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每十家各令挨报甲内,平日习为偷窃,及喇唬教唆等项不良之人;同具不致隐漏重甘结状,官府为置舍旧图新簿,记其姓名;姑勿追论旧恶,令其自今改行迁善;果能改化者,为除其名;境内或有盗窃,即令此辈自相挨缉;若系甲内漏报,仍并治同甲之罪。又每日各家照依牌式,轮流沿门晓谕觉察;如此即奸伪无所容,而盗贼亦可息矣。
——《王阳明全集·申谕十家牌法》
材料二 (乾隆)二十二年更定保甲之法:一、顺天府五城所属村庄暨直省各州县乡村,每户岁给门牌。十户为牌(奇零散处,通融编列),立牌长;十牌为甲,立甲长;三年更代。十甲为保,立保长,一年更代。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报官点充。……凡甲内有盗窃、邪教、赌博……聚会等事,及面生可疑、形迹诡秘之徒,责令专司查报。户口迁移登耗,责令随时报明,于门牌内改换填给。
——《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一》
(1)根据材料一,概括十家牌法在基层治理上体现的特点。结合王阳明心学内容,简要说明他采取“姑勿追论旧恶,令其自今改行迁善”这一做法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清朝“保甲之法”的主要职责。“保甲之法”使保甲制与乡里制合一,结合所学,请从清朝赋税制度演变的角度说明其成因。
材料一 宋代义学是给与士人免费入学,甚至帮助他们解决食宿问题的一种具有慈善性质的教育机构。义学含有推广教化与以富资贫两方面的理想,并以义庄和义田作为经济基础,使得教化能普及更多的民众。自北宋以来,义学常以应举为教学目标,不过对德行也很重视。南宋义学的教学出现举业与讲学并存的情形。举业在科举发展的环境下维持不辍,而理学家在义学中讲论德性知识的探求与实践,则使得士人即使举业无成,或无意于举业,也无碍于进入义学来接受教育,而将所学用于待人处世之上,于是义学所发挥普及教育的作用更为扩大。
——摘编自梁庚尧《宋代的义学》
材料二 清朝十分重视边疆民族地区的教化,制定了积极的民族文教政策。府、州、县学针对科举考试的教学内容很难为知识基础薄弱的少数民族子弟所接受。于是,设立一种新的面向大众的启蒙教育机构成为时代之所需,义学正是由于其自身特点与时代需求相适应而得到大力推广。
下图为清代贵州义学发展趋势图(单位:所)。
贵州义学发展趋势图
——摘编自许庆如《清代贵州义学的时空分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义学发展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代贵州义学的发展趋势及意义。
请回答:
(1)结合图一和图二反映的两个机构的相关史实,比较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与雅典的不同。
(2)结合史实分析比较图三和图四所示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
(3)从中外政治制度和法律的发展演变中可以得到什么认识?
材料一
(1)分别指出材料一中图一、图三、图四三部法律的性质?图二的历史地位?
材料二 罗马法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和结论明确的特点……当今资本主义法律三大基本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自由和产权不可侵犯,均发端于罗马法。罗马人确立的诉讼程序、律师制度、陪审制度等也为后世所承袭。19世纪拿破仑制定的《民法典》主要是参照罗马法制定的,以后欧美各国又借鉴拿破仑法典制定本国法律。
——摘自《世界文化史》
(2)请指出材料二的主旨。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拿破仑《民法典》制定的意义。推动我国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三 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之间交往的法律,其目的在于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限制掠夺战争的发生,减轻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国际法应通过召开国际会议,由与会各国共同确定,一经确定,各国不论强弱大小,都必须服从国际法的约束,不得以国内法为借口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国际法的前提是国家主权,任何国家的主权不受别国的意志或法律的支配。格劳秀斯还拟定了国际法的一些具体条文,如:交战双方均不得杀害平民、儿童等非作战人员;也不准抢掠他们的财产;不准杀害、虐待停止抵抗的战俘;保护交战双方外交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等等。
——摘编自[荷兰]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
(3)根据材料三,概括格劳秀斯国际法主张体现的先进理念。并用一句话概括《战争与和平法》的历史地位。
材料一:
图1 图2
——参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资料绘制
(1)依据材料一,写出图1和图2行政区划示意图分别对应的朝代,选择其中一幅图,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其反映的政治制度。材料二:20世纪初,英、日、美等国表示,如果中国能改良法律,就放弃其在华领事裁判权。1902年,清政府任命沈家本(1840-1913)为修律大臣。1904年,修订法律馆正式开馆。沈家本提出“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界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者”。北洋政府频繁进行制宪活动,并大量援用清末法律。
时间 | 沈家本参与的重大修律事件(部分) |
1906年 | 主持修订《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和《刑事民事诉讼法》 |
1906年 | 《破产律》等获准颁行 |
1907年 | 拟定《看守所规则》,提出改建新式监狱 |
1905-1909年 | 翻译《德意志刑法》《法典论》《西班牙国籍法》等几十部法律文献 |
1912年 | 撰写的《汉律摭遗》定稿,此书全面记载和分析汉律,并且对比唐律 |
材料一 宋代统治者提出“以文化成天下”,这得到宋代士绅的积极响应,他们常常通过蒙学读物等日常读物的传播。蒙学读物主要指在民间流传的训诲劝诫文献,如《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等。这些读物因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为基层民众接受教育提供方便的同时,把上层人士的诸如等级伦理、社会道德等广泛地传递到民众之中,也加强了社会教化的力度和广度。
材料二 下面两张图分别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官员的知识结构与地缘分布。
