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交通运输系统发达 | B.地方监察体系健全 |
C.官僚政治日益成熟 | D.注重政府工作效率 |
③贵族等级制不断加强 ④国家治理制度创新发展
A.①②④ | B.①②③ | C.①②③④ | D.①③④ |
材料一
秦朝名称 | 西汉名称 | 职能 |
奉常 | 太常 | 掌宗庙祭祀礼仅 |
郎中令 | 光禄勋 | 掌管皇帝的传从警卫 |
卫尉 | 卫尉 | 掌管宫廷譬卫 |
太仆 | 太仆 | 掌宫廷车马 |
廷尉 | 廷尉 | 掌刑辟 |
典客 | 大鸿胪 | 掌宾客朝觑及礼仪 |
宗正 | 宗伯 | 掌皇帝宗族事务 |
治蒙内史 | 大司史 | 章军国之用(国家财政 |
少府 | 少府 | 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供给皇家所需 |
材料二
材料三 明太祖朱元璋发布《皇明祖训》警告子孙:“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毋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
雍正四年初有军机处时,仅为西北两军设……至八年时专管军务,而十年成立军机处时已要求知会(以文书的形式告知)各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秦汉时期实行的中央行政制度的名称,并分析秦汉中央行政制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该中央行政制度确立的时期,并评析该制度实施的积极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明清时期加强君主专制的主要措施,并分析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演变趋势。
A.标志着文书制度的建立 | B.展示了先进的管理制度 |
C.体现了秦朝粗暴的苛政 | D.规范了官吏的行政行为 |
材料 同中央一样,地方上也存在着多种途径的司法行政。这主要存在于京畿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京畿“内奉京师,外表诸夏”,有着特殊的地位。历代在京畿设官分职,其权限和级别都高于其他地方。京畿地区的司法工作由首都各级行政长官负责,除处理本地区的诉讼之外,在一般情况下,“凡中都之狱,皆受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直接对皇帝或中央司法机关负责。中央的司法机关也兼管京畿的一部分司法工作。京城的治安机构一直多于地方,而这些治安机构都有兼理词讼的职责。此外,在京的中央机关,包括各部、院、寺监、府、侍从、警卫等机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也拥有与本部门有关的司法权。因此,京畿地区的司法行政总是多途并存。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不是地处“蛮荒”,就是该民族上层人士占统治地位。地处“蛮荒”者,有都护府、羁縻府、州或土官的设置,司法审判大多是“汉人用汉法,夷人用夷法”。而少数民族占主要地位时,各地方大都保留着本民族原有的行政体系,因此在司法审判上也与其他地区不同。如金代的猛安谋克制、清代的八旗等,在地方上与州县并存,又有各自的系统,并拥有相对独立的司法审判权。在这种情况下,凡涉及本民族的诉讼则自理,而事涉地方的则与地方长官会审,不同人犯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编著《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京畿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司法行政多途并存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司法行政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A.促进了民族文化融合 | B.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 |
C.加强了国家治理能力 | D.维护了地方自治地位 |
A.中央集权制具有多民族政权的性质 | B.古代各级行政区域单位变更频繁 |
C.道作为基层政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 D.秦汉的道专门管理少数民族事务 |
材料 罗马帝国“从安东尼边墙和北部边界达西亚到阿特拉斯山和北回归线的宽度便超过2000英里,而从西海洋到幼发拉底河的长度则更超过3000英里”。罗马时代的旅行,“从陆路由意大利去西班牙可能要用一个月,去亚历山大里亚,很可能需要两个月”。中国到汉武帝时代,东西距离3800余千米,南北距离约5480千米。首都长安地处偏远,对辽东、越南北部等边疆地区而言,尤其如此。
