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古代继承有两种。一是宗祧继承,另外则是财产继承。宗祧继承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宗祧继承是财产继承的基石,如若可以继承宗桃,则一定具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反之则不然。古代传统社会强调以血缘为主维护男性权利,女性是完全没有宗桃继承的资格。《名公书判清明集》及当时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可以得出,女儿享有法定的财产继承权。宋朝的户绝财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中,出嫁女、归宗女、在室女都具有相对的财产继承权,但因所处身份不一样,继承的份额也不相同。《宋刑统》中也规定假使出嫁女不能尽赡养父辈的义务,那么也不能够有资格去获得户绝财产。宋朝财产继承制度中,如若想使用遗嘱继承那前提条件就是投契纳税。在南宋时期,政府专门设立了相关机构以及制定了相关的程序为了有效地进行征收遗嘱税。从整体上来看,贯穿宋朝的财产继承制度仍然是以维护男子的权利为核心原则的。元朝时,发展了宋朝的赘婿继承权,且立法规定了扩大其继承份额。通过《名公书判清明集》,我们可以发现宋朝许多有关财产继承争讼方面案件的处理结果都是甚是要善的,兼顾着情、理、法。
——摘编自吴妍梅《宋朝财产继承制度及其当代启示》
材料二 近代财产继承制度历经三部国家立法文件的不断修正。民国初期由于《大清民律草案》未能实际颁布实施,所以大理院之审判法源为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而此时立法上规定的继承主体仍仅为儿子,限制妇女继承权之获取,但是大理院在依据现行立法进行裁判的同时,又通过酌分财产的方式间接使得女儿获得了遗产继承权,使得立法与司法呈现出既冲突又融合的趋势。及至《中华民国民法》的颁布,越来越多的民众接受近代的财产继承制度,立法与司法进一步融合。社会学家马克·赫特尔强调,于近代而言,个体逐步挣脱家庭的禁锢,个体的自由得以进一步发展,个人逐渐享有独立的财产权。近代财产继承制度的变迁体现了人民继承意识不断变化的过程,也体现了近代法制变革中近代人民权利意识的逐步觉醒,这导致立法者更加注重对于人民私权利的保障,使得包括继承法在内的中国民法不断向近现代化发展演进。从偏重对于伦理的保护,到更加注重对于私权利的保障。平等主义的兴起对后来《中华民国民法》中确立妇女平等财产继承权有着深远意义,若无如此的思想启蒙,若无平等意识,女子教育就难以出现,随之而来的妇女解放运动也无从兴起,更不必说妇女权利的立法化。
——摘编自肖蓓《财产继承制度在中国近代民法中的变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财产继承制度的特点,并对其进行简要评析。(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中国财产继承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并分析影响近代财产继承制度变迁的主要因素。
材料一 “中间阶层”是处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社会集团。二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的中间阶层不但包括传统界定的“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还包括政府部门的中级行政官员、国有和私营垄断企业中的中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师、律师、医生等。据统计,目前西方国家中间阶层已占社会总人口的60%~70%。他们往往具有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对国内的政策、形势、利益,以及全球问题都非常敏感,是国家选民的主体,他们的政治要求往往可以在统治阶级贯彻其意志的过程中起到延缓或促进作用。
——摘编自穆宏佳《当代西方发达国家阶级结构的变化研究》
材料二 二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行了生产关系的调整,这个调整不仅引起了经济结构的变化,也引起了阶级结构的变化。基于此,中间阶层的发展成为引人注目的事实,西方学者也据此认为西方国家将由中间阶层占统治地位,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将随之消失。
——摘编自李其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间阶层”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二战后西方国家“中间阶层”的特点。(2)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材料二中“西方学者”的观点。
材料 16世纪,英格兰社会发展显著,但中后期也出现诸多问题,有学者描述为“都铎危机”,其中最突出的是贫困人口增多,流民已然危及社会秩序,有学者估算,都铎、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城镇贫困人群占总人数的5%~22%。因气候变化发生了几次严重的农作物歉收,粮食减产导致粮食价格上涨,让一部分人沦为“食不果腹”的穷人;部分乡村之人流离失所,对民众心理造成很大冲击,甚至引发了小规模的骚乱;物价上涨直接降低了“工资”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准,当时此类人口的数量不容低估。
