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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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老化是人类生命的自然进程,从字形本源看,甲骨文中“老”像“老者倚仗之形”。《说文解字》记载“老,考也……言须发变白也”。老年的标准也体现在致仕、减免税赋徭役和嘉奖优抚规定之中,如《文献通考》记载,晋武帝、北齐武成帝时以六十六以上为老,隋文帝时以六十为老,唐代宗时以五十五为老,宋太祖时以六十为老。民国时期,各地养老院章程规定,年龄在5060岁之间,以是否失去经济来源、是否晚年生活难以为继作为“老年”的标准。此外,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曾推动公务员、教师以及邮政、铁路和海关职员退休制度立法,退休年龄亦即成为老年的标准。新文化运动期间,新青年和知识分子穷尽语言赞美青年,抒发对个人主义的向往,批判束缚人身自由的观念和制度,青年的“他者”——老年人则成为批判话语的实际承载者。

——摘编自马晓驰《后五四时期老年人家庭秩序“危机”及其价值重构的话语变迁》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前,工薪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主要由国家负责,因而退休金几乎是职工退休之后唯一的收入来源,退休工资在原单位领取,由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按照一定比率提取调剂金。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逐渐形成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此,我国完成了工薪劳动者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三个层次构成。20世纪80年代后期,部分地区自发探索农民的养老保险机制,逐渐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起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养老保险体系的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摘编自何文炯《改革开放40年:中国养老保险回顾与展望》


(1)结合材料一,归纳历史上影响“老年”界定标准的因素。
(2)结合时代背景,简析材料二中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化及意义。
2023-04-27更新 | 197次组卷 | 4卷引用:广东省揭阳市2023届高三二模历史试题
2 . 中国公益性的仓储制度对社会稳定有着重要作用一周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开皇五年,隋朝中央政府采纳度支尚书长孙平的建议:“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双课出职权重,于当社造仓窖贮之。”长孙平在隋文帝的支持下,采取强有力措施,将民间自发兴起的义仓推广至全国。开皇十五年,隋文帝下令在西北地区实行义仓管理与储备粮源方面的变革试点:将这里的义仓由当社民间自己管理改为由州或县管理,将义仓粮食由劝募形式变成变成按户等定额。

——摘编自魏明孔《从义仓设置看隋代制度创新》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在西方入侵和社会动乱的影响下,广东常平仓、社仓制度彻底瓦解。咸丰至光绪年间,广东省义仓发展达到空前的规模。以下为部分广东义仓统计:

仓名倡办者仓谷或经费来源管理和经营方式作用
(咸丰五年)香山县北山乡敦古堂义仓里人捐赀置田收租,倡办人自行经理。
(咸丰七年)顺德县龙氏敦厚堂义仓宗族拨银购谷,后拨尝田收租收藏租谷,后置产收租族内平粜
(同治六、七年)归善县新义仓知府劝令药商按月捐缴银两,以团练局之洋药,零捐团费,买谷藏仓。买谷7000余石,士绅管理。洋药零捐,发当生息,秋后买谷。平粜、发赈
(光绪二十四年)顺德县东马宁义仓田乡绅集会承筑桑基岁入租银1000余两赈饥、平粜
(光绪二十五)省城豫丰仓商人捐银48万余两督粮道经营正绅帮办

——摘编自陈春声《论清末广东义仓的兴起——清代广东粮食仓储研究之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隋朝义仓由民间自发转为政府官办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清末广东义仓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反映的时代特征。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057年,宋仁宗下诏,令天下设置广惠仓,用以救助各地“在城老幼贫乏不能自存者”。这是宋廷首次颁布面向全国的城市救助政策。此后,宋廷又陆续颁行一系列救助政策和措施,包括针对无业流浪人员的“惠养乞丐法”、针对鳏寡孤独疾病残废人员的“居养令”、针对各类穷困居民的“助葬之法”等。及宋徽宗即位,进一步加强官方救助力度,诏令各地城镇广设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等救助机构,明确各救助机构的职能,形成了济、养、赈结合的体系。

——摘编自谭凤娥《宋代的社会救济事业述评》等

材料二   晚清政府在北京社会救济体系建设中注重对绅商等社会力量的吸纳和鼓励。晚清官办“养济院、育婴堂、栖流所及各项善堂善局”归“有司经理”,但是多“择绅民良善为众信服者董其事”。20世纪初,清代城市的社会救济制度步入了转型期:一是减少粥厂数量,保有少量粥厂对无劳动能力者实施养恤;其余粥厂或停或转,转型的粥厂一般改为教授贫民工艺技术的教养局和教养工厂。二是新设了部分教养局和教养工厂。三是新设一批工艺局所,这些局厂以发展工艺为主要目标,给贫民提供宝贵的就业机会。