古代罗马和秦汉帝国都面临着如何整合国内不同地区风俗与文化,以使之适应中央王朝统治需要的问题。不管是秦汉帝国还是罗马帝国,境内都存在众多不同文化的地区。甚至同一行省内部,也存在地位不同的共同体。
罗马帝国皇帝的集权很大程度上限于罗马。在地方上,罗马帝国统治的基本单位是行省和自治的城市。罗马总督可以独立发布相关命令,是行省最高的军事、行政和司法长官。自治市都有自己的官员、议事会和公民大会,决定有关城市的一般事务,只有在城市觉得自己无力解决时,才会求之于总督。通过把治理责任委托到地方,罗马人有效地削减了行政成本,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仅用数百名官员就维持了庞大帝国的运转。
——摘编自晏绍祥《与距离斗争:波斯、罗马与秦汉帝国的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罗马与秦汉帝国在地方治理上存在的共同难题,并说明秦汉帝国为克服上述难题采取的举措。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秦汉帝国比,罗马帝国在地方治理上的不同之处,并简析罗马帝国“仅用数百名官员就维持庞大帝国运转”其他重要原因。
材料一 古代太原市行政区划历史变迁
时代 | 城市 | 行政设置 (最高级别) | 所属区划 | 地方行政体制 |
秦 | 城市 | 郡坡治所 | 太原郡 | 以器治天下。全国分36郡。山西有雁门郡、代郡、太原郡、河东都、上党郎. |
西汉 | 晋阳 | 郡级治所(时木设部级治所) | 井州刺史部太原群 | 沿袭秦朝的郡县制,并将全国划分为13个监察区(亦称部),设立部、郡、县的三级体系 |
东汉 | 晋阳 | 州级治所 | 并州刺史太原郡 | 因西汉旧治,设并州制史部级治所,统一管理所辖郡县 |
三国槐 | 晋阳 | 州级治所 | 并州刺史太原国 | 行政体制因汉之旧治,设州、郡、县三级。大原地区属魏辖区。另设有相当于郡级的王国,相当于县级的公国和侯国 |
西晋 | 晋阳 | 州坡治所 | 并州刺史太原国 | 沿汉魏日制设州、郡、县三级 |
隋 | 晋阳 | 州级治所 | 并州 | 州、县两级制 |
唐 | 晋阳 | 北都 | 河东道并州 | 唐初因隋制,设州、县两级制;贞观初年(627年)全国分10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增至15道,并分为道、州、县三级制;中唐后又设置节度使 |
北京兼为河东节度使治 | 河东道太原府 | |||
北宋 | 太原 | 路级治所 | 河东路太原府 | 路、州(府、军、监)、县三级 |
明 | 太原 | 省级治所 | 山西布政使司太原府 | 布政使司(省)、府(直隶州)、州、县 |
清 | 太原 | 省级治所 | 山西省太原府 | 省、府(直隶州)、州县 |
——摘编自沈旸《丛衣集》
材料二 因元代中央宰相机构为中书省,派高级官员外出镇遏地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人评价说:“国家置中书省以治内,分行省以治外,其官员秩略同,所以达远迩、均劳逸,参错出入,而天下事方如指掌矣。”行省辖区广阔,权力集中,地方军、政、财权无所不统,与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制度有明显差异。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以太原为例,简析汉晋时期的州与唐代的道作为地方行政区划的相同点。
(2)根据材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的特征,并说明其不断演变的原因。
材料一 秦汉以后之社会,非宗法所能维持,故此制因价值丧失以致事实上之消灭。然在周代既有长时间的历史,儒家复衍其法意以立教,故入人心甚深。
——摘自《梁启超论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 宋代儒家重视宗法与族谱的生活伦理和社会功能,并将宗法伦理运用于族谱的编撰之中。张载主张用宗法与谱系来“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苏洵在创修《苏氏族谱》时,明确希望“观吾之谱者,孝悌之心可以油然而生矣”。
——摘编自张载《张子全书》、苏洵《嘉祐集》
材料三 后世封建不行,而宗法因之以不讲……盖因谱不时修耳,不然则天下一家,中国一人。
——摘编自陈瑄《方氏统会宗谱序》,嘉靖三十七年
(1)根据材料一、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汉以后之社会,非宗法所能维持”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明儒家编撰族谱的目的,并指出其所体现的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