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19年5月,位于杭州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收到了来自北京的挂号信。写信人是韩山,信中寄来了3张泛黄的稿纸。稿纸上是一篇作文,标题是《报喜信儿》,作文上还有老师红色的批改意见,老师给作文打了满分5分。
——摘自《杭州党史方志》
材料二 同学都在聚精会神的做功课,忽然播音机传出了声音:“我报告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的宪法刚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大家现在到前院来听广播。”……听着广播器里传出珍贵的声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通过。”……学校决定我们可以到街上游行庆祝……口号声就在我们的队伍中响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我们在为伟大的宪法欢呼,我们在为全国人民的大喜事欢呼。欢乐传遍了每一个街巷--不,是传遍了整个北京,传遍了全中国!
——摘自韩山《报喜信儿》
(1)简要指出《报喜信儿》的史料价值。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解读这个“喜信儿”。
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改实录(部分)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出台,将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从乡级扩大到县级。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规定:人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
1986年《选举法》第二次修订,把三人以上附议推荐候选人修改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修改方案: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名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据《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直接选举中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程序问题研究》等
提取材料信息,说明上述材料对研究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史料价值。
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选)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第八条 夫妻有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的义务。
第九条 夫妻双方均有选择职业、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第十八条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要求离婚,须于女方分娩一年后,始得提出。但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 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得依据当地少数民族婚姻问题的具体情况,对本法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提请政务院批准施行。
提取材料信息,说明上述材料对研究新中国初期的历史有哪些史料价值。
材料一
牧民群众积极参与1954年宪法草案大讨论
材料二 宪法起草的亲历者董成美教授回忆指出:“当时还编辑了三辑资料,叫《宪法参考资料》。第一辑是1918年苏俄宪法和1924年苏联宪法;第二辑是美、英、法、德意志和瑞士联邦宪法;第三辑是从清朝、北洋军阀到国民党蒋介石的宪法和宪法性文件。第三辑资料于1953年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的名称印刷后发给所有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以及参与宪法起草工作的有关人员。”“当时的讨论中,有人提出一院制,有人提出两院制,还有人提出三院制。我记得两院制是由当时的民盟副主席张伯钧提出的。我认为应该实行一院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毛主席在宪法起草中是不同意规定迁徙自由的,他认为人不能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得有制度;城里人就是城里人,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不能随便来回移动。但是后来宪法仍作了规定,没有听毛主席的,我们大都认为规定迁徙自由是有必要的。”
——摘编自《董成美教授访谈录》
提取材料信息,说明上述材料对研究20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有哪些史料价值。
材料一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材料二 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与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的治国方略及举措。(培育史料实证、家国情怀的核心素养)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后推动形成统一的民法典的意义。(培育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家国情怀的核心素养)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作“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根据史料,概括指出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法制的原因。
史料一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1988年,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年,宪法第15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时期以来,在有关国家组织和国家制度建设、民事和商事、刑事、行政行为和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经济、军事和国防等方面制定了大量法律。特别是经济方面,陆续制定了商标法、会计法、审计法、银行法、保险法、计量法、公司法、外资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1979—1997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从5.8万人发展到29.2万人。到1996年,全国专门的检察人员发展到15.7万人。
——摘编自蔡定剑《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史料二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高度注重法制建设,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至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
——摘编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央视网2011年2月21日)
[探究]
(1)根据史料一,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并说明其影响。
(2)根据史料二,概括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法律建设的基本特点。
材料一 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世俗人,是因为他把世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注重法制建设,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至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
——摘编自赵惜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
(1)如何理解“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这两句话的内涵?
(2)根据史料二,概括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法律建设的基本特点。
(3)说说材料一与材料二改革呈现不同结果的根本原因。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根据史料概括新中国成立后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的特点,并说明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内容 | 出处 |
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 |
A.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较大 | B.改革开放进程出现严重倒退 |
C.对单一计划经济的局限有所认识 | D.已经破除了“公有制崇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