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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武帝以来,中国走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道路,法家思想逐渐融合到儒家思想体系当中,但法家思想并没有消失。从汉代到清代,历朝统治者不约而同,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在实际操作上也依赖法家的思想,往往是儒法结合、儒法互济。政治事功与伦理劝导,是历代统治者稳固其统治的两大核心手段,也是构成外儒内法这一中华文化的重要成因。一般而言,儒学重仁政,讲究以伦理劝导实施统治,而法家讲法制,重在政治事功。但这两种思想在汉代时即彼此糅杂,形成了互补的统治术。

——摘编自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启蒙思想家大力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孟德斯鸠发表的《论法的精神》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而人由于存在着一种根本理性,“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卢梭的法哲学虽与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有所不同,但政府必须受法律约束这一点是相同的。卢梭认为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必须按照公意的指示(法律)办事。

——摘编自张明《西方思想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到清统治思想的特点,并说明其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提倡的法治观念不同于古代中国之处。
2022-01-09更新 | 214次组卷 | 2卷引用:湖南省益阳市2021届高三4月模拟考试历史试题

2 . 材料 沈家本是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清末开始主持修律。修律过程中,在吸收西法的同时,他力求“不戾乎我国历世相沿之礼教民情”。沈家本主持修订的新律,无论是在体系方面还是在内容方面都效仿西法并进行了创新,但他的政治倾向决定了他依然没有超出改良的范畴。他向清廷进言:修律是“预备立宪之要著”,并以日本立宪为例加以阐明。沈家本所主持的晚清修律是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开端,是中国古代法制向近代法制过渡的转折点。他一方面对中国封建法制进行了具有一定深度的批判总结,另一方面对西方资产阶级法律思想和法律原则进行了较全面的考察和有选择的吸收,并将二者结合起来,渗透到具体的修律活动中去。他在修律中所确立的如依法治国、司法独立、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思想原则对后世特别是对北洋军阀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的形成有积极影响和借鉴意义。

——摘编自罗立《沈家本与晚清修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沈家本修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沈家本的修律活动。
2020-06-04更新 | 59次组卷 | 1卷引用:2020届广东省肇庆市高三第四次统一检测文科综合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殷周时期在法律思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在春秋战国的社会大变革时代,法律思想得到了充分发展,诸如德治、人治、法治、礼治、德刑关系等法律思想都在这一时期确立。经过争鸣和辩驳,各学派相互借鉴与吸收。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逐渐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董仲舒神化皇权、改造新儒学,契合了统治者加强统治、维护大一统的需要。《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标志着礼法结合的全面完成,儒家思想遂成为了封建法律的正统思想,自此历朝均沿袭不变,并对后世传统法制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摘编自付银《中国近代法律观念的转型》

材料二   鸦片战争加速了中国传统法律的转型。龚自珍、魏源等从自救的角度对清朝的律例与司法制度展开了批判。林则徐首倡“睁眼看世界”,主持编译了《各国律例》。1902年,英美等国表示,如清政府改变司法现状“皆臻完善”,可以放弃领事裁判权。清政府不得不“参酌各国法律”,修订现行律例。1905年,清政府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典为立法模式,大规模移植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开始法典编纂工作。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

——摘编自石田琢智(日本)《中日法律的近代转型的比较分析》

材料三   罗马法学家区分了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国家和公共权力,私法则调整个人权利义务。罗马法给予私权完备的保护。而中国思想家则倡导家国一体、公权至上。这种对法律属性的分类和对公私权关系的认识,导致了中西法律进化之路开始循着不同方向发展,即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从氏族到家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公权始终优于私权;西方法律则走的是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到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逐渐形成尊重私权的传统。

——摘编自张锐智、田大川《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归纳古代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特点,并分析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向近代法律制度转型的原因。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分析中西法律走上不同道路对历史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罗马法学家区分了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国家和公共权力,私法则调整个人权利义务。罗马法给予私权完备的保护。而中国思想家则倡导家国一体、公权至上。这种对法律属性的分类和对公私权关系的认识,导致了中西法律进化之路开始循着不同方向发展,即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从氏族到家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公权始终优于私权;西方法律则走的是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到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逐渐形成尊重私权的传统。

—摘编自张锐智、田大川《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

材料二中国封建法律的集团本位不仅普遍存在于国家法律中,而且还广泛寓含在有别于国法的家族或宗族法中……宗族法以维持既定的宗族秩序为直接目的,因而起到维持国家政权,维护封建统治的重要作用,是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形式,与国法一起构成了封建的法律体系。

中国传统法律的本位在近代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下有了很大的变化。作为基础之一的家族制度随着清末变法修律而丧失了原先在国法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只遗留下残余的影响。剩下的国家本位却随着民族国家观念的兴起与战争动员的推动以及实际需要而更加强化了,以致在民国诸政府的法律中,国家主义远远凌驾在个人主义和其他各种主义之上,国家成了法律唯一的本位。

—摘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说明“中国传统法律”呈现哪些特点?到近代又有何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西法律对各自历史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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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具有时代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罗马法学家区分了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国家和公共权力,私法则调整个人权利义务。罗马法给予私权完备的保护。而中国思想家则倡导家国一体、公权至上。这种对法律属性的分类和对公私权关系的认识,导致了中西法律进化之路开始循着不同方向发展,即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从氏族到家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公权始终优于私权;西方法律则走的是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到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逐渐形成尊重私权的传统

——摘编自张锐智、田大川《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

(1)比较古代中国与西方法律思想的差异。依据材料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和西方法律思想对历史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材料二《拿破仑法典》是欧洲第一部民法典,它体现了民法的若干原则:如第八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又如法典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该法典用一千多条文规定契约,如“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拿破仑法典》不仅影响欧洲的立法,而且影响了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许多国家的民法参考了《拿破仑法典》,一些国家全文照搬,一些国家略加修改。恩格斯指出《拿破仑法典》是“全世界法典编幕的基础”。

——摘编自宣善传《从拿破仑法典的实施所想到的》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拿破仑法典》的原则,分析法典的历史地位。

材料三1907年4月,清民政部奏请厘定民法:“查东西各国法律,有公法私法之分……二者相因,不可偏废……中国律例,民刑不分,而民法之称,见与《尚书孔传》历代律文,户婚诸条,实近民法,然皆缺焉不完……拟请饬下修律大臣斟酌中土人情政俗,参照各国政法,厘定民律,会同臣部奏准颁行,实为图治之要。”1911年8月《大清民律草案》完成。法律涉及民众的财产、身份等私权关系,与社会个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包括总则、债权、特权、亲属、继承五编。前三编主要以日本《民法》为草本,同时也参考了德国、瑞士的《民法》,而后二编在采纳近代民法斟酌原则的同时,也较多地保留了中国的传统习惯。

——摘编自曹全来著《中国近代法制史教程》等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从“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角度,解读晚清时期中国民法的发展。(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与分析逻辑清晰)

2018-03-07更新 | 82次组卷 | 2卷引用: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2017-2018学年高一下学期期初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