一直以来,基督教会是英格兰社会的贫困救济机构。基督教会不仅有救济的道义,还有固定的经费来源。12世纪教会法学家格拉提安编撰的《教令集》,对教会财富用于救济穷人做了详细规定。这种情况在16世纪中后期发生了变化,1547年,伦敦市议会决定向市民强制征收济贫款,取代原来的星期日募捐筹款方式,以此为开端,诺里奇、约克等城市都开始了济贫税的实践。虽然各有特点,但共同点都是以堂区为单位,向居民和在此拥有地产者强制征税,用于救济本地的贫民。至此,济贫税作为一个新税种,首度出现在议会通过的法令中,具有了法律效力,作用于英格兰全境。1598年,对《济贫法》做了修订,明确了征税人员的职责。1601年,再次修订《济贫法》,又一次确认了这些原则。此次《济贫法》规定的征税原则,尽管有所改动,其有效性一直持续到1834年的《济贫法修正案》。这些地方的济贫实践,为王室政府制定《济贫法》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摘编自张殿清《英国都铎王朝的济贫税及赋税精神》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6世纪英国出现“都铎危机”的背景。(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英国应对都铎危机的措施。
材料 19世纪末美国社会学家莱文斯坦试图对移民的迁移规律进行总结。他认为:人口迁移并非完全盲目无序流动,而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左右人口迁移的动力是推拉因素作用的结果。伴随着一些研究者不断细化、深化,“推拉模型”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主要是认为其无视移民主体在这一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无法回答为何当“推拉”因素发生变化后移民行为不一定随之变化,以及相似的“推拉”因素的作用下,同一群体中为何有的人走上了移民道路,有的人却依然故我,安于现状。
——摘编自李明欢《20世纪西方国际移民理论》
根据材料并结合中国史相关知识,提炼材料中的一个观点并进行评析。(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材料 法国在历史上的显赫地位一直是法国人的骄傲。但在二战中沦陷,戴高乐的“自由法国”甚至一度得不到盟国的承认。战后美国根本不把法国作为战胜国来对待,对战后重大问题的处理,法国不是被排斥在外,就是没有多少发言权。戴高乐1958年上台后,法国经济不断得到恢复,其发展速度还超过了美国,至1970年,法国国民收入达1283亿美元,居西方世界第3位。
1958年9月17日,他向艾森豪威尔总统递交了一份私人备忘录,要求在北约内成立由美英法组成的大西洋理事会,以决定北约组织的世界战略和政治问题,否则法国将不参加任何发展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工作。他主张“把靠近莱茵河、阿尔卑斯山和比利牛斯山的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战略上联合起来,在必要时,使它成为苏联和盎格鲁一撒克逊两大阵营之间的仲裁者。”1966年7月,戴高乐与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进行政治会谈后表示要建立一个“从大西洋到乌拉尔的大欧洲”,双方同意欧洲问题应该在欧洲范围内进行讨论,称欧洲大陆的国家应该努力为在东西方国家之间建立缓和气氛准备必要条件。戴高乐还从现实主义立场出发,认识到继续维持法国与殖民地的传统关系,已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必须改弦更张,使自己转变为非殖民化的倡导者和坚定不移的实施者。
“戴高乐主义”成为激发法国人维护民族尊严的情愫,使得法国人恢复了自十九世纪以来多年没有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使得法国得以重新走向世界。戴高乐想象中的大国地位,是要与美国平起平坐,作为戴高乐主义的一种理想,是可以的,作为一个政治家的现实政治目标,那又是脱离实际的。戴高乐主义在反对美国霸权的同时,明显地暴露出了要使法国取代美国在欧洲的地位的意图。
——编自张猛《试论戴高乐主义》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对戴高乐主义进行简要评析。(要求:史实准确,符合逻辑,表述清晰。)材料一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过程
朝代 | 宰相职位名称 |
秦 | 丞相、相国 |
汉 | 相国、丞相、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 |
隋 | 内史、纳言 |
唐 | 尚书令、纳言、内史令、中书令、侍中 |
宋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左右仆射、太宰、少宰 |
元 | 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 |
明初 | 中书左右丞相 |
——据黄本骥《历代职官表》整理
