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中国近代,梁启超较早地提出了“中国民族”“中华民族”的概念。1903年,他撰文论述道“吾中国言民族主义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由此可知,其主张意在( )
A.传播西方民族主义思想 | B.抨击中国传统的民族观 |
C.唤醒国人爱国主义意识 | D.扩大维新变法的影响力 |
A.反映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改革 | B.有利于封君封臣制度的确立 |
C.标志着民族国家的最终形成 | D.会导致英国军队战斗力下降 |
材料一:“国际法”一词最早是18世纪末英国哲学家、法学家边沁提出来的,他所指的“国际法”是在此之前一个多世纪就已形成的一种源于欧洲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律规则体系。这样的国际法最初出现于17世纪的欧洲——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体现出来的以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为基础的欧洲国际法。……国际法在其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伴随着殖民主义和所谓文明优越的原罪。在殖民时代,欧洲列强不仅对所谓的未开化地区实行直接殖民统治,否认其国家与欧洲圈的“文明”国家之间存在着平等关系,无视或贬低其主权,甚至以“欧洲中心论”否认非欧洲文明和国家权力。
——摘编自何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国际法史与文明互融》
材料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国际法体系不断经历着艰难嬗变和逐步发展,逐渐形成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上升。从传统的国家领土逐步扩展到外层空间、海床洋底、南北极地甚至网络空间等,新涌现出诸如国际行政法、国际旅游法、核法和极地法等数十个新分支(部门法)。《联合国宪章》等确定的不使用武力、民族自决、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原则得到普遍接受。现代国际法越来越多地体现各国的共同利益和共通价值,日益成为维护人类普遍价值和利益的法律秩序。
——摘编自盛红生《战后国际法体系演变与中国角色》等
(1)根据材料一,归纳近代国际法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的新发展,并分析这种新发展的意义。
A.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以自决的方式进行民族分离 |
B.各个民族可以在自主选择基础上自由决定分立还是联合 |
C.以被压迫民族反抗殖民统治和异族压迫为主要历史背景 |
D.每个民族都有建立独立的国家并决定自己的政府的权力 |
德语本身的发展与德国民族国家的发展息息相关。16世纪,随着德语的发展和人们民族意识的增强,德意志人把语言作为民族国家的标签。刘蓓在《德意志民族文化的语言渊源》文中指出:“以前,人们是以山川河流来划分国家的。但现在是用语言和政权把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区分开来。因此,我们所称为德国的地方,就是所有的说德语的地方。”
欧洲各国语言形成中的关键人物
人物 | 简介 |
但丁 (1265—1321) | 但丁以前,意大利的文学创作一般是用拉丁语,但丁开创了以托斯卡纳方言为基础的文学写作,对近代意大利语的形成有重大作用,被认为是“意大利语之父”。19世纪,意大利完成国家统一后,政府利用国家力量大力推广托斯卡纳方言,作为塑造国家和民族认同的一个重要手段,托斯卡纳方言最终发展成为现代意大利语 |
乔叟 (1343—1400) | 乔叟是第一位使用英语创作的宫廷作家,他的作品对现代英语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献,作为近代英语的奠基者,被誉为“英国诗歌之父” |
黎塞留公爵 (1585—1642) | 1635年,黎赛留公爵建立法兰西学院,集上百位语言学家耗费55年时间编撰法语词典,将各种古希腊拉丁词汇、行话术语、民间俚语、各地方言,进行系统整理和删减,规范并制定了详细的语法规则,这才有了世界上最规范、最明晰,最准确的语言之一的近代法语 |
A.否定了封建统治的合理性 | B.适应了欧洲资本主义发展 |
C.维护了世界的和平和发展 | D.结束了神圣罗马帝国统治 |
A.欧洲列强为减少战争所作的努力 | B.近代国际关系体系的不平等性 |
C.近代非洲国家对领土主权的漠视 | D.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关系的扩展 |
A.说明国际经济新秩序已建立 | B.提升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地位 |
C.顺应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 | D.有效避免了全球经济危机爆发 |
材料一 自秦朝以来,在中国社会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这与西方中 世纪政治分裂、王权势微的状况截然不同。中央集权的核心是君主专制。秦汉以后,主权集中成 为中国政治的一大趋势。到清代,主权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君主独裁成为清朝的“祖制”、 “家法”,神圣不可侵犯,即所谓“天下大事,皆朕一人独任”。
——摘编自高翔《中国古代政治的三大传统》
材料二 中世纪早期,君主实际上只能在自己直辖的领地行使主权,同时还受到教会的制约, 而教皇既统驭世俗领袖,又管辖着教会的僧侣、“君权神授”和“政教合一”论是世俗国王必须 服从教会和教皇的确凿的理论依据。进入中世纪后期,王权在与教权的合作与斗争的制度化进程 中走向强大,而教权则日渐没落。从 12 世纪起,西欧城市发展迅速,商品经济繁荣。王权最终能取得胜利要归因于在王权与教皇的斗争中,西欧各国的民族意识开始了最初的萌动。12、13 世纪开始的西欧王权的加强,以及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运动,到 15、16 世纪大体完成。这一漫长过程的结束,终结了教会在中古盛期所确立的“万流归宗”的地位,王权的加强、民族国家的胜利必然意味着教皇势力的衰落。
——摘编自蒋承勇《西方文学“人”的母题研究》《欧洲中世纪的双剑论》
材料三 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着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倾向王权,正像王权倾向着它们一样。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西汉、明朝、清朝时期加强“王权”的措施。(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欧中世纪王权地位变化的趋势,并指出变化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专制王权国家的形成带来的影响。
①促进了德意志的宗教改革②承认了德意志各邦国为主权国家
③消除了德意志内部的纷争 ④在法律上确认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