——摘编自王宏伟《晚清北京社会救济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与晚清城市社会救济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晚清城市社会救济发生变化的原因。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太祖认为“备荒之政,莫善于预备仓”,因而“令天下县分各立预备四仓,官为籴谷收贮,以备赈济”。在预备仓的粮食发放问题上,朱元璋明确规定,凡遇岁饥先发仓廪以贷民然后奏闻,对于赈济迟缓、坐盗仓粮、瞒报灾情的渎职腐败现象,重惩不贷。明成祖即位后,水旱朝告夕赈,无有壅蔽。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三月,河南登封县赈饥荒即“发预备仓谷”。明仁宗在位时,户部请以备储官麦贷民,仁宗训示“即赈之,何贷为”;听到民众缺食,仁宗遂打破部臣预闻的成规,令杨士奇即刻就地草诏。宣宗即位不久,山西盂县、山东济宁州、河南磁州将预备仓粮米借给饥民,俟秋成如数还官。

——摘编自王卫平、王宏旭《明代预备仓政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   1932年10月,国民政府监察院副院长向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提出调节民食案,内容包括督令各县恢复积谷仓,由中央择粮食主产区设置“总储备仓”等。1933年10月,行政院又通过“官买积谷,以利农村案”。同月,蒋介石在南昌召集粮食会议,制定兴办仓储计划,由行政院命内政部、实业部及各省市认真办理。在仓储种类上,将仓储分为国立储备仓、省立储备仓、县仓、区仓。地方原有旧制积谷仓库,应立即恢复或改组。在粮食储备数量上,规定县仓应陆续积谷至10000石以上;区仓储备数量应在1000石以上,乡仓应在500石以上。

——摘编自任新平《近代中国粮食储备制度的变迁》


(1)概括明朝前期储粮备荒制度的特点。
(2)指出国民政府重建粮食储备体系的背景,并运用唯物史观谈谈你对国民政府仓储计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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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清朝前期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主要通过救助机构实施。这些救助机构有综合性的如养济院、留养局;有针对某一弱势群体的,如育婴堂。养济院、育婴堂、普济堂为常设救助机构;留养局、粥厂为季节性的救助机构。养济院、粥厂、栖流所等由政府供给被救助者衣食。普济堂和育婴堂有些是民办的,但绝大多数是奉皇常之命设立的,被纳入政府资助、管理的范围。清代前期的社会教助几乎是以“养”为唯一方式,对被教助者的教助完全是免费的,以保证他们的生存为目的。

——摘编自刘悦城《清朝前期的社会弱势群体教助》

材料二   建国初期,弱势群体数量巨大,情况复杂。因此,毛泽东认为,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应遵循因类、因人而异的原则。救济失业人员:“推行积极的失业救济,救济失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救灾工作:“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群众互助,以工代赈,并辅之以必要的救济”。不论是失业救济、灾民救济,都是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围绕建国初期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这个政治大局进行的。除政治、经济方面的救助措施外,还重视弱势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弱势群体主动、积极地融入到劳动自救和建设新社会的洪流中。党和政府还在全社会提倡平等相待、团结互助、扶弱济贫,反对社会歧视,让全社会都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从而为弱势群体的救助和自救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从19507月至19529月的3年间,全国共安置救济失业人员上百万。灾民、贫民和流民也得到合理的救助与安置。

——摘编自杜俊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济论述》

(1)根据材料一,概括清朝前期对弱势群体救助的特点。
(2)对比材料一、二,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弱势群体救助的创新之处。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弱势群体救助的积极影响。
6 . [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清朝政府在州县设置养济院,收容本籍鳏寡孤独及残疾无告之人,但其运营逐渐难以满足社会需要,还存在严重的贪污腐败、匿藏奸盗问题。由民间筹资兴办的京师普济堂引起了雍正皇帝的重视,叮嘱地方宜时加奖劝,以鼓舞之。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普济堂广泛设立。雍正十一年,中央政府进一步许诺捐额多者加以议叙,少者给与匾额、免除差役,极大地鼓励了地方官员、乡绅、商人和地主富户出资供养,并择当地身家殷实、才具干练者管理堂务。一些普济堂不仅要收容老弱贫病,还担负着外地流民安置工作,救济对象不再有额内、额外之分,经费则主要用于保障日常生活,如发放口粮、冬夏给衣、生者给床褥、死者施棺、病者给医等。

——摘编自王卫平《普济的理想与实践--清代普济堂的经营实态》


(1)简析雍正年间广泛设立普济堂的原因。
(2)概述雍正年间普济堂经营的特点。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的粮食储备历史从石器时代就已开始。夏、周时代粮食储备已发展成为一项财政制度,中央、地方都已初步建仓,《周礼》中提出“荒政委积”是最早的粮食备荒储备。汉代仓储制度逐渐丰满,中央设立太仓、常平仓,郡、县两级另有常设之仓。至此中央与地方两元储备制度基本建立。

