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扩大了民族工业对外出口 | B.实现了海关管理的现代化 |
C.便利了列强对华经济侵略 | D.推动了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
出处 | 规 定 |
《二年律令·置后律》简379 | 代户承产:寡妻代户之后,就拥有了田宅等财产。 |
《二年律令·户律》简337—339 | 招赘守产:“孙死,其母而代为户。"但国家明令规定不能驱逐公婆,也不得招 赘娇入家,更不能用其他方式转移从她儿子处继承的财产。 |
《二年律令·置后律》简387 | 改嫁失产:寡妻再嫁为人妻,应与死亡情况相同,将失去代户资格,按法定顺序由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户主。 |
A.实行严刑峻法维护封建王朝统治 | B.赋税制度发生重大变革 |
C.“编户齐民”权利与义务的结合 | D.按照人丁资产征收户税 |
A.冲破了计划经济体制束缚 | B.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
C.推动了开放事业不断进步 | D.有助于我国社会稳定发展 |
材料一 秦朝采用户籍制度。 在秦国及秦皇朝时期,并不是所有民户都允许单独立户,允许立户的要求:第一,必须不是商人、开客店者及赘婿、后父。第二,立籍的对象必须是土地的拥有者或是官府授田的对象。秦时除有一般的民户户籍外,还有其他不同类别的特殊户籍。民户户籍有两种:“敌秦人”和外来人。除此,还有官吏的“宦籍”,官吏子弟的“弟子籍”,有爵者的爵籍,属于王族的“宗室籍”,属于贾人的“市籍”及其他贱口的户籍等。凡列入“弟子籍”者,既有被任用为官的权利,又有某种免役的特权。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唐代前期实行的基本赋役制度是 租庸调。据《通典》记载,天宝十四年(755年)全国总人口为52 918309人,其中不负担租庸调的竟有44700 988人之多。建中元年(780年),德宗下令:“令黜陟观察使及州县长官,据旧征税数及人户土客定等第钱数多少,为夏、秋两税。其鳏寡悖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共丁租庸调,并入两税。”两税按户等征钱,按田亩征米粟,租庸调和其他杂税一概并入两税,即所谓“租腐杂徭悉省”,改变了过去“日输月送无休息”的情况。行两税法后,“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朝户籍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代两税法实施的背景及其引发的赋税变化。
A.打击了地方藩镇的势力 | B.完成了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过渡 |
C.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 D.加强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A.压制了新生产因素的发育 | B.改变了封建租佃生产方式 |
C.削弱了封建制度统治基础 | D.适应了当时商品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