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国很早就有设置专门的官吏掌管农业、传授农业技术的记载。“劝课农桑”是历代皇帝倡导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政治活动,也是地方官吏的职责之一。周朝时期就有官吏承担起传授农业技术的责任。而一些在劝课农桑上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官员也得到了百姓的交口称赞。如宿州一石碑上记载的“民获所利,刻石以颂刺史”,即用以铭记该官员推广“淤田法”使当地农业获得发展的事迹。我国古代许多农业创新之举也多为官员实践得出并推广的。总之,我国古代的农业技术的传授与推广大多是由地方官吏负责的。
——摘编自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漫话·中国古代农业教育》
材料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地方官员成为我国古代农业技术推广主体的原因。
(2)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对于研究唐宋时期农业发展有何史料价值。
材料 口述史是以搜集和使用口头史料来研究历史的一种方法。
吴楚芳:(1952年)解放军工作组驻在村里,斗那些地主恶霸。……群众意见大的就斗他们(村里的保长、甲长),然后把田地分给农民。……田地是按人头分的,我们家分了四五亩田,劳动力包括我爸妈、我,还有两个弟弟。
吴华发:1954—1955年龙塘村成立互助组,分3个互助组。互助组开始时,都是十家八家一组。……我家是1955年年尾入组的。……1956年年头就联组了,成立一个低级社,就是初级社。……后来又分成两个队了,太龙(人名)一个队,麦甲子(人名)一个队。
何沛良:1981年村里开始尝试分田到户。我们夫妻俩有8亩水田、5亩蔗地、1亩多花生地,每年要交2200斤左右的余粮,很辛苦。农闲的时候我还是会去做木工。
——摘编自万向东主编《珠海红星村口述史》
试从上述口述史料中提取两条信息,并结合中国现代史知识说明其史学价值。材料一 下图是为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南宋《虎溪三笑图》,展现了庐山东林寺主持慧远(334-416年)在同挚友陶渊明(365-427年)陆修静(406-477)欢聚以后,出寺门同二人告别的场景。画面中,三人因为谈兴甚浓,不知不觉走过了“虎溪”,瞬时,守山虎大吼,三人惊觉,倏尔会心大笑。
南宋《虎溪三笑图》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摘编自《<一团和气>宪宗画西域藏图揭传承》
材料二 历代以“虎溪三笑”典故为题材的绘画作品(部分)
时代 | 名称 | 作者 | 画作特点 |
南宋 | 《三高游赏图》 | 梁楷 | 画面背景极为简化,画面简洁明了,显示了“边角之景”的时代绘画风格 |
元初 | 《虎溪三笑图》 | 颜辉 | 提倡遗貌求神,以简逸为上,追求古意和士气,重视主观意兴的抒发。 |
明代 | 《三笑图》 | 释担当 | 背景描绘用笔寥寥,人物描绘“宁拙勿巧,宁丑勿媚”,注重情感的宣泄。 |
乾隆时期 | 《虎溪三笑图》 | 陆吉安 | 技法兼有西方影响,作风工整细密,而无新意。 |
——摘编自秦淑芳《从历代同题创作
——〈虎溪三笑图〉的艺术特色看其创作风格流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该作品的史料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任选一个时期作品的特点进行合理的历史解释。
出处 | 内容 |
罗濬《宝庆四明志》 | 航济亭,县东南四十步,元丰元年建,为高丽使往还赐宴之地 |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 元丰二年五月壬辰,赐明州及定海县高丽贡使馆名曰乐宾,亭名曰航济 |
王应麟《玉海•宫室》 | 元丰二年明州及定海县作高丽贡使馆。五月二十五日赐名乐宾(亭曰航济) |
A.史料形成时间决定价值程度 | B.海路在北宋外交中发挥作用 |
C.材料都是二手史料,可信度低 | D.明州主导北宋对外贸易通道 |
A.个人回忆的史料价值不高 | B.综合多种史料即可得出合理结论 |
C.探寻历史真相需多元互证 | D.最新的研究成果更接近历史真相 |
A.完全不具备任何史料价值 |
B.表明了对西方自然科学的抵触 |
C.体现出了朴素的民族情感 |
D.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 |
材料一 赋役之法,唐租庸调犹为近古。自杨炎作两税法,简而易行,历代相沿,至明不改。太祖为吴王,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具上、中、下三等,以赋十万、六万、三万石下为差。府三等,以赋二十万上下、十万石下为差。即位之初,定赋役法,一以黄册为准。……洪武九年,天下税粮,令民以银、钞、钱、绢代输。
——摘编自《明史·食货志》
材料二 鱼鳞图册是明清政府统计民间土地占有情况,并据此征收田赋的册籍,由此形成了系统的土地管理制度。总图上一块土地挨着一块土地,状若鱼鳞,因此叫作"鱼鳞图册"。此后土地买卖过割,父子兄弟分家,都要写明鱼鳞图册上的编号。
康熙四年(1665)《歙县二十六都——图新丈使字号鱼鳞册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代初期赋税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歙县二十六都一图新丈使字号鱼鳞册底》的史料价值,并分析鱼鳞图册发挥的作用。
历史的轨迹:房地产权属性的变化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后,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1949- 1955 年,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对公共房产进行管理和分配,私有房产仍允许买卖,但应在政府房产管理机构登记,发给房产契证。
第二阶段;1956- - 1965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阶段。将私有制土地和房屋通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渐转变为集体所有制,归城乡合作社统一管理,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第三阶段:1966- 1978 年,房地产权属登记全面停滞。
第四阶段:改革开放至今,依法建制、创新发展。1982 年颁布《关于城市(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暂行规定》重新开启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工作。近年来,相继制定和颁发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日趋规范化、法律化。
材料二 有关湖南省常德市房屋产权证明的一组材料
图1 1954年颁发的房屋买卖契 图2 1962年发放的房产证
图3 2019年颁发的不动产证书的样本
(1)结合材料一 ,对材料二中三幅图所蕴含的历史信息进行阐释。
(2)说明材料二中三幅图对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房地产权属改革有哪些史料价值。
A.否定了传统史学的价值 | B.推动了民主政治的确立 |
C.批判了个人主义的泛滥 | D.体现了理性著史的精神 |
图甲“正店” 图乙“十千脚店”
A.兼具艺术性和史料价值 | B.借鉴了魏晋人物画的风格 |
C.追求对生活的忠实还原 | D.属于市民阶层的绘画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