——摘编自高瑛、储新元《我国粮食储备体系的历史流变与问题研究综述》

材料二   隋朝粮食储备体系渐趋完备,包括太仓、转运仓等中央储备,正仓、常平仓等地方储备,义仓等民间储备。正仓是指国家设置于各个州(郡)县的仓库,来自州(郡)仓和县仓收纳百姓所交租税,用于上缴中央太仓、供应军队、支付地方官员的禄粮以及驿递丁夫的口粮。常平仓粮食由地方政府在粮食丰收时高于市价购进,歉收时低于市价卖出,以平抑物价、赈灾备荒。义仓是设在村社,由百姓自愿捐纳,委托社司管理,具有自治色彩的民间储备。隋朝开创的中央、地方、民间三元储备体系在宋朝以后固定下来,对后世产生深远了影响。

——摘编自叶炜《隋唐时期的粮食储备政策》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中国古代粮食储备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粮食储备的历史意义。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有着丰富的救济措施,南齐时“太子与竞陵王子良,俱好释氏,立六疾馆以养穷民”。梁武帝发布诏书:“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尤穷之家,勿收租赋。”宋初于开封“置东、西福田院,以廪老疾孤穷丐者”。汉朝以来在瘟疫之年,政府实行医疗丧葬救助;荒灾之年减免租税,开仓赈济饥民;两汉时期甚至把公田借给无地、少地的贫民,租贷种子、粮食以安顿贫民。

——摘编自陈井安、郭丹、瓮晓璐《中国古代社会救助考察》

材料二   受到儒家思想的传统以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西方福利思想的影响,中国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中国式的“补救型”社会福利思想。1915年,政府仿照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颁布了《游民习艺所章程》。1928年,政府又颁布了《管理各地方私立慈善机构规则》。1941年政府组织了一些专家学者,准备制定《社会救济法》。1943年《社会救济法》公布实施。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济贫大法。《社会救济法》规定的“救济方法”有十二种:“一、救济设施处所内之留养。二、现款或食物衣服等必需品之给予。三、免费医疗。四、免费助产。五、住宅之廉价或免费供给。六、资金之无息贷予。七、粮食之无息或低息贷予。八、减免土地赋税。九、实施感化教育及公民训练。十、实施技能训练及公民训练。十一、职业介绍。十二、其他依法所定之救济方法。”

——摘编自《近代中国的社会救济制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救济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救济相比近代救济的进步之处。
2022-05-31更新 | 264次组卷 | 2卷引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中学2022届高三下学期3月历史名校练习卷(二)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为了巩固北魏的统治,孝文帝当政后实施的社会救助措施达116例。内容涉及灾害救助、贫困救助、尊老恤老、鳏寡孤独救助、疾病与残疾救助、优抚和减免租调贡物等方面。孝文帝时代的社会救助实践是非常突出的,不仅争取了人心,赢得了更多人对社会改革的支持与拥护,而且对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乃至后世君主的恤民思想和实践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摘编自王文涛《北魏孝文帝时代社会救助试论》

材料二   唐朝统治者推崇儒学,鼓励农业生产,任用贤能,在借鉴之前王朝社会救助思想的同时,建立起了制度性社会保障体系,颁布了不少社会救助相关法律。宗族和社邑组织在人的生老病死和婚丧嫁娶等领域发挥着作用,民间救助得到肯定。除了采取设立义仓、免除赋税、残疾人收养、贫民救助等行政性措施外,朝廷还开始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如以工代赈,让社会力量参与到自救活动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救灾实施过程中构建起密切的协调配合机制,这使唐朝成为古代社会救助体制发展的重要时期,社会救助体制的规范化深受时人好评。

——摘编自丁建定《唐代的社会救助制度及其管理》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北魏孝文帝时期社会救助的特点及意义。
(2)结合材料一、二,指出与北魏相比,唐代社会救助有哪些发展。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10 .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代养老政策在继承前代经验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唐代老人与残疾人均可受田且免除赋役负担。唐律规定:“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针对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政府制定了给侍制度,给侍对象有富户,也有贫户。唐开元二十五年户今:“诸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九十二人,百岁五人。”充侍者须是成丁之男,故称之为侍丁,“侍丁依《令》免役,唯输调及租”。充侍者有亲侍和外侍之分,所谓亲侍,即侍丁与侍老有亲属关系,外侍则无亲属关系。亲侍属法定充侍人员,人子不侍其亲为违法,官员也不例外。唐后期,“人户减耗,徭役繁多”,给侍制度渐趋消亡。唐代的养老措施在五代基本延续。

——摘编自盛会莲《试析唐五代时期政府的养老政策》等


(1)概括唐代养老政策的主要内容。
(2)简析唐代养老政策获得新发展的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