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元朔五年,武帝令各地诸侯王在封地之内分封弟子,由中央政府给予名号。划分全国为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一人,直接代表皇帝监察十三州的二千石禄的高官乃至诸侯王。采用逐步将外廷权力转移至内廷的方法,一切文书、奏章、政令一概由内廷官吏执掌。在全国各地设盐官38处,铁官48处,均统归大司农管辖,直属中央政府。
—《试论汉武帝的治国为政之道》
材料二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封建政治中处于一种独特的地位。它通过监察百官和向皇帝谏诤朝政得失来行使职权,因而是封建国家机器的调节器。但是,在封建君主专制下,监察制度的兴废和成效,取决于皇帝的品质意志及皇权的强弱。秦汉时期,监察往往与行政、司法、军事及宫廷服务交织一起。晋代御史职权也很广泛,“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唐代监察体制没有改掉历代监察官吏职权混杂的通病,使唐朝末年一部分监察官吏演变为地方军阀。到明代,十三道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机构重叠,职权混淆,工作效率很差。
—林雅《中国封建监察制度及其得失评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武帝国家治理的主要措施。(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作用及其局限性。
材料一 中国古代,较早建立了幅员辽阔的统一王朝,每个王朝存在数百年,其统治的最大问题是中央政权的稳定和控制力。这一理念下,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形成了别具特色的运行机制。汉朝六百石刺史监察二千石郡守,即是独具匠心、以小制大的制度建构;在治国手段上,明显表现出多元化倾向,其经典的君权、相权、监察权划分代表着决策、执行、监察三种活动。监察活动对立法、行政、司法均有涉及:其中谏言封驳实际属于立法监督活动;考核黜陟则与行政管理相关;案件查核、平反冤狱与司法审判关联。汉朝监察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任务,对维护王朝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监察,皇帝实现了对相权和庞大官僚体制的有效控制,达到了以小制大、以近制远的效果;包括皇帝在内的核心统治者,通过言官直言劝谏实现自我反省,一定程度上对皇权起到约束作用,使中央与地方、君主与百僚达成了和谐。
——《汉朝监察制度的创新性贡献》
材料二 在英国,议会是权力的基础,居于至尊地位。从理论上讲,议会有权制定和废除宪法以下的任何法律;任何人和组织无权推翻或废弃议会通过的法律。一切政府权力由选民赋予议会,议会直接行使立法权,再将行政权授予政府,司法权授予法院,通过立法约束政府法院。不过实践中,政府是议会立法的组织和领导者,议会在立法中没有主动权。议会掌握财政,不过议会对财政大权的控制只是理论上的,反倒是政府控制财政大权,任何财政议案必须由政府提出,下院方可受理;财政决策是各种国事决策中最首要决策,将财政提议权授予政府、必须由政府掌握与责任内阁制密切相关,但议会仍可对财政事务进行监控,任何财政提案必须向下院提出,由下院审议表决转化为立法,才具有法律效力。议会迫使政府辞职是下院监督控制政府的最后手段,如果下院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政府必须立即辞职。
——《英国议会下院的职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简析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影响。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议会具有哪些权力?评析英国议会的地位。
阶段 | 选拔方式或内容 |
① | “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宗室非有军功,不得为属籍;“智首为功” “计首投爵”制。 |
② | 中央选派“贤有识签”的官员任原籍地的考评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综合德才、 门第定出等级,然后向吏部程荐。 |
③ | 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 足以决疑,能案章蕴间。文史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忘,明足以决,才任三 统令、 |
④ | 王权与族权统一,依血缘的亲疏定等级尊尊和官爵高下,即“公门有公,御门有御。 践有穷愁,贵有常荣,贫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
⑤ | 政府按照不同的科目上考试,士人可以自由报考,政府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