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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15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1 .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法律。“一日七法”(     
A.表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已确定B.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C.奠定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D.反映政治经济建设对法治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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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2 .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新婚姻制度。据统计,仅1950、1951两年,辽宁地区即审结离婚案件47104件。这一现象表明辽宁地区(       
A.司法工作缺少人文关怀B.落实晚婚晚育政策走在前列
C.妇女解放工作基本完成D.民众反抗封建婚姻的愿望迫切
2024-04-23更新 | 15次组卷 | 1卷引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押题卷(三)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 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史里有“存留养亲”制度。   《北魏律·名例》规定: “诸犯死, 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 ” 《唐律疏议·名例》中犯死罪非十恶条称为“权留养亲”,规定犯流罪而祖父母、父母老(年八十) , 家无期亲成丁者,权留养亲; 但如家有进丁及亲终期年者,仍执行流刑。宋、明、清律还定死罪犯亲老疾应侍者须上请,但十恶之罪除外。

——摘编自刘晓丛《中国法律的刑罚对人们心灵的教化作用》等

材料二   1911年, 清政府纂成《大清民律草案》,这是“我国民法史上第一部按照资本主义民法原则起草的民法典”。由于清政府的垮台,此草案也就丧失了变成正式民法典的机会。1925——1926年, 北洋政府编纂的《民国民律草案》参照传统大陆法系,按照“以物为本”的原则,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共5编。 草案完成时,发生北京政变,国会被解散,无法继续审议通过。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立法精神上引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设了人格权和侵权责任两编,在总则编中设专节,专门规定监护制度,内容涉及监护人义务与职责、监护种类等方面内容,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各个领域都作了较为完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民法典自身发展的结果,也是世界民法典编纂的组成部分。

——摘编自王立民《中国百年民法典编纂历程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存留养亲”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清末民初的民法典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意义。
2024-04-10更新 | 11次组卷 | 1卷引用:安徽省淮北市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寒假自主学习质量评估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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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唐律疏议》明确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的法律形式也已经相当完备,“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在法律的实施上,唐代统治者强调慎狱恤刑,特别是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唐太宗就曾说:“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简宽。”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止了刑罚的滥用。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3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归纳“唐律”所具有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唐律疏议》的重要历史地位。
(2)依据材料二、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这一历程反映了怎样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2024-04-07更新 | 27次组卷 | 1卷引用:黄金卷04-【赢在高考·黄金8卷】备战2024年高考历史模拟卷(浙江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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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材料一:清政府将代表内地经制州县基层组织的保甲、汛塘等移植至改流后的地区,并且设立国家军队,施行儒家教化,责令习读《圣谕广训》等儒家经典书籍,逐步培养他们的忠君观念和君臣尊卑思想,以实现王朝国家权力所不及地区与内地早日实现一体化。随着改土归流的推进并派驻内地流官对基层深入治理,加之边疆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与内地治理模式差异较大,或因地方势力过于强大,清政府通常做法是“土流参治”,虽以流官治理为主,但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长久以来生产生活所延续下来的行为方式,甚至会吸纳当地曾经的土司头人协同治理。

——摘编自聂迅《清代土司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重构:以改土归流地区为中心》

材料二: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都铎王朝时期,地方自治……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地方自治权限得到很大发展……1835年市政法案规定由领取薪水的行政人员来执行地方政府的工作,并对郡治安法官进行分权;1888年,英国下院通过了《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每年集会四次,居民成为自治主体……随着各种机构的不断设置……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的行政监督。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的发展及其理论渊源》

材料三:近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是在延续“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方式之下,民众面对的是乡绅,而不是代表国家权力的县一级政府。基层社会的乡绅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主体,充当了政府官员和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人。政府“治理”角色的缺位,基层乡绅“治理”角色的出现,成为近代中国“自治”观念传入的社会背景。当士绅这一群体离开庙堂回归基层社会的时候,就成为基层社会中集民望、学识、威望和能力于一身的领导者,成为道义上和实际上的基层社会的治理主体。随着时间的推移,乡绅逐渐在农村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家族组织,政府给予乡绅及其家族组织充分的尊重与信任,并利用这些基层组织获取资源、履行维持秩序和劝课农桑等重要职责。

——摘编自刘凤雪《近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与“自治”观念的中国化》

材料四:195012月至195110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采取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完成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确立乡和行政村为乡村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和行政村不设置内设机构,只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1954年的第一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明确乡镇为基层政权。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进,1956年和1958年是农村党员发展的两个高峰期,探索出“支部建在村庄”、“支部建在生产单位”等经验,组织农民参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现代国家建设。

