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强调中央的绝对权威 | B.重视畿外地区的管理 |
C.规范诸侯的行为准则 | D.告诫伯侯为民众谋利 |
材料一 从先秦经秦汉到曹魏,随着令的编集和完善,律由原可不断增减的开放性体系,变成大致固定和封闭的体系。《魏律》是秦汉法典体系演变成果的集中体现。《法经》是一部法学著作,而不是一部法典,盗、贼、囚、捕、杂、具,是法学意义上的分类。所谓“汉律九章”,是在《法经》分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三类,同时也泛指汉律篇章之多。从文本上看,律、令都有一个由原始的诏书到改写成精密的法律条文的过程。无论是内容还是法律效力,秦汉时期的律、令似乎并无不同。
——摘编自孟彦弘《秦汉法典体系的演变》
材料二 公元前27年,屋大维废共和而行帝制。皇帝敕令开始显示力量,并逐渐成为罗马法的渊源之一。在帝政前期,皇帝敕令并不经常被使用,而是借由元老院之手颁布法律。以公元235年塞维鲁斯遇刺为起点,罗马帝国开始分崩离析。政治动荡使皇权愈发集中,皇帝操纵了立法权。皇帝敕令几乎成了唯一的法律渊源,甚至被直接称为“法”。在查士丁尼的支持下,东罗马帝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典编纂(汇成《罗马民法大全》)。在《法学阶梯》(查士丁尼时代的法学教科书)一书中,保留了大量的皇帝敕令。
——摘编自沈超《从皇帝敕令的演进过程看罗马政治与法律的关系》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秦汉法典与古罗马法律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秦汉法典与古罗马法律演进的历史背景。
A.以儒家思想治国 | B.律令儒家化加快 |
C.中华法系已确立 | D.乡约与法律合流 |
A.民主共和观念的形成 | B.传统家族社会的解体 |
C.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 D.社会风俗根本性变革 |
A.律令儒家化色彩更浓厚 | B.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开放 |
C.封建等级制度趋向解体 | D.社会成员身份趋于平等 |
A.选官以孝廉为标准 | B.宗法制度影响深远 | C.儒家思想影响法制 | D.理学成为官方哲学 |
《礼记》:“悼与耄(幼童和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 | 《唐律疏议》:“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
《孝经》:“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 《唐律疏议》:“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徒刑,流放);告(发)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 |
A.唐朝以严刑峻法治国以保证惩戒效果 |
B.唐朝鼓励亲属间相互告发以维护治安 |
C.唐律将儒家思想与法律内容密切结合 |
D.《唐律疏议》是古代礼仪制度的总结 |
A.推动社会成员的身份趋于平等 | B.保障租地农民的利益和人身自由 |
C.规范各种买卖兼有公证的作用 | D.使契税成为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 |
A.基层政权建设更加完善 | B.乡约开始具有法律效力 |
C.君主专制权力加强的需要 | D.宋明理学失去了统治地位 |
法律 | 条文 |
甲 | “成年子女必须分家,不得与父母同属于一个户籍。” |
乙 | “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孙不得别立户籍,分割家产。” |
A.甲应该符合唐代法律之基本精神 | B.乙的主张是汉代重道德教化的体现 |
C.甲的规定为汉代以礼入律的产物 | D.就家庭组织的变迁而言,乙早于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