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促进了德意志的宗教改革②承认了德意志各邦国为主权国家
③消除了德意志内部的纷争 ④在法律上确认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19世纪英国法学家奥斯丁认为法律是掌握主权的上级所颁布的命令,不服从或违背它将面临制裁,而国际社会并不存在这样的法,国际法不过是一部有道德力量的行为规范而已。
国际法 | 涉及内容 |
①《国联盟约》 | 规定成员国有义务对任何违反盟约进行战争的成员国采取行动,直至使用军事力量,并赋予行政院以开除这种成员国的权力。 |
②《九国公约》 | 尊重中国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但“门户开放”、“机会均等”是基本原则。 |
③《非战公约》 |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冲突的原则,是第一个提出把放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国际条约,奠定了国际法中互不侵犯的原则。但“保留条件”为以后的战争埋下了伏笔。 |
④《联合国宪章》 |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友好关系。 |
⑤《布雷顿森林协定》 | 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为成员国提供贷款。 |
⑥《北大西洋公约》 | 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 |
材料一 英法百年战争,英国战败并退守英格兰等岛屿,客观上为英国民族国家的建构提供了有利的空间条件。战争也使英国民众普遍感到“法语是敌人的语言”“使英格兰人意识到他们的特性、统一性和共同的传统和历史”。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进行,原有的政治架构被打破,民族国家的建构成为历史的必然。1618—1648年,欧洲“新教联盟”和“天主教联盟”之间爆发“三十年战争”,战后签订的和约确立了缔约各方的“国家主权”,推动了欧洲民族国家的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阶级借用“民族”概念来整合国家,目的是通过消解封建君主的合法性基础,建立自己的统治。
——摘编自黄其松《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叙事》
(1)根据材料一,概括促进英国民族国家形成的主要因素。结合所学,指出卢梭为“消解封建君主合法性基础”所提出的主张。材料二 19世纪中叶,清王朝被迫卷入西方所谓主权平等的国际体系中,西方民族国家思想迅速舶来并逐渐取代沿袭几千年的天下王朝观念。在“国将不国”的现实下,形塑一个西方式的强大的现代中国成为当务之急。1902年,梁启超首创“中华民族”一词,强调“民族”是一个历史文化概念而非血统种族概念。在此基础上,他把中华文明的自豪感和民族复兴的目标相结合,指出中国应加以根本改造,最终形成一个强大的现代的包含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中华民族”。浙考神墙750
——摘编自宋盼盼、周传斌《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三次转换论析》
(2)根据材料二,概括梁启超提出“中华民族”一词的历史背景。结合所学,列举20世纪前20年资产阶级为实现“民族复兴的目标”所采取的举措。材料三 一战以后,源于欧洲的“民族国家”演化为“民族自决”原则,其首倡者为美国总统威尔逊。作为霸权更替的获胜者,美国可以借此削弱拥有大量殖民地的欧洲列强。然而,这一原则在一战结束后却在客观上推动了世界性的民族解放运动。由于各国一致奉行威尔逊原则,那些受压迫民族或未受国际承认的民族,自然会打着民族自决的名义,来争取其独立地位。
——摘编自田德文《国家转型视角下的欧洲民族国家研究》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分析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性民族解放运动掀起新高潮的原因,指出这一时期印度为争取民族独立所作出的努力。材料 外交代表,又称外交使节,是一个国家派往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真正意义上的外交人员衔级制度是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之后逐渐形成的,但临时派遣使者和常驻外交使节(或使团)在此之前已经出现。按照国际法律、法规,外交代表的等级可分为四等(如下表所示)。
等级 | 类型 | 历史渊源(或背景) | 相关内容 |
第一等级 | 特命全权大使(简称大使) | 常驻外交使节的形成 | 作为最高一级的外交代表,系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在现代国际关系中,互派大使级外交代表是各国通行做法 |
高级专员 | 世界殖民体系瓦解,“日不落帝国”蜕变为“英联邦” | 英联邦各成员国之间互相派遣的外交代表。在以英国国王(或女王)为元首的英联邦国家之间,高级专员由总理派遣 | |
教廷大使 | 宗教改革后,政教逐渐分离 | 作为梵蒂冈教皇派出的大使,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中有特别说明 | |
第二等级 | 特使 | 古代国家交往中的临时性“使节” | 作为临时执行某项使命而派遣的外交代表,又称临时外交代表。通常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派遣,称为总统(国王)特使或政府代表。在特使使命完成归国后,其特使身份即告终止 |
第三等级 | 特命全权公使 | 常驻外交使节的形成 | 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外交代表,所受礼遇次于大使,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相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绝大多数国家都把特命全权公使升格为特命全权大使 |
教廷公使 | 宗教改革后,政教逐渐分离 | 其派遣情况与教廷大使相同 | |