——摘编自董帅兵《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百年历程、基本经验与实践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政府加强“改土归流”地区管理所采取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乡绅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探索乡村治理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6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世纪时,英国的工业远落后于其他国家,因此英国君主通过向外国熟练工匠发放“保护令”的方式来加强本国制造业。 17世纪晚期,受洛克财产学说的影响,专利权逐渐被视为一种知识产权。 洛克在《政府论》中写道:“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个人对自己的人身享有所有权,除此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进行的工作是属于他自己的。”1852年,英国在专利法修改后设立了专利局;1883 年,英国颁布了《专利、设计和商标法案》,使其专利法律制度趋于成熟,并接近于现代模式。

——摘编自张南《英国工业革命对我国的启示》

材料二   1877年,李鸿章为招商局奏准,包揽沿江沿海承运各省官物的特权,进一步扩大了招商局运输货源。 开平矿务局在兴办时,李鸿章借北洋权势,批准“距唐山 10里内不准他人开采煤矿”;且规定“土窿采出之煤应尽商局(指开平矿务局)照时价收买,不准先令他商争售”。1882年,尽管上海织布局还在筹建期中,李鸿章便为它奏准专利的特权,即在 10年内不准华商“另行设局”。

——摘编自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

材料三   我国专利法颁布于1984年,在经过7年的实践之后,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专利的保护水平,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尽快与国际接轨,于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中国加入 WTO指日可待,又在 1994 年 1月1日我国已正式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 为了和上述国际条约相衔接,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8月25 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订的专利法已于2001年7月1日生效。

——摘编自王连峰《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与中国专利法的修改》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影响近代英国专利法逐步走向完善的因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洋务企业“专利”特权的历史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专利法修改的历史作用。
7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20世纪七八十年代1979年,开始新中国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八十年代先后出台《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0世纪九十年代为适应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开始起草《合同法》,1998年开始起草《物权法》。
21世纪2015年,第五次民法典编撰工作正式启动。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11日起施行。

——摘编自粱慧星《中国民法典发展脉络梳理》


阅读材料,对表中的内容提出自己的看法,并结合所学中国现代史知识加以说明。(要求:看法具体明确,说明须史论结合)。
2024-03-30更新 | 8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中国共产党在百年风雨历程中不懈探索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道路,逐渐形成“社会管控——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演进脉络,此间每个阶段都展现了党在我国背景下应对治理复杂性的不同策略,社会治理相关理论得以与时俱进、丰富发展。(如下表)

时期

基本特征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1949年)

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注重发挥工青妇、农会组织以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的作用、通过有效社会管控实现政党、基层政权与乡村社会的有机融合,将乡土社会整合成高度组织化的政治社会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

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政权学说应用于本国实际,创立了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制定了宪法等,在法律和制度的双重保障下,基层自治组织迅速建立。随着我国完成“三大改造”,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城市形成了与高度集中、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单位体制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1978-2012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治理采取了双轨策略。一方面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特别是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逐步建立;另一方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强调法律的作用和权威,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对社会管理的认识随之不断深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2-至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使用“社会治理”概念,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由“管理”至“治理”,其内核是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和重点等维度的巨大转变,是对我们党解决社会问题、处理社会矛盾所取得经验的深刻总结

——摘编自金祎《中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表格信息的整体或其中任意一点拟定一个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
2024-03-23更新 | 36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金科大联考2024届高三3月月考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 回答问题。

材料   新中国主要法律制定表

时间主要法律文件
20世纪50年代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改革开放后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1999 年和200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中共十八大以后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根据材料,选取两个或多个时段信息,自拟一个论题,并运用中国现代史的相关知识进行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2024-03-20更新 | 28次组卷 | 1卷引用:贵州省六校联盟实用联考2024届高三下学期三模历史试题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亨利三世时期,律师已开始形成一个强大的团体,他们在普通诉讼法庭中拥有独占的出庭发言权。1310年前后,英国王室开始任命自己的律师。随着普通诉讼法庭固定于威斯敏斯特宫之后,法律执业者开始集聚于伦敦城与威斯敏斯特宫之间。英国历史中最为重要的出庭律师培训组织律师学院开始出现。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期间(13271377年),四大律师学院基本成型。四大律师学院拥有授予法律文凭和出庭执业资格的垄断权力。至亨利六世时期(14221461年),四大律师学院都保持着各家200人左右的学徒规模,对入学者还有着严格的血统要求,非绅士出身者不得入学律师学院,因而入学者非富即贵。

——摘编自王涛《英国律师的早期史——兼论中国律师分类改革的启示》

材料二   1950年,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史良明确提出“建立与推行新的人民的律师工作与公证工作”,并把它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中的一项工作。1954年宪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后来,在党的八大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发言指出:“律师制度是审判工作中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应该逐步建立起来。”随后,中国建立起来的律师制度,以当时的苏联为仿效对象,把律师纳入国家公职范围,统一领导,统一工作。除了少数是刚从法律院校毕业出来的担任学习律师外,大多数律师是从公、检、法系统调来的。律师制度建立后,有的当事人为了请到律师,天未亮就到法律顾问处门口排队等候挂号。

——摘编自汪文庆、文世芳《新中国律师制度从建立、中断到恢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制度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制度建立的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