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商鞅变法,严惩百姓私相斗殴行为,奖励军功,授以爵位田宅,养成“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风气,秦国的军队几乎战无不胜,统治区域不断扩大,被当时六国人称为“虎狼之国”。荀子曾访问秦国,他认为秦国管理有效,承认秦国军队战斗力强悍:“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但他认为按商鞅之法组建的秦国军队,“隆势诈,尚功利”,无礼义教化,“干赏蹈利”(求赏逐利),只能称之为“盗兵”,“尚功利之兵,则胜、不胜,无常”,不能与春秋时齐桓公的军队相比,更不能与商汤王、周武王那样的仁义之师相提并论。
——摘编自《荀子》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荀子称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军队为“盗兵”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商鞅的军事改革。
《画策》 | “父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不打胜仗),无(勿)返’” |
《赏刑》 | “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 |
A.整体国家实力远超东方六国 | B.军队的战斗力及国家动员能力强大 |
C.变法得到广大民众普遍拥护 | D.国家政策深刻影响社会心理和行为 |
A.旨在维护宗法分封制度 | B.保护了小农经济的发展 |
C.导致商人操纵粮食价格 | D.突破“工商食官”局面 |
A.巩固君主专制 | B.维护井田制度 |
C.宣传儒家思想 | D.实现富国强兵 |
①“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②“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
③“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
④“今县官乃自出息钱,以春、秋贷民”
A.①③④② | B.①④②③ | C.③①④② | D.③④②① |
材料一 “开阡陌封疆”。把土地授给农民,土地可以买卖。在土地是最大最重要财富的远古社会,这是何等重大的转变。土地私有,失去了按血缘分封各级贵族的经济基础,邦国消亡,立郡县就成了时代的必然选择。郡县不是封邦,而是直属中央、完全听命于中央,由中央直接委任、撤换地方郡守县令的地方政权。商鞅变法的成功,使原来比较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代最先进的强国,为日后统一六国打下了基础。
——据杨百胜《商鞅变法法理研究》等整理
材料二 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制的形式是封建国家确立赋役制度的基础。租庸调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两者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租庸调这一地租形态的实现,是由口分田和永业田的生产物共同来完成的。口分田出租,永业田则是庸调之所出。与均田制配套的府兵制,就是获得官府授予土地的百姓,农闲时参加军事训练,发生战争时就从军打仗,参战的武器和战马自备。这样,既保证了兵源,又减轻了朝廷的军费开支。均田制打造了最强大的初唐,也把唐王朝的经济社会发展推到了顶峰。
——摘编自李埏等《中国古代土地国有制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商鞅变法有关“土地”的措施,运用唯物史观,分析这一“重大的转变”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指出“均田制”推行的历史时段,并分析均田制如何“打造了最强大的初唐”。
A.推行县制 | B.统一度量衡 |
C.鼓励耕织 | D.实行二十等爵制 |
A.重农抑商 | B.什伍连坐 | C.奖励军功 | D.推行县制 |
材料 西周春秋时期,社会上层即贵族层、统治者层皆按宗法制组成父家长制集体大家庭。这种大家庭是一个血缘亲属关系复杂、人数众多、组织庞大的宗族集团。宗族集团或异财,或共财,或异财共财相结合。虽然在宗族组织中,有时又分成若干分支家庭,甚至小家庭,但是这些个别家庭在社会与政治、经济活动中均不具有独立性格,而是埋没在宗族体系之中。秦的分户政策自商鞅变法开其端,秦简《封诊式》“封守”条记一个士伍甲家,亲属共四口人,除甲夫妻外,没有已婚成年男子,有一大女子,还特注明“未有夫”。这说明秦子辈成年尤其已婚大抵是要出分另立门户的。商鞅第二次变法提出:“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对于这项改革,商鞅说:“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禁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商鞅变法,独立的同时也是分散的个体小家庭成为社会政治的出发点,在一定范围内的家际关系也由原来的充满血缘情感而变为浓重的地缘社会政治色彩,族类意识淡薄。
——摘编自张金光《商鞅变法后秦的家庭制度》
(1)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变法前后家庭形态的变化。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商鞅对秦家庭形态变革的影响。
A.旨在增强国家统治的威慑力 | B.起到强化社会舆论导向作用 |
C.体现出刑罚因人而异的特点 | D.表明律令儒家化已初具雏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