材料二 明初的中书省组织庞大,职权很重,这一部门远承古代的宰相制度,近袭元朝中书省“录军国重事”的旧制。胡惟庸案不过是一个偶发的事件。问题的实质在于,朱元璋对于中书省在自己执行皇权时造成掣肘和潜在的威胁,早就高度不满和戒备。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三月,明太祖下旨,“令奏事毋关白中书省”,明显的意图是要限制中书省的职权,但这还不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矛盾仍然相继出现。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因胡惟庸恃功骄纵,跋扈揽权,最终撤销中书省,废除宰相制。但是,事态的发展难以尽符主观愿望。首先是,以一个人的时间精力来驾驭一个封建大帝国国家机器的运转,是极难做到的。仅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八日之间,收到中央和地方各部门的奏件就有1660份,其中反映的事件共有3391件。要求皇帝一一亲自批答如此浩繁的章奏,一一裁决如此众多的事件,显然是不可能的。“密勿论思,不可无人”,设置一定形式的辅政机关仍然有必要。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朝废除宰相制的原因,并评析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立”与“废”。
材料一 辜榷(今译独占)专利之事,为斯密氏(英国学者亚当·斯密)所深恶,诚哉其足恶也。然而有时以通国公利而论,专之愈于不专。此如创机著书诸事,各国例许专利,非不知专利之致不平也,然不专利则无以奖劝激励。人莫之为,而国家所失滋多,故宁许之。
——1901年严复
材料二 美国允许中国人将其创制之物在美国领取专利牌照云云,此时中国人岂有能创制新机在美国设厂者?不过籍此饵我允保护美人专利耳,真愚我也。所谓保护者,即禁我仿效之谓也。现中国各省局厂仿用外洋新机,仿造专利机件不少,且正欲各处推广制造以挽权利。此款一经允许,各国无不援照此约。一经批准之后,各国洋人纷纷赴南北洋挂号,我不能拒,则不独中国将来不能仿效新机新法,永远不能振兴制造,即现有之各省制造各局枪弹炮药各厂仿效外洋新法新机者,必须立即停工,中国受害实非浅鲜。……若准保护美国专利牌照,是自塞其智慧。
——1903年张之洞针对中美商约谈判给中国谈判代表的电文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严复与张之洞关于专利保护的不同主张。(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严复与张之洞有关专利保护的主张。
材料一 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东、中西部地区主、客户(宋代以土地的有无作为评判标准,分为主户与客户)情况
地区 | 主户(口) | 客户(口) | 主户与客户之比 | |
东部 | 江南东路 | 902261 | 171499 | 83.7% |
河北路 | 765130 | 219065 | 77.7% | |
两浙路 | 1446406 | 383690 | 78.9% | |
中西部 | 夔州路 | 215595 | 252472 | 46.1% |
荆湖南路 | 456431 | 354626 | 56.3% | |
利州路 | 179835 | 122156 | 59.5% |
——据《文献通考》整理
材料二 观点一:王安石:“今富者兼并百姓,乃至过于王公”;蔡襄:“民有智能者,乘时趋利,为农则兼并,为商则高下,取天时人力之大者,遂以富强,奢靡冒法,出于王公之上,此古所谓乱俗之民,可诛者也。”
观点二:“今者州县有十等五等之别,一有均敷,曰上户;一有追呼,曰上户;一有差徭,曰上户。为上户者不胜其劳”“士大夫类曰抑强扶弱,而不知安富恤贫亦所以为政也。田里贫则国家贫,田里富则国家富,田里之财即国家之财也。”
——摘编自李华瑞《宋代“兼并之家”考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北宋时期东、中西部地区主、客户占比不同反映的实质,并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因素。(2)结合所学知识,对材料二中宋代人地关系的观点进行评析。
材料一 西方传统观点认为,公元1500年前后是欧洲历史的分水岭,此时欧洲告别中世纪,进入现代。
材料二 20世纪后期,有学者提出,公元1500年前后这一时段固然重要,但还不能称之为欧洲历史的分水岭,因为此时欧洲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关系等领域并无本质变化。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8世纪中后期,此后历史才真正步入现代,分水岭才真正出现。
历史发展往往是一个延续与变迁交织的过程。从这一角度,结合15—18世纪欧洲历史的重大史实,评析材料一和材料二的观点。材料 全球化是“哥伦布大交换”的结果。1492年,哥伦布发现了美洲,舰船带来的不仅是殖民者,更有那些前所未见的新生物。从此,原本彼此相隔的独立大陆产生了混乱的交流与碰撞。例如,原产于美洲的烟草进入全世界,在早期的殖民时代,烟草给殖民者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推动了殖民运动。欧洲人将疟疾带到美洲,造成原住民大量死亡,帮助殖民者征服美洲。由于人口锐减,劳动力不足,催生了奴隶贸易,非洲黑人对于疟疾有很强的抵抗力,所以他们被大量贩卖到美洲。归根到底,全球化是一个生态问题,物种能够影响历史的发展。
——摘编自【美】查尔斯∙曼恩著,朱菲等译《1493:物种大交换开创的世界史》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评析上述材料的观点或历史现象。(说明:运用具体史实,对材料的一点或整体展开评析。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