注:无功名是指绿林、行伍、生意、学徒等出身的官员;旧功名是指拥有传统功名的官员;新功名是指具有新式教育背景的官员,包括国内新式学校毕业和有留学经历的官员。
籍贯 | 任中央官员人数 | 占中央官员总数的百分比 | 名次 |
浙江 | 131 | 13.77% | 1 |
广东 | 108 | 11.36% | 2 |
江苏 | 81 | 8.51% | 3 |
西藏 | 4 | 0.42% | 21 |
黑龙江 | 4 | 0.42% | 21 |
北京 | 2 | 0.21% | 22 |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概括宋代日常读物繁盛的原因,并谈谈你对日常读物在宋代国家统治中扮演的角色的认识。
(2)提取材料二表格中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官员组成结构的信息,结合所学予以说明。
材料一: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其后积弊日甚,其势不得不变。于是先从在下者(平民)起……此已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秦皇尽灭六国以开一统之局……下虽无世禄之臣,而上犹是继体之主(最高统治者仍由王族世袭)也。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天下之变局,至是始定。
——赵翼《廿二史札记》
材料二: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的巴县衙门,始建于1667年,在平面布局上,20多间房围成3个四合院,形成了巴县衙门的大堂、二堂,大堂动刑罚,二堂理政事。大堂即正堂,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大案件的地方,内有原告石、被告石,又称下跪石,绅士以上身份的人候审时可以不跪。二堂是知县商议政事的地方,取名“琴治堂”,表示知县一面弹琴,一面理政,寓意为仁政教化以德治县。
——据《重庆府志全图》整理
夫中国刑狱皆以贵治贱。所谓法者,直刑而已,所以驱迫束缚其臣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近代西方)之所谓法,治国之经制也,上下所为皆有所束。
——严复《法意·按语》
材料三:观察下面三幅图
(1)分析材料一,说明“天下之变局”是指什么。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由西周至秦汉国家政治体制发生的变化。
(2)根据材料二,从巴县衙门的布局结构概括其反映了古代中国司法体制哪些特点?在严复看来,中西法律存在哪些差异?
(3)根据材料三指出每一幅图反映了当时中国何种政治制度,并归纳中国政治发展的趋势。
材料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如图是中华法系的脉络图。
(1)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西汉以来中华法系的演变历程。
(2)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法系的影响。
材料一
材料二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简明扼要、便于传播和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摘自《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两幅图片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提取图甲、图乙的信息,说明其历史地位以及演变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从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的角度,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代价值。
材料一 法律制度是随着国家的建立而相应产生的。最初在我国奴隶制时期,还处于“礼法不分”的阶段,法律也只能以不成文的形式表现出来。进入封建社会特别是唐朝时期,我国封建政治、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封建法制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唐代法律,标志着中国封建法制臻于成熟和完备。封建法律的思想贯彻了“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精神,执行外儒而内法的封建法律政策。从战国李悝的《法经》,至清代的《大清律》,历代成文法典基本上都是刑法典,兼有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皇帝发布的“敕”“令”“诏”“谕”,凌驾于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皇帝握有最高的司法权,一切重案、要案、疑案皆须皇帝裁决、批准,封建皇帝可以法外用刑,也可法外施恩,赦免任何罪犯。
——摘编自万安中《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嬗变及特征刍议》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等,为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特别强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摘编自哈罗德·J·伯尔曼贺卫方《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材料三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咸为新中国立法史上一个标志性事件。这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汲取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精粹,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整合新中国成立以来海量民法规范,融合当代核心价值观于一体的保民权之“圣经”,图国治之大典,其地位之重要,内容之繁杂,体例之科学,结构之严谨,鲜有立法能与之比肩,在博采众长的基础上突出了“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摘编自徐伟《民法典颁布实施的意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具有鲜明特色的具体表现。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我国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