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主张借国际法维护国家主权 | B.认识到民众思想启蒙重要性 |
C.强调学习西方通过变法图强 | D.反思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观 |
材料一 中世纪后期,欧洲的国王们肩负保护民众安全的责任,并为此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和司法制度,以获得对封臣和臣民的有效控制权。11—12世纪,这些制度在西欧逐渐确立起来,它们正是民族国家形成的核心。而且,当时商人和市民也开始发挥重要作用,民族的行政机构、军队政体、司法和教会不再被一些世袭家族控制着。与此同时,语言的多样性在欧洲形成并保留下来,而这对民族国家形成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罗马法成为中世纪政治理论的基础,而罗马人相信国家是至高无上的。13世纪,“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就已经存在。
——摘编自刘成《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意义》
材料二 正是在启蒙思潮与美国革命的冲击下,法国大革命产生了令人无法想象的巨大能量。法国建立了一个新型的民族国家,它要求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其他人权。这样的要求注定了法国革命会超出一国的范畴,发展成一场整个欧洲的革命:因为当时的欧洲还处于专制王权国家的统治之下,而法国大革命却推翻了这一政治原则,其必然会引起整个欧洲的反弹。
——摘编自陈晓律《欧洲民族国家演进的历史趋势》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世纪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大革命时期的法国作为“一个新型的民族国家”的特征。
A.国联成员国缺乏广泛的代表性 | B.国联在维护国际和平上毫无建树 |
C.国联缺乏制止日本侵略的诚意 | D.国际联盟的退出机制太过于宽松 |
A.上层使用的语言缺乏深厚的基础 | B.自下而上传播是语言发展的规律 |
C.英法百年战争推动英语走向成熟 | D.英国的民族与国家意识正在觉醒 |
材料一 中世纪的西欧形成了统一的基督教世界,民众毫无民族情感可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的,要么是对基督教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把人们从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现实社会的重要性提高,世俗权力特别是王权得到加强。通过马丁·路德翻译拉丁文《圣经》等方式,作为民族凝聚力重要工具的民族语言得到普及,进一步使得宗教共同体的地位下降,民族共同体的地位上升。
——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
材料二 全球化不仅侵蚀着国家主权,同时也激活了民族主义……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文化认同出现动摇,而且国家的认同与归属感也遇到严重的挑战。……尽管全球化进程加深引起对国家的认同的侵蚀,但目前国家仍然是最具权威和组织能力的共同体。……“它不是在消亡,而是正在被重新想象、重新设计、重新调整以回应挑战……”
——韩震《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及文化认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民族国家观念形成的特点,分析其产生的积极影响。(2)你如何看待全球化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试结合材料二加以说明。
1946年7月 | 1951年7月 | 1966年12月 | 1980年4月 |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 《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A.发达国家主导着国际事务 | B.国际组织都注重保护弱者 |
C.维护人权是国际社会呼声 | D.国际社会日益走向法制化 |
材料一 无论是来自欧洲文明的国际法,还是其他非西欧文明下的各种国际法律规则体系,从其本源来看并不具有人类社会全体的共有性质。国家主权和平等的理念在当时并不具有普适性,并非生来具有全人类共有文明的性质,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并无直接关联。这里所说的“普适性”是指普遍适用、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国际法的普适性即国际法能够为世界各国所接受、遵守的现象。为什么唯独建立在欧洲文明基础之上的国际法最后取代了其他非欧洲文明的多种国际法律规则体系,成为世界唯一的国际法律规则呢?如果我们考察其历史,就会发现作为法律文明一部分的欧洲国际法在推广和普及的过程中,其手段和方法并不一定是文明的,有时还伴随着武力与殖民。
——摘编自何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国际法史与文明互融》
材料二 在全球化时代,国际法成为实现国际社会基本秩序的重要承担者。面对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问题,为了维护一定的国际秩序,国际法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需要为国际多边主义行为或多极格局提供更多的制度性保障。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也已经由军事和外交等高级政治领域向经济、社会、环境等低级政治领域的不断扩展,同时,基于全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加,国际法的规则的制定越来越呼唤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尊重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关切,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全球化时代全人类的整体利益。
——摘编自李伯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的角色定位、价值因应与制度供给》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国际法的主要特征。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当代国际法发展的原因和意义。
材料一 均势理论认为,一国可以通过与某一力量合作以压制另一发展过快的力量从而保护自身。16世纪,随着大国竞争的加剧,这一理论被西班牙、英、法等国运用。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使欧洲出现了一个相对均势的局面。17世纪下半叶,均势概念开始频繁地见诸文章著作和政府文件中,从而成为西方国际关系学中影响最大的传统理论。学者认为,均势理论要给“轻的一端施加重量”,这“很容易造成滥用权力的现象”,均势外交将使国家间形成“一张阴谋和暗中监视交结成的复杂网络”,“国家间相互猜疑,争相备战”。
——摘编自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等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在美苏两大国分立的格局之下,中国提出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很快得到亚非会议及亚洲国家会议的支持。此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中国一以贯之的国际法观念的表达,先后在中国与160多个国家的建交文件中得到确认。联合国通过的多个宣言与决议,也多次确认其为基本内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逐渐发展为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摘编自刘国平《中国贡献》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6-17世纪均势理论日益流行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国际关系的贡献。
A.有利于民族国家的形成 | B.表明等级君主制开始建立 |
C.导致官职恩赐制的形成 | D.成为宗教改革的主要原因 |
A.促进了欧洲民族国家的发展 | B.造成了欧洲多年的混乱局面 |
C.推动了近代外交制度的确立 | D.提供了解决国际争端的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