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所有罗马帝国的选侯、邦君和各邦,应根据本协议确定和确认享有他们自古以来的权利、特权、自由、优惠、自由行使领土权,不论是宗教的,还是政治的或是礼遇性的权利,因而他们永远不能,也不应受到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进行的骚扰。....参加协议的所有各方应有义务保卫和保护本和约的每一项条款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不论其信奉何宗教....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648年10月24日)
材料二:认识到有需要通过本公约,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利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海洋资源的公平而有效的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以及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考虑到达成这些目标将有助于实现公正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这种秩序将照顾到全人类的利益和需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和需要,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82年12月10日)
(1)根据材料一,概括《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有关德国的主要内容并分析该条约签订的历史意义。(2)对比材料一、二,归纳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相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新发展,并分析其意义。
材料一 国际法的起源可追溯到 16、17世纪,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同时产生。1648年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认了国家主权、主权平等的根本原则,确立了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中的核心地位。伴随着殖民扩张,国际法中所包括的思想和价值被欧洲列强带到世界的其他地方。但中国等亚非国家非但没有成为国际法体系中正常的平等一员,反而随着主权被侵害不断沦为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 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联合国第1、2次海洋法会议,由于当时历史条件所限,参加会议的国家中,亚、非和拉美的发展中国家不多。会议通过的4项日内瓦海洋法公约,也不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维护主权和海洋权益。而第3次海洋法会议一共有168个国家或组织参加了会议,是一次所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全权外交代表会议,同时也是迄今为止联合国召开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 国际社会立法会议。
———摘编自百度百科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概括近代国际法产生的背景及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影响
材料一 西欧最初的民族主义以反对分裂、鼓吹统一、反对教权、尊奉王权为主要内容,提出建立民族国家的要求,可以称之为“民族国家主义”。民族国家主义首先是以理论的形式在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两大运动中出现的。卢梭以民主及共和理论为基础的民族主义思想富有建设性,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激发出全体法国人高昂的爱国热情,显示出巨大的革命意义,可以称之为“民主民族主义”。19世纪上半期,民族主义从意识形态领域进入了社会生活和社会政治领域,争取民主和民族平等逐渐成为时代潮流。欧洲几乎所有处于政治分裂状态或异族压迫下的民族都掀起了民族解放运动。
——摘编自杨宁一《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
材料二 民族主义思想在19世纪下半叶的欧洲得到极大发展,也改写了欧洲的政治版图。德意志的民族主义者将希望寄托于奥地利和普鲁士,最终普鲁士在俾斯麦的带领下战胜奥地利。匈牙利摆脱奥匈帝国赢得独立;塞尔维亚、黑山共和国和罗马尼亚脱离土耳其取得完成独立。民族主义思潮也推动了国家和国家权力的发展。“民族主义者将国家视为自己的延伸,视为抵抗外来敌人的守护者和成就民族理想的工具”。英国、俄国、法国以及新独立的意大利、德意志纷纷进行殖民扩张,甚至巴尔干地区的新兴民族国家也加入抢夺帝国的行列,“新帝国主义成为了新民族主义的表现”。
——摘编自赖海榕黄玉桃《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的兴起:19世纪下半叶的欧洲》
(1)根据材料一、指出西欧民族主义发展演变的主要阶段,分别归纳每一阶段的基本内涵。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族主义的影响。
材料一 国际法的起源可追溯到16、17世纪,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同时产生。1648年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认了国家主权、主权平等的根本原则,确立了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中的核心地位。伴随着殖民扩张,国际法中所包括的思想和价值被欧洲列强带到世界的其他地方。但中国等亚非国家非但没有成为国际法体系中正常的平等一员,反而随着主权被侵害不断沦为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二 认识到有需要通过本公约,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利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海洋资源的公平而有效的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以及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
