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湘鄂赣地区在民国时期是较为富庶之地,矿业、纸业是平江的主要工业,浏阳出产鞭炮、夏布等大宗商品,工商业较为发达。国民政府的围剿和掠夺,破坏了生产,激化了社会矛盾;而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开辟给受压迫阶级带来了新的希望。从1929年冬至1931年秋,湘鄂赣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府先后设立省县区各级苏区红色银行,发行了几种版别的银币和五十多种苏区纸币。苏维埃政府发布《平江县苏维埃政府为创办工农银行颁发的布告》和《敬告群众书》,向群众广泛宣传并进行政治动员。革命根据地的金融改革为巩固苏维埃政权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摘编自《红色金融史:湘鄂赣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将各解放区的地方银行整合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行。在建立中国人民银行体系的同时,人民政府还建立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合作银行等国有专业银行。人民政府还接管了国民党政府官僚资本保险机构,成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中国成立后,私营银钱业倒闭成风,人民政府推动其走向联营、合营,向公私合营转变。在农村,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了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的工作方针。首先建立信用互助小组,再由互助小组逐步发展到信用社。到1956年,一乡设立一个信用社,实现了农村信用合作化。
——摘编自赵学军《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变迁与历史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开展金融改革的有利条件。(2)根据材料二,概括新中国初期金融改革的措施,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其作用。
A.反映出政权割据下的统一因素 | B.赞扬了辽宋间榷场贸易的繁荣 |
C.彰显出了女真族的封建化成就 | D.体现北宋对外交往的开放色彩 |
材料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重视经济、金融工作,领导革命政权发行了一系列货币,这些货币被称为“红色货币”。大革命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中,浙江萧山,湖南衡山、刘阳、醴陵,湖北黄冈、麻城等地的农民协会纷纷开办了自己的金融机构,如黄冈县农民协会信用合作、浏阳金刚公有财产保管处等,用以发行流通券或纸币。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根据地建立财政金融机构并发行货币。这些货币往往印制质量较差,材质多样。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在江西瑞金叶坪成立,同年7月开始发行纸币,面值有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圆共五种,实行银本位制,纸币与银元等值兑换。另外还发行了壹分、伍分铜币及贰角银币。国家银行随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改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1937年10月,西北分行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银行。
——摘编自马静《大革命、土地革命战争及抗日战争时期的红色货币》(中国钱币博物馆视频讲解文案)
(1)根据材料.指出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色货币”发行的异同。(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发行“红色货币”的共同目的:
A.推动了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 | B.形成了全方位对外关系新格局 |
C.助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 D.顺应了新时期现代化建设要求 |
A.女性社会地位得到显著提高 | B.男女平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 |
C.政治变革推动社会习俗变迁 | D.“不缠足”被社会广泛接受 |
材料 罗马法复兴运动,通常指12~16世纪欧洲各国兴起的罗马法研究风潮,对近代欧洲影响深远。意大利凭借优越的经济与地理条件,成为罗马法复兴的绝佳之地。在该运动中,人文主义法学派应运而生。他们回溯历史,如洛伦佐·伐拉追溯法律制度、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他们要求回到原始的罗马法文献,主张恢复经典文本的原貌,通过考察原作探讨罗马法对当时社会的用途。人文主义法学派承认地方习俗,具有民族意识,这促使当时社会进行习惯法的研究,例如法学家杜莫林编纂了《巴黎习惯法》。该学派还认为,法律可以成为一门科学,并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他们引进了当时所能掌握的哲学、文学、考古学、历史学等各种科学方法,为法律成为一门科学奠定了基础。在人文主义法学家的努力下,之前长期沿用的《学说汇纂》这种相对松散、碎片化的模式逐渐体系化,法律的研究形成了一种相互关联的综合性体系。
——摘编自何勤华、祝檀吉《罗马法复兴与欧洲法律教育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意大利成为罗马法复兴绝佳之地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人文主义法学派的特点。
材料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体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改革开放后、现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组织法等法律对国家立法体制作了相应的规定。其中,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1979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了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层次的立法体制逐渐形成。
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确立了立法基本原则,构建了立法权限基本框架,规定了立法具体程序以及立法的监督。
根据人大代表的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继2015年后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正完善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合宪性审查制度、地方立法权限与机制、监察立法和立法体制机制。
——摘编自汪娟《立法法修改的历史沿革、主要内容和地方立法工作建议》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立法法发展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立法法发展的意义。
A.尊重国家主权与独立是近现代国际体系的基本原则 |
B.维也纳体系开创了“大国一致”的国际体系的先例 |
C.凡尔赛体系形成了具有环球史意义的世界秩序 |
D.维护当今世界秩序的前提是尊重西方国际体系 |
A.公民大会逐步掌握城邦司法权 | B.斯巴达政治体制具有一定民主特征 |
C.监察官已经垄断了军事统帅权 | D.君主专制导致了公民大会形同虚设 |
A.中法建交共同反对美苏霸权主义 | B.西方孤立中国政策宣告失败 |
C.中国与西方关系突破迎来新契机 | D.中国已打破美苏大国核垄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