第四等级 | 代办 | 大使、公使因故不在,由低级外交官代理其工作的情形 | 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系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其任务主要是继续谈判以建立外交关系事宜并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官方网站《礼宾知识》等整理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世界史知识,围绕“外交制度和国际关系”自拟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加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阐述须有史实依据,逻辑清晰)材料一 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得以建立,国家利益优先的现实主义国际关系观念被广泛接受。中立不再像过去那样不合乎道德规范且缺乏合法性,有些情况下中立甚至成为一种国家“美德”。从拿破仑战争结束到一战爆发被人们称为欧洲的“百年和平”,不仅瑞典和荷兰这样的长期中立国会宣布中立,英国等大国也时常加入中立国的行列,若干学者将这一时期称为中立理论与实践的“黄金时代”。1907年,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召开,通过了《海战时中立国权利义务公约》等十三项公约,进一步明确中立国权利和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交战国对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
——摘编自高志平、刘劲松《中立外交发展演变的历史考察》等
材料二 一战中,荷兰、瑞士、西班牙等少数几个中立国成功保持中立。但更多情况下,人们看到的是中立国的受挫:比利时和卢森堡遭到德国入侵,阿尔巴尼亚被意大利、塞尔维亚等国家肢解,美国、意大利、葡萄牙、罗马尼亚和中国等另外一些国家则由于各种原因放弃中立,远离战火的拉美中立国亦无法置身事外。一战结束后,国际社会流行的观念是:中立让(某个国家)逃避人类本应承受的负担。国联盟约规定,一旦发生违反盟约的战争,战争应被视为对所有会员国的行为。二战时,中立国的工业制造能力、原材料和科技成果对德国的重要性远超一战,到1943年被同盟国列入“黑名单”的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士的公司均超过了1000家。
——摘编自梁志《20世纪中立危机新探》等
材料三 二战后,大多数新独立的亚非国家奉行中立主义,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其外交政策中都声明不允许外国在本国建立军事基地,不参加敌对性的军事集团。亚非中立主义国家的领导人认为瑞士式的中立是“一种不敢正视现实的鸵鸟政策”。1956年,苏加诺说:“我们并不守中立,而且在全世界人类尚未自由解放以前我们永远不会中立。”1962年,他又进一步阐明:“我们热爱和平……但是还有一个原则,如果对方使用武力,我们也有权使用武力。甚至为了从帝国主义手里解放我们的祖国,我们有充分的权利使用武力。这就是原则!”
——摘编自高志平《试析二战后亚非国家中立主义外交政策的含义》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百年和平”时期中立外交的积极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20世纪中立外交出现危机的原因。
(3)综上,简评二战后亚非国家中立主义外交政策。
A.反映西欧民族意识普遍觉醒 | B.为西欧民族国家的发展奠定基础 |
C.推翻了西欧教会的统治地位 | D.有利于西欧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 |
材料一 汉朝对西南边疆地区的统治主要是通过控制当地的部落首领或酋长来实现的。这一政策被此后的中原王朝相继沿用,地方大姓、“夷帅”、羁縻府州等西南边疆历史要素都是该治策的具体体现。元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设“蒙夷参治”制度。明代将元朝的“蒙夷参治”发展为“土流并治”的治理思想,使其普遍运用于西南边疆地区。清因明制,大体皆如此,在西南地区的基本治策是:以土官“钤制”地方,再以流官对土官进行“弹压”。
——摘编自张楠林《明清时期云南“土流并治”管理模式与边疆治理逻辑》
材料二 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是在吸收西方民族主义精要与本土思想精华的基础上逐渐丰富完善的。
特别是在义和团运动失败之后,以民族国家观念和主权意识为基调的近代民族主义则逐渐流行,成为反抗西方入侵的新的思想资源。它推动中国人修正陈旧的国际观,转变为现代意义上的世界意识,认为中国不过是世界普通的一员。它把批判锋芒直指中国自身的问题,认为内部问题是危机加深的深层原因,把了解西方、向西方学习当作自强的出路。
——摘编自张鸿石《论近代民族主义与中国外交》
材料三 英国率先创建了现代民族国家。一方面,民族国家产生了国家利益的概念,有着民族利己主义的特征,成为西方帝国主义的源头和帝国主义战争的策源地;另一方面,英国创建的民族国家又产生了一种与中世纪不同的现代民族意识:这种意识首要和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人的尊严。它攻击封建主义的实践以及帝国暴君的压迫,并宣布人民的主权以及所有的人民有权决定其自身的命运。
——摘编自陈晓律《欧洲民族国家演进的历史趋势》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之后封建王朝管理西南边疆地区的政策。(2)据材料二、三,分析中英民族主义内涵的区别。
A.图1到图2的结构变化体现了王权的加强 |
B.图1时期庄园法庭审判依据是“日耳曼法” |
C.图2所处阶段西欧近代民族国家已经形成 |
D.图1到图2演变过程中出现城市自治现象 |
A.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已实现 | B.国际法的范围和作用有限 |
C.集体安全机制的完全确立 | D.国际安全机制的不断强化 |
10 . 《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必须遵守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得对别国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得干涉别国内政。但2003年,美国不经联合国授权发动了伊拉克战争。这说明( )
A.国际法没有普遍的约束力 |
B.霸权主义是破坏国际秩序、危害世界和平的主要因素 |
C.联合国对霸权主义软弱无力 |
D.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是维护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