——《联合国海洋公约》
野战医院和军医院应被承认为是中立的。只要这类医院内有任何病员或伤员,它们就应受到交战各方的保护和尊重。
——《红十字公约》
各缔约国为促进国际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护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
——《国际联盟盟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国际法产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国际法对世界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材料一 1864年,《万国公法》汉译本面世,国际法开始系统、正式地传入中国。此后在丁韪良等传教士的引领下,江南制造总局、湖北官书局等机构翻译了大批西方国际法著作。尽管意识到“强则可享国际法上的利益,弱则国际法并不可恃”,清政府依然有意识地将国际法规范运用到中外关系的处理中。1874年,台湾琉球漂民案中,以总理衙门为代表的权力中枢保守地要求日本遵守修好条约,而不少知识分子和闽台官员却明确提出要以国际法处理中日在台湾问题上的冲突,申明中国在台湾全境的主权,要求日本退兵。此后的马嘉理案、曾纪泽伊犁谈判、中法战争等涉外交涉中,均援用了国际法。这些公法外交实践涉及领海、最惠国待遇、使领制度、局外中立、宣战等,大都取得一定的效果。
——摘编自张卫民《晚清中国对国际法的运用》
材料二 新中国自成立到1977年底,参加的国际多边条约总共不过31个。从1978年到2004年底,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多边条约已多达236个,仅1978年到1988年就签署、生效了122个。1978年以后中国参加的多边条约,超出了外交、人道主义法、海事、航运、少数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章程等狭小范围。据统计,中国至今参加的多边条约既涉及联合国及其所有专门机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一般国际法,还涉及国际刑法、反对恐怖主义行为、毒品管制,以及某些建立国际组织的章程等。这标志着中国全面融入国际法律秩序。
——饶戈平《国际法律秩序与中国的和平发展》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清政府对国际法运用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程度差异并分析原因。
材料一 在16世纪英国宗教改革中,亨利八世形成了王权至尊的思想,放任议会对于宗教事务的讨论,从而决定了宗教改革的开始。在宗教改革的方式上,他知人善任,选择托马斯·克伦威尔为国务秘书,直接推动了宗教改革议会立法的成功。亨利八世决定了英国宗教改革的成果:英国国教会的保守气质,影响了英国宗教改革后来的发展。从亨利八世对宗教改革的启动过程、方式选择、内容和结果的掌控情况来看,都铎王朝的君主们不仅是都铎国家的主权者,还是近代英国民族国家的建构者。
——摘编自蔡蕾《试论亨利八世在英国宗教改革中的作用——兼论都铎君主在近代英国国家建构中的地位》
材料二 18世纪与19世纪之交,英法等欧洲老牌强国不仅早已建立了稳固的民族国家,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洗礼的法兰西民族更是从上到下齐心协力,自由、平等、博爱已经成为法兰西民族统一的价值取向。在欧洲革命的冲击下,屡次战败的普鲁士与奥地利也仿照法国模式进行了军事改革,随后组织了“第五次反法同盟”并呼吁民众参战。这样一来,欧洲战争的性质由传统的具有贵族色彩的内阁战争转变为现代的具有普遍民众色彩的“全民战争”,“民族”成为解放战争的行动主体。特别是对于德意志民族来说,全民战争是民族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得以确立的有效途径。
——摘编自曾悦《德意志自由的第一缕气息——克莱斯特〈日耳曼尼亚〉中的民族与战争观初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6世纪英国宗教改革对民族国家建构的作用。(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世纪欧洲民族发展的促进因素。
材料一 1648年欧洲各国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基础。19世纪建立起来的维也纳体系将国际法的应用范围逐步从欧洲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地方。一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国际联盟,但因排除美苏而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
二战后,《联合国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机制,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力量。国际法院也在荷兰海牙成立。同时,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国际人权、国际环境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纷纷问世。
——摘编自杨泽伟《国际法史论》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说明近代以来国际法发展的突出特点,并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对世界的影响。材料二 新中国自成立到1977年底,参加的国际多边条约总共不过31个。从1978年到2004年底,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多边条约已多达236个。这些多边条约超出了外交、人道主义法、海事、航运、少数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章程等狭小范围,既涉及联合国及其所有专门机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一般国际法,又涉及国际刑法、反对恐怖主义行为、毒品管制,以及某些建立国际组织的章程等。中国已全面融入国际法律秩序。
