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解放后的北平粮食的产需、供需矛盾十分尖锐。当时,不法资本家企图趁城市粮食匮乏之机,囤积居奇,操纵市场。1949年12月,北京市设立零售公司,负责管辖粮食公司所属零售机构及业务,国营粮食商业逐渐发展壮大。北京市政府全力以赴加强京郊粮食的收购工作,鼓励私营粮商深入产区贩运粮食到市内销售。1950—1951年,北京粮食公司重视加强仓储建设和管理,临时租用场地和新建粮库;粮食仓储系统的广大职工逐步改善和提升储藏粮食的条件和水平,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晾晒、烘干、整理”的6字处理方针。1950年1月,北京市颁布《北京市粮食交易所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和《取缔非法商业行为暂行办法》。北京市粮食部门在经营上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区别购粮对象、购货手册等,国营粮食部门逐步控制了粮食批发阵地。
——摘编自史会景《新中国成立前后北京市粮食供应与管理工作》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加强粮食管理的举措。(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市加强粮食管理的积极作用。
A.立法工作回应民生关切 | B.种业基础设施体系的完备 |
C.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 | D.国家粮食安全能力的提升 |
材料一 中国古代部分粮食安全观摘录
内容 | 出处 |
“国家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 | 《礼记·王制》 |
“粟者,王之本事也”“不生粟之国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 | 《管子·治国》 |
“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 | 《汉书·食货志》 |
“蓄积藏于民为上,藏于官次之,积而不发者又其最次。” | 《救荒活民书》(南宋) |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主管财政经济工作的陈云高度重视粮食工作。20世纪50年代中期,他提出“发展农业是保证工业发展和全部经济计划完成的基本条件”。“改善生活,吃还是第一位”“吃的方面,先粮食后副食品”“粮食工作极为重要,它决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经济工作,而且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工作”。60年代初,他又提出“在粮食问题上,应该有这样的目标:一是要过得下去,二是不依靠外国”。这一系列有关粮食安全的思想,对于今天保障粮食安全、提高粮食安全治理能力仍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摘编自赵纪萍《陈云的粮食安全思想和主张》
材料三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粮食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根基,提出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为核心战略思想的新时代粮食安全观。
——摘自毛长喜《新时代粮食安全观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路径》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粮食安全观的特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古代相比,新中国粮食安全观的新发展并分析其原因。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新时代粮食安全观。
材料一 北方宜麦,南方宜稻,这是农作物对南北方环境选择的结果,跨越环境界限,将另一地区 的作物引进,则与人类的活动直接相关。“建炎(宋高宗年号)之后,江浙、湖湘、闽广,西北 流寓之人遍满。”……朝廷多次下诏,“两浙、江、淮路谕民杂种粟麦麻豆”,并对杂种的旱地作 物“有司毋收其赋,田主毋责其租”……慈溪乡贤黄震曾动员百姓种麦,“每年春夏之间,旧谷既尽,新谷未种,天特生麦以济缺乏,使尔人民吃此麦饭,种此禾稻,循环接续,常得饱足。”
——摘编自韩茂莉《论北方移民所携农业技术与中国古代经济中心南移》等
材料二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全球人口的迅猛增长,中国乃至世界的粮食安全面临极大压力。世界农业科学家纷纷认为,利用水稻的杂交优势提高单产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1964年,以袁隆平为代表的水稻种业科技工作者们开创了杂交水稻研究。1973年,籼型杂交水稻“三系”配套成功,1976年在中国大面积推广。到1999年,国家投入资金达5.4437亿元,参加杂交水稻研究的科技人员达500人。到2020年,中国累计推广杂交水稻面积达6.1亿公顷,增产粮食9.15亿吨……杂交水稻技术走出国门40多年来,为亚非拉约80个发展中国家培养了一万余名技术人员……目前杂交水稻在国外的种植面积已达800万公顷,普遍比当地水稻增产20%以上。
——摘编自文春晖《中国杂交水稻在非洲的技术积累及其可持续发展》等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宋代南方农业的耕作制度,分析该制度普及的主要原因。(2)根据材料二,概括袁隆平从事杂交水稻研究的背景。结合所学,分析“杂交水稻走出国门”的世界意义。
A.经济发展促进政府职能的完善 | B.英国注重立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
C.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主法治建设 | D.工业革命导致两大对立阶级产生 |
A.朝廷开始建立常平仓制度 | B.政府重视粮食的官方储备 |
C.经济重心和政治中心南移趋势明显 | D.官仓建设侧重于日常生活中的赈济 |
A.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出现衰退 | B.食品安全关系到百姓生活质量 |
C.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艰巨繁重 | D.发展中国家食物储备技术落后 |
A.战争助推食品生产行业的变革 | B.工业革命改变了民众饮食结构 |
C.罐头工业生产实现流水化作业 | D.科学、技术与现实需要的耦合 |
A.国内市场与对外贸易 | B.粮食生产和政策调控 |
C.供求关系与经济结构 | D.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
材料一 1929年,苏联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其组织形式包括农业公社、农业劳动组合、共耕社三种。1930年3月,斯大林指出:“在目前时期,集体农庄运动的基本环节,即现在应当抓住的集体农庄运动的主要形式,就是农业劳动组合。”劳动组合逐渐成为集体农庄的唯一形式。集体农庄法最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是“农业劳动组合示范章程”,为了补充和发展示范章程中的基本原则,苏联还颁布了许多规范性文件,包括调整集体农庄关系的法律、法令和政府决议,这些被统称为集体农庄法。苏联官方表示,制定集体农庄法的目的在于“在农村中建设一个新社会”。
——摘编自司宁《苏联集体农庄法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材料二 20世纪90年代,德国农业生产、经营等的协调工作主要由非官方组织来完成。如德国农民联合会是最主要的农民组织,其下属组织包括13个州的农民协会、德国农村青年联盟、德国雷发巽乡村信用合作社、德国农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联合会,另外还有42个非正式的合作成员组织,约95%的德国农民是其会员。它代表德国农民参与和欧洲邻国农业组织机构及欧洲一体化组织的协调工作。它不仅为农民当法律顾问,开展技术服务并开拓市场,还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培训。此外,由农民商人和农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德国农业协会在帮助农户和农业企业解决技术问题的同时,也作为质量检验和认证组织存在,很有权威性。
——摘编自张明生《德国农协现状及发展我国农协的建议》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苏联集体农庄(劳动组合组织)和德国农协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导致二者存在差异的因素。(2)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现代农村社会组织建设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