帝的物当归上帝。” | 欧洲谚语:“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 (法王)腓力四世召开了第一次三级会议,使得国王得到了“民众的支持”。 |
材料三 近代以来的英国君主。一、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六、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1689年,《权利法案》
(1)早期区域文明的君主。请将下表所列君主权力的观念,与其流行的地区相匹配。(填写字母)
A |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 |
B | 我,荣耀而畏神的君主,汉谟拉比,发扬正义于世,灭除不法邪恶之人……使我有如沙马什,照临黔首,光耀大地。 |
C | 法老自称是太阳神阿蒙之子,常见的法老形象常手握权杖:“赫卡”权杖代表统治者、“万斯”权杖代表统一,“连枷”是亡故法老所持的权杖。 |
(2)材料一中当时斯巴达实施的是( )(单选)
A.民主政治 | B.寡头政治 | C.君主专制 | D.封君封臣制度 |
(3)材料一中造成斯巴达的“君主”与上表中的君主权势不同的因素的( )(双选)
A.文明交流程度 | B.生产方式不同 | C.地理环境差异 | D.年龄结构不同 |
(4)世界史上的“中古时期”是指( )(单选)
A.公元前的一千年 | B.公元后的一千年 |
C.公元前5世纪—公元后5世纪 | D.公元5—15世纪 |
(5)根据材料二及所学,概述中古时期西欧王权的变迁。
(6)《权利法案》标志着英国确立了什么政治制度?依据材料三概括法案规范国王权力的原则。
(1)完成下列结构图(填写字母)
A美国南北战争 B启蒙运动 C美国独立战争 D文艺复兴 E日本明治维新
(2)以法律的形式固定资产阶级革命成果,是进入近代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共同选择。请依据表内法律条款的内容,将法律文献与相应国家的法律文件相匹配。(填写字母)
国家与法律 | 法律文献(节选) |
A法国《人权宣言》 | ①此后国王不得为天主教徒,也不能与天主教徒结婚。 |
B《德意志帝国宪法》 | ②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命其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众议院。 |
C《合众国宪法》 | ③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 |
D《日本帝国宪法》 | ④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 |
E《王位继承法》 | ⑤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
(3)依据上述材料和所学,谈谈你对思想与政治实践之间的关系的认识?
8 . 《人权宣言》以人权和法治为核心,强调必须实行分权原则以防止政府的专横与渎职。1791年宪法在确立新制度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赋予公民集会、请愿等自由权利。这些文件的颁布( )
A.推动了启蒙思想的产生 | B.巩固了拿破仑政治军事独裁 |
C.促进了法国社会的转型 | D.实现了法国政治局势的稳定 |
德雷德·斯科特案
德雷德·斯科特出生在美国南方的弗吉尼亚州,他生来就是奴隶。1834年由主人将他从蓄奴州密苏里州(蓄奴州)带到伊利诺伊州等禁止奴隶制的自由地区,并娶妻生女。1838年斯科特被主人带回密苏里州。1846年斯科特在一个反对奴隶制律师的帮助下,向密苏里州法院起诉,要求自己和家人的自由,最终败诉。1854年斯科特的律师将此案上诉到最高法院。1857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首席大法官宣读了判词,并获得多数法官的支持。
德雷德·斯科特上诉理由
他曾随主人在伊利诺伊州等地区居住过4年,伊利诺伊州的宪法禁止奴隶制。因此在此期间他应是自由人而非奴隶。依密苏里州的法律规定,任何被不正当奴役的奴隶均可为其获得自由而提出诉讼,包括黑人和白人。密苏里州处理自由诉讼的司法实践还表明,此类诉讼奉行“一旦自由,永远自由”的司法准则。
联邦最高法院判词
黑人(无论自由与否)并不包括在宪法中的“公民”一词中,因而不能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特权。因为殖民地时期以及独立革命时期,美国的公众舆论并不把黑人视为公民。《联邦宪法》通过以后,联邦国会的立法也从未把黑人当做公民对待。国会无权禁止合众国领土的奴隶制,从而剥夺合众国公民的“奴隶财产”。因此,国会通过的一切禁止奴隶制的法律都是违宪的。
斯科特不能因为在自由州和没有奴隶制的领地居住过而获得自由。
——摘编自张锡盛《德雷德·斯科特案及其背景述论》等
(1)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了当时美国社会治理的哪些特点?(2)指出该案所反映的19世纪中期美国社会状况,并简析该判决带来的影响。
A.启蒙运动的深刻影响 | B.工业革命的蓬勃开展 |
C.各派政治力量的角逐 | D.大陆法系的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