——摘编自饶戈平《国际法律秩序与中国的和平发展》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程度有何差异,并简析其原因。材料一 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了统一的基督教世界,民众毫无民族情感可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的,要么是对基督教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把人们从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现实社会的重要性提高,世俗权力特别是王权得到加强。通过马丁·路德翻译拉丁文《圣经》等方式,作为民族凝聚力重要工具的民族语言得到普及,进一步使得宗教共同体的地位下降,民族共同体的地位上升。
——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材料二 全球化不仅侵蚀着国家主权,同时也激活了民族主义……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文化认同出现动摇,而且国家的认同与归属感也遇到严重的挑战。……尽管全球化进程加深引起对国家的认同的侵蚀,但目前国家仍然是最具权威和组织能力的共同体。……“它不是在消亡,而是正在被重新想象、重新设计、重新调整以回应挑战……”
——韩震《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及文化认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民族国家观念形成的特点,分析其产生的积极影响。(2)你如何看待全球化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试结合材料二加以说明。
材料一 无论是来自欧洲文明的国际法,还是其他非西欧文明下的各种国际法律规则体系,从其本源来看并不具有人类社会全体的共有性质。国家主权和平等的理念在当时并不具有普适性,并非生来具有全人类共有文明的性质,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并无直接关联。这里所说的“普适性”是指普遍适用、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国际法的普适性即国际法能够为世界各国所接受、遵守的现象。为什么唯独建立在欧洲文明基础之上的国际法最后取代了其他非欧洲文明的多种国际法律规则体系,成为世界唯一的国际法律规则呢?如果我们考察其历史,就会发现作为法律文明一部分的欧洲国际法在推广和普及的过程中,其手段和方法并不一定是文明的,有时还伴随着武力与殖民。
——摘编自何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国际法史与文明互融》
材料二 在全球化时代,国际法成为实现国际社会基本秩序的重要承担者。面对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问题,为了维护一定的国际秩序,国际法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需要为国际多边主义行为或多极格局提供更多的制度性保障。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也已经由军事和外交等高级政治领域向经济、社会、环境等低级政治领域的不断扩展,同时,基于全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加,国际法的规则的制定越来越呼唤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尊重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关切,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全球化时代全人类的整体利益。
——摘编自李伯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的角色定位、价值因应与制度供给》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国际法的主要特征。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当代国际法发展的原因和意义。
材料一 1618—1648年发生了席卷整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战后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承认和确立了国家主权、国家独立、维护和平、协商解决争执等一系列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的准则,使国际法摆脱了神学的束缚,宣告了近代国际法的产生。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法国资产阶级政府为对抗一些欧洲国家的干涉,提出了国家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国家主权原则、领土完整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在战争中贯彻人道主义原则等等,它们成为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又召开了一系列会议,签定了一系列国际条约,这些条约规定了许多国际法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了国际法的领域。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帝国主义国家又提出了一系列的国际原则,例如,保护关系、势力范围、合法干涉、领事裁判权制度、租界、租借地等等,这些规定使资本主义初期确立的一些进步原则和规则名存实亡。
——摘编自陈文学《国际法对战争及使用武力的规范》等
材料二 传统国际法认为,承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针对某些西方国家对新中国的敌视,新中国认为,承认不仅是法律行为,而且是一种政治行为,承认应该是相互承认,不仅仅是单方承认。因此,在承认问题上,新中国始终坚持三个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以此作为承认和建立外交关系的前提,新中国关于承认的理论和实践,完善了国际法中的承认制度。
——摘编自王军敏《新中国外交对国际法的积极贡献》
(1)根据材料一,概括近代国际法的主要特征。(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明新中国对近代以来形成的国际法的基本态度。综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提出的国际法承认的理论及实践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